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门供应的药品(含既往在本院住院所用药品)。
2、医院原则上不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确需、在医院或医生允许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3、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4、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统一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如有此类药品由护士督促患者或家属带回。
5、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生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2)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贮藏,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院方保管,则护士做好登记。
(3)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给药,并做好记录。
6、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7、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的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自备药品的定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并使用的药品。
四、自备药品使用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在有效期内。
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医院无法提供患者所需药品,且患者病情需要使用该自备药品时,方可使用。
3、知情同意原则在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使用自备药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知情同意。
五、自备药品的审核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自备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医生应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适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自备药品,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原因,并建议其妥善处理。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六、自备药品的使用流程1、医生在医嘱中明确写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责任护士核对医嘱和患者自备药品的信息,确保一致无误。
3、护士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4、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护士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七、自备药品的储存和保管1、患者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保管责任。
2、如患者或家属要求医院代为保管自备药品,应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委托保管申请表》,并将药品交至医院指定的保管地点。
3、医院保管的自备药品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八、自备药品的记录和监测1、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使用时间、用药反应等。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也不允许患者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2012年9月11日制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也不允许患者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2012年9月11日制订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管理和监控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的安全和有效性。
根据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登记和审核:患者在入院或就诊时应如实填写自备药品清单,并提交给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和审核。
医疗机构会对自备药品的种类、用量和使用方式进行审核,以确保患者使用的药品符合规定。
2.禁止使用部分药品:医疗机构可能会禁止患者使用某些药物,尤其是一些潜在有害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会与患者正在服用的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或者可能会影响患者的疾病治疗效果。
3.药物交接:医疗机构会要求患者将自备药品交给医疗机构的药房进行保管。
在患者需要用药时,医疗机构会按照患者的要求提供药品。
4.用药指导和监控:医疗机构会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患者如何正确使用自备药品。
此外,医疗机构还会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防止因为自行购买和使用药物而引发用药错误或者患者健康问题的发生。
同时,该制度也可以提供患者在用药方面的专业指导,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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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应用治理轨制【1 】为增强患者自备药品的应用治理,包管用药安然,防止医疗胶葛,特制订患者自备药品应用治理轨制.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时代,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给的药品.二.病院原则上不许可应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病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目报该科主任赞成,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倾销科安插倾销,医师仅在某些特别情形下病情急需.病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分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给,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及格”的药品经由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解释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履行,患者应用..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订《病院患者自带药品应用知情赞成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应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细心浏览药品解释书,懂得是否有禁忌.药品互相感化.临床疗效等相干内容,并且填写《病院自带药品应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赞成后并由医务科赞成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四.若须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应用审批表”中记载清楚“自备药品”.品名.临盆厂家.规格.剂型.数目.批号.效期等.五.药物配制和应用前,由护士按通例要乞降医嘱进行查对品名.临盆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六.病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应用药品标记不清楚.过时.演变的“自备药品”.七.病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应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应用自备药品义务的任何“自备药品”.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应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赞成书”填写不完全,消失应用自备药品胶葛,影响举证导致补偿的,按照病院相干轨制处罚当事科室及小我.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赞成书”纳入病历归档永远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应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同一分散保管.附表一: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赞成书姓名:性别:年纪:籍贯:住址:接洽德律风:诊断:应用来由:一.依据我院住院患者应用自带药品治理轨制相干划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时代,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给的药品.因为大夫难以辨认药品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感化难以周全熟悉,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响无法预感或不克不及防备,故本院原则上不接收患者自带药品,尤其血液成品.生物成品.中成药打针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有特别储存前提请求的药品.除非为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顶用药,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入院后持续应用者,不属于自带药品.二.药品属于特别商品,凡是药品均具有副感化,在病情确需.遵守医嘱应用自带药品的情形下,仍有可能产生以下难以防止的用药不测及并发症,尤其对特别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显著,其不良反响可引起各类效果:1.输液反响:如寒噤.高热.抽搐.胸闷.呼吸艰苦等;2.过敏反响:如皮疹.搔痒等,轻微者可消失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吐逆.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力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降低等;5.心.肺.肝.肾等主要脏器伤害; 6.伤害血液体系,神经体系.轮回体系;7.其他一些毒副感化,轻微者可导致病人逝世亡.假如产生上述情形,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挽救.大夫签名:科主任签字:年代日上述情形大夫均已疏解.本身已充分懂得上述谈话内容,经郑重斟酌,本身对应用自带药品可能消失的风险暗示充分懂得,信任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治疗,并积极合营大夫治疗,按划定缴纳一切费用.因应用自带药品激发的上述情形,义务自信.本身自动请求并授权病院为我应用上述药品,签字为证.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看法:签名:与患者关系年代日。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住院患者的用药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住院的患者及其家属。
三、管理制度1. 自备药品的界定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前自行购买,且在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
2. 自备药品的申报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向责任护士申报自备药品,并提供药品说明书、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
3. 自备药品的审查责任护士收到患者申报的自备药品后,应认真审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法、合规、安全。
4. 自备药品的存放自备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存放柜中,并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
存放柜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 自备药品的使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医嘱,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的用法用量进行。
6. 自备药品的更换与补充患者自备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更换或补充:(1)药品过期或变质;(2)药品用量不足,影响治疗;(3)患者病情变化,需要调整用药。
7. 自备药品的退回患者出院时,未使用的自备药品应退回,并由责任护士核对药品数量及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回。
四、违规处理1. 患者未按规定申报自备药品,或申报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自备药品,并要求患者补办相关手续。
2. 患者擅自使用自备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患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责任护士未按规定审查、管理自备药品,导致患者用药不安全,将追究责任护士的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对自备药品的申报、审查、存放、使用、更换与补充、退回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患者有权对自备药品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将认真听取并改进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住院患者在医院期间用药的安全、合规,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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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由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我院目前临床不能供应的药品。
(3)以下药品不允许作为自备药品使用:注射剂、分装的药品、中药饮片、高危药品、需冷藏药品、国内未上市的药品、来源或标示不明的药品、科室不具备储存条件的药品等。
(4)医师或药师确认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标识清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
(5)经治医师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6)经治医生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7)开具医嘱,并注明”患者自备”。
(8)自备药物由护理人员保管,按要求储存,统一发放。
(9)护理人员执行自备药品医嘱并记录及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