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是一个社会单位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度,由治安保卫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对保安力量的编制、岗位配备、装备情况、培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突发事件,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安保措施、应急预案、保安员值班巡逻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以及对治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3.不定期检查:可由上级部门随时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卫力量的数量、组织结构的完善性、装备是否达标、岗位显著标志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健全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岗位培训的情况等。
二、考核制度:1.综合素质考核:对保安员进行年度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执勤纪律、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综合评定结果。
2.业绩考核:根据社会单位的治安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等,对保安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事务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现场指挥能力等。
3.培训考核:对保安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成绩、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确定保安员的岗位分配、岗位晋升、表彰奖励和培训需求等。
三、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保安员进行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服务等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金、荣誉证书或晋升晋级机会等。
2.惩罚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保安员进行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措施,并在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评价制度: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上级部门,并对社会单位的好坏作出评级,以便市场选择。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一)成立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参与的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检查督促全体师生在上放学期间的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时解决问题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政教处、少先队、总务处具体负责开展相应工作。
3、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4、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难点,解决疑难问题,组织交通疏散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做好充分准备。
5、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处理日常安全事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认真进行自查,逐步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凡因违反校园内规定而造成的后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建立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师生员工遇到需要救助的紧急情况,要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校方报告。
如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火警、盗窃、爆炸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必须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学区、村委会汇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利用课堂教学和课余活动时间,组织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自我保护观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经常利用班会,利用黑板报宣传有关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校将安排心理辅导教师随班就读,适时进行跟踪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困惑,疏导情绪,树立自信,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6、参与赌博的;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参考范本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治安保卫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单位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单位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单位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的产生。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形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窍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单位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二)事情、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沾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兵器弹药的单位,还该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一)加强对治安保卫事情的领导,摆设重大的保卫任务;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事情规章制度;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事情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确保我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司安全营运保驾护航,切实做好防盗、防险、防止破坏的具体工作,做到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特制定制度如下:1、成立专门的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由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我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每个职工也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履行治安保卫和职责。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工作先进的给予适当奖励。
2、保卫人员三班值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5分钟上岗,每班在公司各个区巡视不少于四次,尤其是贮存库区、修理厂,需要加强防范,检查车、门及仓库有无异常,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记录好值班领导巡岗时间,达到相互监督的目的。
3、来宾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未经允许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公司。
与作业无关的人,严禁擅自进入作业区,经批准需进入时,必须公司保卫人员陪同。
4、保卫人员应负责检查进出的车辆是否符合工作的有关规定,外出的车辆、货物必须有出门证明,否则严禁放行。
5、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努力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或在治安灾害事故、案件发生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对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着的给予适当奖励。
6、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在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予以消除的给予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7、本制度为我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基本标准,我司治安保卫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制度实施的监督和解释,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司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考评。
福州华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一月。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规范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类组织在内的各类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指对单位内部各种治安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单位的安全与秩序。
第四条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以防患于未然,防控为核心。
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第七条各单位应设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
第八条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治安保卫工作计划,进行治安风险评估和管理。
(二)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演练和培训。
(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治安案件调查和处理。
(四)协调处置突发治安事件。
(五)开展治安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应与上级单位的保卫机构和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协同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治安风险评估与管控第十一条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应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类治安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重点防控领域。
第十二条治安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完善程度。
(二)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
(三)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治安情况。
(四)外部环境对单位治安的影响。
第十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应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应定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第十五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三)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第十六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保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
居乐业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可以对治安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
观的评估,激励和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根据工作
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惩罚,促使治安保卫工作不断提高。
首先是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工作态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估。
例如,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与群
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等等。
其次是对单位的治安保卫设施、制度等进行评估。
针对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单位的治安保卫设施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并对各项制度的
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最后是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针对治安工作的目标,通过检查工作人
员所取得的成果,评估治安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奖惩制度是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制度。
奖励
可以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以鼓励好的工作表现;惩罚可以包括批评
教育、停职检查、降级甚至开除等,以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戒。
奖惩
制度要公平、公正,能够激励工作人员敢于担当、勤勉工作,同时也要注
重及时、适度,不能过于严厉或过于宽松。
总之,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一种规范、约束和激
励工作人员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治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全面、公正的评估和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富田—日捆储运(广州)有限公司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修改号:0 文件编号:FNLZJA08012 页码:1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内部的治安,确保公司内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公司治安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月定期组织综治委委员对我司辖区进行一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防范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由安全保卫科发出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
第二条每年按照综合治理承包考核指标、《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对各部门进行年中、年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部门综治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3、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4、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5、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由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部门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人按照《就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部门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出现漏洞和隐患,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或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4、违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忽视治安防范,致使员工生命受损害或公司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痹,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窃案件,使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8、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9、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公司保卫人员履行职责的;
10、发生的综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事故分特大事故、A、B、C、D、E级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表:
11、因保管公司给予个人使用的物品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如下表:
12、各部门在接到公司或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做好整改计划,按期整改完毕(危急情况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如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整改责任人。
13、对于迟报、瞒报的处理:
(1)发生综治事故迟报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迟报是指重大事件超过半小时,一般事件超过1小时,在24小时以内),给予迟报者扣减月标准工资的5%。
(2)隐瞒综治事故不报的(超过48小时不报的,属隐瞒不报),给予隐瞒者扣减月标准工资的10%;情节特别严重者,可给予减薪直至除名处理。
14、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的标准依据《维稳及综治、安全生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第四条事件等级分类进行判定。
第五条本制度发文后,原穗富日合司[2008]15号文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