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厂常用事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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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模具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确保模具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模具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模具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事故的全面指挥和协调,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救助、设备抢修等。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院工作。

(4)安全检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及后续安全检查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发布及舆论引导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组报告,同时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

(2)应急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2.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协助医疗救护组将伤者送往医院。

(3)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处理,确保现场安全。

3.事故原因调查(1)安全检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事故善后处理(1)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生产。

(2)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进行赔偿。

(3)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五、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政策法规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应及时修订。

七、附则1.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模具厂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模具厂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为提高模具厂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1. 建立模具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

3. 设立应急分队,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和救援物资保障。

三、事故分类及响应1. 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指生产、生活、消防设施等火灾事故。

(2)触电事故:指因电气设备、线路等造成的触电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指因机械设备、工具等造成的伤害事故。

(4)高处坠落事故:指因高处作业造成的坠落事故。

(5)其他事故:指不属于上述四类的事故。

2. 响应(1)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2)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拨打急救电话。

(3)机械伤害事故:立即停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拨打急救电话。

(4)高处坠落事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拨打急救电话。

(5)其他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参照上述相应预案进行处置。

四、应急救援措施1. 灭火与救援(1)火灾事故: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2)触电事故: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救援。

(3)机械伤害事故:使用救援工具将伤员从危险区域移出,进行现场救援。

(4)高处坠落事故:使用救援工具将伤员从高处移出,进行现场救援。

2. 医疗救护(1)拨打急救电话,请求专业救护人员支援。

(2)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如止血、包扎等。

(3)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3. 疏散与撤离(1)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撤离。

(2)确保疏散路线畅通,避免拥堵。

(3)在疏散过程中,引导伤员优先撤离。

五、应急物资保障1.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栓、绝缘工具、救援工具、急救包等。

2.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检查和维护物资。

3. 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分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模具厂安全管理制度

模具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模具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模具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安全检查,各部门、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自查。

第十三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第十四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第五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设备完好。

第十八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模具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模具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模具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模具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模具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2 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现场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现场警戒等工作;(2)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信息收集、传递、发布等工作;(3)物资保障小组:负责救援物资的调配、供应等工作;(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救援现场的饮食、住宿、交通等工作;(5)专家咨询小组:负责对事故原因、救援方案等进行咨询、评估。

2.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预案,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2)生产部门:负责模具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财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紧急启动(1)发现模具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2)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小组、通讯联络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专家咨询小组等开展工作。

3.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现场风险;(2)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3)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事故扩大;(4)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模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模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模具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模具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模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副总指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事故应急响应级别。

(3)下达事故应急响应命令。

(4)组织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5)向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2. 事故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确定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并下达应急响应命令。

(2)应急救援: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少损失。

3. 事故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人员伤亡得到救治,现场安全得到保障后,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2)事故调查和处理: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1. 应急物资:灭火器材、急救药品、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2. 应急装备:消防车、救护车、防护服、呼吸器、防护面具等。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警、应急响应、救援行动、事故处理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铸造厂模具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铸造厂模具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二章模具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第一节木模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一、木模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一)触电1、移动式用电设备进线裸露,没有及时进行维护。

2、用湿手或金属接触用电开关。

3、移动用电设备没有切断电源。

4、用电设备没有接在漏电断路保护器下面,或者漏电断路器失效。

5、用电设备被雨淋之后,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使用。

(二)物体打击1、运转部位防护不到位,物体飞溅打击。

2、使用手锤等打击物件时,手握的姿势不正确,打击的方向不对,容易造成打击伤害。

(三)车辆伤害1、进入叉车等车辆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没有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2、与车辆抢道行走。

3、车辆没有停稳就接近运送物件。

4、车辆在车间内没有规范行驶。

(四)机械伤害1、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2、违规拆除运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和设施。

3、主动接近运转部位。

4、检修、维护和做卫生时,不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安全措施。

(五)起重伤害1、使用前,不认真检查电动葫芦的吊钩、吊具等完好性,不对电动葫芦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2、没有严格执行起吊作业“十不吊”的规范要求。

(六)高处坠落1、登高作业不申报,申报许可之后不在现场认真落实现场的安全措施。

2、在平台上作业之前,不检查平台的牢固性能。

3、进行2米以下的高处作业,没有按照登高作业要求落实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七)火灾1、锯末等易燃物现场禁烟禁火不到位。

2、危险化学品现场规范管理不到位。

3、违章动火现场无人制止。

4、电气设备、电线老化,绝缘老化。

(八)坍塌1、木模堆码过高不平稳。

2、堆码的木模受到外力的撞击。

3、模型库搁架腐蚀垮塌。

4、简易工棚的屋架年久失修。

(九)中毒和窒息1、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不做好个体防护和通风。

2、发生火灾或火警事故之后,现场处置和防护不到位。

(十)其它爆炸木料加工粉尘聚集过多,日常没有加强清理和维护。

(十一)其它伤害1、现场管理混乱,带铁钉的木块随意丢在操作、行走通道上。

模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模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模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在模具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模具生产车间、模具加工设备、模具检验检测设备等场所,以及涉及模具生产的其他相关场所。

二、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2.1 事故类型(1)火灾:电气设备故障、易燃易爆物品泄漏、违规操作等引发的火灾。

(2)机械伤害:设备操作不当、设备故障、防护设施缺失等引发的机械伤害。

(3)高处坠落:高处作业、高空设备维护等引发的坠落事故。

(4)中毒和窒息: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缺氧等引发的窒息事故。

2.2 危害程度分析(1)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2)机械伤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残疾、设备损坏等。

(3)高处坠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残疾等。

(4)中毒和窒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模具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3.3 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发布等工作。

(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抢险、排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等工作。

(4)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传递、协调、沟通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人员的生活、食宿、交通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4.1 火灾事故(1)发现火灾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模具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模具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模具厂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模具厂发生的重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2.1.1 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厂长副指挥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等。

2.1.2 指挥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事故应急预案;2. 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工作;3. 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

2.2 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成立以下应急小组:2.2.1 火灾应急小组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2.2.2 爆炸应急小组负责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

2.2.3 机械伤害应急小组负责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2.2.4 中毒窒息应急小组负责中毒窒息事故的应急处置。

2.2.5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3 小组职责各应急小组在指挥部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小组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预防与监测3.1 事故预防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完善设备设施,提高安全防护水平;4. 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 事故监测1. 建立事故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监测;2.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掌握事故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等。

4.2 应急响应1. 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 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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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类事故的划分原则、分管范围、等级、损失的计算及事故的抢救、报告、调查、统计、记录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类事故的管理。

2.职责
2.1行政副总是事故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各类事故的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由总经理全面负责。

2.2各部门各类事故管理由该部门的负责人全面负责。

2.3公司副总和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对各职权和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负责。

2.4各类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报告由各职能部门负责。

2.4.1生产、质量、设备、自然等发生在生产部门的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2.4.2破坏事故、公司内外的交通事故由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

2.4.3设计、开发质量事故由技术中心负责。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总则
3.1.1各类事故处理应认真贯彻“三不放过”(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
受到教育不放过、不拿出事故整改措施不放过)原则并严格控制。

3.1.2各类事故应根据安全生产对职责范围内事故的管理负责。

3.1.3处理应以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落实防范措施,以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2事故分类
3.2.1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
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3.2.2生产设备修复费用达到一千元的为设备事故。

3.2.3产品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为质量事故。

3.2.4由于交通工具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3.2.5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3.2.6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
突然使人死亡,或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而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三个工作日及以上者为伤亡事故。

3.2.7由于外界原因和客观上的一些条件,如气候、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种事故为
自然事故。

3.2.8凡蓄意制造的事故为破坏事故。

3.3事故等级
3.3.1造成模具或财产直接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事故属于重大事故。

3.3.2造成模具或财产直接损失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大事故。

3.3.3造成模具或财产直接损失达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3.3.4造成模具部分或部件及财产直接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3.3.5伤亡事故按GB6441、GB6421和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4事故抢救
3.4.1事故发现者应积极进行处理和抢救,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生产部报告,大事故以上应及
时向总经理、行政副总汇报。

3.4.2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应直接
指挥。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协助领导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

抢救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都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3.4.3对有害物料、气体大量外泄的事故要进行紧急救护和抢救,并对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

3.5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5.1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
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3.5.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生产部经理和有关人员
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5.3对重大事故,由行政副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出
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5.4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又听劝阻者,虽未造成后果也应处理。

3.5.5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者,可报请总经理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及表彰。

3.6事故的报告和统计
3.6.1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或直接上级报告。

3.6.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根据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在调查、处理后填写事故报告
报行政副总。

报送的时间:一般事故不超二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三天。

3.6.3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要及时去医务部门检查诊断,经医生诊断确认后开据证明,按
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保险。

3.6.4各部门对事故报告必须认真严肃对待,及时上报。

各级管理人员要对事故的调查、报告
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不得隐瞒不报或无故拖延不报,否则除责成补报外,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如果在写报告中出现困难可要求总经办协助)。

3.6.5对于外界原因或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门按规定上报。

3.6.6各事故的综合统计由行政副总负责。

各职能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分管的有关报表、报
告抄送行政副总。

4.报告和记录
各部门应建立事故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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