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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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8•【字号】许政[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许政[2008]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煤炭资源整合成效显著,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但是我市煤炭工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产业链条短,技术水平不高,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等问题依然突出。

为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产业链条长、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资源、资金、技术、产业整合,尽快形成2-3个生产能力在50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煤炭及煤炭加工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

到2012年,煤炭及煤炭加工业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1%以上,原煤生产能力达到3200万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0万千瓦,煤炭洗选能力达到1300万吨,煤化工产值达到50亿元,使许昌成为河南主要的能源和煤化工基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加快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大型煤炭企业与中小型煤矿战略重组,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18.05.21•【字号】豫煤安监一〔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8〕49号各产煤省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与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88号)文件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6月份对各产煤省辖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河南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寅初任组长,党组成员、巡视员薛纯运,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景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亚林,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沈天良任副组长,下设5个小组。

第一组:组长:严寅初副组长:高良毋济州成员组成:科技装备处办公室郑州监察分局省煤管办开展监督检查区域:郑州市巩义市第二组:组长:薛纯运副组长:鲁学宁邹健生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处人事培训处豫北监察分局省煤管办开展监督检查区域:鹤壁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第三组:组长:沈天良副组长:李文正张金岭张法民成员组成:省煤管办执法监督处机关党委豫东监察分局开展监督检查区域:驻马店市永城市固始县第四组:组长:姚景州副组长:任玉卿胡瑜成员组成:监察一处财务处豫南监察分局省煤管办开展监督检查区域:平顶山市许昌市汝州市第五组:组长:王亚林副组长:张振普郑其堂成员组成:安全监察二处监察室豫西监察分局省煤管办开展监督检查区域:洛阳市三门峡市济源市二、监督检查内容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文件要求,监督检查2017年5月以来各地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河南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矿区质量监督站: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促进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确保煤矿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陈党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组长:沈天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逯军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站长成员:魏增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副总经理裴大文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田富军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景余河南神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办公室主任由逯军同志兼任。

本次检查共分8个检查组,由河南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协会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各检查组成员名单及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本次检查包括全省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等各类建设工程,以及相关配套、附属和辅助建设工程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一)各参建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质量行为履行情况。

建设项目的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单项和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情况。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人员配置、个人执业资格及职责落实等情况,执行工程质量监督认证制度等情况。

煤炭工业管理部门

煤炭工业管理部门

28 周学忠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煤炭行业协会
29 马安学 山东省济南市煤炭行业协会
30 白春根 河南省许昌市煤炭行业协会
31 王 延 河南省平顶山市煤炭行业协会
32 周少龙 河南省安阳市煤炭行业协会
第3页
工作职务 本协会职务
会长
常务理事
会长
常务理事
会长
副会长
会长
常务理事
会长
会长
常务理事
会长
常务理事
秘书长
常务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理事
院长 院长 局长 主任 局长
副会长 副会长 副会长 常务理事 常务理事
序号 姓 名
单 位 名称
6
郭胜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科中心
7
郭云涛 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
8
支同祥 煤炭工业经济运行中心
9
王铃丁 煤炭工业通讯信息中心
10 罗万江 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会长
常务理事
副秘书长
会长
会长
会长
常务理事
会长
常务理事
会长
常务理事
理事长
理事长
理事长
理事长
理事长
会长
会长
会长
理事
会长
会长
理事
会长
序号 姓 名
单 位 名称
33 乔长青 河南省三门峡市煤炭行业协会
34 钱茂森 河南省登封市煤炭行业协会
35 王四林 河南省洛阳市煤炭工业协会
36 曾佑珍 湖南省郴州市煤炭工业协会
理事
局长
理事
总经理
理事
总经理
经理
厂长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工作实施方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工作实施方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许政办[2016]83号【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1.22【实施日期】2016.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16〕83号)各产煤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许昌市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2日许昌市遏制煤矿较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5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引导煤矿淘汰退出落后产能,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生产矿井力争实现“零死亡”,持续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重点重点灾害:瓦斯、水害;重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及高瓦斯煤矿、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煤矿、兼并重组煤矿。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

1.严格限制开采区域。

矿井垂深超过1200米的区域,暂停一切回采活动;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得超过1000米,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得超过600米;新建突出矿井第一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米,生产矿井延深水平不得超过1200米。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许政〔2016〕3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许政〔2016〕3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许政〔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豫发〔2014〕20号)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加明晰、任务更加明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

2016年4月27日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市政府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政府是全市政府系统从严治党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对全市政府系统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对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组织领导,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政府系统从严治党的措施。

3.年初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政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5.定期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听取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市政府组成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听取市监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专题汇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许政[2017]20号【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02【实施日期】2017.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决定(许政〔2017〕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6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我市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培育大企业集团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5〕75号)要求,对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跨台阶增长的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予以表彰,并奖励资金共800万元;对2016年工业企业地方纳税前10名,作为纳税突出贡献工业企业予以表彰;根据《许昌市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的认定标准,对楚金甫等8名杰出企业家,刘延生等21名优秀企业家予以表彰;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29家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翟得平等49名企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6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名单2.2016年度缴纳地方税贡献突出工业企业名单3.2016年度杰出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家名单4.2016年度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017年3月2日附件12016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名单1.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奖金300万元;2.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奖金200万元;3.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奖金200万元;4.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奖金100万元。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许政〔2015〕2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许政〔2015〕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鉴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变动,经研究,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

现通知如下:武国定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石迎军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政、金融、编制、税务、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投资总公司、市接待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联系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许昌调查队。

联系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革、农工民主党。

李建民常委负责工业发展、信息化、科技、产业集聚区建设、安全生产、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经济运行、金融工作;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科技局。

联系工商银行许昌分行、光大银行许昌分行、浦发银行许昌分行、交通银行许昌分行、民生银行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许昌分行、中原银行许昌分行、郑州银行许昌分行、洛阳银行许昌分行、市供电公司、许昌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许昌火车站、许昌高铁东站。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16〕44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16〕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6月14日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确保《许昌市蓝天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年度工作圆满完成,努力实现2016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契机,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统筹协调,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大力开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PM10和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优良天数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各县(市、区)PM10和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优良天数完成市定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许政 [2018] 16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许政[2018] 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各级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突击暗访和零点行动,重拳出击打非治违,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连续10年实现了安全生产零死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等7个先进集体和田梁才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全市煤炭系统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许昌市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2018年6月20日2017年度许昌市煤炭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7个)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禹州市煤矿安全监控指挥中心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店煤矿二、先进个人(18名)田梁才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科员刘汉雷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科员高怀举禹州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站长杨勇义禹州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股长樊文平禹州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中队长梁红斌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田盈宇许昌市建安区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管办主任刘宝敏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总工曹伐柯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安监科长李战胜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云盖山煤矿一矿安全矿长宋军记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云盖山煤矿二矿安全矿长李长付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防突队长张帅伟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梁北矿安全矿长杜国永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督查队长刘克逊河南地方煤业有限公司安监部长王海涛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开掘矿长董正乐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矿长周文韬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店煤矿安监科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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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是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安监局领导。

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编制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煤炭行业生产建设工作,监督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和标准;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统筹全市煤炭、煤层气开发及综合利用,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统筹煤炭调运计划,负责煤炭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和煤炭市场调节;依法组织开展全市煤炭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由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以及事故调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 15 人,其中:在职人员 14 名,退休人员 4 名。

(三)2016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 年许昌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围绕一个
目标,落实两个责任,狠抓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开展四次安全执
法监察活动。

(1)围绕一个目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

(2)落实两个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
产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隐
患排查整治和行政执法监察活动,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3)狠抓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煤炭行业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1.严抓复工复产。

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口,凡达不到条件和标准的煤矿一律不准复工复产。

2.狠抓灾害防治。

严格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等相关要求,重点抓好矿井瓦斯、水害、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3.打牢矿井“三基”。

深化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基本功训练的“三基” 建设工作,以质量标准化建设、区队创优胜、班组创‘五好’、员工创星级”为着力点,加大现场管理和隐患治理力度,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4.推进
矿井“四化”。

加快推进矿井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
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矿井的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对全市所
有兼并重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煤矿,一律不得批准进行改
扩建或技术改造。

5.加强煤炭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合理规划经营
企业储煤场地布局,会同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对煤炭企业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煤炭经营单位企业备案、年度报告、掺
杂使假、销售劣质煤炭等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向省煤炭办报送煤
炭经营企业经营情况。

二是落实安全监管机制。

1.安全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重要部署,分析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矿长承诺制度。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矿长向当地政府作出安全生产承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逐矿落实重大技术问题“会诊”和“专家查隐患”,有效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难题。

4.隐患督办制度。

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明确整改
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建立台账,接
受监督。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监控和评价销号。

5.安全考核制度。

每半年对矿长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建议煤业公司进行调整。

每年对煤矿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存在问题严重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对生产矿井,严查
“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一通三防”等方面的防范情况,严查
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对“双停”煤矿,严查“两到位、五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对隐患整改矿井,
严查矿井规范作业情况;对已关闭矿井,严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现象,严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开展四次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按照“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见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制定2016年度行政执法监
察计划,把现场管理、水害防治、瓦斯综合治理、六大系统建设、矿领导下井带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
和工艺等纳入执法监察的重点,开展四次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季度围绕“两节”、“两会”期间确保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做好现场管理的专项检查;二季度进行汛期前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演练;三季度开展“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四季度针对年
末安全工作,实施重点盯控,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 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现象。

对检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处罚和追究责任。

2、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 104.6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04.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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