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2014年
2014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演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是指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合作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
为了有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客观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克服将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片面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精神,以师生主动发展为根本,全面体现新课程改革提出的品德素养、知识技能、过程展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整合,实现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推进课改培养目标的实现。
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导向,积极引导学生重视各方面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教师和家长的育人观念的转变,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在评定过程中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综合评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综合素质评定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过程。
三、评定工作机构:(一)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组:组长:李士林副组长:郝尧武成员:王建光张健林侯又鹏职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二)班级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组成,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
各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合肥工业大学2013-2014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3-2014】6号文件管理学院2011级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一、加分1、学生工作及学生干部任职(该方面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1)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春蚕社社长、科协主席、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部书记一般加0.40-0.50分;(2)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院春蚕社副社长、科协副主席一般加0.30-0.40分;(3)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春蚕社部长、科协部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一般加0.20-0.30分;(4)任职满一年的学生会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春蚕社副部长、科协副部长、寝室长、一般加0.10-0.20分;(5)校级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学院;所在支部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所在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级”的班长可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0.10分。
2、各类竞赛活动(该方面累计加分,同主题的活动除外)(1)竞赛活动:国家级比赛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7分,三等奖加0.6分;省级比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挑战杯”竞赛:考虑到“挑战杯”竞赛为跨学院组织参赛、团队人数多、指导教师多、准备时间长、竞赛影响大因素,“挑战杯”全国竞赛按照原标准分加权1.5执行;教育部支持的比赛,在原标准上加权1.2执行;(2)参与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立项当学年)国家级主持者加0.80分,校级主持者加0.50分,国家级参与者酌情加0.50-0.55分,校级参与者酌情加0.30-0.35分;(3)论文发表: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教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SCI/EI收录加分1.5分、校定小核心加分1.2分、校定大核心加分1.0分、一般学术期刊加分0.5分(第三作者、第四合作者一般在原基础上减0.1分)。
(4)校级文娱活动:个人参加由校学工部、校团委及校学生会主办的校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30分,获二等奖加0.20分,获三等奖加0.10分。
综合测评分数加减标准

扣分
德育素质分A
1.校级以上奖励如:军训先进个人加2分
13.受班级通报批评者扣2分,院级3分14.受到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者扣14分,记过者扣18分,留校查看者扣22分
3.无偿献血加1分;捐献骨髓加3分
4.组织班级活动、参加班级活动表演每次加2分,最多加4分
8.寝室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者经发现扣3分;
5.班长、团支书7分,其他班委6分;学生会学干加3分;(按学生会给定标准)
6.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
其他奖惩分C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者(依据体育成绩两学期平均90分以上加10分,80分以上加8分,75分以上加7分,其余加6分
6.受批评或校纪、团纪处分按标准扣分
2.参加院级篮球、足球赛者加3分
3.秋、春季运动会参加者加1分,获奖者在此基础上按标准加分
4.各种文艺活动(按备注2)参加加1分,获奖按标准在此基础上加分
5.参加女生节活动者加1分,迎新者加1分,参加新老生交流会加1分
综合测评分数加减标准
15.扰乱校园秩序者扣5分
5.开学初组织参加领书加1分
6.奖学金获得者从获得那一年起每年加2分
16.其他违反行为规范被开违规单者扣2分
7.观看篮球、足球比赛7次以上加6分,5~6次加4分,3~4次加3分,1~2次加2分
8.班博投稿每次加2分;班报、商坛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
17.上课旷课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
7.按要求参加活动而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活动包括学院、辅导员要求参加及班级轮流参加的活动)
2.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2分;三下乡活动校级加4分,院级加3分;最多加4分
3.参加挑战杯等比赛者加2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加1分,获奖加2分;最多加4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https://img.taocdn.com/s3/m/93853e73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84.png)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 20%+班级评分 30%+辅导员评分 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综测评分细则

粮油食品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总则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进行学生奖励的基本依据。
为使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更具有操作性,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四项基本素质,即:思想品德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和身心素质。
各项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
二、测评程序及相关规定1.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在每学期初第1—3周内完成。
2.每位学生按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进行书面总结和自评,提供加减分的原始材料证明,并向全班同学汇报。
3.在辅导员的组织下,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小组人数至少为班级总人数的1/3),由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核对、修正、计算、统计各项得分,填写表格并签名。
4.辅导员负责全面复审测评结果,无异议后签字送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留存。
5.学院应定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得分进行排序。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三、综合测评评分办法: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评分由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构成。
第一项思想道德素质(15%):(一) 学生能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思想品德素质基础分为65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加分l.大力支持校、学院的各项工作,被评为校级、市级和省级先进个人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本人提交证明,学院确认);2.参加党校学习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加3分.(本人提交证明,学院确认);3.学生干部(含宿舍管理干部)加分应根据群众评议加0——10分4.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市级、省级表彰的分别加3分、5分、10分。
5.在宿舍卫生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宿舍,宿舍成员根据情况加0——5分(以学院材料为准);(三)思想道德素质减分1.受到学院以上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查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5分、10分、20分、30分、40分;2.违反学校规定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的,以及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无故缺课、迟到、不请假外出、不按时作息、违章用电、有不遵守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和不文明言行的,每次减2分;3.在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不合标准的每次减5分(以团总支学工办提供材料为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四)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计算方法1.本项总加分不得超过35分;2.本项总减分不得超过65分;3.辅导员根据学生的表现可以加减1~5分;4.学院根据学生的表现可以加减1~5分。
2014-2015-1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

2013-2014-1建筑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附减分: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扣1分、社会实践活动扣2分(德育)2.行为规范不文明者酌情扣1-4分(德育)3.校评比宿舍卫生不合格扣1分/次/人;违章用电扣1分/次/人;寝室长再减扣0.5分(德育)4.所在宿舍在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扣1分。
(德育)5.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损害公物者,酌情扣3-5分。
(德育)6.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分别扣10分、扣15分、扣20分、扣30分(德育)7.课内考勤迟到、早退扣1分,不遵守课堂纪律扣1.5分,旷课扣2分。
(智育)8.在科技文化活动中发生抄袭、实验或调查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科技文化学术道德扣6分。
(智育)9.夜不归宿扣1分/次(德育)(严格执行)10班委不参加班级活动、学生会干部干事不参加学院会议,每次扣0.5分(德育)11.每挂科一门扣2分(严格执行)(智育)12.打架斗殴扣3分/次(德育)13.无故不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扣1分(德育)14.凡学校要求参加的体育活动(诸如运动会),未参加一次扣4分。
(体育)15.不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普查的学生扣1分。
(德育)附加分:1.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以登报为准加2分(德育);参加校组织献血活动的加1分(德育)。
2.学生干部任职半年以上且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能以身作则,(德育)加分: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以任职最高级别认定):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班长、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各部门部长;加5分辅导员助理、主席团助理、校级学生会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加4分班级副班长、生活委员、学生支部党小组组长;加3分宿舍长:加2分其他班委会委员:加1分3.文明宿舍成员一等奖加1分,其余加0.5分(德育),室长再加0.5分(德育);学风宿舍成员、党员示范宿舍成员加0.5分(智育)。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4年9月)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为提高测评的可操作性和项目量化,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评奖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以下细则,具体操作说明如下:根据《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提高测评的可操作性和项目量化,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评奖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德育素质测评学生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学生测评小组打分(满分60)+辅导员打分(满分30)+班导师打分(满分10)具体测评办法如下:1、每个学生班推选10人,共30人/年级,以专业年级为单位组成学生测评小组。
(现任及前任班长、团支书应在10人名额之内,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各宿舍成员等各类型比例。
)学生测评小组每个成员都给本专业本年级每个同学打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满分60分,最低50分),去掉5个最高分和5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到每个同学的“学生测评小组打分”项的成绩。
2、辅导员给全年级每个同学打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满分30),得到每个同学的“辅导员打分”项的成绩。
3、班导师给全年级每个同学打德育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得到每个同学的“班导师打分”项的成绩。
4、以上各项打分请根据《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的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
二、智育素质测评按《中南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制定的学业平均成绩计算方法计算。
科目为当年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不含体育课)。
三、体育素质测评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素质分=体育课成绩×70%+课外锻炼成绩×30%课外锻炼成绩=综合测评小组打分+学生会体育部打分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打分(满分80),去掉5个最高分和5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到。
学生会体育部打分(满分20)由学生会体育部提供。
无体育课的年级:体育素质分=体育锻炼达标成绩×70%+课外锻炼成绩×30%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打分(满分80),去掉5个最高分和5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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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综合素质加减分细则
总体说明: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
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一加分项
1、学生干部类
在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且任职时间超过一学期并能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考虑加分鼓励,否则不予加分。
本实施细则只针对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对于在学校级别的学生组织担任干部的同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目前有党支部、团学会、新闻中心、大学生科协;年级班级有年级会、班委会、团支部等。
(1)党支部干部:
支部副书记0-2.4,支委0-2
加分由支部书记直接给出。
(2)大学生科协、信息宣传与网络中心、团学会干部:
主席团0-2.5分,部长0-2分,副部长0-1.5分,部员0-1分。
主席团加分由团学会各部代表(奇数)给出,部长、副部长加分由主席团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副部长给出。
最后汇总上交,由主管老师审核批准。
(3)年级会干部:
年级长0-2.3,副年级长0-2.1,部长0-1.5,部员0-1
年级长加分由年级会代表(奇数)给出,副年级长、部长加分由年级长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给出。
最后汇总上交,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
(4)班委、团支部干部:
班长、团支书0-2,副班长以及班级委员0-1(寝室长酌情考虑0-0.1)
全部加分经班级测评小组给出,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
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学生干部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
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5)学院办公室助理:
学院办公室助理负责人0-1.5,专干助理0-1,普通助理0-0.8;
全部助理加分由办公室负责老师给出,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助理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
助理属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6)学工委委员:
学院学工委学生委员加分0-1.5
(7)学校学生会、勤助中心、铁道学工办助理等任职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勤助中心等校级学生机构加分减半处理,减半后最高分不超过1分。
注:对于以下特殊情况者给予相应的折半加分:任职半年或不足一年且表现突出者;对于以下情况不予加分:任职不足半年或虽任职半年以上但表现较差考核不合格者、被组织请退或私自退出组织者;任职期间给组织造成严重影响者,有违法乱纪受到处罚者视情况予以扣分。
对于被辞退或未经同意私自退出者,以零分记,并且对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处分并扣分。
对于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
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2、奖励荣誉类
此类加分除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另外补充以下几点:
1)国家级荣誉3分,省部级荣誉2分,校级荣誉0.8分,院级荣誉0.5分,集体荣誉减半。
(校级文明寝室每人加0.5分,院级文明寝室每人加0.3分,专项活动评比加分按既定细则处理)
(2)礼仪、文艺演出0.05分每人次,累计最高1分,需提供证明。
(3)当年初次参加cet考试四级优秀加0.3分,通过六级加0.2分,六级优秀加0.5分(四级、六级通过分数为425分,优秀分数为600分,获得口语考试证按级别酌情加0-0.3分)
(4)新闻稿的加分(每篇):
学校的网站:新闻网、校报、中南大学信息港0.5分、中南大学首页1分。
其他的网站:创业网、升华网、学工网0.1分。
其中新闻稿按照上述规定加分,其他稿件按每篇0.05,一稿只加一次。
新闻中心成员,前3篇不加分,新闻中心成员加分减半。
另外,计酬稿件不予加分(学院网站)。
(5)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班级的学生每人加0.1分,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班级的学生每人加0.05分,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的班长和获得“先进团支部”的班级的团支书在学生干部加分中给予酌情加分。
(6)参加活动获奖,由举办单位出具证明,统一给出加分,交由年级会保管。
(7)奖励荣誉类加分必须向测评小组提供相关证明(如果有证书,证书必须是原件),并请测评小组妥善保管证书,在第二周由年级会组织各测评小组组长进行查验,无异议后将结果上交学工办审核批准,证书归还相关同学,不要遗失。
(8)当年度创新创业及创新型实验计划立项,比照《学生手册》当中科技竞赛按就高原则加分,各级竞赛优秀奖不加分。
参与申报团队每人加0.05分,负责人加0.1分,以学工办备案为准。
(9)除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认可的官方部门颁发的奖励荣誉可以加分外,私人培训机构所颁发的各种奖项荣誉不加分。
(10)本类加分只针对当年度所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获得上一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不予加分。
(11)同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所有材料必须有纸质以及电子版,以便存档备案。
电子版按要求命名。
另外,在没有学工办老师审核批准的条件下所有加分均为建议加分。
各块加分经审核后交由各年级会保存查验。
(三)减分项:
1.上课、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中缺勤,每次-0.2 分
2.受校、学院(年级)通报批评,每次-2 分
3.受警告处分,每次-5 分
4.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6分
5.受记过处分,每次-7 分
6.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8分
7.违反校“文明十条”,每次-0.2 分
8.其他违纪行为,每次-0.2 分
9. 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干部减0-2.5分,其他干部减0-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