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其他公文
2018年城管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2018年城管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为提高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实施*城执发三、督查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地进行督查,每月定期检查不少于8次。
督查人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二人,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采取明查或暗访两种形式。
四、督查内容
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关于日常管理(到个人)、业务管理、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安全工作、廉洁自律、行政处罚案件履行率(到中队)等方面的要求为督查内容。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绩效考核制度的贯彻实施,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绩效考核督查工作。
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督查程序
1、根据局工作安排,确定督查工作计划。
2、依督查工作计划的时间、内容和方式,随机确定督查对象及相应街区展开督查工作。
3、将督查情况记录在绩效考核表中,与督查对象面对面核实督查情况,经其签字确认。
督查对象拒绝签字的,由见证人签名后视同认可。
4、法规督查科按《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评分标准和计算方法,于每月25日统计出考核对象的月考核得分;12月25日统计出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得分,经考核对象签字确认后,在执法大队队部公示三天。
5、将考核对象经公示后的得分情况,交办公室及计划财务科计算出个人当月的绩效奖惩工资,个人当年度的目标奖金额。
七、其它
本办法由法规督查科负责解释、补充,经局办公会议通过后发布生效。
综合执法绩效考核方案

综合执法绩效考核方案综合执法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组织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考核工作的落实。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督查科,由XXX副局长兼任考核办主任,督查科科长姜树德任考核办副主任,详细牵头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局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
三、考核范围及分类1.考核范围内设考核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队、特勤中队、华埠分局、受理中心。
2.考核单位分类(见附表1)A类:各中队、分局、受理中心。
B类: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督查科、城市管理综合科、基层管理科。
四、考核的内容及分值设置考核施行百分制,考核分值为XXX分,分为岗位绩效、岗位职责、平常加班三大部分。
(一)A类考核单位分为岗位绩效(40分)岗位职责(20分)平常加班(40分)等三大部分。
1.岗位绩效分为:十大专项工作(10分)三改一拆(10分)执法办案(10分)信访投诉(5分)其他工作(5分)等五项(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2.岗位职责分为:履职力量(10分)队伍建设(10分)等两项(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3.加班情况分为:加班天数(20分)“四到位”工作机制(20分)等两项(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二)B类考核单位分为岗位绩效(40分)岗位职责(20分)平常加班(40分)等三大部分。
1.岗位绩效分为:职责履行情况(20分)业务力量(15分)信息宣传(5分)等三部分组成(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岗位职责分为:队伍建设(10分)办公秩序(10分)等两部分组成(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
3.平常加班分为:加班天数(20分)“三到位”工作机制(20分)等两部分组成(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职能分工1.考核由局班子与业务科室打分相结合,科室考核提供应局班子作为考核依据。
2.局班子考核中层正职,中层正职考核下属队员。
六、考核方法考核实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每月不少于4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1. 引言为规范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大队的绩效水平,本文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将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和工作实际,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实现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的科学、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估。
2. 考核指标2.1 市场监督执法市场监督执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市场秩序和社会经济发展。
因此,市场监督执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考核的重点。
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指标包括文书制作、案件处罚、随机检查、巡查监督等方面。
具体指标如下:指标权重文书制作40%案件处罚30%随机检查20%巡查监督10%2.2 城市环境治理城市环境治理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另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对于维护市容市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起到了关键作用。
因此,城市环境治理也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考核的重要内容。
城市环境治理考核指标包括城市卫生、城市绿化、居民区安全等方面。
具体指标如下:指标权重城市卫生40%城市绿化30%居民区安全30%2.3 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因此,食品安全监督也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考核的重要环节。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指标包括立案查处、定期巡检、投诉调查等方面。
具体指标如下:指标权重立案查处40%定期巡检30%投诉调查30%2.4 行业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还要对行业进行管理和规范,以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市民权益,这也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考核的重要方面。
行业管理考核指标包括业务整治、行业协调、行业监管等方面。
具体指标如下:指标权重业务整治40%行业协调30%行业监管30%3. 考核权重各项指标的权重应按照实际工作重要性进行合理分配。
在本考核办法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如下:指标权重市场监督执法40%城市环境治理30%食品安全监督20%行业管理10%4. 考核评分标准为了实现科学、客观和全面的考核,需要对各项考核指标设置合理的评分标准。
城管绩效考核方案

城管绩效考核方案1. 引言城市管理绩效考核是评估城市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针对城管部门的特点和工作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种城管绩效考核方案,旨在通过量化指标和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估城管人员的工作表现,并为城管部门提供改进和优化工作的依据。
2. 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是对绩效评价的具体量化要求,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考核,可以客观评价城管人员的工作表现。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绩效考核指标:2.1 工作完成量工作完成量是评价城管人员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
可以考核城管人员每日巡查的次数、工作时长以及案件处理的数量等。
2.2 问题解决率问题解决率是评价城管人员能力和工作效果的重要指标。
可以考核城管人员对投诉、举报等问题的处理速度和效果。
2.3 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评价城管人员综合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可以考核城管人员的执法合规性、服务态度以及对城市管理规定的了解程度等。
2.4 协作能力协作能力是评价城管人员团队合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可以考核城管人员在联合执法中的配合程度、团队合作的效果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水平等。
3. 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体系是绩效考核的总体框架,通过明确评价标准和权重,可以对城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以下是一个常用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指标权重工作完成量30%问题解决率30%工作质量25%协作能力15%绩效评价体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合适的权重比例,以实际反映城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重要性。
4. 绩效考核流程绩效考核流程是对绩效考核过程进行规范和安排,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以下是一个常用的绩效考核流程:1.绩效目标确定:确定每个城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2.数据收集:收集各项绩效指标的数据,包括工作量、案件处理数据、问题解决记录等。
3.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价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得出绩效评分。
城管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2)

城管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城管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水平、处理投诉的效果等。
考核指标要定量化、具体化,以便进行绩效评估。
2. 考核周期:每年设立考核周期,通常为一年。
考核周期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3. 绩效评估方法:绩效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包括定期评估、随机抽查、自评等。
可以设立专门的绩效评估委员会来进行评估工作。
4. 奖惩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城管执法大队的绩效进行奖惩。
绩效优秀的可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绩效不佳的可给予警告、降级等处罚。
5. 督查机制:建立督查机制,对城管执法大队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可以由上级机构派员进行督查,也可以购买第三方督查服务。
6. 改善措施: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包括加强培训、调整工作流程等,以提高城管执法大队的绩效水平。
7. 公开透明:将绩效考核和督查结果进行公开,对外公示。
这样可以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种可能的办法,具体的城管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局直属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及所属各执法中队(以下简称中队)和队员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业务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由月项目和年项目两部分组成。
月项目内容分为日常管理(考核到个人)、业务管理和规范管理(考核到中队)三部分(详见附件1);年项目(考核到中队)内容分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安全工作、廉洁自律、行政处罚案件履行率等(详见附件2)。
第四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下同),对大队、中队及队员的工作绩效情况,采取日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报给大队和中队,月末、年末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条对中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正、副队长当月各加5分,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各加10分。
副大队长所分管各中队月考核平均得分80-90分的,当月加5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大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大队长当月加5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
大队、中队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相应队干部当月得分10分。
第六条受到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表扬的(以原始材料证明为准)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10分;受到局表彰或表扬的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5分;对因工作受委屈的队员,经绩效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后,当月可加5-10分;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并有所创新,得以在全区推广的,当月加10分。
第七条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集体及个人月考核得分按满分100分计算,集体及个人年度考核分按满分200分计算(加分另计)。
1、中队月考核分=队员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得分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2、中队年度考核分=中队月考核平均分年项目考核分;3、中队个人月考核分=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4、中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月考核平均分中队年项目考核分;5、大队月考核分=各中队当月考核平均分大队当月加分;6、大队年度考核分=大队月考核平均分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7、大队个人月考核分=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各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分大队当月加分;8、大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月考核平均分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第八条全大队人员每人每月从基本工资以外的补贴、津贴中拿出****元同月考核分(每分值**元)挂钩,按个人当月考核实际得分领取绩效工资。
推荐-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精品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法制办《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城管协调委《关于印发20XX年镇江市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和《镇江市长效管理考评细则(施行)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坚持层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原则;3、坚持细化量化、效率优先的原则;4、坚持专项考核与大城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各大队、科(中心)在编在岗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
三、考核内容(一)直属大队考核内容为:执法效能、案件办理、执法规范、内部管理四个考核项目,分别占60%、15%、15%和10%,总分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的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附后)。
(二)区大队考核内容为:执法效能、执法规范、领导交办、投诉反馈和“大城管”事权捆绑五个考核项目,分别占50%、20%、10%、10%和10%,总分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的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附后)。
(三)支队机关的月度考核包括工作实效、执法规范和工作规范三个考核项目,分别占60%、20%和20%,总分100分。
每个考核项目分值扣完为止,考核项目的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附后)。
(四)区大队、直属大队、支队机关的月度考核均包含加分项目与一票否决项目,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附后)。
(五)考核细则中未列举的考核内容,参照《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考核方式(一)绩效考核的依据为大城管考核、市局执法效能、支队绩效考核及各单位自行考核情况,采取百分制考核,实行月度考核。
(二)各单位月度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等次,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城管局综合执法队伍考评办法
城管局[综合执法队伍考评办法]2006-06-08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达到文明、规范、高效、守纪的目的,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考评范围市综合执法支队所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萨尔图区城管执法分局所属城管执法大队,让胡路区城管执法分局所属城管执法大队,龙凤区城管执法分局所属城管执法大队,红岗区城管执法分局所属城管执法大队,大同区城管执法分局所属城管执法大队,肇源县城管执法大队,肇洲县城管执法大队,杜蒙县城管执法大队,林甸县城管执法大队,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油田综合执法支队。
第三章考评内容统计报表(5分)每月25日前将当月案件查处情况按统一报表样式上报市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每月2日前将《城管协管员考勤表》和《城管协管员月工作考核报表》统一使用Excel电子表格编排系统,并采用A4纸打印后连同数据磁盘上报市城管协管员管理办公室。
报表要盖有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和统计员签字。
卷宗管理(5分)每查处一起案件都要形成卷宗(或简易卷宗),由专人管理,卷宗填写要字迹工整,法条引用准确,对涉及固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牌匾、道路、桥梁、垃圾、残土等案件要有查处前和处理后的现场照片。
规章制度(3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备品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失职追究制度,否定报备制度。
内业资料(5分)建立各种组织机构,人事档案,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工作日志,安全会议记录,会议通知记录,收发文件记录,票据使用登记簿,印章使用登记薄,各种记录填写要规范整洁,专项整治要有总结,并按时上报市综合执法支队。
文件、印章、票据管理(2分)对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下发的文件要妥善管理,做好登记,不得丢失和损坏,单位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并有使用登记,罚款票据领取要有登记,不得丢失。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局直属执法大队及所属各执法中队和队员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业务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由月项目和年项目两部分组成。
月项目内容分为日常管理、业务管理和规范管理三部分;年项目内容分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安全工作、廉洁自律、行政处罚案件履行率等。
第四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对大队、中队及队员的工作绩效情况,采取日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报给大队和中队,月末、年末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条对中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正、副队长当月各加5分,得分90分以上的,当月各加10分。
副大队长所分管各中队月考核平均得分80-90分的,当月加5分,90 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大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大队长当月加5分,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
大队、中队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相应队干部当月得分10分。
第六条受到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表扬的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10分;受到局表彰或表扬的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5分;对因工作受委屈的队员,经绩效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后,当月可加5-10分;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并有所创新,得以在全区推广的,当月加10分。
第七条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集体及个人月考核得分按满分100分计算,集体及个人年度考核分按满分200分计算。
1、中队月考核分=队员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得分+ 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2、中队年度考核分二中队月考核平均分+年项目考核分;3、中队个人月考核分二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4、中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二个人月考核平均分+中队年项目考核分;5、大队月考核分=各中队当月考核平均分+大队当月加分;6、大队年度考核分=大队月考核平均分+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7、大队个人月考核分二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各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分+大队当月加分;8、大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二个人月考核平均分+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第八条全大队人员每人每月从基本工资以外的补贴、津贴中拿出****元同月考核分挂钩,按个人当月考核实际得分领取绩效工资。
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综法[2020]012号为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和落实“两平台一队伍”机制,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激励奖惩作用,调动各单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进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为目标,围绕“政治建局”、“法治思维、文明管理”工作主线,积极倡导勇于创新、科技引领,有力提升队伍执行力、凝聚力、新形象,全面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本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由局长李建勋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韩卫东同志任副组长,各副局长为成员的绩效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考核形式及分组考核采取评议加实地考核的方式。
奖分项目自行申报,统一查证。
本办法适用于特勤大队、各执法中队、局属各科室。
根据工作职责、考核内容划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各综合执法中队(15个)第二单元:特勤大队、局属各科室(17个)四、考核分组及内容(一)对第一单元考核1.考核形式:考核采取领导评估、查看资料、数据统计和实地核查等方式。
奖分项目自行申报,统一查证。
2.分值分配:按照1000分计算,由领导评估(300分)、考核小组考评(700分)两部分组成。
(1)领导评估: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中队工作打分得出。
(2)考核小组考评:局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对各中队进行考核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值换算汇总后,最终得出各中队考核成绩。
3.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内容: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奖分项目、禁令考核(否决项)。
(1)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
由各执法业务科分别制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依据我局重点工作及各中队工作侧重点不同,由各业务科室制定。
(详表附后)(2)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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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其他公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活动开展,充分调动我局协管员队伍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高效和谐服务型城管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单位定职责、职责定标准、标准定奖惩的考核机制,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二是坚持日常考核与突击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数字城管、垃圾场及行政服务大厅协管员、合同制、公益岗人员。
四、考核奖惩办法
1、绩效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数字化城管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3、垃圾场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月。
4、行政服务大厅人员每上班一天增加15元(行政服务大厅人员可来机关上班)。
5、机关值班每次每人增加10元;城管大队早市(6:30前)值班每人每次增加10元(晚上增加5元)。
6、遇节假日加班每天每人增加15元。
7、稽查大队、绿化办公室、环卫办公室加班每次10元。
8、工作日迟到一次扣5元。
9、请假1-5天内每天扣10元、6-10天每天扣15元、请假超过十天扣除当月200元绩效;旷工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扣除当月200元绩效。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王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文斌担任。
负责具体考核评定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科室负责人要把绩效考核工作放到突出位置,确保以考核促进工作成效、以考核促进队伍建设、以考核促进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是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考核办法认真抓好本科室人员考勤登记工作。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日执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