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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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Ⅰ 目的
明确医务人员岗位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急诊科。

Ⅰ 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抢救的患者一旦允许搬动,应立即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医护人员应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掌握急救技术,坚守工作岗位,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认真、准确、分秒必争地抢救患者。

三、抢救室的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设备等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保证设备仪器性能良好,药品、物品在有效期内,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四、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五、医务人员在抢救患者时应服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用药时,医师口头医嘱应准确、清晰。

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防止有误,并保存药品空安瓿、输液输血的空瓶,以便统计与查对,及时做好记录。

六、有重大抢救工作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对于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中毒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伤患者,应积极救治,并将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留取标本鉴定。

病历、抢救记录等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书写,妥善保管,以利保留法律依据。

八、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每日用消毒液擦地。

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九、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流程,进行工作。

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Ⅳ参考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抢救室工作制度(5篇)

抢救室工作制度(5篇)

抢救室工作制度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情况不得占用。

二、值班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常规。

三、抢救药品与器材应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保证随时可用,不得外借。

四、抢救药品与器材用后随时补充、清洁、消毒和维修,以备再用。

五、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六、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灭菌日期重新灭菌。

七、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八、抢救完毕后立即进行室内消毒工作,以避免院内感染。

急诊抢救工作程序一、遇到危急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立即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做到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严禁发生对患者漠不关心或推委扯皮的现象。

二、立即打开急诊室,将患者安置在床上,医生根据病情测量血压、做心电图或心电监护、化验等,或行心肺复苏、压迫止血等,并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同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必要时让家属在病历上签字。

三、护士根据病情及医嘱,给予氧气吸入、尽快打开静脉通道(一般输生理盐水),加入药物并调节滴速等。

四、严密观察病情,医生详细做好病程记录及抢救记录;护士做好治疗记录;转院者做好转诊记录。

务必保存各种病历资料。

五、抢救工作应由主管医师主持,中抢救组长或主管院长主持,值班期间由值班医师主持;必要时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要报告有关部门。

六、严格执行查对与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记录,所用药品的空安瓴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与医生加以复核,抢救结束后立刻补记书面医嘱。

七、如患者转院,可选120急救站,外伤或大出血患者应立转院。

八、危重患者,或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或院长报告。

九、抢救完毕应总结抢救经过,每周业务学习讨论急救病例,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抢救室工作制度(2)是指在医院急诊科或重症监护科中设置合理的工作制度,以确保患者在急需抢救的情况下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口的增加,急诊抢救室成为了医院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了更好地提供紧急救治服务,医院制定了最新的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该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与人员配备急诊抢救室的工作时间为24小时连续值班制,保证全天候不间断的医疗服务。

根据科室的特点和工作负荷,医院将急诊抢救室分为三个班次,每个班次的值班人员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以及实习生。

1. 主治医师:拥有丰富的急诊医疗经验,负责指导全科医生和护士进行病情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2. 住院医师:年轻医生的主力军,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初步诊断和治疗。

3. 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急诊抢救工作,包括输液、监护和病人护理等。

4. 实习生:医学院的实习生可以在急诊抢救室进行临床实践,但必须在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急诊抢救室工作流程为了提高急诊抢救室的工作效率和救治成功率,医院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

下面是该流程的具体细节。

1. 接诊与登记:当患者到达急诊抢救室时,接诊医生首先进行病史询问,并对患者进行初步体格检查。

同时,护士会登记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病情等。

2. 病情评估与分级: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症状,医生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划分不同的急诊分级,以确定优先处理的顺序。

3. 治疗方案制定: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急诊分级,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并安排适当的检查和治疗。

同时,护士会负责准备所需的药物和设备。

4. 急诊抢救操作:在治疗方案确定后,医生和护士开始进行急诊抢救操作,包括心肺复苏、血液置换、手术等。

5. 监护与观察:在急诊抢救过程中,护士会对患者进行实时监护和观察,记录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6. 后续处理与转院:当患者病情稳定后,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策,如转入其他科室继续治疗、留院观察或安排患者出院等。

急诊抢救室设备和药物管理为了保证急诊抢救室的正常运行,医院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流程。

急诊室各种工作制度(四篇)

急诊室各种工作制度(四篇)

急诊室各种工作制度一、急诊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应选派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师担任急诊值班,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

二、对急、重危病员要处理快、检查全、观察细、治疗合理。

三、对疑难重危的急诊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急诊会诊。

对重危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____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对需立即施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实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有关科室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四、遇重大抢救及意外事故造成大批病员时,应立即报告门急诊部和院领导(晚上和节假日通知总值班),及时____抢救力量。

五、凡涉及法律问题的病员(如猝死、车祸、凶杀等)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一切抢救药物、器械、敷料均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和外借,由专人负责每班检查。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抢救器材及药品,班班交班,做到账物相符。

五、按消毒隔离要求,抢救室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无菌感物品保持备用状态。

六、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心电图机、去颤器定期充电。

七、在抢救时,抢救人员要安岗定位,按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要做到抢救登记,并清理现场,使抢救室恢复备用状态。

九、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危病人抢救制度一、遇重危病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____力量抢救,必要时邀请院外会诊。

二、如条件许可,立即将重危病员专入抢救室抢救。

三、抢救设备及药品,不能任意搬动或外借,用后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一次,做到“一专三定”--专人负责、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时检查。

四、凡有危急病人在医师未来到之前,值班护士应先进行紧急处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详细填写抢救记录(包括特别护理记录等)。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最新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急诊抢救室是医院内最关键的部门之一,其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提高急诊抢救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最新的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以确保医务人员在抢救过程中高效、有序地进行工作。

一、工作时间安排1. 工作班次制度为了确保急诊抢救室24小时全天候开放,将采取轮班制度。

按照医院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三班制或四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

轮班安排应合理,以保证医务人员可以得到充足的休息。

2. 值班制度急诊抢救室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接受患者、评估病情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室的连续性,每次值班人员交接需要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进行清晰的交代。

二、人员配置1. 医生和护士急诊抢救室应配备专业的急诊医生和护士,他们需要具备紧急抢救的技能和经验。

医生和护士应参加定期的培训和演练,以保持其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

2. 辅助人员急诊抢救室还需配备一些辅助人员,如药师、实验室技师和影像学技师等。

他们能够提供门诊急救所需的药物、实验室检测和医疗影像支持。

三、工作流程1. 患者接待与登记患者来到急诊抢救室后,接待人员应迅速进行登记并评估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

采用三级分诊制度,将患者分为紧急患者、急诊患者和非紧急患者,并将其送往相应的急诊区域。

2. 急救处理紧急患者将立即转交给急诊医生进行救治。

急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急救方案,并与护士配合进行救治操作。

同时,急诊医生还需与其他科室的医生进行协调,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进一步治疗。

3. 医疗记录和沟通急诊抢救室内的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处理过程和用药情况等。

同时,医务人员之间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 抢救室设备与药品管理急诊抢救室内的设备和药品需保持良好的管理和维护。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可用。

对于药品,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并注意药品的有效期。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9.3通过信息平台共享患者病历资料,确保各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能够及时获取患者信息,促进协作的精准性。
二十、志愿者服务
20.1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培训志愿者在急诊抢救室提供辅助性服务,如患者引导、家属安抚等。
20.2对志愿者进行专业的急救知识培训,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有效的初步援助。
20.3定期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评估和反馈,提升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1.3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急救技术和理念,提升急诊抢救室的整体水平。
十二、绩效评价
12.1建立急诊抢救室绩效评价体系,从抢救成功率、患者满意度、医护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2.2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医护人员的薪酬、晋升、奖励等挂钩,激励医护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
12.3定期公布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急诊抢救室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抢救流程
3.1患者送达急诊抢救室后,值班医生应立即进行病情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3.2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3抢救结束后,及时将患者转入相应科室继续治疗,并对抢救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管理
4.1急诊抢救室设备应保持完好,确保抢救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
4.2定期对抢救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18.2对违反工作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维护医疗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8.3定期向院内相关管理部门汇报急诊抢救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十九、跨科室协作
19.1强化急诊抢救室与院内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在复杂病例和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配医疗资源,实现高效救治。
19.2建立跨科室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多学科联合会诊,提高急诊抢救的综合能力。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急诊抢救室是医院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为了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急诊抢救室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我们急诊抢救室的工作制度,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安排1. 人员配置:急诊抢救室必须有足够的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以保证抢救工作的正常进行。

2. 轮班制度:根据抢救室的工作特点,采用24小时轮班制,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

二、工作流程1. 患者接诊:急诊抢救室要保证24小时不间断接诊能力,实行先来先治原则。

患者到达后,由专人进行初步评估,根据病情进行分类。

2. 急诊抢救:对于病情危急的患者,要立即进行急救抢救操作,包括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静脉注射药物等。

3. 病情评估:对接收的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查体、相关检查和医学记录等。

4. 医疗安排: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进行有效的治疗。

5. 医疗协调:急诊抢救室需要与其他科室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以确保患者的连续治疗。

三、设备及物资管理1. 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急诊抢救室需定期检查和维护急救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 物资储备:急诊抢救室要保障各类急救药品、器械的储备,确保及时供应。

四、医疗记录1. 病历记录:对于每位患者,急诊抢救室要进行详细的病历记录,包括病情、治疗措施、效果等。

2. 报表汇总:急诊抢救室要及时将抢救情况和相关报表上报给医疗质控部门,以便进行统计和分析。

五、培训和继续教育1. 新员工培训:所有进入急诊抢救室的新员工都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基本急救技能、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等。

2. 继续教育:急诊抢救室要定期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以上就是我们急诊抢救室的工作制度,通过科学的组织和管理,我们能够更好地开展急救抢救工作,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一、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抢救室每天必须设立固定值班护士。

三、护士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检查抢救室各项设备及用品是否齐全、有效,做到账物相符。

一切抢救药品、设备、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使用相应物品须有登记。

四、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消毒。

药品器械用后须及时做好清理、补充、消毒和登记工作。

五、抢救的病员病情平稳或死亡后,必须立即移出抢救室,以保证其他病员的抢救。

六、危重病人不宜转送时,应积极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需住院治疗时,应先通知有关科室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科,详细交待病情。

七、抢救室各项抢救设备须完善。

抢救车物品每日清点,及时补充。

每次抢救完毕后,及时清点药品及消耗品,补充基数,放回原处。

非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用后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

八、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九、抢救完毕,整理抢救记录,必要时进行小结,以便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急诊抢救一、任何急危重症、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或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者,首诊医师和护士须将其立即送入抢救室,同时通知值班医师到诊组织指导紧急抢救。

重大抢救及群伤救治时,主班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任组织人力参加抢救工作,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抢救,必要时医务处总值班及时报告院领导,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抢救病人须在床旁交接班。

三、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到时间上分秒必争、诊断上准确及时、治疗上果断无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四、病历记录(抢救记录)必须准确(时间精确到分)、字迹清晰,内容包括:病史、体检、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

需要追记的内容,须在抢救工作结束后立即补记,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并加以说明。

抢救病人必须有特护记录。

五、及时向家属交代病情变化及预后。

六、建立医疗尸体解剖制度和相应适用内容,并完善谈话和签字告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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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在急救中心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物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三、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感,报告制度。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坚持"三先三后""三不转"。

(一)"三先三后":对危重病员,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先救治后检查:
(二)"三不转":病情不稳不转;诊断不明不转;危重病员不转协作医院.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应暂时保留,瓶、输血空袋,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

遇病情较重病员。

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

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人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
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传染病院.
十、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在抢救室内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

无主死亡病员的遗物应由两名值班护士填写财物清单。

交由在班护士保管.死亡证明填写应准确、全面.必须在确认遗体已送至太平间时方可发出死亡证明书.领取者登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的关系,抢救室不接收外院转来的死亡病员,应由转送医院接回
十一、严格控制麻醉处方和精神病用药处方的管理,医护间应密切协作,对已知或可疑成瘾者,护士应提醒医生
十二、严格按标准收费,确保电脑录入准确。

如病员对收费有疑问,当班护士应给予耐心解释。

十三、加强病历管理。

病员本次就诊所持病历由抢救室护士保管,待病员离开抢救室时返还病员。

十四、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第二节急诊质控管理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凡急诊病人必须实行首诊负责制,决不允许"生、冷、硬、顶、推"的现象发生。

二、首诊接诊病人的医师即首诊医师。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问诊并做好必要检查,按规定完成病历书写,积极予以治疗或抢救
四、若非本科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请有关科室会诊。

五、边缘或跨科疾病,应由首诊医师和会诊医师共同判断协商,决定收治问题,如一时无法判定而又病情危重者,应由首诊医师或急诊科主任根据最危及病人生命的病情,指定收住科室,该科室不得推诿。

六、急诊范围
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或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救治。

其就诊范围:
(一)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蛇咬伤等.
(二)突然发生的急性腹痛。

(三)突然高热以上)。

(四)突然咯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等。

(五)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六)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及食管中有异物者。

(七)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者。

(八)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九)中毒、吸毒、绷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十)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十一)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十二)急性过敏性疾病。

(十三)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至耽误病人诊治,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首诊医师根据病人全面斟酌决定情况。

七、急诊抢救病人范围
(一)心脏、呼吸骤停、心电示波仍有室性纤颤者;
(二)呼吸已停止仍有心跳或心跳已停仍有呼吸者;
(三)电击伤、溺水、呼吸心跳已停,但由现场到达急诊科未超过1小时者;
(四)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血压低于12kPa(《90mmHs)以下者;
(五)脑血管意外合并脑疝者;
(六)服毒或急性中毒者;
(七)持续性癫痫者;
(八)外伤性出血危及生命者;
(九)小儿高烧、抽搐、惊厥者;
(十)危及生命的其他伤病者。

八、急诊抢救脱险标准
凡属"急诊抢救病人范围"的门诊挂号病人采取抢救措施后,危及病人的生命体征缓解或消失离院或送住院无生命危险时,即可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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