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

(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

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

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

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

(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

(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五)观察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

五、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

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

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四)游船经营负责人要把好安全关,驾驶员、轮机员、救生员按分工各负其责,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五)不明区域没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绝酒后驾船,对乘船者特别是租赁手划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赁。

(七)船上严禁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码头的设置,必须经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海事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经营。

(二)码头经营要在岸边明显处竖“员工守则”标牌。

(三)码头经营人员要积极配合景区管委、景区执法局的检查,并严格接照海

事部门的要求,做到“三证一牌一线”齐全在效。“三证”即: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书,“一牌”指船名牌,“一线”指船舶载重线。

(四)码头经营人要与管理部门建立层层责任书,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责任书做到每年签字一次。

(五)遵守码头“五定”原则,即:定船员、定游船、定制度、定客位(载重量)。

(六)遇有以下情况严禁游船出航。

1、水面达4级风以上;

2、水面视线不清天气;

3、汛期水流湍急时;

4、超员超载;

5、游船和安全设施存在故障或配备不足;

6、船员酒后上岗。

七、码头守则

(一)必须在码头和每一游船显著地位上标明载客额。

(二)乘客要遵守码头守则,维护乘船秩序,不得抢船;上船后要听从船员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遇洪水暴发、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开航有危险的时候,必须停止出航。(四)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的船只不准开航。

(五)严禁、病和醉酒的船员驾船。

(六)为了维护安全,乘客和船员都有责任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八、救生员岗位职责

(一)救生人员必须苦练基本功,熟练掌握水中救护要领,在游客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奋力抢救。

(二)坚守岗位,注意了望,发现有人溺水及时采取办法施救。

(三)身着泳装定期到泳区内进行巡查,发现有越过安全警界线的游客,应劝其返回到规定区域内。

(四)备好救生救生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可挪做它用。

(五)经常检查水域深度,水下有无障碍物,做出明显标志。

九、乘船须知

(一)游客先购票,持票排队乘船,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遇有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阻碍航行。

(二)一米二十以下儿童需有成年人带领,一米二十以上儿童须购成人票,精神病患者、醉酒者禁止乘坐。

(三)保护船上设施,不得损坏,不得动用救生、消防器材,损坏需赔偿。(四)严禁在船上打闹、嬉戏,严禁在船上使用明火、吸烟。

十、手划船管理制度

(一)游客购票后,按工作人员指定船员下水划行,自行操纵。

(二)不得超员超载,严禁在船上打闹戏水。

(三)酗酒者,心脏及精神系统有严重疾病者严禁乘船。

(四)船只要在指定区域划行,不得在船上钓鱼、捕鱼。

(五)四级风天气不得出船。

(六)保持船只整洁、甲板无污迹,保证环境优雅。

(七)提醒游客在游玩中注意行船安全。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

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6.船舶航行期间,驾驶台应保持安静;不能从事对航行无关的其他活动,防止分散当班人员的精神。 7.航行中,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章,在感潮河段坚持靠右航行的原则,加强了望、慎重驾驶、使用安全航速。夜间航行正确使用夜航灯号,会船时确保与来船统一会船信号后再驶过。 8.船员应当熟练掌握雷达、GPS等导航设备的使用,并善于使用船上的导航设备协助了望,及早发现接近船舶、做出正确判断,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9.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应按助航标志标示的通航桥孔通过,并与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桥区水域内追越、掉头、试航或并排航行。 10.当班人员应当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搜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风等危险天气,立即报告公司,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11.船舶进出港口,应主动向海事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

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运营安全管理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促进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经营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三位一体,注重实效:公司对职业健康、生产安全与环境安全实行三位一体管理,关注运行人员的职业健康,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良好环境,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履行社会责任。 2、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持续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3、全员参与,人人负责:每个运行人员都必须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切实减少或避免发生职业伤害、责任事故和环境损害。 三、目标 (一)整体目标:零人身伤害、零责任事故、零环境损害。 (二)目标落实 1、依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项目的运营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项目中各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考核标准及方式,落实责任人。 3、项目运营管理部门应每年应根据目标责任书同时编制、实施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列入安全投入预算。 4、公司分布式能源事业部每季度对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回顾和对下一季度的安全管理能工作进行安排,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落实。 四、组织与职责 (一)项目中各职能人员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负责部分的安全管理工作全

面负责,其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和专兼职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级领导、各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本单位安全员配备符合要求;在任命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组织制定安全规章规范,并监督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恢复性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二) (三)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部门的职责: 1、负责项目安全体系的规划,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人员实施运行。 2、探索、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安全系统管控能力。 3、指导项目各职能运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调研,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危险辨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支持与服务。 5、建立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监督、检查落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和保护环境。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旅游船舶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 (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 (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 (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 (五)观察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 五、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施工船舶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交通部2011年5号令及水上安全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确保航道交通秩序的稳定,确保通航安全、吹填造陆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保障海上施工船舶、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海洋环境。特制定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1、项目部成立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付组长 成员 2、船舶安全管理由项目部机务部门负责。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包括目标责任书制度,船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的基础台帐,日常管理档案等。 2、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3、严禁施工船舶穿越南疆港区航道,保持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要求各施工船舶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船舶进场航行路线行驶,避免船舶互相碰撞。 四、水上安全检查

1、认真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依法实施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3、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按规定上报隐患和事故。 五、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 1、建立项目部水上交通事故预案。 2、及时处置各种水上交通安全险情。 3、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六、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船舶管理人员、船舶船主等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率达100%。 2、各类船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4、运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 七、事故控制目标 1、辖区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2、非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安全运营管理部分 第一章办公场所安全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办公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三)管理职责 各部门和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办公场所工作环境要求: 室内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逃生路线标志、禁止吸烟标志、注意防滑和防碰标志等; 保持地板清洁,无杂物、无流液、无突起物或其他不规则处; 室内高处堆放或吊挂的物品应稳固可靠; 办公室装修应使用阻燃、无毒材料; 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严禁随地吐痰和扔垃圾。 2. 人员防护要求: 熟悉自己工作区域中的所有常规及紧急出口,清楚安全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未经相应的学习或培训,不得随便操作任何办公机器和设备; 办公人员在使用某些设备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3. 文件柜及办公桌使用要求: 文件柜、办公桌摆放位置合适,做到整齐、美观; 文件柜内物品放置合理,保证重心不偏离,防止因重心偏离导致物品落地或使人员受到伤害; 办公桌面整齐,正确使用抽屉,防止挤手。 4. 物品的保管和存放:

办公室的设备和器具摆放位置应合适、整齐,不能妨碍人员走动和堵塞逃生通道; 走道内、楼梯上、楼梯口灭火设备周围应无障碍物、堆放物; 饮料罐、垃圾及其他废物应及时放入垃圾箱内,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禁止将垃圾、有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放入办公室内。 5. 消防设备的管理: 办公室或走道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配备数量、规格由生产运行部根据有关规定配置; 所有移动式消防器材应保存在原规定的位置,由安全管理员指定专人分管,分管人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标牌清晰、药剂有效; 6. 用电管理要求: 办公室内应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办公室用电总量必须少于室内接线盒(板)的额定容量,接在每一个接线板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总数要少于线板的额定容量; 办公室内配置的电器,如空调、复印机、微机、碎纸机、饮水机、冰箱等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操作准确,人离开后切断电源; 办公室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无缺口、破损和连接不当的现象; 复印机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所有用电设备不要放置在潮湿的场所; 安装或修理电气设备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并拔下插头; 每天离开办公室之前,应断开无关的电气设备电源; 严禁在办公室内用电炉取暖、做饭。 7. 吸烟管理要求: 公司办公室等场所内不准吸烟。 吸烟者在允许的场所内吸烟时,要将用过的火柴杆、熄灭的烟头放入烟缸内或专门设置的简易盒、桶内,不准随地乱扔或塞放到其它地方,做到人走烟灭。烟缸和简易盒、桶内禁止放入纸屑和其它易燃物品。 清理烟缸和简易盒、桶时,必须检查是否存有火种,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倒入垃圾箱内。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 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 2、夜间; 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

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 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 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 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 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 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 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 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 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 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 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 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 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 查清单》。 《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二年。 第八条船长应当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保障船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 船长在海上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九条船舶检验发证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保证其检验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为其开展的检 验业务负责。 第十条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 第十一条船舶、航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船舶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船舶监查员”)做出专业判断。 第十二条船舶监查员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船舶监查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船 舶监查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15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需求量,以及工作发展情况,积极向各单位征求培训意见; 第三条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纳入储备库; 第四条进入船舶安全检查员储备库的人员,将按人事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参加交通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组织的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学习,以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五条已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的安检员,应按照有关安排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再培训和实习锻炼,以便取得高一级别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意见,配合局办人教部门做好培训计划、方案的制订准备工作,并于每年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旅游船舶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 (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 (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 (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 (五)观察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 五、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四)游船经营负责人要把好安全关,驾驶员、轮机员、救生员按分工各负其责,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五)不明区域没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绝酒后驾船,对乘船者特别是租赁手划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赁。 (七)船上严禁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部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组长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的领导下对船舶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项目部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文件、通报或指示向船舶传达、贯彻,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部督促、协助船舶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季一次检查落实情况。 5、项目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船舶进场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船进行安全检查,对船舶证书不齐、船员无证书、船舶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不得允许参与施工。 7、项目部每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的船舶实施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缺陷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期整改完成的,每督促整改一次罚款五百元,三次督促没有完全整改的将清除施工现场。 9、项目部每半年对船舶的全体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相应记录。 10、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通报船舶安全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11、要求船舶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参与施工的船舶应持有合格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12、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3、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项目部的经济处罚。 14、船舶每日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文、气象、潮位、风力风向。 15、船舶对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6、船舶作业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船舶愿意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7、如果发生水上事故,项目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帮助船舶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运营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66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运营生产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安全运营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是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效益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安全警钟长鸣。 二、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的活动,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纠违章、查隐患,消除事故苗头。 三、发生重大事故(含生产事故),安全稽查部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口头汇报,二日内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四、事故发生后坚持“三不放过”即:肇事者本人认识不深刻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员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经常进行“案例剖析”,适时组织现场教育。 五、坚持车辆“三检”(日检)制度,公司必须专人负责回场检验,认真填写《车辆检查逐日登记表》和《车辆技术状况合格证》的发放工作,经常保持车况良好。 六、车辆转向、传动、制动、车门、灯光等关键部位,须有效良好,严禁带病车上路运行。 七、事故结案的各种报销凭证单据,借条等手续一律由伤者本人或家属代理人办理,禁止公司内部人员代办。 八、严格控制事故费用开支,报销单由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列支。

游船码头安全设置规范(北京市)

ICS 93.140 P 67 备案号:26839-2010 DB11 市地方标准 DB 11/ 666—2009 北 京 游船码头安全设置规范 Safety setting code for tourism boat wharf 2009 - 12 - 12 发布 2010 - 09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 666—2009 目 次 前言……Ⅱ引言……Ⅲ 1 2 3 4 5 6 7 8 9 10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基本规定...... 2 码头选址...... 2 码头平面布置...... 3 助航设施...... 7 附属设施...... 7 消防、救生、电气设施...... 9 环境卫生要求 (10) 参考文献 (11) I DB11/ 666—2009 前 言 本标准4.5、4.7、4.8、5.5、7.3、8.1.1、8.4.2、9.1.2、9.2.4、10.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洪波、邵春华、华军、熊柏松、张明、刘慧芳、孙云霞、王晓岩、张德茹、龙友、王玥葳。 II DB11/ 666—2009 引 言 北京市属于非水网地区。由于历史原因,现有的游船码头没有纳入北京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畴,多为游船单位根据各自水域特点自行设计建造,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其结构设计、水域要求及设施配置远远达不到交通运输部部颁行业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游船码头的设计、建造是否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交通运输部部颁现行标准主要是针对沿海、江河等通航水域靠泊大型船舶的码头,技术要求过高,很多方面不适合非水网地区,尤其不适合北京市封闭水域靠泊小型游船的码头。为统一北京市水域游船码头安全设置的技术要求,规范北京市游船码头及码头附属设施的设计和管理,适应北京市水域游船码头的发展,提高码头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和技术政策,特制定本规范。游船码头设计和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III DB11/ 666—2009

船舶安全管理

1 目的 明确工业区有关的船舶运输、作业活动中合同双方安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QHSE-01-11, 2011,公司。 4 释义 4.1 船舶 指为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船舶。 5 管理要求 5.1 租用船舶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船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 5.2 初次租用船舶及必要时,合同委托方应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船师检验;起租前应在合同中明确工作范围与性质、人员能力、培训、证书及合同委托方的相关规定等安全要求;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经营人及管理人应确保合同作

业期内的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 5.3 船舶作业前,合同委托方须对作业海域的设施、环境和作业限制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以书面方式告知船长,包括但不限于: 1)海上设施资料如位置、艏向、吊车作业能力范围、燃烧臂方向、靠船面 及缆绳的布置、立管位置、海底管线的走向等; 2)工作使用频率、频道及应急通信; 3)现场潮流、潮汐等水文气象资料; 4)海上设施与周边其他设施的作业动态,如工程施工作业、油轮外输、潜 水作业、舷外排放等; 5)海上设施的特殊要求,如靠泊、油轮外输、值守等。 5.4 船舶计划航线应避免将海上设施的位置作为航路点,避免近距离对准平台航行。船舶航行时应使用安全航速,保持正规瞭望,并运用良好的船艺避免碰撞。 5.5 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船舶、海上设施管理人员应针对不同的作业性质、作业环境,实施风险评估与安全工作分析。如果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应重新风险评估和安全工作分析,必要时应停止作业。 5.6 船舶进入海上设施2海里以内水域时,船长必须在驾驶台,船舶操纵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特殊作业要求可例外。进入海上设施500米范围水域必须经海上设施管理人员许可。船舶靠泊前应对车、舵、控制系统试验及船位保持能力验证。 5.7 海上设施管理人员应依据设施的作业计划和天气预报等信息,合理安排船舶的作业计划,尽可能安排船舶在良好的海况下实施作业,尽量安排船舶在海上设施的下风、下流一侧靠泊;对于作业时间的预计延误要及时告知船长,避免过长时间靠泊、海上设施连续作业等待。 5.8 守护船应满足设备配备要求,并获得政府部门签发的《守护船登记证明》。一般情况,舷外作业、直升机起降等其他需要船舶守护时,应保持在海上设施下风、下流方向500米内值守,同时要避免守护船舶停留在直升机主起降方向的下方。 5.9 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经营人、管理人应有针对性地制作安全教育录像,并对所有乘客或随船出海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船 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 实际配备情况、需求量,以及工作发展情况,积极向各单 位征求培训意见; 第三条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持有 《海事行政执法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 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纳入储备库; 第四条进入船舶安全检查员储备库的人员,将按人事 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参加交通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组织的 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学习,以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 证》;

第五条已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的安检员,应按照有关安排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再培训和实习锻炼,以便取得高一级别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意见,配合局办人教部门做好培训计划、方案的制订准备工作,并于每年十二月份完成翌年培训计划; 第七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以及各单位应在局、处(站)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学习,以便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一、贵州省遵义医院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二、网络服务器管理制度 三、机房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使用和管理制度 五、医保上网操作人员职责(暂行) 六、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七、计算机安全操作使用规定 八、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九、重要数据的修改必须保留操作痕迹 十、应急预案 十一、运行日志 十二、错误日志 十三、数据备份日志 十四、24小时交接班记录

贵州省遵义医院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信息化系统正常、稳定、安全、快速地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及事项。 一:科室计算机相关设备使用的安全防范: (1)各科室都配有电脑、打印机、UPS 等计算机相关设备,UPS 可以起到稳压和持续供电几分钟,这样可以确保操作人员正常保存操作数据和正常关机,从而不会因为突然停电产生错误操作和损坏计算机相关设备;其中电脑主机已打上封条,无关人员无法随意更换相关配件或拆装。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科室人员要保持计算机相关设备周边环境清洁,计算机要放在防潮、防尘、防晒并且通风良好的地方,并且严禁科室人员在计算机相关设备上摆放水杯、饮料、报刊、重物等。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贵任。 (3)科室人员按键时手要轻,敲键后手指要立即抬起,不能盲目乱敲。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科室人员在计算机运行时不要随意搬运,以免造成计算机系统文件或硬件的损坏。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科室人员严禁其他用电设备和计算机共用一个电源,以免电源负荷过重损坏计算机。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科室人员严格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打印机、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计算机关机时,应遵循先关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如遇到不能正常关机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提示操作(结束任务或点击确定),切勿直接关闭电源。同时注意不要踢到或随意拔插计算机电源、网线、鼠标和键盘等接口。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科室人员严禁在计算机上加装、卸载任何软件或删除系统文件,并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当前配置。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科室人员严禁让非工作人员操作计算机,严禁携带家属、朋友以学习为由使用计算机。如有类似情况出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要求操作人员在使用打印机时:重新装纸前,请先将纸取出;请勿在打印时移动控制杆或强制拉出打印纸;请使用正规的打印纸张进行打印:出现异常情况时,请勿私自拆卸,并立即通知网管人员或技术人员处理如因不按规范操作导致打印机故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目前己将所有科室主机上光驱、软驱、USB 接口等外部存储设备全部禁用,且医院所有连上HIS 系统的电脑都没有和外网相连。从而可以极大的防止病毒等非法程序进入内部网络。 (11)科室的所有计算机都作了克隆系统备份,如果科室计算机出现系统方面的问题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 二:HIS系统应用安全防范: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人生观价值观我能怎样活 我想怎样活我是谁是什么怎么样唯物世辩证能否认识怎样认识认识论 新创实学德崇博马来西亚航班失踪我国为什要全面启动应急和 搜救工作飞机去哪澳大利亚、美国、越南等其他家为什么要积极参与救援?

新创实求学博德崇 自主学习课本P54—57并完成以下问题(3分钟)1.联系的含义?2、联系有哪些特征?3.联系普遍性的表现和方法论?4.联系客观性的含义,分类和方法论?5. 联系多样性的含义,表现和方法论?4a 新创求博崇德学实一、联系的含义:紧密配合联合搜救我国与

马来西亚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 依赖联相互影响系相互制约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我国动用渔政、军舰、卫星全方位搜救注意:哲学上讲的联系与具体生活中讲的联的关系。共性与个性系是二、联系的特性(特点) (一)联系的普遍任 何事物都与周围事物之间其 他事物联系着表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事物内部分、要素是

相互联系的 现自然界普遍联 整个世界 系的有人类社会 机整体人的思维 6a 新创求博崇德学实探究一:飞机失踪 的原因是什么? 发动机故遭遇云客机老恐怖袭操作 系统失操作失误事物外部事物内部. 自然界 天森自然界 动物河流8a

人类社会 建筑交通 行建材 机械 家房地产业电装家具 修 物业管理9a 思维领域继承毛泽东思想马克思主义发展继承继承“三个代邓小

平理论发展发展表”继承科学发展观发展 10a 注意: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孤立存在,联系具有普遍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而是说任何事物都与世界上一切。周围其他事物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强调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是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舶适航 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 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 登船须知 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4.1 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 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4.6 禁止投掷铁器或能产生火星的重物,禁止在甲板上禁止在甲板上使用通汛工具和采用闪光摄影。

4.7 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 4.8 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或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5 作业规定 5.1 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液货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5.2 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 5.2.3 敲铲铁锈; 5.2.4 无线电发报; 5.2.5 电瓶充电;

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 (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 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 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 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 (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 (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五)观察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 五、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 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 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四)游船经营负责人要把好安全关,驾驶员、轮机员、救生员按分工各负其责,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五)不明区域没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绝酒后驾船,对乘船者特别是租赁手划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赁。 (七)船上严禁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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