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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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实习生等。

对外来人员,应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对承包商、供应商和客户,应与其签订安全合作协议。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四条安全管理是本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责,全体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明确的组织结构,确保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和分工;(二)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完善的安全管理程序和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程序;(四)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五)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二)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评估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专业的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家来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读;(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三)事故应急处理的演练和模拟。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制订本规定。

1.2释义与分类1.2.1事故是指造成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有害环境影响的意外情况。

1.2.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情况。

1.2.3违章是指人为的故意造成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2.4事故分类(1)按性质类别分为11类,作为划分事故分管职责的依据。

(2)按等级类别分为5级,作为衡量责任大小的依据。

事故分类及划分的详细标准见《XX有限公司事故分类分级及损失计算标准》(附件1)。

1.3管理原则(1)事故处理三个优先原则。

客户、员工的安全健康优先;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防范与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1.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所属各成员企业。

2组织与职责2.1发生事故、事件单位的所有人员均有积极参与和配合事故、事件应急、调查、处理的义务。

2.2HSE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1)组织制定、分解年度事故管理指标;(2)参与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3)统计各类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4)指导和培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事故管理与处置能力。

2.3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事故、事件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1)根据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管理制度;(2)统计、上报各类事故信息;(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组织编制事故案例及教育、培训。

2.4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事故责任追究的会审。

2.5区域安全总监主要负责:(1)组织制定、分解区域年度事故管理指标;(2)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3)负责较大以下事故处理意见审核;(4)统计本区域各类事故信息,并进行分析;(5)指导和培训本区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事故管理与处置能力。

事故或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或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或事件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预防和应对各类事故或事件,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各类事故或事件的管理和应对。

3. 定义•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的不良事件,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严重后果。

•事件: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寻常或突发的情况,虽然可能不导致直接损伤,但有可能影响企业运营和员工安全。

4. 事故和事件报告与登记4.1 报告程序•员工在发现事故或事件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企业法务人员报告,并协助进行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

4.2 报告内容•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事件的发生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和设备的情况等,同时尽量附上相关材料或照片作为证据。

•报告应包括初步分析,尝试找出事故/事件原因、责任等。

4.3 事故和事件登记•企业法务人员应将所有事故和事件进行登记,包括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登记信息应存档保存,作为企业历史记录和经验教训的重要资料。

5. 事故和事件调查5.1 调查程序•在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后,企业法务人员将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由合适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证据收集和调查分析等工作。

•调查小组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给企业法务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

5.2 调查内容•调查应包括事故/事件的详细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调查也应探讨类似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5.3 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完成调查后,应向企业法务人员提交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含调查结果、责任认定和建议措施等。

6. 事故和事件处理6.1 处理原则•对于发生的事故/事件,企业法务人员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维护企业声誉和员工权益。

•处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并采取合理和公正的方式。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是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管理和指导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事故事件的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减少损失。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事件的报告要求:明确规定事故事件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包括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的内容要求等。

2. 事故事件的调查程序:规定事故事件发生后的调查程序和要求,包括事故的调查组成员、调查的方法和流程等。

3. 事故事件的处理方式:确定事故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责任的认定、处罚措施等。

4. 事故事件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负责事故事件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包括事故事件管理部门、事故事件管理负责人等。

5. 事故事件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规定对事故事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对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的审核、对事故事件处理结果的评估等。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具体行业和国家的不同有所差异,但是都旨在保障公共安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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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文(3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文(3篇)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事件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等。

第三条事故事件管理的核心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视事后整改。

第四条事故事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相关权益的依法行使。

第五条事故事件管理应当坚持风险管控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防范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整改事故。

第六条国家应当加强事故事件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事故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第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事故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预警工作。

第八条事故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采集、记录和分析事故事件的相关信息,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

第九条事故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确定各类事故的危险性和潜在危害,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条预警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到社会大众中,提醒公众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事故事件的处置与救援第十一条事故事件的处置应当快速、准确、有效地进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和蔓延。

第十三条事故事件的救援应当及时、科学地进行,保障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四条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救援工具和设备,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事故事件的调查与评估第十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六条调查部门应当依法和科学地进行事故现场勘察,收集、保护和分析相关证据,获取准确的事故数据。

第十七条调查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十八条在事故调查和评估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调查的公正、公开和公正。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是指在组织中针对事故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一套规定和流程。根据不同的行业和组织类型,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事故报告和记录:规定组织内发生事故后应及时进行报告,并记录相关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和可能引发的后果等。
2. 事故调查和分析:规定和分析,包括收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责任等。
3. 事故责任和追究: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追究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或纠正措施。同时,还规定了责任分配、赔偿等相关事项。
4. 事故预防和控制:规定组织内应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包括安全培训、设备维护、作业规范等,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
5. 应急响应和处理:规定组织内应设立应急响应机构或负责人,针对事故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6. 事故信息发布和沟通:规定组织内部和外部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总体来说,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组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事件通报管理规定(3篇)

事件通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事件管理,提高事件处理效率,保障单位形象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重大事故、违法行为、舆情事件等。

第三条事件通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原则:及时掌握事件信息,确保通报工作迅速、准确;(二)准确性原则:准确反映事件情况,避免误导和虚假信息;(三)保密性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公开性原则: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适时公开事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事件分类与分级第四条事件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以下等级:(一)一般事件:对单位及社会影响较小,可由单位自行处理的事件;(二)较大事件:对单位及社会有一定影响,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事件;(三)重大事件:对单位及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四)特别重大事件:对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五条事件通报按照事件等级分为以下级别:(一)一般通报:针对一般事件,由单位内部通报;(二)较大通报:针对较大事件,由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三)重大通报:针对重大事件,由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媒体通报;(四)特别重大通报:针对特别重大事件,由单位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媒体通报。

第三章事件通报程序第六条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件通报程序。

第七条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事件情况,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第八条事件发生单位应当根据事件等级和通报级别,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通报:(一)一般通报:事件发生单位内部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措施等;(二)较大通报:事件发生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三)重大通报:事件发生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媒体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对措施等;(四)特别重大通报:事件发生单位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媒体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对措施、政府应对措施等。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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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管理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公司事故、事件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适用于生产、安全、设备、质量及管理事故和事件。

2.术语和定义本术语和定义属参考GB/T28001-2001标准,结合公司实际自定义。

2.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财产损失的意外情况,且构成一定经济损失及影响。

2.2事件: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情况,且直接损失较小,影响较少。

2.3事故报告:是指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报送的以表述事故发生信息的文件。

2.4未遂事故:是指因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可接受的危险程度,且未发生事故。

2.5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事件造成物料等财产损失价值及人身伤害发生的医疗及医疗相关费用,包括医药费、诊查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2.6间接损失:是指因事故、事件造成产品返工费用及停产损失或造成为平息外部社会影响发生的应酬费用等。

2.7相关责任者:是指事故、事件中经确认的非主要责任者,且在事故、事件具有一定责任。

2.8管理责任者:是指在事故、事件中负有隶属管理或职能管理的相应领导。

2.9主要责任者:是指对造成事故、事件负有直接责任或大部分责任的具体人员。

3.相关职责3.1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负有组织调查、听取汇报、组织事故处理的职责。

3.2分管副总经理对所主管的系统按事故处理权限,具有组织调查处理的职责。

3.3各单位负责人是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有对事故、事件报告,参与调查参与事故处理的职责。

3.4监察部有对渎职行为实行监察的职责,并有对事故处理全程监督的职责。

3.5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3.5.1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基本职责:1)调查并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及责任人;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4)写出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5.2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1)生产、安全、质量、设备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副组长安全环保部经理,成员为生产设备部、技术部、品管部经理和车间主任;2)管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组长为管理部经理,副组长为财务中心经理,成员为各部门、各车间领导;3)构成重、特大事故由总经理亲自组织调查处理;4)监察部可监督任何事故的调查处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事故的划分4.1.1按其事故发生的成因,基本划分为:1)安全事故,具体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中毒及职业病及环境污染事故;2)生产事故,具体包括误操作,跑料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或违反相关规定形成事故;3)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4)质量事故,造成工艺、非工艺、产品质量的事故;5)管理事故,因违反规定人为因素造成有一定损失或影响的事故。

4.1.2按事故严重程度划分1)微小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造成人身极轻伤害休工一个工作日(含一个工作日)之内,且无影响的;2)一般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含1000元~3000元以下)或对人身轻微伤害休工在两个工作日(含两个工作日)之内的且可以判定为医疗终结的,具备上述条款且无较大影响的;3)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含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或造成人身伤害休工在两个工作日(不含两个工作日)以上的;4)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含20000)以上,50000元以下,或造成人身伤害致以重伤的,或因火、爆、毒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5)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以上(含50000元),或造成人员死亡的。

4.2事故报告(含事件)4.2.1发生事故、事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内各类事故、事件发生后,(一般事故及以下事件)两小时内由责任单位口头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有无人员伤亡情况和预计财产损失情况报告给专业职能部门事后24小时内(遇公休日可以延续),呈报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格式由安全环保部制定)。

4.2.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爆、毒事故,责任部门应立即上报给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报告后立即报总经理,由公司决定在两小时内上报市、区劳动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

4.2.3报告事故、事件时,因事故、事件损失短时间无法确认,暂按预计的50%报出(报给专业主管部门),以便于之后确定事故、事件级别。

4.2.4凡违反本条款出现迟报,不报等问题,均视为隐瞒事故处理。

4.2.5事故、事件发生时,应做好事故抢险、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应注意次生事故发生,使损失降到最低。

同时,事故单位应保护事故现场,不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清理或毁坏现场,按严重违纪处理。

4.3事故调查与分析4.3.1事故调查由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执行,其权限划分如下:1)构成特别重大事故,由总经理负责组织事故调查与处理,构成死亡事故及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还应市、区劳动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参加调查;2)构成重大事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构成一般事故的由专业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4)构成一般事件的由专业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5)构成微小事件的由责任单位组织调查处理;6)构成重大未遂事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可决定未遂按已遂进行调整处理,按其事故级别对应领导组织调查处理。

4.3.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下述条件1)尊重事实、公平、公正;2)具有调查事故所需的某一方面知识和专长或技能;3)与所调查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

4.3.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1)组成事故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2)勘察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前的生产、工作及有关情况,调查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过程;3)收集必要的物证及证实资料,原始记录或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实验;4)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5)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6)完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结案归档。

4.3.4对事故单位被调查方的要求1)被调查方要积极配合,为事故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2)被调查人应尊重事实,不准以各种借口拒绝调查;3)被调查人,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提供伪证据,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给予严肃处理;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有要求回避时,应服从。

要求对调查过程保密时不得泄漏。

4.3.5事故分析应在事故调查基础上进行,属于微小事件由车间或事件责任部门组织分析,必要时可请专业部门参加,一般事件以上的事故、事件均由专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用应会议形式进行分析,不准一个人确定,应重点完成以下分析任务。

1)整理和分析有关的现场调查材料、化验分析数据、工艺操作数据和相关设备、生产作业相关资料;2)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4)确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5)进行事故责任分析确定事故责任;6)提出纠正或预防防范措施。

4.3.6事故分析应在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或参与事故分析的人员达成一致,且留有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4.4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4.4.1事故责任认定的种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领导管理责任;4.4.2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

总原则应确定为谁的责任谁承担,具体应:1)属于工艺或设备设施本身缺陷造成事故,与工人操作关系不大,应将工艺或设备部门确定为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属未认知的领域由公司专业部门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2)属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应由指挥者承担主要责任;3)属于未按要求操作(包括未按要求配带护具,保护用具等)造成事故,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如两人及以上共同操作应均视为主要责任)。

4.4.3对事故责任处理总的处理原则是应依据事故分析结果所确定事故责任大小进行处理。

1)构成特别重大事故,对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者应予以辞退,对其它相关责任者或承担管理责任者应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同时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下级别处分。

追究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2)构成重大事故,对主要责任者应给予1000~3000元罚款的经济处罚,同时应给予行政记过或留厂查看处分,相关责任者或承担管理责任者应给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追究至职能部门及副总经理)3)构成一般事故,对主要责任者应给予500~1500元经济处罚,同时可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下处分,相关责任者和承担管理责任者应给予300元以下罚款处罚。

(追究至车间/部门领导)4)构成事件的,对主要责任者应给予5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者和承担领导责任者应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处罚。

(追究至责任者的上两级至工段长)5)行政处分相应扣发工资或资金,由管理部按《员工手册》执行。

4.5事故调查处理报告4.5.1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由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起草应至少具有下述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括发生事故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事故等级;2)事故经过3)事故原因分析;4)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5)事故责任分析及对责任人处理意见;6)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资料等)。

4.5.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得到批准,重大及以上事故应由总经理审批,一般事故及事件应由主管副总审批,管理事故、事件应由总经理审批。

4.5.3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审批应由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各专业部门)上报。

4.5.4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按规定归案,事件调查处理报告应由专业部门自行归档备查。

4.5.5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应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在专业主管部门备案。

4.6事故、事件处理结果均应公示,其调查处理报告公示前应按公司《公示管理规定》执行。

5.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程执行,本规定下发时原公司《事故管理办法》QB/HFHG-GL-G-03-2003标准同时废止。

6.本规定解释权归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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