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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天津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天津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天津市为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各区县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在该市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

现将有关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事宜予以阐述。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及性质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经批准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除在天津市域范围内按规定发放贷款外,不得跨区经营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条件(一)股东的条件1、法人股东的条件根据《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作为公司的投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出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营规范,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盈利不低于1500万元,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2)在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4)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资金充实、财务真实清晰;(5)近两年连续盈利。

2、自然人股东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一定的经济、金融、法律和管理知识;(4)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

(二)注册资本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主发起人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余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条件主发起人资质: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累计净资产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的主发起人才能出资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股东资金来源以及持股比例限制: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申请成立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6.其他审慎性条件上述中的第二条,是为了控制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会放大风险!第三条,是规范小贷公司的日常经营,从而达到风险控制! 至于第一、四、五都是些文字性的工作。

第六条,只要股东都是合法经营的法人或个人一般就都能过!总结: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要找一个当地有名气、有影响力的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当然这个主发起人一般性条件要满足!再找个几个有资金实力的集团或者个人。

就可以进行申请了。

至于与当地政府间的人脉关系,作为主发起人一般都能搞定!一句话:有钱的个人你一个人是玩不转的,没钱的企业是不让玩的!要有钱的个人和企业一起才让玩!注册一家公司需要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指引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指引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报指引关键信息项:1、申报主体资格条件2、注册资本要求3、经营范围设定4、公司治理结构5、风险管理制度6、申报材料清单7、审批流程与时间8、监督管理规定11 申报主体资格条件111 申报主体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112 申报主体的主要股东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113 申报主体及其主要股东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12 注册资本要求121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当地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并实缴到位。

122 注册资本的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

13 经营范围设定131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仅限于发放小额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132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活动。

14 公司治理结构141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142 明确各治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和有效。

15 风险管理制度151 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152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

16 申报材料清单161 申请书,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情况等基本信息。

162 公司章程。

163 股东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

164 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165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166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167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17 审批流程与时间171 申报材料提交给当地金融监管部门。

172 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初审,如有需要,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173 初审通过后,提交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审批。

174 审批时间一般在具体时长内完成,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

18 监督管理规定181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业务报告等信息。

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

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

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小额贷款业务得到了广泛关注。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并创造经济效益,组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二、组建目标•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满足市场需求;•赢得客户信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盈利,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组建步骤1. 市场调研与分析在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之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市场需求:了解目标市场的小额贷款需求情况,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

•法律法规:研究并了解相关的贷款企业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要求。

•风险评估:评估市场竞争、经济环境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2. 注册与许可在确定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地点后,需要进行公司注册和获得相关的许可证件。

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根据当地工商局要求进行公司注册,获得营业执照。

•监管许可:根据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获得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许可证件。

3. 企业架构与管理团队建立一个有效的企业架构和管理团队是小额贷款公司长期成功的关键。

包括:•高效管理团队:确保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设立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团队: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管理贷款风险。

•IT系统支持: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系统,以支持贷款审批、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等业务。

4. 产品设计与营销策略基于市场调研和分析结果,确定小额贷款产品的设计和营销策略。

包括:•产品定位: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小额贷款产品的定位和特点。

•利率与期限: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利率水平,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

•营销渠道:制定合适的营销策略,通过各种渠道吸引客户,包括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

5. 风险管理与合规监管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较高,因此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管措施非常重要。

包括:•贷款审批: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贷款审批流程,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在天津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在天津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在天津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案例】近期,有客户王某向我们咨询:他想和几个朋友作为发起人在天津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问我们具体都需要哪些条件?我们说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股东资质等都有相关要求,如果只是几个自然人股东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符合监管要求。

那在天津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条件包括哪些呢?【需具备的资质条件】其一、注册资本。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实行最低限额,公司注册资本最少5000万人民币,并且必须是实缴资本,不得分期必须一次缴足。

其二、股东资质。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且该企业法人应是经营规范、良好,净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三年利润总额超过3000万元。

其三、股权结构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80%,其他每个股东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

其四、经营人员的要求。

公司总经理应有信贷、风控工作经历,并由在金融机构业务部门或小额贷款公司部门担任三年以上的负责人担任。

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

【监管机关】天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办理相关批准、授权、备案等手续。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向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颁发经营许可证。

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才能营业。

【法律依据】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实行限额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出资人应是企业法人,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以上。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出资人及其关联方出资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80%,其他单一出资人出资比例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5%。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
小贷公司设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金额,具体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的法规而定。

2. 资质要求:小贷公司需要获得相关的金融牌照,如小额贷款公司牌照或金融公司牌照等。

同时,还需要满足监管机构对资质的要求,如持有一定的金融从业经验或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

3. 专业团队:小贷公司需要组建一支专业的团队,包括风控专家、贷后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合规性。

4. 风控体系:小贷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风控体系,包括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制定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制度等。

5. 合规要求:小贷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如国家利率政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法规要求。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报告和备案工作。

6. 技术支持:小贷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包括风控模型、贷款审批系统、贷后管理系统等。

这些系统需要具备安全性和可靠性,以支持公司的业务运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是一般性的设立条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
据当地的法规和监管要求来确定。

另外,设立小贷公司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具体流程也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指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71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工作,特制订如下操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分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一、筹建工作 (一)筹建工作主要内容。

1.了解政策。

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融网页(/jr),在“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专栏中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组建、股东资格等相关政策。

2.确定组建地点。

主发起人(出资人)与意向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市、县(市)主管部门沟通,确定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所在地。

3.开展筹建工作。

(1)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主发起人(出资人)与意向投资者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拟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2)制定筹建方案。

主发起人(出资人)与意向投资者应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制订筹建工作方案。

(3)召开发起人(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筹建组并授权筹建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

4.预先核准名称。

筹建组应向意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申报筹建材料。

申请在县(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组向意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县(市)主管部门递交筹建申请材料,县(市)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书,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初审同意后,将筹建申请材料、县(市)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书及县(市)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承担防范风险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送市级主管部门复审,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复审意见书,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方案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方案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方案一、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的背景和必要性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渠道,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随着我国金融的不断深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其对经济稳定发展和民生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鉴于此,筹建小额贷款公司至关重要。

二、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目标和任务1.目标:成立一个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贷款风险控制严格、运营能力强大的小额贷款公司。

2.任务: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方案;完善贷款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构建高效的组织架构和团队人员;建立品牌和市场推广。

三、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组织结构和工作人员配置1.组织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

其中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策略和管理方向,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经营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工作人员配置: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控制人员、贷款审批人员、市场销售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

四、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市场调研和产品设计1.市场调研: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的特点、需求和竞争情况,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和工具,获取客观精准的市场数据和信息。

2.产品设计:根据市场调研结果,设计符合目标市场需求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方案,包括定制化贷款、抵押贷款、保单贷款等。

五、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贷款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1.贷款流程:设计贷款申请流程、审批流程、放款流程和还款流程,确保贷款业务的规范、高效和便捷。

2.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制定贷款审批标准和风险监测指标,加强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

六、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培养1.组织架构:设计合理的岗位设置和层级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人员培养: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七、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1.品牌建设:设计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宣传标语,制定市场推广策略和计划,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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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一、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

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三、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筹建材料清单(一)筹建申请书。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拟设立公司的名称、住所、公司性质、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区域、业务范围;主发起人及其他出资人情况介绍;各股东出资金额、持股比例情况介绍;前期筹备主要工作情况介绍。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小额贷款公司拟注册区(市)县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后的市场前景预测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经营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三)筹建工作方案。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拟注册资本、股权设置和出资筹集方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

(四)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总则、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发起人(出资人)入股金额和持股比例、发起人权利和义务、主动声明关联入股的义务、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行使筹建工作职责。

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必须经全体发起人(出资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五)股东名册。

格式见下表:XX小额贷款公司法人出资人名录单位:万元XX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出资人名录单位:万元(六)股东信用及违法违纪情况审核意见。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入股股东的信用记录及违法违纪情况,应由工商、税务、公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法院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格式见下表:XX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信用及违法违纪情况审核意见(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

由律师事务所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间关联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

(八)法人股东提供的专门材料。

对于企业法人出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须提供法人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章程、企业法人有权机关(根据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出资入股的决议、企业法人经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材料。

如法人股东具有国资背景,还应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出资入股的批复。

(九)自然人股东提供的专门材料。

对于自然人出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须提供个人情况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料,并经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十)出资人承诺书。

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确认入股资金金额与持股比例(具体数字须明确列示),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借贷资金、集合他人委托资金入股的情况,保证入股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主动声明与其他股东的关联情况,如有隐瞒资金真实来源、虚假出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出资人)大会决议。

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应在“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前提下召开发起人(出资人)大会,并就正式发起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出资人具体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筹备小组工作人员推选、授权筹备小组起草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具体开展其他与筹备工作相关事宜等内容形成专门决议。

(十二)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出资人)大会见证函。

由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发起人(出资人)大会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门的见证函。

(十三)小额贷款公司章程草案。

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小组草拟公司章程草案,其内容须包括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

(十四)验资报告。

出资人应按照出资承诺,按时将资金划入专门的银行账户,并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十五)其他材料。

公司规章制度草案、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以及在审批过程中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十六)联系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小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及邮编。

四、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具体工作(一)组建工作要点1、申请筹建的主要工作(1)确定组建地点。

主要发起人(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县政府提出初步申请后,开展筹建准备工作。

(2)履行法律手续。

全体发起人(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召开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

(3)制定筹建方案。

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筹建工作方案。

(4)预先核准名称。

筹建工作小组应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5)申请筹建。

在各项筹建准备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筹建申请。

由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县政府初步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县政府名义将初步审核意见及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诺书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初审转报省政府金融办。

省政府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按规定程序在1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建的书面决定。

2、申请开业的主要工作(1)验资。

发起人(出资人)认缴全部出资额后,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筹建工作小组就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3)起草公司章程草案及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政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起草小额贷款公司章程草案及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

(4)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章程草案,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管理制度等议案。

(5)申请开业。

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提出开业申请。

小额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县政府初步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初审后转报省政府金融办。

省政府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按规定程序在1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开业的书面决定。

筹建工作小组在收到核准开业的批复文件后,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在营业执照、凭证、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依照有关规定开业。

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办理各项业务。

筹建工作小组应在收到批复开业文件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3、申请材料报送程序及格式要求(1)筹建工作小组是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

筹建申请书、开业申请书主送县人民政府,由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及初审。

(2)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

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申请材料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的材料”或“关于ⅩⅩ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

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3)申请材料一式4份,受理机关2份,决定机关2份。

(二)有关事项说明1、筹建工作小组及其组成筹建工作小组由作为主要发起人(出资人)商其他发起人(出资人)成立;其成员组成及职责须经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审议通过。

2、设立方式小额贷款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其中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3、公司治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

小额贷款公司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确保机构高效、安全、稳健运行。

4、从业资格对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任职资格审查,相关人员应具有银行业或投融资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银行金融知识,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关审核要点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的政策指导,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标准和程序,受理筹建及开业申请材料,并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核:1、筹建申请材料(1)申报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可行性报告论证充分。

(3)履行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决议内容齐全。

(4)发起人(出资人)符合规定的条件。

(5)对筹建工作小组的委托授权合法有效。

(6)筹建工作方案中关于股本结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符合监管要求,组建方案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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