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同名42608)
2024年成都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成都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1 住宅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维护1.2 绿化管理与维护1.3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1.4 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与养护1.5 消防安全管理1.6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1.7 车辆停放管理1.8 环境卫生管理1.9 其他服务内容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2.1 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维护标准2.2 绿化管理与维护标准2.3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标准2.4 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与养护标准2.5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6 公共秩序维护标准2.7 车辆停放管理标准2.8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2.9 其他服务内容标准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3.1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3.2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3.3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时间及方式3.4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调整机制3.5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用途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4.1 合同期限4.2 合同续约条款4.3 合同终止条款第五条物业管理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物业管理方的权利5.2 物业管理方的义务第六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6.1 业主的权利6.2 业主的义务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的条件7.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物业管理方的违约责任8.2 业主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终止条件10.3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一条附则11.1 合同的附件11.2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1.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第十二条其他约定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1 住宅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维护(1.1.1 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1.1.2 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维护)(1.1.3 公共区域的安保措施)(以此类推,根据实际需求编写具体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1 住宅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维护1.1.1 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1.1.1.1 负责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清洁,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本标准基准价按5万㎡住宅物业测算,其他面积物业的基准价随面积的变化调整:
其他物业面积物业基准价=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500000—物业面积)÷50000×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10%,但调整幅度最多不超过10%。
即:以新和名座为例
一:主要参数
1、住宅总面积:18518.51㎡
2、物业服务等级:一级
3、环境设施等级:丙级
二:物业服务费计算
1、软件方面每月/㎡物业服务费指导价:
1.05+(50000—18518.51)÷50000×1.05×10%=1.1161
2、硬件方面每月/㎡物业服务费指导价:
0.36+(50000—18518.51)÷50000×0.36×10%=0.3827
3、每㎡物业服务费指导价:
1+2=1.1161+0.3827=1.499元
三:人员配置:19人
项目人员配置=18518.51÷1300+(50000—18518.51)÷10000×1.5=18.97
注:(2004年10月1日成都市颁布实施)电梯年检费测算方式:
【550+(16—5)×55】×1.3(调试费用)=15015.5/部
五城区(含高薪区)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成都市物价局颁布2008年1月1日实施)。
成都物业服务中心日常服务收费标准

排气量1。8以下(含1。8) 500.00/个/月
排气量1。8-2。5(含2.5) 600.00/个/月
排气量2.5以上 700。00/个/月
注:最终价格以费
制冷
500㎡以下 350.00/层/小时
501-1000㎡400.00/层/小时
1000㎡以上 450。00/层/小时
注:装修完工后,凭收据和出入证退还。
灭火器押金 100。00元/具
注:凭收据和灭火器退还.
灭火器租金 50.00元/具
三、车位费
车位管理费 150。00/个/月
车位租赁费
平层车位(固定)
排气量1。8以下(含1。8) 900。00/个/月
排气量1。8-2.5(含2.5) 1000.00/个/月
排气量2.5以上 1100。00/个/月
【香年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日常服务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费
写字楼 16。00/㎡/月
公 寓 2。10/㎡/月
商铺(T1) 5。00/㎡/月
商铺(T2、T3) 8。00/㎡/月
注:交房时一次性预交半年物业服务费用,以后须在已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到期前10日,交纳下一个缴费期限的物业服务费用。
二、装修费
公共设施设备维护金 5000。00/户
注:向装修公司收取,待装修完工备案合格
并办理装修退费手续后60日内退还.
装修管理费 10.00/㎡
注: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
装修垃圾清运费 8.00/㎡
注: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
消防增容费 15.00/㎡
注: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
消防放水费 300.00/次
注:消防改造放水前收取。
出入证押金 50.00/套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指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所涉及的费用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当权益,同时也要保障业主的利益,确保物业服务收费合理合法。
下面将就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基金和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护、日常清洁卫生等费用。
基金是指为了维护和改善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等而收取的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绿化费、保安费等。
其次,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小区的规模、地理位置、建筑结构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避免因为标准不合理而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同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再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物业管理公司在执行收费标准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费用。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费用时应当向业主提供明细账单,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最后,对于业主而言,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确保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正常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同时,业主也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情况,对于收费标准存在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疑,并有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关的收费依据和解释。
综上所述,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方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共同促进小区的发展和进步。
最新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对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成都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术语和定义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办公楼为商业提供空间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办公活动、设备和场地。
3.2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员由业主选定,双方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维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3.3物业服务验收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时,应当以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实施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为目的进行验收。
3.4顾客接受物业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注意:所有者、用户和其他相关方。
3.5扩展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企业除初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外,为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而提供的服务。
3.6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和事故(包括各类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在办公楼分部内。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经济安全事件、国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4基本要求4.1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4.2接受接受4.2.1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执行,并予以备案。
4.2.2移交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记录清晰,并签署了《物业服务共用部分验收协议》,解决了遗留问题。
4.3装备物业服务部队的要求4.3.1根据办公楼、功能定位的具体特点和合同约定,设立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
4.3.2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取得物业管理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在职培训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2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1、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laws/3590.html2、五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元/米2•月)浮动幅度有电梯无电梯一级 1.75 1.15 ±20%二级 1.35 0.85 ±20%三级 1.00 0.55 ±20%四级0.60 0.35 +20%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企业名单的公示(截止2008年3月25日)企业名称注册所在区(市)县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资质取得时间证书有效期成都武城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侯区李向东一级(建)1030076 2005-3-1四川省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向国荣一级(建)1050273 2006-1-12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武侯区杨晓初一级(建)1050275 2006-1-12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侯区田永云一级(建)1060281 2006-2-7成都市向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干久强二级510000W0050 2005-10-21成都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侯区谢卫东二级510000W0062 2006-4-24 2007-4-23成都威斯顿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陈进二级510000W0063 2006-6-15 2007-6-14 成都市金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冯伟三级5101080561 2008-1-17成都市青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蒋晓英三级5101080567 2005-4-20成都市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区李彪三级5101080576 20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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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 基 本 要 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二级
2000
三级
2500
四级
3500
高层
一级
1300
1.5
二级
1600
三级
2000
注:1、多层住宅指7层(含)以下住宅,多层电梯项目等级基准价参照高层丙等。
2、本标准中的高层住宅是指8层(含)以上的住宅。
3、低于适用范围最低面积的项目,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附件1:
附件2: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
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
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
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
环境设施设备 项目等级与基准价
适用范围(项目最低面积,㎡)
浮动幅度 (各基准价基础上分别浮动)
服务等级
基准价 (元/㎡·月)
项目等级
基准价 (元/㎡·月)
多层
一级
0.87
甲等
0.28
15000
±10%
二级
0.65
乙等
0.2
20000
三级
0.43
丙等
0.12
30000
四级
0.23
丁等
0.07
40000
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二) 房 屋 管 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
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
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
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
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
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
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高层
一级
1.05
甲等
0.7
15000
二级
0.84
乙等
0.51
20000
三级
0.64
丙等
0.36
30000
二、服务等级与人员配置
住宅类型
服务等级
配置人均 面积(㎡/人) R1
人员配置 调整系数 R2
项目人员数配置参考意见
多层
一级
1600
1
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
(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
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
应急方案。
(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
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 房 屋 管 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
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
一、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本标准基准价按5万㎡住宅物业测算,其他面积物业的基准价随面积的变化调整:其他面积物业
基准价=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50000-物业面积)÷50000×5万㎡物业某等级基准价×10%,
但调整幅度最多不超过10%。
住宅类型
物业服务 等级与基准价
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
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