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班管理制度-学校制度管理规定
小学学校坐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包括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及全体教师。
三、坐班时间1. 坐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 教师必须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四、工作职责1. 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 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考勤制度1. 教师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签到签退。
2. 教师请假必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教师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学校请假,并说明原因。
4. 教师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或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将对教师坐班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2. 对遵守坐班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坐班制度、工作表现较差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
3.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八、具体要求1. 教师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与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
2. 教师应爱护学校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3.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乱纪活动。
4. 教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5.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学校坐班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坐班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是为规范学校坐班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旨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年级和班级的学生坐班管理,涵盖学生、教师和家长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坐班时间1.工作日坐班时间:上午 6:45 - 7:45,下午 13:00 - 14:00,晚上 19:00 - 21:00。
2.周末坐班时间: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00 - 17:00,晚上 18:30 - 21:30。
3.寒暑假坐班时间:根据学校安排。
四、坐班管理职责1.班主任负责坐班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坐班学习。
2.学生要按时参加坐班学习,积极配合班主任的管理工作。
3.教师要在坐班期间积极指导学生学习,解答学生疑问。
五、坐班内容和要求1.学生必须安静学习,不得进行嘈杂活动,不得妨碍他人学习。
2.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准则,不得偷窃、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
3.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做到课下预习和课上复习兼顾。
如有需要,可以向坐班的老师请教或解答问题。
4.学生要自觉保持坐姿端正,防止长时间低头使用手机或电子设备对视力造成危害。
5.学生不得在坐班时间玩游戏、观看不良影视剧等违规行为。
六、坐班考勤管理1.学生坐班签到:学生需在坐班开始前准时签到,未按时签到者视为旷课,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班主任签到:班主任在坐班期间进行签到,记录到勤情况,并及时通知家长。
七、违规处理措施1.对于不按时参加坐班的学生,班主任将进行问责,记录违规情况并向家长进行汇报。
2.对于嘈杂活动、违规使用手机等行为,班主任可采取口头警告、座位调整等措施进行处理。
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偷窃、抄袭、作弊等,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和开除学籍等。
八、评估与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坐班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估与奖励,具体措施包括:1.评估:根据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作业完成情况和节制使用手机等,对学生进行评估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学校坐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坐班制度是指教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到校上班,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二章坐班时间第四条教职工的坐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夏季)或14:30至18:30(冬季)。
第五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坐班时间的,需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坐班要求第六条教职工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七条教职工到岗后,应立即投入到工作中,不得闲聊、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校,确有紧急事务需离校的,需向领导请假。
第九条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不得在办公桌上堆放私人物品。
第十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坐班考勤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考勤制度,对教职工的坐班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自觉接受考勤,不得伪造、篡改考勤记录。
第十三条教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教职工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一)迟到、早退的,每次扣款50元;(二)擅自离岗的,每次扣款100元;(三)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款50元;(四)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每次扣款100元;(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教职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补充。
学校坐班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坐班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坐班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坐班工作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职员的行为表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坐班工作指的是在学校工作时间内需要在办公室或指定场所从事工作的职员。
第三条学校坐班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支援人员。
第四条学校坐班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学校日常运行的正常开展,提供顺畅的学习和办公环境。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学校坐班工作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12:00至下午1:00为午休时间。
第六条职员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得干扰他人、浪费时间或从事个人私事。
第七条在必要时,学校有权调整工作时间或要求职员加班,职员应积极响应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安排第八条学校会根据职员的工作职责和学校的需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表。
第九条职员在工作开始前需认真阅读并理解工作任务,确保知晓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条职员需按照工作时间表合理安排工作顺序和时间分配,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职员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请假。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学校要求职员在坐班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包括:(一)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不准乱放个人物品或垃圾;(二)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或嚼口香糖,食品需在指定地点用餐;(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浏览非工作相关的网站或使用手机玩游戏;(四)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交谈。
第十三条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员将被视为失职行为,学校将依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工作监督第十四条学校将对职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在办公室进行巡查,检查工作环境和职员的工作状态;(二)与职员进行定期交流,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三)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和考核。
第十五条学校坐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是为了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职员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学校坐班制制度

一、引言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校特制定本坐班制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的日常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二、制度内容1. 坐班时间(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休息时间: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 坐班要求(1)教职工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教职工在坐班期间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手机、打游戏等。
(3)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4)教职工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 请假制度(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请假时间:事假不得超过一周,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医或相关部门审核。
(3)请假手续: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 考勤管理(1)学校将设立考勤制度,对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2)每月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3)连续迟到、早退、旷工达到一定次数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制度执行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
2. 学校将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教职工如有疑问,可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咨询。
四、总结学校坐班制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希望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学学校坐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规范教师坐班行为,提高教师工作效率,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章坐班时间第四条教师坐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夏季)或5:30(冬季)。
第五条教师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教师在坐班时间内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学校联系。
第三章坐班要求第七条教师在坐班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教师应保持办公室整洁,不得随意摆放个人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吸烟。
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教职工会议、教研活动、培训等。
第十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二条教师应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第四章请假制度第十三条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填写《教师请假审批表》。
第十四条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丧假证明等。
第十五条请假期间,教师应尽量安排好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调休的,应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罚。
第十九条教师如有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行政坐班人员的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行政坐班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行政坐班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秘书、辅导员等。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行政坐班人员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从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中午休息一小时。
第五条行政坐班人员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行政坐班人员因公事需加班的,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七条考勤采用打卡或签到的方式进行,每人需配备个人考勤卡。
第八条行政坐班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打卡或签到,不得代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或签到的,应在当日内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者,扣除当天1小时工资;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
(二)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者,扣除当天1小时工资;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
(三)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第十一条行政坐班人员请假需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事假:因私事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事由。
事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二)病假:因病需请假者,应提供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
病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记录、统计和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行政坐班人员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考勤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给予通报批评;(二)扣除相应工资;(三)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坐班值班教师制度

一、制度背景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
1. 规范教师坐班值班行为,提高教师工作纪律性;
2. 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及临时聘用教师。
四、坐班制度
1. 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坐班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教师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 教师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4. 教师在坐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值班制度
1. 值班教师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缺岗;
2. 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负责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确保学校安全;
3. 值班教师应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
4. 值班教师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六、考核与奖惩
1.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坐班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2.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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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坐班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和签到时间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含合同聘用工)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坐班,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打卡。
2、规定工作时间上午为7:50~11:50,下午为1:30~5:00。
打卡时间为早上8点10分之前,下午为16点20以后。
3、逢升旗仪式和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等,无极其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所有弹性坐班老师也必须参加。
办公室和活动组织部门负责签到和抽查。
二、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规定
1、因公外出的教职工由派出部门负责同志向办公室提供说明材料并签字确认,以备核计缺勤记录。
2、因事、因病不能到岗的教职工必须事先书面请假,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病假三天以上必须持有市级医院病历和医院医政科批复盖章的建休单。
所有审批后的假条当天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好登记留存。
4、教师请假的必须先自行调课,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主任要签字同意;担任班主任的老师还要安排好班级工作,向政教处备案,政教处主任同意签字;其他教辅及行政人员请假要各自处室负责人先签字同意。
再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留存。
5、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向校区负责人请假;副校长因公、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向校长请假;假条核批后报办公室,以备核计缺勤记录。
校长、书记向教体局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6、对于因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导致在相应时段不能打卡的,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后统一向办公室书面报与会人员名单,以备核计缺勤记录。
7、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电话报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事后补上假条,按照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签到考勤工作奖惩规定。
1、学校从绩效工资中设立考勤工资每月300元。
教职工每缺勤一次,从本月考勤工资中扣发15元,扣完为止。
2、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公假直接核销公假期间未打卡记录;病假期间,按照缺勤一次0.2标准扣除考勤工资;事假期间,按照正常应打卡0.4标准扣除考勤工资。
四、关于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决定
按照包教(2014)17号文件转发的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4、因工(公)致伤、致残的,在规定的休养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
工作人员病愈复工后,因旧病复发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复工后因其他病请假的,病假时间重新计算。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
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之和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五、几项补充说明。
1、临近退休前两年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可实行弹性坐班,考勤工资按照满勤标准计发。
因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申请弹性坐班的教职工,首先要完成本职工作,每天仍需参与打卡,只是不受打卡时间限制,考勤工资发一半。
所有弹性坐班同志要服从学校的临时工作安排,必须参加升旗仪式、周三研讨会和学校重大活动。
行政人员或有行政兼职的教师不能弹性坐班。
2、支教、挂职、婚假、哺乳期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鼓励教职工监督考勤工作,对于举报如实者,以扣除考勤工资的两倍奖励给举报者。
4、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由办公室同志协同值日校长和值日教师进行坐班抽查,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凡抽查中发现无故离岗人员一律作为缺勤一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