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收费196号文件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1997年6月25日颁布各区县物价局、房地局,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结合《北京市居住小区(普通)委托管理收费标准(试行)》(京价(房)字〔1996〕第157号)试行一年来的情况,现将《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资质审查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普通居住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区县物价局是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将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报市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中的“产权人”指小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96号文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各区县物价局、房地局,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结合《北京市居住小区(普通)委托管理收费标准(试行)》(京价(房)字〔1996〕第157号)试行一年来的情况,现将《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资质审查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普通居住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区县物价局是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将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报市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北京市的物业费收费是有着具体的标准的,⼀般的普通住宅是只要0.9元每平⽅,经济适⽤房就是0.5元每平⽅,除了这些收费以外还是有着别的收费的。
下⾯就让店铺⼩编为⼤家带来北京市物业费收费...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北京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管理办理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实⾏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如果⼩区物业费实⾏市场调节价,那么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如果实⾏的政府指导价,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2、⽐如说2004年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基准收费标准为0.90元/平⽅/⽉;经济适⽤房基准收费标准为0.55元/平⽅/⽉。
其中普通住宅物业费包含了综合管理费0.32元/平⽅/⽉;共有部分及设施维护费为0.31元/平⽅/⽉;绿化养护费为0.07元/平⽅/⽉;清洁卫⽣费为0.08元/平⽅/⽉;秩序维护费为0.11元/平⽅/⽉等等。
3、根据政策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按⽉、按季、按年度收取物业费。
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时,不得⼀次性预收⼀年以上的物业费。
⼩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明码标价,物业公司需要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收费标准应该在物业管理区域明显的位置进⾏公⽰。
如果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项⽬,其收费标准由双⽅约定。
⼆、物业费组成部分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出构成⼀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员的⼯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的⽇常运⾏、维护费⽤;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费⽤;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
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的⼤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予以列⽀,不得计⼊物业服务⽀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文档

2020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文档Document Writing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是怎么样一个具体实施内容呢?下文是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全文第一条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资质审查合格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普通居住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区县物价局是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将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知时进行调整。
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报市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
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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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第一条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和《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21号),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资质审查合格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普通居住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区县物价局是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并将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报市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中的“产权人”指小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按房改规定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单位和购买安居楼房的职工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负担产权人交费项目。
物业管理单位受委托收取房屋租金的,应将所收房屋租金抵减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中产权人交纳的费用,不得重复收费。
普通住宅(甲类、乙类和一般住宅)与高档住宅的界定,按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一栋楼属多家产权的,产权人应每年交付中修费;属一家产权的,产权人可每年交付中修费,也可在发生时按修缮定额结算。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1. 引言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为小区的居民提供各种管理和维护服务的行业。
在北京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居民需求的增加,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北京市制定了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保障居民的权益。
2. 收费原则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原则如下:2.1 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性或不合理的差异。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按照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制定。
2.2 可行性原则收费标准应能够保障物业公司正常运营和提供优质服务的需求,同时也要照顾到居民的承受能力,避免收费过高给居民造成经济负担。
2.3 公示公告原则物业公司应将收费标准在小区公示,并向居民做出公告,保障居民对收费标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 收费项目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3.1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指为小区提供的基本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维修维护、保安费用、绿化费等。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面积、居住户数、小区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综合制定。
3.2 清洁费清洁费是指为小区提供的日常保洁服务费用,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扫、垃圾清理、保洁用品的采购等。
清洁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公共区域面积和清洁频次综合制定。
3.3 绿化维护费绿化维护费是指为小区提供的绿化维护服务费用,包括花草植物的养护、绿化带的修剪等。
绿化维护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小区的绿化面积、养护频次和植物种类综合制定。
3.4 设备维修费设备维修费是指维修小区内各种设备(如电梯、水泵、空调等)所产生的费用。
设备维修费的收费标准根据设备种类、维修频次和维修难度综合制定。
小区内某些设备的维修费用可能由业主承担,具体由小区规定确定。
3.5 特殊维护费特殊维护费是指因小区内出现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如修复受损的道路、排水系统等。
特殊维护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制定,应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承担。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物业管理行业一直备受关注。
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不同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各有不同,而北京市政府也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有一定的规定。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保洁、保安、绿化、维修、公共设施管理、水电维修等。
这些服务项目的实施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在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制定的。
一般来说,收费标准会根据小区的建筑面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共设施情况、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三、收费标准的公示与调整北京市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公示于小区的显著位置,并向所有居民公示。
如果物业公司需要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应提前通知所有居民,并按规定程序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维护居民权益作为居民,应当了解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疑问和建议。
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并保障服务质量。
五、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鼓励建立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结语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一个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只有依法合理、透明公正地制定收费标准,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良性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服务。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本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协商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1、办公、商用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用房等非住宅;2、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住宅区;3、业主大会或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不成立业主大会但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区;4、本办法实施后,在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住宅区;5、本办法实施前,经计划、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由业主大会或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执行《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0]19 号)政策的危改回迁小区,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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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绿地废弃杂物及时清理。
执行小区所在区县
物价局、财政局制
定的收费标准。
3
保安费
元/户·月
3.00—5.00
1、维持小区公共
秩序。
2、日常巡视。
1、积极与派出所配合,保护小区安全。
2、24小时昼夜巡逻值班。
3、对小区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对小区内违法分子,与派出所配合进
4
小修费
(1)一般住宅
(2)乙类住宅
(3)甲类住宅
元/m2·年
2.36
3.54
4.72
按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
通知
①完成零维修任务指标,零维修及时率均达到100%。
②水电维修不超过24小时,
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小修工程:
1、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2、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现时造价的1%以下。
执行所在区县物价
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6
机动车存车费
元/辆·月
大
型
车
210
小型车
150
认真检查停车证。
专用停车场、位收
此项费用。
收费同时发给车主
存车凭证,车辆如
发生丢失,收费单
位应按有关规定赔
偿。
二
产权人交费项目
1
绿化费
元/m2·年
0.55
小区内树木、花
草、绿地等的日
常养护和管理。
1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
3、高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6、处理违约,办理房屋撤管手续。
7、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期召开代表大会。
8、组织物业管理的其他费用。
①组织房屋设备接管验收工作,保质、按期完成接管验收工作。
②健全完善房屋管理的各种基础资料,台账报表、图册等符合要求,完整准确。
③组织好小区房屋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回访率每月不低于15%。
行处理。
5、巡逻时发现火警事故或隐患、治安事
故、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
部门。
必须是封闭式小区
雇用专职人员
4
各项费用统
收服务费
元/户·月
1.00
代为收取水、电、
气、房租、卫生
费等项费用。
按月查表,记数准确。
5
车辆存车费
(自行车,三
轮车,两轮摩
托车,三轮摩
托车)
元/辆·月
看管自行车等车
辆。
专用存车场所,有专人看管。
人为损坏。
绿地率超过30%的
小区,标准可上浮
20%。
2
化粪池清淘费
元/m2·年
0.30
定时清淘,保证正
常使用。
3
管理费
(1)一般住宅
(2)乙类住宅
(3)甲类住宅
元/m2·年
2.40
2.82
3.50
1、组织接管房屋及设备
2、办理进住手续和房屋更名、换房手续。
3计算房租。
4建立房屋管理账册、档案。5、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制定房屋修缮计划。
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占维修费的38.7%。
5
中修费
(1)一般住宅
(2)乙类住宅
(3)甲类住宅
元/m2·年
5.42
7.06
8.19
按京房修字[1994]第521号通知
基本保持房屋完好率不降低。
中修工程:
1、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
2、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的20%以下。
3、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4、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占维修费的38.7%。
6
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
元/m2·年
1.00
7
电梯费
高压水泵费
共用电视天线费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
注:1、本标准中m2系指建筑面积。
2、大修费:甲、乙类住宅每年每建筑平方米7.56元,一般住宅每年每建筑平方米5.04元。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标 准
备 注
一
住户个人交费项目
1
装修房屋
垃圾外运费
元/自然间
20.00
清运因室内装修
而产生的建筑垃
圾
日产日清
如住户自运,不收
此项费用。
2
保洁费
楼宇内公共部位
及小区内道路环
境的日常清洁保
养。
道路每天一清扫,垃圾每天一清运,楼梯
绿地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2有多种树种,以落叶乔木为基干树
种,有一定数量的耐荫灌木、耐荫宿根
花卉、草坪衬托美化环境。
3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
明显枯枝死杈及病虫害侵害现象。树木缺
株率在4%以下。花卉缺株在5%以下。树
木基本无钉拴、捆绑现象。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堆物堆料、搭
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