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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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中医

教育部: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中医

教育部: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中医教育部明确提出,要把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同时建设一批中医药类精品课程,使临床医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中医知识、加深中医理解和建立中医思维,为从事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和研究奠定基础。

目前医学院校中临床医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中绝大多数设置了“中医学”必修课程,在西医院校开设中医学课程已成为我国医学教育的一大特色。

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西医学生的中医教育,近年来,深化医教协同,多措并举推动高等医学院校进一步加强院校教育阶段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中医学教育。

一、关于在本科阶段增加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中医学课时及实践时间的建议2021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临床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掌握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开设中医学类必修、选修课程,加强西医专业本科生的中医教育。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

近年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全国医学教育发展中心就临床医学专业开设中医必修课程进行了专题研究。

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基本都设置了中医学方面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平均55学时左右,授予3至5个学分,必修课开设较多的课程是《中医学》或《中医学基础》,选修课有《针灸学》《中医治未病》《中医学基础》《络病理论与临床应用》《中医养生学》《中药保健食品》等。

教育部正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同时建设一批中医药类精品课程,使临床医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中医知识、加深中医理解和建立中医思维,为从事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和研究奠定基础。

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本科中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4年10月20日目录前言 (4)1 适用专业范围 (7)1.1 专业类代码 (7)1.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7)2学制与学位 (7)2.1 学制 (7)2.2 授予学位 (7)3中药学类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7)3.1培养目标 (7)3.2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9)3.3知识目标 (10)3.4能力目标 (12)4办学标准 (14)4.1宗旨和目标 (14)4.2教育计划 (16)4.3学生成绩评价 (23)4.4师资队伍 (24)4.5教育资源 (27)4.6教育评价 (31)4.7学生发展 (33)4.8科学研究 (34)4.9管理和行政 (36)4.10改革与持续发展 (38)前言中药学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研究中药基本理论、资源利用、物质基础、作用机理、应用方式、质量控制、新药研发与生产、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营销与管理等相关方面理论、技术、方法及应用的一门学科。

中药学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总结临床防治疾病经验所形成的具有中国传统医药特色的学科;中药学与中医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支撑,是保障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不可或缺的学科体系。

建国以来,中药高等教育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完成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中药学类专业也从当初的一个专业逐步分化成为中药学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中药制药专业,这些专业与蒙药学和藏药学一起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药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中药人才。

加强中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中药人才培养质量,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实现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药卫生保健服务的需要。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医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医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迅速,社会对中药学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 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 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 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 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 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 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 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 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 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 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 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 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 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 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 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医学专业基本介绍及就业方向

中医学专业基本介绍及就业方向

中医学专业基本介绍及就业方向中医学专业基本介绍中医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中医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培养适应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医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中医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创新能力,视野宽、基础厚、能力强的高层次研究应用型中医学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医疗、医学教育和科研单位从事中医临床医疗、教学或研究工作。

中医学专业就业方向传统职位:医师进入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成为一名医师是中医学专业小伙伴们最对口的工作,但是现在这个行业人才趋于饱和,大中小城市的公立医院一般都要求硕士学历,而私立医院发展一般,城镇医院的人才需求也已经很小。

不只是咱们专业,很多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同学们也很难在这些单位找到工作。

不过,这几年咱们国家的农村、社区医疗事业逐渐发展起来,小伙伴们可以考虑在一些社区、街道医院或基层医疗工作单位做全科医生。

这些单位对医疗资源的需求相对较大,并且当地人对于中医更为信服,非常适合中医学专业的小伙伴们。

全科医生的工作较为繁琐,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内、外、妇、儿等临床诊疗任务,双向转诊任务及院前急救与转诊任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组织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社区健康人群与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等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等。

由于全科医生需要对病人各个系统的健康状况做全面的评估,所以咱们需要提前进行系统的全科训练才有能力胜任这一岗位。

建议想要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小伙伴们在毕业之前就做好准备,可以自己拓展全科临床方向的知识,也可以补充自己所不擅长的专业知识。

药剂师除了做医生,小伙伴们也可以做药剂师,在制药厂、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药房、医药公司和零售药店里工作。

药剂师的工作不仅仅是取药、整理药房这么简单,还需要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按照处方为顾客配药,并且向顾客说明如何服用等相关事项;回答病人和其他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教指委委员第二次修订第四稿)前言现代中医学高等教育始于20 世纪50 年代中期。

半个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不断发展。

目前,独立法人建制的中医药院校有23 所,开设中医学(含民族医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有73 所,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注重办学特色,使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高等教育50 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医高等教育规律,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适应21 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医高等教育的要求,为了促进中医学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医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科教育标准。

因此,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尤其是中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学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医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提供依据,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开办中医学本科教育提供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医学专业(本科)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等制定。

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认证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价实施方案为

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认证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价实施方案为

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认证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为迎接中医学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依据《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4〕4号)精神,我校拟于2016年下半年、2017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工作方案拟定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把中医药特色作为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以加强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为核心,以全面达到中医学标准发展要求和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为目标,认真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认证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促进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创建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根据中医学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认证评估”)要求以及工作需要,学校成立认证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统一领导学校迎接认证评估的筹备工作,研究决定学校认证工作方案和计划,对认证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负责与上级认证评估工作机构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3、负责指导认证评估工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4、明确学校各部门、各院(部)在认证评估工作中的任务。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含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等)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含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等)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医学发展的需求,吸取国际医学教育先进经验,结合国内教育实际,确保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本文将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主题,探讨其内容、意义和实施路径。

一、医学教育标准的内容1. 临床医学教育标准:包括临床医学基本知识、临床技能培训、临床实习规范等内容。

具体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等学科的教育标准。

2. 药学教育标准: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理毒理学、药物分析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制剂学、药物管理学等专业课程。

3. 中医学教育标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药学等内容。

二、医学教育标准的意义1. 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医学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学生接受到全面、系统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从而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医学人才。

2. 促进医学教育国际化:依据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制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可以提高我国医学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学生来华学习医学知识。

3. 促进医学教育科研创新: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促进医学教育的科研创新,提高医学教育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手段,推动医学教育与时俱进。

三、医学教育标准的实施路径1. 加强标准制定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医学教育标准制定机构,由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实践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依据国家医学发展需求制定医学教育标准。

2. 完善设施和条件:投入大量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设施和条件,保障医学教育的顺利实施。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医学教育师资队伍,提升医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4.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对学生的临床实习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

总结: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总则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总则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总则一、前言中医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渊源、深厚内涵和独特特色。

为了推动中医事业发展,加强全科医生中医学科知识储备,提高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规范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制定本标准总则。

二、培养目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具备中医学及其临床应用知识,掌握基本医学知识和临床诊疗技能,可在全科医疗领域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综合服务的医学人才。

三、培养规模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的培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发展需求,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养规模。

培养方式包括全日制本科教育、在职教育和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

四、培养要求1. 师资队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应当有集中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师资结构应当合理,有教学经验和临床经验的中青年医师为主,老中青结合,有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骨干。

2. 课程设置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课程内容应当全面、系统、实用、前沿。

中医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课程、临床诊疗实践等应当得到重视。

3. 实践环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应当注重实践教学,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实践教学应当贯穿全科医生培养的整个过程,包括全科医生全科实践基地、中医临床实习基地、公共卫生实践基地等。

4. 考核评价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评价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保证,体现培养质量和效果。

考核评价内容应当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

五、培养过程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过程应当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和职业素养培养,培养过程应当分为学前基础阶段、临床基础阶段、全科实践阶段和毕业实习阶段。

1. 学前基础阶段学前基础阶段是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的基础,包括医学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课程等。

通过学前基础阶段的学习,使学生对中医学科和临床诊疗有一个整体化的了解和基础性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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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2012年12月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知识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临床能力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宗旨和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教育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学生成绩评定 (13)四、学生 (16)五、教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教育资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教育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科学研究 (24)九、管理和行政 (25)十、改革与发展 (26)前言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

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他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量保证指南》、《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等制订。

制订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尊重中医人才成长规律,突出中医办学特色。

本《标准》适用于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结论发布等。

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以及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等民族医学类专业的本科教育,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或制订相应的教育标准。

本《标准》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0项)和办学标准(10个领域)二个部分。

在办学标准中,分为保证标准(43项)和发展标准(23项)二个层次。

保证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和必须达到的标准。

各高校的本科中医学专业都必须据此制订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教育评估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保证标准以“必须”这一词语表示。

发展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要求和应该力争达到的标准。

各高校的本科中医学专业应据此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医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标准以“应该”或“能够”词语表示。

本《标准》尊重各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鼓励办出专业特色。

本《标准》以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

本《标准》应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和中医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注】本标准中“注释”与“正文”同等效力。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中医学专业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能够从事中医医疗以及预防、保健、康复工作的毕业生,并为他们将来在中医教育、科研、对外交流、文化传播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奠定基础。

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为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最终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忠于人民,志愿为人类健康而奋斗。

(二)热爱中医事业,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方法与手段,将预防疾病、祛除病痛、关爱患者与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三)重视患者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差异。

尊重患者及家属,认识到良好的医疗实践取决于医生、患者及家属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四)尊重生命,重视医学伦理问题。

在医疗服务中,贯彻知情同意原则,为患者的隐私保密,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患者。

(五)具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自我完善意识与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六)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七)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八)具备依法行医的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维护患者与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能够充分考虑患者及家属的利益并发挥中医药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十)具有科学的态度,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

二、知识目标(一)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尤其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哲学、文学、史学等内容,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疗实践。

(二)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中药、方剂、针灸、推拿等基本知识。

(三)掌握中医经典理论,了解中医学术思想发展历史和主要学术观点。

(四)掌握中医药治疗各种常见、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基本知识。

(五)掌握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等基本知识。

(六)掌握必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

(七)掌握必要的药理学知识与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八)熟悉必要的心理学与医学伦理学知识,了解减缓病痛、改善病情和残障、心身康复及生命关怀的有关知识。

(九)熟悉预防医学与全科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以及中医全科医生的工作任务、方式。

(十)熟悉卫生法规,了解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临床能力目标(一)具有运用中医理论和技能全面、系统、正确地进行病情诊察、病史采集、病历书写及语言表达的能力。

(二)具有正确运用中医理法方药、针灸、推拿等治疗方法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的能力。

(三)具有运用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体格检查的能力。

(四)具有合理选择现代临床诊疗技术、方法和手段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的能力。

(五)具有对常见危急重症进行判断以及初步处理的能力。

(六)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具有与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等交流沟通与团结协作的能力。

(七)具有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宣传教育的能力。

(八)具有信息管理能力,能够利用图书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

(九)具有阅读中医药古典医籍以及搜集、整理、分析临床医案和医学相关文献的能力。

(十)具有运用一门外语查阅医学文献和进行交流的能力。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一、宗旨和目标(一)宗旨和目标。

保证标准:1.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明确中医学专业的办学定位、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和发展规划等,并使本专业主要利益方周知。

2. 中医学专业的宗旨和目标必须根据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以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适时更新并有效实施。

[注释]主要利益方包括学校的领导及专业负责人、教职人员、学生、相关职能部门。

(二)宗旨和目标的确定。

保证标准:中医学专业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必须经主要利益方研究后由学校教学(学术)指导委员会确定。

发展标准:中医学专业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能够以广泛利益方的意见为基础。

[注释]广泛利益方包括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及卫生机构、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学生家长等。

(三)学术自治。

保证标准:开设中医专业的院系必须能够根据规划要求,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自主决定人员的任用和自主分配所拥有的教育资源。

具有明确的政策保证教职人员充分参与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决策,围绕教学需要开展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

(四)学科交叉。

保证标准:中医学专业必须得到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及其他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

发展标准: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应该制订专门的政策促进其他学科与中医学的交叉与渗透。

2. 开设中医学专业院系能够积极与其他机构交流,促进学科合作并取得成果。

[注释]学术支持包括选修课程共享平台、跨学科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五)教育结果。

保证标准: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根据学生毕业时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订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

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二、教育计划(一)课程计划。

保证标准:1.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制订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计划,并及时根据社会需求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医学科学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进行修订与调整。

2.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制订的课程计划必须明确课程目标。

3.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注重课程计划和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体现加强基础、提高能力、注重素质、发展个性的原则。

4. 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院系必须安排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践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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