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功能及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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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区进出口税收相关政策简介-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综保区进出口税收相关政策简介-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综保区进出口税收 相关政策简介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
综保区进出口税收相关政策简介



特殊区域概念 特殊区域税收政策 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申报 区外常见的进口货物税收政策 区外常见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
一、特殊区域概念

税务机关所称的特殊区域,是指国家批准 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 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 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
区外常见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



免抵退税: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 货物; 免退税:贸易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免税:财税2012年39号文第六条规定来料 加工、软件出口等21种情形出口货物; 征税:财税2012年39号文第七条规定退税 率为0的出口货物、逾期申报的出口货物等。
二、特殊区域税收政策


(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 3、退税率特殊规定。出口企业输入特殊区域的水 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即所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率或征收率。 4、申报退税时限。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 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 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 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 税。
三、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退税申报
Biblioteka (一)资格条件 (二)要求提供资料数据 (三)申报、审核、审批
三、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退税申报



(一)资格条件 1、应在税务机关办理退(免)税资格认定 手续。 2、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必须是生产企业。 4、购进的水电气自用。

保税区通俗解释

保税区通俗解释

保税区通俗解释
保税区,也被称为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这个区域允许商品在其中存储较长时间,而且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时,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

只有当商品要进入关境时,才需要交纳关税。

保税区通常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备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出口加工等功能。

它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享有“免证、免税、保税”的优惠政策,并实行“境内关外”的运作方式。

此外,保税区还具备商品展示、保税维修等功能。

例如,出口国外的电器及有关产品如有质量问题退运回中国维修,如果进入保税区进行维修,手续简便且免交保证金。

同样,有包装问题的货物也可进入保税区换包装再运出口。

而且,国内进保税区即可退税,为某些出口复进口的企业节省了物流成本。

总的来说,保税区是一个经济特区,它的功能多样,政策优惠,为中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

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

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摘要:一、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概述1.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定义2.政策背景及目的二、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优势1.税收优惠政策2.外汇政策优势3.便捷的跨境融资渠道4.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实施效果1.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2.提高企业竞争力3.推动综保区经济发展四、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3.拓展融资租赁业务领域正文:一、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概述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是指在我国综合保税区内实施的一项针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综保区经济建设,促进区内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综保区经济发展。

二、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优势1.税收优惠政策综保区融资租赁企业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这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开展业务。

2.外汇政策优势综保区融资租赁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外汇政策优惠,如简化外汇账户开立手续、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等。

这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开展跨境业务,降低汇率风险。

3.便捷的跨境融资渠道综保区融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便捷地获得境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此外,政策还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境外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选择。

4.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

这有利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国家竞争力。

三、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实施效果1.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综保区融资租赁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得企业更愿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

这有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2.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享受政策优惠,企业可以更轻松地获得资金支持,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综保区建设实施方案

综保区建设实施方案

综保区建设实施方案一、综保区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综保区是指综合保税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便利贸易、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特殊区域。

综保区建设是我国贸易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综保区建设可以促进外贸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综保区建设的总体目标。

综保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保区,打造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外贸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综保区建设的重点任务。

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综保区建设相关政策,提供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资金参与综保区建设。

2. 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和经营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综保区。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综保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保区的基础设施水平。

4. 推动产业升级。

引导和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5. 加强监管和服务。

建立健全综保区监管体系,加强对综保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

四、综保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综保区建设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综保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完善政策体系。

不断完善综保区建设相关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为综保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 加强资金投入。

加大对综保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综保区建设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4. 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对综保区建设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保区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综保区建设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保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综保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潍坊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潍坊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主要功能: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

保税加工功能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

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保税物流功能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货物贸易功能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

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服务贸易功能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口岸功能(虚拟口岸)利用青岛机场和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

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保税加工政策◆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印发)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印发)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领国家级兰州新区发展建设,促进兰州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开放重要战略设想的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兰州新区综保区”)内注册登记的投资建设主体和项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会同甘肃省和兰州市有关部门实施。

第三条凡国家出台的有关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以及甘肃省、兰州市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兰州新区优惠政策均适用于兰州新区综保区。

第二章关税及税收政策第四条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第三章企业经营政策第五条进入兰州新区综保区的企业,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允许增加或扩大经营范围。

第六条兰州新区综保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

第四章加工贸易政策第七条为引导甘肃省、兰州市及兰州新区内出口加工企业向兰州新区综保区集中,兰州新区综保区内的企业用地供应可享受“出城入园”企业净地出让的优惠政策,代征用地不再收取征地成本费用。

第八条入驻兰州新区综保区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出口加工类企业,新区产业基金给予优先扶持。

第五章金融政策第九条经金融业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批准,允许境内外的金融、保险机构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第十条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组建综合服务团队开展外汇业务,扩大业务授权,增设业务品种,更好的满足保税区开发开放新需求。

积极参与兰州新区综保区内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招商引资外汇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核定上,向兰州新区综保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帮助企业灵活配置和运用外汇资金,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综合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

综合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简要回顾
实施进口核销改革

在江苏、山东等 7省(市)试点 货物贸易改革

2010年 年初
2010年 12月
2011年 9月
2011年 12月
2012年 8月

外汇局确 立“先进 口、后出 口”的路 线图。

在总结进口改革的基 础上,外汇局联合税 务、海关发布改革试 点公告

全国推广货物贸易
2013年修订出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政 策即现行综合保税区外汇政策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汇发〔2013〕1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汇发〔2013〕22号)
政策的修订出台是对货物贸易 外汇管理改革的补充和完善,保税区 域企业的外汇收支流程大为优化,贸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银行在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办理外 汇业务时无需审核《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 记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办理货物贸易 外汇收支业务前,必须在外汇局办理名录 登记,签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 确认书》,并在系统内加特殊标识。
外汇局将按照货物贸易法规对特殊监管区 内企业进行分类管理(A类、B类和C类) 并向银行和企业告知。
特殊监管区内企业工商注销或从区内变更 为区外时,企业应及时到外汇局办理注销 或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区内企业应积极配 合外汇局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按照要求 提供海关进出境备案清单、合同和发票等 单证。
外汇局联系电话:2902685账户管 理政策有所简化,基本管理思路变化不大。
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以及区内企业 之间的资金收付需要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收 支境内信息申报。

解读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解读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2006年12⽉17⽇,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苏州⼯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在原有的保税物流中⼼(B型)和出⼝加⼯区A、B区进⾏“政策叠加、功能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整合后的区域,命名为“苏州⼯业园综合保税区”。

2007年8⽉28⽇,苏州⼯业园综合保税区通过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建成中国⾸个“综合保税区”。

2008年2⽉26⽇,位于苏州⼯业园区内的友达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申报的第⼀票海陆联运出⼝货物成功通过太仓港出境。

苏州⼯业园区综合保税区与太仓港实现“⽆缝对接”,建成全国⾸家“虚拟海港”。

2008年7⽉7⽇,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观了苏州⼯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对保税区建⽴虚拟空、海港,实⾏区港联动,提⾼物流效率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勉励苏州⼯业园区不断创新,继续承担改⾰试验的重任。

关键词⼀创建现代商贸物流运营平台 1994年,中国与新加坡政府联合规划的苏州⼯业园区批准成⽴。

经过14年的开发建设,苏州⼯业园区如今成为先进产业的聚集地、外商投资的密集区,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的先⾏区。

如今,以电⼦信息、精密机械、⽣物制药、新材料为主导的⾼新技术产业在园区快速地成长,这些领域内的企业尤其需要通过优化供给链来降低流通成本,以“订单络化、物流全球化”的便捷⾼效,为企业发展推波助澜。

如今,苏州⼯业园综合保税区的业务辐射23个省市,服务的⽣产企业超过2000家,12通道全⾃动智能⽆⼈值守卡⼝、12000平⽅⽶国际⾼标准绿⾊环保监管仓库、全天候开放⼀站式服务⼤厅……这些不但吸引到国药控股、锐绮、中国国际航空、民⽣轮船等近20家公司的⼊驻,⽽且以整合的资源、叠加的政策、创新的模式,为加⼯贸易的转型升级提供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苏州⼯业园区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的确定,积极创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配合国家制定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相关标准,探索物流信息共享、提⾼物流效率的信息化建设思路和模式,并进⼀步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和⾼效的物流营运信息化⽀撑体系,加强各物流企业、物流客户、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协同管理、协同经营机制的建⽴,从⽽达到强化政府管理部门对物流企业、物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宏观调控,提⾼物流企业的营运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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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但因货物性质和实际情况等原因,在区内继续存储会影响公共安 全、环境卫生或者人体健康,相关企业应当办结海关手续,将货物运出特殊区域。)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 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自由配送;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 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 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 加工贸易企业将采购的国产中间产品出口到综合保税区(国内货物进区可视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办 理进口手续,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 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限制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 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 国产出口设备等货物可进入区内保税维修并复运出境。 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的功能 功能
1.保税加工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 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 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洼地。 2.保税物流功能 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 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 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3.货物贸易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 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 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区内企业从境外入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 制性产品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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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Part 2
外汇管理政策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政策
政策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 民币结算。区内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 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 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计价结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服务贸易项下 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企业可开设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及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 户限额需核定。 企业不实行合同核销制度,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无 需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收付汇的核销手续,外汇凭相关单证从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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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功能 功能
4.服务贸易功能 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 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 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5.口岸功能(虚拟口岸) 可以利用国际机场和开放港口等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 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综保区,等同于在综保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 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保区 即可办理完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口岸海关办理。
综合保税区功能及相关政策解读
汕头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 2016.11
目录页
CONTENTS PAGE
P1.综合保税区功能
P2.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功能
Part
1
Part 1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功能与政策
综保区目前属于我国除了自贸区外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 、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区内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 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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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政策 政策
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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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Part 2
海关监管政策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政策
政策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综保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 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保 区内;区外企业也可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 海关对于综保区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特殊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 综保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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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政策
政策
产品内销政策
根据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允许综保区开展内销业务。区内企业产品内销时,仅 对所采用的进口零部件征税,对采用的国内零部件不征税。 保税加工产品、边角料、副产品、结转货物等的内销完税价格的确认。…….
检验检疫政策
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国际转口贸易; 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国际中转; 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商品展示; 研发、加工、制造; 港口作业;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4Part 1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的功能
功能
保税加工功能 保税物流
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 口岸功能(虚拟 口岸) 网外配套区功能
6个功能 个功能
拓展功能
综合保税区设有与网内一体化管理的网 外配套区,主要安置网内企业的配套企 业,并为网内企业和周边地区提供商务 生活服务,实现网内网外一体化发展。 网外配套区享受国家经济开发区和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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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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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政策
Part
2
Part 1
Part 2
Part 3
Part 4
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 政策
保税加工政策
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 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 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 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 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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