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调动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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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1、停泊值班规定1.1、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其余人员留足足以保证船舶停泊安全的人数护船。

1.2、停泊期间在船人员按照二副编制的停泊值班表轮流值班。

2、驾驶员2.1、驾驶员护船应经常巡视舱室及船舶周围环境;检查护船人员值班情况;检查系泊、信号、照明是否正常;了解货物装卸和燃料补给进度以及船舶吃水、倾斜情况;掌握水情、气象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负责与港航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向船上有关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负责移泊并督促航行日志的记录。

3、舵工3.1、值班舵工应注意船位、船向、是否压舵及四周情况,注意锚链、系缆受力情况,了解货物装卸进度及燃料补给和船舶吃水、倾斜情况,注意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

3.2、扎雾时鸣气笛,发现异状及时报告驾驶人员。

3.3、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和航行通告并留下记录。

4、水手4.1、水手护船要服从指挥,注意锚链、系缆及舱面设备的情况。

4.2、有他船靠离时,负责接解缆绳,并注意本船安全。

4.3、锚泊时负责机艇带缆或推划子。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和《长航船舶安全规章制度》中关于停泊值班和停泊交接班的各项规定。

6、停泊交接班规定6.1、停泊交接班,护船人员分别按职责分工进行检查交接,舵工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进行,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2、交接班内容6.2.1船位、船向及号型、号灯显示情况。

6.2.2船舶抛锚数,锚链长度,锚链和系缆受力情况及停泊水域周围的情况。

6.2.3船舶停泊装卸货时,注意跳板、安全网、船舶吃水、倾斜等情况。

6.2.4停泊水域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情况。

6.2.5助航设备使用及运转情况。

6.2.6记录的关于航行信息的收听情况。

6.2.7机动艇及划子的使用情况。

6.2.8领导交待事宜及执行处理情况。

船员调配管理制度

船员调配管理制度

船员调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员的调配管理,加强对船员的管理工作,提高船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保障船员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船员调配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的规定,开展船员的调配工作。

第四条公司注重船员的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公司严格执行船员的轮班制度,保障船员的劳动权益。

第六条公司注重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船员的安全技能和意识。

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船员考核制度,不断提升船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公司严格执行船员的工资福利政策,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船员调配管理第九条公司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和航行计划,进行船员的调配工作。

第十条船员的调配由船员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确保船员的合理调配和分工。

第十一条船员的调配工作应当根据船舶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船员的轮班工作。

第十二条船员的调配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船员的个人权益和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船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指导船员的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考勤制度,监督船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船员的相关信息和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船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船员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培训机制,提高船员的工作技能。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考核制度,对船员进行绩效评定。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奖惩制度,对船员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加强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船员权益保障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工资福利政策,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劳动保护制度,确保船员的劳动权益。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船员的职业发展机制,提供船员的职业发展机会。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船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船员的心理健康问题。

02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程序

02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程序

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程序0 修改记录1 目的本程序对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做出规定,旨在保证为船舶配备足够的持证、合格、健康的船员。

并对船员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船舶配备船员和对船员的调配和任期考核。

3 定义3.1 新聘和转岗人员:新招聘的,或不同岗位的调换、或提升到新的岗位的人员。

新聘和转岗船员包括以下情况:1)新招聘的、2)晋升到新的岗位的、3)上岗的是未服务过的船舶或离开一年以上的原岗位的船员。

3 职责3.1 航运部:负责船舶的配员、船员的调配;建立船员资格和健康档案。

3.3 船长:对所配船员证书和船员适任资格进行确认。

4 实施步骤4.1 船舶配员4.1.1 船舶配员应不低于《最低配员证书》的规定且不超过《设备安全证书》救生设备核准的船员。

4.1.2 按船员应持有的证书要求,航运部应督促船员管理公司核查船员所有证书的有效性、符合性。

船员的应持有的相关证书见附录二。

4.2 船员调配4.2.1 按SP0107文件要求批准派船的船员,由航运部根据船舶动态通知船员管理公司方可开具“船员调动命令”。

4.2.2 调配的船员如属新聘和转岗人员应在“船员调动命令”中予以标明。

4.2.3 新聘和转岗的船长在上船前由安监室协助航运部按《新聘及转岗人员熟悉职责程序》的要求指导其熟悉职责。

4.2.4 新聘和转岗的船员上船后由船长按《新聘及转岗人员熟悉职责程序》的要求组织其熟悉职责。

4.2.5 船长应对所配船员的证书和船员适任资格进行确认4.2.6。

航运部监督船员管理公司按有关规定和船舶的要求安排船员休假,通常船长和大副不同时安排休假、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同时安排休假。

4.3 船员考核4.3.1 船长应对船员在任期内的业务技能、健康状况、外语水平、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及工作态度等方面予以考核记录,在船员休假时,填写《船员任期考核表》交公司航运部。

4.3.2 航运部应将操作级以上的《船员任期考核表》送相关职能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存档,并作为下次聘用之依据。

船舶主要船员交接须知

船舶主要船员交接须知

船干交接须知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称为船干船员,是船舶的领导层,对本船的安全和防污染负有最主要的责任,对船舶的证书、设备、设施、图纸资料、仪器仪表、测量器具、工具、文件及各项记录负有保管和使用责任,以及对防污染负有重要责任。

因此,船干的工作对船舶SMS的有效运行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避免交接不清而出现扯皮等情况,特制定本须知:1.新聘/转岗上任人员是作为即将对船舶SMS运行承担责任的人,与即将离职船干人员履行交接完毕并经双方签字后,一切责任由接班人承担。

2.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讲解本船的安全和防污染状况,对照《交接报告表》逐条落实,每一条款所包括的项目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应讲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接班人可要求交班人到现场实际操作交接,不可盲目签字认可。

3.如接班人对交接事项有异议的,应在《交接报告表》中“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及时向公司对应部门报告,按《管理程序手册》0901程序办理。

4.交班人应协助接班人尽快了解情况,进入岗位。

耐心详细地介绍本船工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醒接班人,交待注意事项,提出合理的看法和处理方法,并将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详报接班人。

5.交接要求5.1新聘/转岗船长、驾驶部船干人员与离职船干人员必须做好交接手续,船长交接由大副监交,大副交接由船长监交,二副、三副交接由大副监交。

5.2新聘/转岗轮机部船干人员与离职船干人员必须做好交接手续,轮机长交接由大管轮监交,大管轮交接由轮机长监交,二管轮、三管轮交接由大管轮监交。

6.记录《船长交接报告表》《大副交接报告表》《二副交接报告表》《三副交接报告表》《轮机长交接报告表》《大管轮交接报告表》《二管轮交接报告表》《轮机员交接报告表》(适用于20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名:交接地点:交接日期:序号交接内容数量备注1体系文件2外部文件3船舶应急训练和应急演习年度计划4应急训练、演习和学习记录5船岸联合演习计划6船岸联合演习记录7船舶年度培训计划8员工培训记录(按年度培训要求的)9船舶培训需求计划10船舶复查会议记录11船长的监控检查记录12安全活动日记录13航次会议记录14文件借阅单15船舶安全监控检查表16指定人员监按检查记录17内部审核报告18船长对内审的不符合情况纠正证据19外部审核报告20船长对外审的不符合情况纠正证据21事故报告书附交接:口头介绍船舶人员情况、船体、车舵、锚及航行设备的状况。

船舶驾驶员职务调动

船舶驾驶员职务调动

职务交接职责
船长、轮机长、大副、电台负责
人交接后应分别在航海日志,轮 机日志、电台日志上共同签署。 交接责任:交接前工作由交班船 员负责,之后,由接班船员负责。 凡接班船员到船而交班船员已先 离去,由直接领导人或由其指定 的人员代为交接。
职务交接职责
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交返正
职船员;正职船员交接时应包括 实习人员代管或分管的工作。
职务交接职责
现场交接 所管设备和工具的名称、性能、 运转现状、易出故障的部分、解 决办法、注意事项等。 有关管系、线路和各种操纵控制 装置和监测指示仪表的位置、工 况数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职务交接职责
各种安全应急设备的位置及其操
作使用方法。 油、水柜的分布,各柜容量和残 留量,测量方法以及误差等情况。 备件、专用物料存放位置、储备 情况和急待补充的品种和数量。 如有必要,可进行操作示范。

船长、驾驶员职务交接要点
有关人员的情况 主要船员的技术情况,工作态度、 资历、工作经验,平时表现等, 以至其文化水平,个人特点。 一般船员的工作态度,组织纪律 性,技术状况,工作经验等。 船员业务培训计划。

船长、驾驶员职务交接要点
大副交接要点 船舶的操纵性能,船体结构,上 次坞内检查水线以下部分船体有 关设备及装置的技术状况。 锚设备。系泊设备的技术状况和 性能特点。 货舱、客舱、稳性等资料及积载 簿。
船舶交接时的职责
督促三副做好救生、消防设备交
接工作;清点甲板部各种物料、 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掌握锚、舵、系泊、起货设备的 技术状况、操作规程并进行试操 作;掌握货舱及舱盖、水密门情 况以及压载舱、淡水舱、燃油舱、 污水沟(井)的管系情况和位置。

船舶调动管理制度规定

船舶调动管理制度规定

船舶调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调动管理工作,提高船舶运力利用效率,规范船舶行业秩序,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船舶的调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的转让、拆解、出租、抵押等各类调动行为。

第三条船舶的调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舶调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船舶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调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依据法规、程序要求等内容,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培训,保障船舶调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船舶调动管理的程序要求第五条船舶经营单位在进行船舶调动前,应当向船舶登记管理机构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调动申请、船舶证书、船舶登记簿等。

第六条船舶登记管理机构应当对船舶调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规要求后方可进行船舶调动手续办理。

第七条船舶调动管理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调动申请、审核、批准、备案等环节,各环节应当有相应的流程和要求。

第八条船舶调动前,船舶经营单位应当与船员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调动事宜,保证船员权益,做好衔接工作。

第九条船舶调动完成后,船舶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船舶登记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调动信息完整准确,及时通报。

第十条船舶登记管理机构对船舶调动信息应当及时进行备案,定期年度审核,确保船舶调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船舶调动管理的风险防控第十一条船舶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调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船舶调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船舶调动涉及的合同协议应当明确权责义务,明确责任承担方,保证合法权益,避免引发纠纷。

第十三条船舶经营单位应当对调动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调动的安全可靠进行。

第十四条船舶登记管理机构在进行船舶调动审核时,应当严格依据法规要求,确保审核程序规范、流程清晰。

第十五条船舶调动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023年海船船员考试《轮机长》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海船船员考试《轮机长》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海船船员考试《轮机长》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造新船时,驻厂监造组是一个______,他的主要任务是______。

A.临时的组织机构/ 代表船东对船舶质量进行把关B.常设的组织机构/ 确认和审核施工图纸C.临时的组织机构/ 确认技术规格书D.常设的组织机构/ 确认和审核施工图纸并安排接船船员2.【单选题】在调动交接班中,交班轮机长应办理好:A.新上船人员的工作分配B.有关机损事故报告C.下次修船的修理报告D.下航次备件定购单的填写3.【单选题】新上船工作的船员应:Ⅰ、接受安全教育Ⅰ、熟知应变部署Ⅰ、了解船舶工作注意事项A.Ⅰ+ⅠB.Ⅰ+ⅠC.Ⅰ+ⅠD.Ⅰ+Ⅰ+Ⅰ4.【单选题】轮机部的台帐一般分为三大部分,主要是指:Ⅰ、法定记录Ⅰ、船公司根据SMS规定的各种台帐、报表Ⅰ、航次报告Ⅰ、船舶各种设备操作规程A.Ⅰ +Ⅰ+ⅠB.Ⅰ +ⅠC.Ⅰ +Ⅰ+ⅠD.Ⅰ +Ⅰ5.【单选题】轮机长的技术能力是()的决定条件。

Ⅰ、调动轮机人员积极性Ⅰ、提高轮机管理水平Ⅰ、增进船舶经济效益A.Ⅰ+ⅠB.Ⅰ+ⅠC.Ⅰ+ⅠD.Ⅰ+Ⅰ+Ⅰ6.【单选题】轮机长在实施轮机值班制度时,正确的做法是:Ⅰ、与船长协商安排的值班应确保安全值班Ⅰ、根据轮机部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无须得到船长的同意Ⅰ、指导并监督轮机部人员严格遵守机舱工作制度A.仅仅是ⅠB.Ⅰ +ⅠC.Ⅰ ~ⅠD.Ⅰ +Ⅰ7.【单选题】机舱应急吸入阀,应______检查开关活络情况,_______打开检查清洁保养、涂油保养、彻底检查。

A.1 个月/6 个月B.3 个月/ 一年C.3 个月/6 个月D.6 个月/ 一年8.【单选题】轮机长在填写轮机部航次报告时下列正确的是:A.主机平均转速是本航次主机“转速计”累计转速除以航行时间B.船舶燃、润料消耗应是动力装置在正午实测数据C.船舶燃、润料消耗是指主机在正午时的计算数据D.船舶平均理论航速应是主机累计转速与螺距的乘积9.【单选题】船上安全管理的要求是实现“本质化管理”,即运用安全科学,从根本上消除形成事故的_______,采取尽可能的防护措施,形成某种条件下的_______。

01船员调配程序

01船员调配程序

第1章船员调配程序1.目的保证船舶按相关规定配备合格的船员。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人事部、海务部、机务部、指定人员和所有船舶。

3.定义3.1合格的船员:指具有符合法定规范及规则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资历和健康档案,经过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熟悉职责培训,以及适当的实践经验的船员。

4.职责4.1人事部:负责船员调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4.2船长:负责报告申请公休船员名单,负责船员调配的现场监控。

4.3海务部:审核船长和驾驶员的资格。

4.4机务部:审核轮机长和轮机员的资格4.5指定人员:负责船长熟悉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

5.工作程序5.1船长负责向公司人事部提出船员公休和船员岗位调整意见。

5.2人事部制定“船员调配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应尽快将计划告知船长。

5.3被派遣的船员应满足以下列要求:身体健康。

持有有效的应持证书和证件。

具有两年以上的航海经历。

能有效地使用汉语普通话进行交流。

完成规定的熟悉岗位的培训。

5.4被派遣的船长的特殊要求: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5.5 被派遣船员持人事部开具的“船员调令”登轮办理交接手续,详见《船员调动和交接班》5.6船舶配员应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救生设备定员、并考虑船舶可用的船员住所数量。

版本号:3.1 页码:1/4 生效日期:2009/05/155.7船员熟悉岗位的培训要求见《船员培训控制程序》。

6.相关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6.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条例》6.3 《船员培训控制程序》6.4《船员调动和交接班》7.相关记录7.1 “船员调配计划表”(MY/CXWJ/01-01-REV.3.1)7.2 “船员调令”(MY/CXWJ/01-02-REV.3.2)版本号:3.3 页码:2/4 生效日期: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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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调动交接制度
1 一般规定
船员公休、病假或工作调动时,应按本制度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才能离船。

1.1交接船员接到调动通知,应按规定做好交接准备,抓紧完成(段落)工作,集中并整理好各种应交物品,及时交接,接班船员接公司通知到船以后,应立即向直接领导人报到并按指示抓紧接班,不得借口拒绝和拖延接班。

1.2交接时,交方应耐心细致,接方应虚心勤问,不含糊接班。

属于设备问题和遗留工作一定要交待清楚,接方不可因本身业务能力而过多地拖延时间,有争议应报告领导处理。

1.3 交班船员中凡涉及事故处理,各种海损、机损、货损报告以及保险索赔等手续的当事者和有关负责人等均应亲自办理完毕,不得移交给接班船员代办,但应向接班船员详细说明情况。

1.4交接完毕应共同向直接领导人汇报交接情况,并办理书面“调动交接记录”(格式见记录),双方签署后,由直接领导人签署监交;持船员适任证书的高级船员,不论离职或到任,应由船长、轮机长分别在有关日志记载并签署;船长、轮机长、大副交接后应分别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共同签署。

经直接领导人认可或监交签署后,交接方告完毕。

在此之前,工作由交班船员负责;之后,由接班船员负责。

1.5凡接班船员到船而交班船员已先离去,因此未能对口交接者,应由直接领导人或由其指定的人员代为交接,或者由接班者全面清点物
品,熟悉情况,但也应填写“调动交接记录”,详细注明情况并由直接领导人签署。

1.6 调动职务交接由情况介绍、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三部分组成。

各种现存问题,遗留工作,正在进行尚未结束的工作,重要待办事项等均应详细交接并记入交接记录内。

2 情况介绍
2.1 本船、本部门和本专业的概貌、特点、总的技术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除公司和上级领导机关规定以外的本船自订或补充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本专业和本职的部门。

2.2 根据分工明细表和本职在本船的具体分工职责及有关规定。

2.3 本职和别的部门、专业、工种相衔接或协作配合的工作项目及其主次关系和工作习惯等。

2.4 本职、本部门和本专业的各项生产、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5 公司最近下达的重要指示和新的规章制度。

2.6 在港期间,本船、本部分或本专业、本职范围正在进行的和待办的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工作。

2.7 公司及船舶SMS情况介绍。

2.8 下航次任务和开航准备的进行情况。

2.9 本职在应变部署中的岗位和职责,实地交待救生衣、《训练手册》、应变任务卡及应携带或操作的设备、器材的位置、用途、性能、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10 各级负责船员还应将所领导的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和其他特点等向接方详细介绍。

3 现场交接内容
交接班双方共同到设备现场和工作现场,包括共管和协作的项目,由交方详细介绍:
3.1 所管设备及附属设备、装置、属具、专用仪表(器)和工具的名称、性能、运转现状、易出故障或事故的部分及其解决办法或应急措施以及注意事项等。

3.2 有关管系、(电)线路和各种阀门、开关、操纵控制装置和监测指示仪表的位置、工况数据、使用方法、操作时容易发生的错误及其它注意事项。

3.3 重要仪表的准确程度,安全报警装置或指示信号的可靠性,各种安全应急设备(或装置)的位置及其操作使用方法。

3.4 油、水柜的分布,各柜容量和残留量(即死油死水),测量管或测量装置的位置,测量数据的换算方法以及误差等情况。

3.5 结合实物交接弄清各种属具、备件、工具、器具、材物料的存放位置、储备情况和急待补充的品种和数量;专用物料的性能、保管、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3.6 除严格规定不得任意拆动,或者有碍安全生产者外,当接方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操作示范或者拆开某些机具部件,使接方更清楚地了解情况。

对于某些无法直观或拆检工作量很大的部件,交方要尽其所知详细介绍。

3.7 其他需要说明或强调的问题。

4 实物交接
个人保管的工具、仪表、文件、表册、公用衣物、住室的门和柜的钥匙,均应按“实物交接明细表”清点交接。

实物短缺,一般物品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重要物品或虽为一般物品但数量甚多者,应报告领导处理,必要时请示公司,实物交接时应结合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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