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排烟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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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技术标准

防排烟技术标准

防排烟技术标准《防排烟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保证消防安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消防防排烟设施设计、安装、维护、检测等全过程,涉及文本档案的有效性证明齐全。

第二章防排烟设备的基本要求第一节防排烟系统概述第三条防排烟系统由防烟分区、防烟排风设备、防烟阀、报警装置、检测装置、控制装置等组成,所有设备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二节防排烟分区第四条防排烟分区包括排烟分区和防烟分区,视危险源的性质和程度确定排烟分区和防烟分区的数量、位置、尺寸等分区要求。

第五条排烟分区的连接应与防烟分区相分离,同时应考虑排风壁或楼梯间的消防安全隔离技术等要求。

第三节防排烟排风设施第六条防排烟排风设备应选用合适的排风装置,以便将大量的烟气排出室外,并配有足够的排风口和排风风机。

第四节防烟阀第七条防烟阀在烟雾爆发时,自动将烟尘从部件空气分隔系统中排出,同时将室内的烟气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八条防烟阀的类型、型号及参数,应结合防烟分区的设计要求考虑使用情况,以确定是否合理。

第五节报警装置第九条报警装置是保证防烟分区正常运行的关键部件,应安装有感烟、声音和热感报警器,布置覆盖面广,安装合理、规范、牢固,使报警系统能够快速发现和报警。

第六节检测装置第十条检测装置是监测防烟分区内烟雾爆发状况以及报警系统状况是否正常,应安装烟浓度探测装置,检测数据显示应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检测装置的选择应考虑排风设备及防烟系统结构、烟气浓度、烟气类型等要素。

第七节控制装置第十二条控制装置是管理防烟排风系统的关键设备,应设置有报警控制装置、防烟阀控制装置等设施,使其能够自动监控和控制防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章检查、维护第十三条所有防烟排风系统的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检查结果应记录。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任何人员在执行本标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排烟防火阀在建筑设计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排烟防火阀是建筑物内部用于排烟和防火的关键设备,其控制要求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部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设计和安装排烟防火阀时,必须遵循以下控制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防火排烟功能。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

建筑物的排烟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排烟防火阀的正常运行和密封性能。

定期维护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排烟防火阀可以迅速启动并有效排烟,防止火势蔓延。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还包括远程监控和报警功能。

现代建筑物通常配备了智能化的排烟系统,可以通过远程监控平台实时监测排烟防火阀的状态和运行情况。

一旦排烟防火阀出现异常,系统应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还包括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

自动控制是指排烟防火阀能够根据火灾探测系统的信号自动启闭,实现快速排烟和防火。

手动控制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可以通过手动按钮或开关控制排烟防火阀的启闭,以确保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还包括灵活性和可靠性。

排烟防火阀应具有灵活的启闭速度和可靠的密封性能,以适应不同火灾情况和排烟需求。

在设计和选择排烟防火阀时,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需求,确保排烟防火阀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是建筑物排烟系统设计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部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设计和安装排烟防火阀时,必须严格遵循控制要求,确保排烟防火阀的正常运行和有效防火排烟功能。

只有做好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才能有效提高建筑物的火灾安全性,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型防火排烟阀安装规范

大型防火排烟阀安装规范

大型防火排烟阀安装规范1. 前言大型防火排烟阀是建筑物消防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排除烟雾和热气,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通畅。

为了保证大型防火排烟阀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本安装规范,以指导工程人员正确安装大型防火排烟阀。

2. 安装位置选择2.1. 安装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和消防系统布置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2.2. 大型防火排烟阀应安装在建筑物内部容易燃烧物质集中的区域,如走廊、楼梯间、电梯井等。

2.3. 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物、易爆物和腐蚀性物质等,以防止火灾蔓延和阻碍正常排烟。

3. 安装要求3.1. 在安装大型防火排烟阀前,应先对安装位置进行清洁,并确保无障碍物存在。

3.2. 安装时,应根据防火排烟阀的尺寸和重量,选择合适的安装工具和设备。

3.3. 防火排烟阀应固定在建筑物结构稳定的墙壁、天花板或地面上,固定件应牢固可靠。

3.4. 防火排烟阀与管道连接时,应采用密封方法,确保不漏气、不漏烟。

3.5. 安装完毕后,应对大型防火排烟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装正确、操作灵活。

4. 使用注意事项4.1. 在正常情况下,大型防火排烟阀应保持关闭状态,仅在火灾发生时启动排烟功能。

4.2.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大型防火排烟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如发现大型防火排烟阀有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4.4. 禁止私自更改大型防火排烟阀的设计结构和参数,以免影响其正常功能。

5. 维护保养5.1. 定期对大型防火排烟阀进行检查,清除积尘、灰尘和其他杂物。

5.2. 检查大型防火排烟阀的密封性能,如有泄漏现象应立即修复。

5.3. 定期润滑大型防火排烟阀的活动部件,确保其灵活运行。

5.4. 如发现有异物进入大型防火排烟阀内部,应及时清除,并检查是否有部件损坏。

6. 总结大型防火排烟阀是建筑物消防系统中重要的设备,正确的安装和使用对于保障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通畅至关重要。

本安装规范的制定旨在提供关于大型防火排烟阀合理安装的指导和要求。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

消防排烟规范消防排烟规范是指针对建筑物内部的烟雾排除进行的一系列规范,目的是确保火灾发生时建筑内部的烟雾能够迅速排出,保证人员疏散通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排烟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排烟通道规范: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合理的排烟通道,通道宽度、高度和布置应符合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通道内不得存在障碍物,通道墙壁应设置防火材料,以防止火势蔓延。

通道门应设置自动关闭装置,确保火灾发生时门能够自动关闭,阻止烟雾的扩散。

2. 排烟口规范:排烟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内外合适的位置,位置应具备排出烟雾的便利性,并且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排烟口应设有防火阀门,以阻止火势和烟雾的传播,同时向外排烟能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排烟风机设备规范:排烟风机应设置在排烟通道中,可依据建筑物的功能、高度和面积等因素进行布置。

排烟风机的数量、功率和风量应满足建筑物内部火灾烟雾排除的需要,且设备应具备自动启动和运行的功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排烟。

4. 排烟系统管道规范:排烟系统的管道应选择防火材料进行施工,以防止火势蔓延。

管道的连接部位应设置密封装置,防止烟雾漏出,同时也防止外部空气进入管道,影响排烟效果。

排烟系统应具备排除烟雾的能力,风速和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排烟控制系统规范:排烟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可依据火灾情况进行切换。

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测火灾状况和烟雾浓度,当烟雾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排烟设备,迅速排出烟雾。

系统还应配备可靠的电源和备用电池,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以上是消防排烟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有效地保障建筑物内部火灾烟雾的排除,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财产的保护。

同时,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也应充分重视消防排烟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防排烟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要求

防排烟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要求

防排烟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要求01施工要求1、排烟防火阀1)型号、规格及安装的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排烟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3)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4)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2、风口1)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手动驱动装置1)常闭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4、挡烟垂壁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

5、排烟窗1)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应开启、关闭灵活。

3)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并应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灵活、可靠。

6、风机1)风机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排烟风机的出口与加压送风机的进口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2)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在建筑物中,排烟防火阀是一项重要的被动防火设施,其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阻隔烟气蔓延,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降低火灾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排烟防火阀的正常运行,控制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是自动化控制原则,即排烟防火阀应该能够实现自动检测火灾信号并根据信号自动启闭,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有效地排烟。

其次是分区控制原则,即建筑物内的排烟防火阀应该按照分区划分进行控制,以便局部控制火灾蔓延范围。

最后是可靠性原则,即排烟防火阀的控制系统应该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在各种极端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行。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控制方式的选择,通常有手动控制、自动控制和联动控制等方式,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控制方式。

其次是控制参数的设定,包括排烟防火阀的启闭时间、温度和烟气浓度等参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最后是控制系统的监测和维护,定期对排烟防火阀的控制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物内部的布局和结构。

首先是排烟通道的设计,要确保排烟通道畅通无阻,以便排烟防火阀能够正常排烟。

其次是排烟防火阀的位置布置,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合理布置排烟防火阀,确保其覆盖范围和效果。

最后是排烟防火阀与其他消防设施的联动,要确保排烟防火阀与消防水带、消防报警系统等其他消防设施的联动协调,提高火灾应对能力。

排烟防火阀的控制要求是建筑物内部消防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控制应遵循自动化、分区和可靠性原则,包括控制方式选择、控制参数设定和控制系统监测和维护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内部布局和结构,确保排烟防火阀能够正常运行并与其他消防设施联动,提高火灾防范和处置能力。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控制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才能确保排烟防火阀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80℃排烟防火阀技术标准

280℃排烟防火阀技术标准

280℃排烟防火阀技术标准
280℃排烟防火阀是一种消防设施,主要用于建筑物火灾时的排烟和防火。

在火灾发生时,阀门能达到280℃时自动开启,起到排烟、降低火势和保护人员疏散的作用。

根据相关技术标准,280℃排烟防火阀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 材质:阀体、阀盖等主要部件应采用不锈钢、碳钢等耐高温材料,确保在火灾高温环境下正常工作。

2. 温度感应装置:防火阀应配备温度感应装置,当环境温度达到280℃时,阀门自动开启。

同时,防火阀应具备手动开启和关闭功能,以备不时之需。

3. 排烟性能:排烟防火阀应具备良好的排烟性能,确保在火灾时能有效地排出烟雾,降低火势。

4. 耐压性能:防火阀应具备足够的耐压性能,能在火灾时承受较高的气压。

5. 可靠性:防火阀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准确地开启,发挥排烟、防火的作用。

6. 易于操作和维护:防火阀应具备简单的操作方式,便于人员疏散时的操作。

同时,防火阀还应便于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7. 符合国家标准:280℃排烟防火阀应符合我国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如GB 15930-201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等。

综上所述,280℃排烟防火阀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材质、温度感应装置、排烟性能、耐压性能、可靠性、操作和维护等方面。

在选购和安装时,应注意满足这些技术要求,确保防火阀在火灾发生时发挥预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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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排烟阀规范篇一: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1b?320 320,b?450 450,b?630 630,b?1000 1000,b?1250 1250,b?20002000,b?40000.5 0.6 0.6 0.8 1.0 1.0 1.2排烟系统 0.80.80.81.01.01.2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2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 1.2.1 一般规定1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3或技术核定签证。

2 承担防、排烟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1.2.2 管道系统的施工1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2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以主、干管道为主。

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QL?0.1056 P0.65 [m3/(h??)] 中压系统风管 QM?0.0352 P0.65 [m3/(h??)] 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式中: QL ,QM ——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 P ——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7.2.2,其中防、排烟系统为低压、中压系统。

表1.2.2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系统类别低压系统中压系统高压系统4系统工作压力P(Pa) P?500 500<P?1500 P15003)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风管规定值的1.5倍;4) 低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可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作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作漏风量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并进行系统的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1.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管的最小壁厚应按表1.2.3选用;2 风管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表1.2.3-1选用。

表1.2.3-1 矩形风管法兰风管长边尺寸b(?) 法兰材料规格(角钢)b?630 630,b?1500 1500,b?2500 2500,b?400025×3 30×3 40×4 50×5M 10 M6 M8 螺栓规格3 风管的接缝应采用咬口连接,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根5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4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1.2.4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表1.2.4 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mm)风管边长b b?400 400 ,b?1000 1000,b?2000材料规格(宽×厚) 30×4 40×6 50×8M10 连接螺栓 M8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5 砖、混凝土风道的制作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灰缝必须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6 管道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 管道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管道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有效截面;2 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3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46送风口、排烟口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5 管道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连接。

如风机仅用于防排烟时,可不用柔性连接。

6 风管穿越隔墙时,管道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非燃材料严密填塞。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1.2.7 管道部件的安装1 送风口、排烟口应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常闭排烟口、送风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篇二:防排烟设计规范防排烟设计规范(09年最新修订)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7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 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8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9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二(自然通风方式;2.1 按1.2条规定需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且开口外窗面积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2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可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1);3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外,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可开启窗自然通风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如图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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