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一、申请条件1. 客户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资格。
2. 客户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资金来源证明。
3. 客户需满足外汇管理局对外汇业务的限制和要求。
二、业务申请1. 客户需提供完整的资本项目外汇申请表及相关的支持材料。
2. 申请表需真实、准确填写,不得有虚假信息。
3. 客户需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审批文件和证明材料。
三、业务核准1. 根据客户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情况,银行进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审批。
2. 审批通过后,银行将向客户发放外汇凭证。
3. 客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外汇凭证完成资本项目外汇交易。
四、业务操作1. 客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本项目外汇交易。
2. 客户需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将资金用于合法的资本项目。
3. 客户需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的报告和申报义务。
五、业务结算1. 客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本项目外汇结算。
2. 客户需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交易明细和结算凭证。
3. 银行将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操作。
六、业务监管1. 银行将严格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进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监管和管理。
2. 银行将定期向外汇管理局报告客户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情况。
3. 银行将配合外汇管理局进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审查和检查。
七、违规处理1. 客户如有违反外汇管理局规定的行为,银行将有权暂停或终止客户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2. 客户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银行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客户如有欺诈、伪造资料或其他违法行为,银行将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终止其业务。
以上即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请各位客户严格遵守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
资本项目外汇操作规程(3篇)

第1篇引言资本项目外汇操作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支行为,保障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促进跨境投资和融资的健康发展。
以下为资本项目外汇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贷款、担保、外汇衍生品交易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活动。
第三条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便利化与风险防控并重;(三)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第四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贷款、担保、外汇衍生品交易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外汇登记和外汇收支。
第五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三)外汇收支符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第六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活动,应当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
第七条外汇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八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活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投资主体应当将外汇资金汇入境内;(二)投资主体应当将外汇资金汇出境外;(三)投资主体应当将外汇资金调回境内;(四)投资主体应当将外汇资金存入银行。
第三章外汇登记第九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活动,应当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
第十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申请办理外汇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投资协议;(五)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一、引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是为了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保障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
本指引适用于外汇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银行、企业和个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行为。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际贸易和外汇管理准则。
2.安全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保护资金安全,防范风险,确保资金按照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原则进行使用。
3.公平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得设置壁垒,不得歧视任何企业和个人。
4.便利原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应便利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高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效率。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操作程序1.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和变更:b.变更资本项目外汇账户需要提供变更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经审核确认后执行。
2.资本项目外汇的收付和使用:a.资本项目外汇的收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真实有效的交易凭证进行,不得使用虚假交易、转移资金风险。
b.资本项目外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洗钱行为。
3.资本项目外汇的结汇和购汇:a.结汇申请需要提供结汇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结汇手续。
b.购汇申请需要提供购汇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购汇手续。
4.资本项目外汇的转账和划拨:a.资本项目外汇的转账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且必须经过核实和审核。
b.资本项目外汇的划拨应当提供划拨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划拨手续。
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1.监管机构应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进行监管,确保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的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格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
在特定外汇收支形势下,外汇局可要求申请人说明相关资本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二、《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等14类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式见“七格式文本范例”(表1-14)。
三、在办理业务时,外汇局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核。
为进一步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简洁、能说明问题”为原则,可不要的材料全部取消,若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或外汇局已留存过的材料尽量不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最大程度简化材料要求。
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可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在受理本操作指引中直接投资项下相关业务时,如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交部分规定材料的(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关键性材料外),外汇局可在确定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凭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提交承诺书先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要求申请人于承诺期内将材料补足。
四、除另有明确时限要求外,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在2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及理由。
需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业务,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五、对于本操作指引中未明确规定但申请人确有合理需求的资本项目业务,外汇分(支)局应认真研究上报上一级外汇局。
相关业务管理原则明确的,外汇分(支)局可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关于资本项目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六、外汇局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资本项目业务,并建立健全资本项目非现场核查制度,对银行和申请人相关资本项目业务办理的合规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编写长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时,需要首先了解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概念和意义。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是指国家在跨境资本流动中对外经济交往所涉及的外汇收支的调控与管理。
这类业务主要是指涉及国际间的资本市场、投资项目及资产交易等,对于国家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操作指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金融机构和各类市场参与者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中的操作行为,从而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的目的是从概述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特点和重要性,介绍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的具体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当今背景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加,对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操作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编制该操作指引旨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巧,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文章通过系统地介绍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概述、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实用且可行的操作指引,帮助他们顺利开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降低风险并获得更好的业务效果。
为了更好地完成这篇长文,我们将从概述的角度出发,依次介绍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重要性、目标和操作方式,并提出总结和展望,以期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组织框架和部分内容安排的方式。
本文的结构如下:1. 引言1.1 概述1.2 文章结构1.3 目的1.4 总结2. 正文2.1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概述2.2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步骤2.3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注意事项3. 结论3.1 总结3.2 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展望3.3 结束语在文章结构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本文的整体组织框架。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相应的子标题。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个部分的内容安排:引言部分旨在引入文章的主题,并提供对整篇文章的概述。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附7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登记及变更登记审核材料一、境外放款登记1.《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必要时附书面说明)。
2.放款人和借款人依法注册成立及其股权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3.境外放款协议。
4.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变更登记(需向银行出示相关业务登记凭证)1.《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必要时附书面说明)。
2.变更后的境外放款协议。
3.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核原则一、登记1.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可向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的境外企业放款。
股权关联关系企业为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两家企业,或由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两家企业。
2.放款人(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除外)在办理本外币境外放款业务前,应在所属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境外放款登记。
银行办理登记前,需核实企业实际情况、申请信息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需核实原因,待相关信息一致后再办理新的登记业务。
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外放款(变更)登记,打印《业务登记凭证》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后交给申请人。
3.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为其所有者权益的80%,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境外放款余额上限。
4.境外放款的利率和期限等应符合商业原则,放款规模应与境外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5.境外放款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等相关规定,不得变相规避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管理要求。
6.对无正当理由的逾期放款或逾期不回收的,银行应暂停该企业新的境外放款登记业务。
7.境内非金融企业发生内保外贷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的,其对外债权余额应纳入该企业境外放款额度管理。
境内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履约对外债权余额与该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80%;如果超过80%,可以先为该企业办理对外债权登记,但在对外债权余额与境外放款余额之和恢复到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80%以内之前,该企业不得办理新的境外放款业务。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培训资料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培训资料一、前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是指涉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外汇业务,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等。
为了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确保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本指引将介绍相关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二、业务流程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客户登记在进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之前,需要对客户进行登记,并收集其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
客户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客户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资本金规模和来源•银行账户信息•公司注册文件和经营范围等2. 申请审批在客户登记完成后,客户可以根据需要提交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的申请。
申请的内容包括:•资本项目外汇交易类型(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等)•交易金额和货币类型•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相关合同和协议等申请提交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批和监管部门审批,确保业务合规性。
3. 交易执行经过审批后,可以进入交易执行阶段。
交易执行涉及以下几个环节:•订立交易合同•签署汇款指令或申报表•履行相关手续和报关等•增加或调整外汇交易额度4. 资金结算交易执行完成后,需要进行资金的结算和报告。
包括以下内容:•汇款或收款结算•资金流向和用途报告•资金归集和资本金转换等5. 风险控制和合规审查在整个业务流程中,需要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审查,确保业务的安全和合法性。
具体措施包括:•交易限制和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和审计•合规培训和管理三、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在进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时,需要遵守以下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1. 合规性要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特别是对于特殊行业和敏感国家或地区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要严格审查和控制。
2.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障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顺利进行的关键。
包括:•职责分工和授权管理•交易审批和限额控制•风险评估和监控•数据安全和业务中断预防等3. 风险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目录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1、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要求为申请主体办理相关业务,并将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完整保留,备外汇局现场和非现场核查.2、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规定不明确的,应及时请示所在地外汇局.3、银行应以申请人通过上年度外汇年检作为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的前提.4、银行为企业办理境内划转时,如划出资金存在划回可能性的,银行不得将划出账户关户.5、银行于外汇局系统中已经登记备案信息需冲销备案记录的,应说明并记录原因.6、本规程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或相关产品收益,可区分归属开立经常项目账户保留或凭利息、收益清单直接结汇.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汇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资产变现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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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
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
(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入账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