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3篇)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3篇)关于交通事故报告篇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部署和检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至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1人,受伤126人,直接经济损失29.18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7%、31%和87%。
但进入3月份以后,我市境内连续发生几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事故通报如下:3月8日晚19时30分,xx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
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xx县云峰镇驾驶员刘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x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xx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5.08.31•【文号】公交管[1995]166号•【施行日期】1995.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公交管〔1995〕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近几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开通后相应配套措施不落实,统计数据上报不够及时、准确,以及报告制度中要求的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现将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中需要统计上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警察总队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次数、死人、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数据,用电话或传真电报报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每月13日以前将上月全部数据送计通部门,由计通部门通过公安计算机网(15日以前)或以邮寄软盘方式(17日以前)传送至公安部信息中心。
各地停止邮寄报表。
二、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造成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或外交官、我国政府邀请的外宾等人身伤亡,以及高速公路与高等级汽车专用路上10辆以上机动车相撞的特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电话,将事故初步情况报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或案情有较大变化时,续报案情并填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表》(见表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结案后还应填报《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见表2);发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事故,结案后还应将事故案卷复印件和录相带寄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三、为了准确掌握各地事故处理部门的实际工作量,考核事故结案率、逃逸事故破案率和万车事故率等,请于每年1月底以前填报上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统计年报表》(公试44表)(见表3)。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XXX、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XXX、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惩罚的日常工作。
XXX、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XXX、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惩罚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共同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根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孕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事故处理文件

支持性文件: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救急程序、记录:事故记录表、事故调查表、事故调查报告、现场记录表事故接报:1、任务程序受理事故报告,视事故性质逐级上报请示启动事故应急预案2、控制重点听(问)清楚事故情况、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立即转报公司主要领导事故应急:1、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营救,启动《事故应急预案》2、及时联系医疗急救中心抢救伤员,以最短时间将伤员送到医疗机构3、按照《事故报告制度》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抢救人员及财产,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及时汇报事故调查:1、对事故展开调查,现场勘查。
了解当事人和目击者2、清理现场,对事故做出整改措施。
3、编制事故调查及整改报告,按事故性质逐级上报审批。
分清事故原因。
认定事故性质、责任人、整改措施。
事故处理:通报事故调查结论,认定事故性质及对责任人的处理。
在工伤保险未生效前,严禁进入生产区独立操作(由带教师傅监护,负起带教责任)追踪纠正预防措施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溯制现场调查确保事故现场的真实还原,以利现场的整改和重复事故的再生杜绝违规、违章操作,特别是恶意的欺骗行为,或不穿戴劳动防护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工厂将视情节进行相关处罚,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连带监管责任。
一、工伤处理办法(试行)一、目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
二、适用对象: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1、工伤的认定: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事故报告表格(三个模板) → 事故调查表格(三个模板)

事故报告表格(三个模板) → 事故调查表格(三个模板)事故报告表格模板事故概况1. 事故基本信息- 事故日期:- 事故地点:- 事故类型:(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劳动事故等)- 事故级别:(如轻微、一般、严重等)- 事故责任方:(如人为、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事故尺度:(如个体、机构、群体等)- 损失情况:(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 事故经过描述- 事故发生前的背景描述:- 事故的具体经过描述:- 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过程描述:3. 事故调查结论-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责任方的辨别:-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事故证据-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报告:- 监控录像:- 防护设备记录:- 目击证人陈述:- 其他相关证据:事故调查表格模板事故概况1. 事故基本信息- 事故日期:- 事故地点:- 事故类型:(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劳动事故等)- 事故级别:(如轻微、一般、严重等)- 事故责任方:(如人为、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事故尺度:(如个体、机构、群体等)- 损失情况:(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 事故经过描述- 事故发生前的背景描述:- 事故的具体经过描述:- 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过程描述:3. 事故调查结论-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责任方的辨别:-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事故证据-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报告:- 监控录像:- 防护设备记录:- 目击证人陈述:- 其他相关证据:事故报告表格模板事故概况1. 事故基本信息- 事故日期:- 事故地点:- 事故类型:(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劳动事故等)- 事故级别:(如轻微、一般、严重等)- 事故责任方:(如人为、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事故尺度:(如个体、机构、群体等)- 损失情况:(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 事故经过描述- 事故发生前的背景描述:- 事故的具体经过描述:- 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过程描述:3. 事故调查结论-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责任方的辨别:-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事故证据-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报告:- 监控录像:- 防护设备记录:- 目击证人陈述:- 其他相关证据:。
交通事故报告表

交通事故报告表车辆和驾驶员信息
1.事故时间:
2.事故地点:
3.本车信息:
车辆牌照号码:
车辆所有人姓名:
车辆所有人联系
车辆所有人住址: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辆颜色:
车辆保险有效期:
是否投保交强险:
4.对方车辆信息:
车辆牌照号码:
车辆所有人姓名:
车辆所有人联系
车辆所有人住址:
车辆品牌及型号:
车辆颜色:
车辆保险有效期:
事故经过和责任认定
1.事故经过:
2.目击证人信息:
姓名:
联系
3.责任认定:
本车责任:
对方车辆责任:
共同责任:
第三方责任:
损失情况
1.本车损失:
车辆损坏情况:
修理费用:
查勘员:
查勘员联系
2.对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坏情况:修理费用:
查勘员:
查勘员联系
3.人员受伤情况:伤者姓名:
伤者住院情况:伤者联系
保险处理
1.报案编号:
2.报案人:
3.保险公司:
4.理赔员姓名:
5.理赔员联系
6.保险赔付金额:
备注
请附上以下资料:
驾驶证复印件
行驶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保险单副本
照片证据:车辆受损、事故现场、伤者情况等
请尽快填写完整以上信息,并将此表格连同附加资料一起提交给相关部门。
注意事项:请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如有虚假陈述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百度文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〇一二年二月目录总说明 (1)报表目录 (3)(一)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统计表 (4)(二)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7)(三)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9)(四)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2)(五)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本统计表 (14)(六)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6)(七)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汇总表 (19)(八)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1)(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3)(十)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5)(十一)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7)(十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9)(十三)安全生产汇总表 (31)总说明一、统计目的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制定,目的是切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保障管理部门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管辖水域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交通运输中央企业所属运输船舶在境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水路客货运输企业、港口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