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制度与专科医师制度的渊源

合集下载

美容主诊证

美容主诊证

第二十七条 各相关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第十七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美容科主诊医师职责

美容科主诊医师职责

美容科主诊医师职责————————————————————————————————作者:————————————————————————————————日期:ﻩ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职责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美容外科临床工作,处理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的分工,贯彻执行临床美容外科工作程序,负责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督促、检查。

3、经注册具有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格的美容外科主诊医师,可参照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责执行,可实施和审批美容外科三个级别的手术项目。

4、经注册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美容外科主诊医师,可参照主治医师职责执行,可实施和审批美容外科三个级别中的一级、二级手术项目。

5、经注册具有住院医师资格的美容外科主诊医师,可参照住院医师职责执行,可实施美容外科三个级别中的一级手术项目。

6、主诊医师负责美容外科门诊、病房的美容外科手术病人临床治疗任务,实施美容整形手术或在其指导下进行美容手术。

7、做好每位求美就医者的心理辅导,手术前的沟通、术前准备、术前交待和签字影像资料的采集。

指导患者术后护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和术后随访。

8、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指导和培训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展临床美容外科工作。

9、为院内外提供美容外科会诊任务。

皮肤外科手术制度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讨论。

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讨论。

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均需召集讨论。

2、手术及麻醉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实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医疗美容是一种结合医学原理和美容技术的美容方法,通过各种医学手段来改善和修复人体外貌及其相关问题。

医疗美容涉及到一系列的医学操作和技术,因此,必须要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才能进行。

我国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规范美容医疗行为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二十九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规范美容医疗行为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医疗美容的范围和要求。

据此规定,医疗美容应由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的正规医疗机构或由资质齐全的医疗美容机构从事。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医师资格: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首先需要具备医师资格,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这一要求确保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具备基本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医疗美容工作。

2. 美容专业培训: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接受过相关的美容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明。

这一要求使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能够掌握医学美容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确保医疗美容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实践经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即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时间从事医疗美容相关工作的经历。

这一要求确保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具备足够的实践能力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医疗美容工作。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二十九号》中,明确规定了美容医疗机构的备案和管理要求。

根据该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设有合格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时需要提供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相关证明和资料,以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执业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合法合规,并保护患者的权益。

备案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质、执业经验和专业技能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要求。

总之,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规范美容医疗行为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二十九号》。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工作意见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工作意见

XX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工作意见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提高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原卫健委令第19号)、《原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执业范围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原卫健委令第19号)第二款规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执业范围按照医疗美容二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核定。

结合《原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及我省实际,具体核定执业范围如下:(一)美容外科包括A、B、C类,医师执业范围为外科的执业医师可申请核定美容外科A类;医师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喉科的执业医师可申请核定美容外科B类;医师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仅限口腔颌面外科)的执业医师可申请核定美容外科C类。

(二)美容牙科包括A、B、C、D类,医师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的执业医师可申请核定。

(三)美容皮肤科,医师执业范围为皮肤病和性病专业的执业医师可申请核定。

(四)美容中医科,医师执业范围内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核定。

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具体可开展的项目见《医疗美容项目管理目录》。

二、核定条件和核定机关(一)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

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6年以上;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以上;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负责实施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

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

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

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在江苏地区迅速崛起,吸引了众多求美者的关注与赞誉。

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作为该行业的核心竞争者,扮演着关键角色。

本文将探讨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工作职责、专业知识和个人素养,以揭示他们对于患者和整个行业的重要性。

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是整个医疗美容团队中的核心成员,负责提供最高水平的医疗美容服务。

他们的工作职责包括与患者交流,制定个性化的美容方案,进行手术操作并提供术后护理等。

与其他医美专业人员不同,主诊医师通常是整个疗程中患者近距离接触最多的人,因此他们的沟通能力和医学知识需求更高。

首先,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必须了解各种美容手术和非手术治疗的最新进展,熟悉不同的治疗法则和技术操作。

他们需要获得医学执业资格,并且不断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以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此外,他们还应该了解各种皮肤类型和美容问题,并能根据每个患者的特殊情况量身定制治疗方案。

其次,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技巧。

患者往往对他们抱有高度的期望和信任,因此医师应能清晰有效地解释治疗过程和效果,帮助患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此外,医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倾听能力,以了解患者的期望和需求,并与患者建立起信任和共鸣的关系。

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医师才能充分理解患者的心理和期望,为他们提供最佳的医疗美容解决方案。

除了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还要具备出色的临床技能和手术操作能力。

在进行各种美容手术时,医师必须准确地掌握手术步骤和技术要点,以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他们必须熟悉各种手术器械的使用和操作,了解手术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此外,他们还应该善于应对并解决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

最后,江苏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应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和职业操守。

他们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对患者的隐私和利益保密,以及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进行备案。

2. 专业资格: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如医学专业学历、临床工作经验、相关培训和考试合格证书等。

3. 技能要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掌握相关的医疗美容技术和操作规范,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沟通能力,以确保医疗美容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伦理道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5. 机构管理:医疗美容机构需要对其主诊医师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通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主管部门可以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质和能力进行审核和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备案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医疗美容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XX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以下简称主诊医师)的认定工作,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美容学科和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第三条主诊医师的执业范围与其注册的执业范围相同。

第四条主诊医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

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三年内在符合省卫健委规定条件的医疗美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医疗美容科室培训六个月以上或进修一年以上,负责培训或进修单位认定合格。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

(五)近三年内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医疗行业规范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经省卫健委技术考评合格。

第五条承担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的医疗美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医疗美容科室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应符合《医疗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要求,医疗美容科室所在的医院应为三级综合医院。

(二)医疗美容专业科室设置床位不少于20张。

(三)设有能容纳10人以上观摩的手术室或电化教学设备。

(四)设有能容纳20人以上的教室及相应的教学设备。

(五)医疗美容专业科室至少有两名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主诊医师和3名以上具有主治医师技术职称的主诊医师,且具有连续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经验。

全省美容医疗机构主诊医师

全省美容医疗机构主诊医师

全省美容医疗机构主诊医师
一、主诊医师的职责
2、根据患者个体情况,为患者确定有效、安全的美容治疗诊断和治
疗方案;
3、综合运用美容医学的最新发展,执行美容护理、抽脂、脱毛等外
科手术;
4、定期参加医疗机构或专业学术会议,不断提高专业医疗技能,关
注美容医学的新发展;
5、根据机构的质量保证政策,确保每一次美容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6、建立正规的美容管理和记录系统,对每一次的治疗过程和结果进
行记录和评估,并报告医疗机构;
7、定期向患者提供营养和皮肤护理等建议,营造良好的治疗氛围,
提高患者对临床结果的满意度;
8、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积极抢救患者,确保病患的安全。

二、主诊医师的学历要求
主诊医师应具备取得高等医学学位或其他美容医学专业的本科、硕士
或博士学历,或者在美容医学领域有相关资格证书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制度与专科医师制度的渊源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制度”与“专科医师制度”的渊源随着社会经济文明的敏捷发展,全国各大、中、小城市的医疗美容事业迅猛发展,“医疗美容”早已妇孺皆知、街谈巷议。

据不完全统计,医疗美容专业医务职员达10余万人,其总产值已超过1000亿元。

其行业准入标准亟待规范及提高,其中的重要一环就是尽快建立“医疗美容专科医师制度”。

1.美容医学整体学科的构成与临床特点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呈现了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等新兴医学分支学科的萌芽,并分别涌现了一批与这些新兴医学学科的专科医师相应的学术组织。

面对着这一医学发展新动态,我国一批专家学者灵敏地就“学科体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系统研究、论证与普遍实践。

认识到这些新兴医学学科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分离从一些相关的“传统”医学学科分化而来,例如,美容外科汲取整形外科、颅颌面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胸外科、生殖外科、皮肤外科等学科中的有关技术而形成;美容皮肤科从皮肤科分化而来;美容牙科从口腔医学中分化而来;美容中医科从中医学中分化而来;美容医疗技术从各种临床治疗技术中分化而来;美容医学心理学从医学心理学中分化而来等。

另一方面,这些新兴医学学科又不同于那些相关的“传统”医学学科,自然地具有其自身的内在法则与临床特征,即学科本质上的差异,将它们从新组合为一门新兴的整体学科――美容医学。

其主要本质差异有:其一,服务与实践的对象不同。

美容医学服务与实践的对象不是病人,而是一些不人体器官病变,没有功效阻碍的一类传统意义上的健康人,称“美容就医者”。

他们等待在保障健康条件下,美化皮肤、毛发、五官、脸型、四肢、体表器官与躯体形态等,以求提高生存质量,更好地适应工作、生活、家庭、恋爱等方面的需要。

美容医学的任务就是为各种“美容就医者”对象服务,以维护、修复和塑造其容貌美和形体美。

其二,体现了医学目的的变更。

家喻户晓,在医学的来源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跟着医学目标的不断变化,先后导致了治疗医学、预防保健医学、康复医学和美容医学的形成和发展。

传统意义上的前三类医学的目标在于“救死扶伤,维护人类的健康生存”,以确保医学最低目标的实现。

而美容医学则是为健康求美者(即“美容就医者”)服务,它的学科义务远远超出了“治病救人,维护人类的健康生存”的境界,已升华到直接维护和塑造人的本身之美,并力求在健康的基础上,进而寻求“健”与“美”的协调同一的更高目标,即力求到达“尽如人意”的更高境界。

其三,技术实施上的差别。

美容医学各学科的技术实施,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医学学科的要害是:它们不仅是以医疗技术为惟一的服务手段,而是运用医疗技术、审美技能、心理(含社会意理)技能三者并重的综合性技术手段。

临床上两者有极大差异。

北京有位有名整形外科老专家说:“我干了三十多年整形外科,非常顺利,可我做了多少年美容外科,却碰到了不少麻烦与纠纷。

”那是为什么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医生很难掌握“美容就医者”的审美取向与心理学背景。

其四,新学科体制己经形成。

经由20多年的尽力,上述那些以维护、修复和塑造健康的人体美为目标的医学新分支,依据各自的特色,与医学美学供给的“医学审美技能”、“美容心理技能”相联合而重组,牵强附会地形成了“美容医学”的整体学科新体系:⑴医学审美技能(含人体审美设计等);⑵美容医学心理学;⑶美容外科学;⑷口腔医学审美与美容牙科学;⑸美容皮肤科学;⑹美容中医科学;⑺美容医疗技术(含物理美容治疗技术、美容文饰技术等);⑻美容保健技术(美容护肤、美容保健等)等。

1990年“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的成立,标记着这个整体学科的初步形成。

其五,美容医学整体学科中的各临床科室已实际存在,并公道地存在着。

目前海内的很多医疗美容机构,在科室设置方面,不同情势和不同水平地包含了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以及医疗美容技术专科(含美容保健护理、美容激光医治科等)。

辩证法告知我们,事物的本质决定事物的存在。

根据美容医学的上述学科本质和我国的国情,“美容医学”被认定为一门整体学科是顺理成章的。

2.美容医学临床及其相关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美容机构蓬勃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种经济体制的医疗美容机构达9000余家,其中民营的达6000余家。

全国有医疗美容执业医师30000余人,医疗美容技术人员和护士70000余人。

如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疗、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北京黄寺美容外科医院及像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这样的一些民营医院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名誉。

同时,全国还有大连医科大学、宜春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等二十余所院校创办了美容医学本科及“医疗美容技术”大专档次的专业技巧教育。

已培育出美容医学专业人才近万人。

近年来,东南大学医学院先后创办了“医学美学设计”研讨生班和硕士点;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开办了“美容医学心理学”博士点(方向)。

2004年5月,卫生部、教育部结合发“卫科教发[2004]167号”文《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级教导改造和发展计划》,又将“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列入“专科专业目录”。

美容医学教育事业的配套,为美容医学专科医疗步队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本。

为了适应各层次专业教育事业的需要,先后组编和出版4套美容医学专业用教材:1997年,湖南科技出版社和江西高校出版社分批出版大、中专美容医学专业用的系列教材13部;2002年7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美容医学专业本科教材”11部;1999年至2001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美容医学继承教育丛书”6部,并于2003年5月再版;2001年6月起,高职高专“美容医疗技术”专业教材13部,于近期出版。

此外,十多年来还相继出版有关着述200余部。

我国美容医学方面的专业期刊也得以较快的发展。

《实用美容整形外科》1990年在沈阳创刊;《中国美容医学杂志》1992年在西安创刊;《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1993年在北京创刊。

此外,还依附社会力气先后创办了《医学美学与美容》、《古代美容与健康》等科普杂志。

3.医疗美容法规、政策陆续出台,相关事业渐趋规范化发展早在十年前,卫生部就认识到我国医疗美容市场和临床发展新动态,确定了美容医学的临床位置。

十年来,先后制订了下列相关文件中:首先是1994年的两个文件:卫医发[1994]第27号文件《对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将“医疗美容科”正式列为医疗机构的“一级诊疗科目”,排序为“14.医疗美容科”;卫医发[1994]第30号文件《关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告诉》中划定了美容病院、美容医疗门诊部、美容医疗诊所和综合性医院医疗美容科等医疗美容机构的基本尺度。

其次是在我国尚未建立专科医师制度的历史条件下,为了适应医疗美容市场迅猛发展之需,提高医疗美容行业的准入标准、规范服务,卫生部2002年的“第19号部令”发布了《医疗美容服务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配套文件《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美容医学》分册等接踵发布。

其中《办法》又将“医疗美容科”的二级诊疗科目断定为美容外科学、美容皮肤科学、美容牙科学及美容中医科。

并明确在执业医师的基础上,经过严厉的培训、临床实践、考核,方能成为某一专科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获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历者才干负责实施该专科的临床工作。

全国已有重庆、四川、湖南、广西、贵州、湖北、江苏、江西、陕西等十余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实施了这一重要举动。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发证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有6000余人。

此外,卫医发[2002]192号文件宣布的《医疗事变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也与上述文件的科目分类相一致。

上述一脉相承的系列政府文件的先后实施,使全国医疗美容服务品质大大提高,各项医疗美容技术操作日臻标准,保护了医疗美容工作者和美容就医者的正当权利,增进了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

4.美容医学学科基本名词已经国家审定和规范,标志着学科基本成熟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医学美学与美容医学学科基本名词》第一批600余条,于2002年颁布在《医学名词7》(科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

2003年春,又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弥补订正为一部2400余词条的《中国医学美学与美容医学学科基本名词》(独立版),将于近期由科学出版社出版。

这样,在我国医大名词审定史上,实现了《学科基本名词》重版者,惟“医学美学与美容医学学科”。

经名词鉴定以为,美容医学,又称医学美容。

医学美容与美容医学这两个词汇的内涵和外延一致,只是使用的背景与场所不同,在“美容科学”这个学科大背景下应用时,称“医学美容(学)”,以差别于“非医学美容”(含“生活美容”);在“医学”这个学科大背景下使用时,称“美容医学”,以别于传统所称的临床医学、防备医学、痊愈医学等。

医学美容,又分为医疗美容和保健美容两大类。

正常将上述第1节的“其四”中的⑴至⑺归为医疗美容,而⑻则为保健美容。

5.美容医学各分支学科与其它传统临床学科的交叉问题学科的交叉是一种常见的学科景象与临床现象。

例如,肿瘤学科与各门按解剖部位分类的学科;围生殖期学科与妇产科学;修复重建外科与整形外科和矫形外科等。

固然,美容医学整体学科中各分支学科分辨与整形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胸外科、腹部外科、妇产科、泌尿外科、皮肤科、牙科等传统意思上的相关学科存在交叉,然而,它难以正确地归属于其中的任何学科,由于在学科对象、系统构造、基本名词、技术手腕、学科目称等方面都已明确界定,同时在临床实践中,因为广泛应用医学人体审美、美容医学心理学、美容医学基础、美容医学专业临床等技术而显明地具备实质性的学科特色。

众所周知,美容医学各种技术项目的花费,从来不允许在“公费医疗”和“企业劳保医疗”中报销,也不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个别为营利性。

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势必发展为一类规模庞大的“人本经济”,并决议其机构以非国营体系的中小规模为主流。

世界各国的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等方面的学术组织,大都因上述特征,独立于传统意义上的相关学术组织之外,造成了一种学科新格式。

现举美容外科与整形外科的关系为例,来阐明美容医学与传统医学的关系。

以往认为“美容外科”是“美容整形外科”的简称。

但经名词审定认为,应以“美容外科”为主体用词,而“美容整形外科”为“美容外科”的“曾用名”。

这样,“整形外科”就属另一类医学用词了。

为了界定美容外科与整形外科的逻辑关系,即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国内学者李祝华(江西)、李东(北京)、王志军(大连)、王冀耕(北京)、祁佐良(上海)、高景恒(沈阳)、彭庆星(江西)等已有较系统的研究,认为两者的联系有二:⑴纵向联系――新兴学科与相关传统学科的关系;⑵横向接洽――穿插关联,技术操作基础和转变人体状态方面有局部雷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