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用燃气表更换是否可以收费的论证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燃气服务是指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燃气供应和相关服务的过程。
为了规范燃气服务收费,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收费标准。
一、燃气服务收费项目。
1. 燃气接入费,指用户首次接入燃气管道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管道安装、连接等费用。
2. 燃气使用费,指用户按照实际使用的燃气量支付的费用,按照燃气表读数计算。
3. 燃气设施维护费,指为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而进行的维护和检修费用。
4. 燃气服务咨询费,指用户向燃气服务机构咨询相关问题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5. 燃气服务安装调试费,指用户安装新的燃气设施或调试现有设施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6. 燃气服务违约金,指用户违反燃气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二、燃气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燃气服务收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歧视性收费。
2. 透明公开原则,燃气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向用户公开,用户有权了解燃气服务收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3. 安全保障原则,燃气服务收费应当包括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检修费用,保障用户使用的安全。
4. 合法合规原则,燃气服务收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存在违法收费行为。
三、燃气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1.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由燃气服务机构制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前,应当向用户公布,并经用户同意后执行。
3.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过程中,用户有权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和投诉。
4.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过程中,不得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四、燃气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1.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应当经燃气服务机构合法程序审批,并向用户公布。
2.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应当充分考虑用户的意见和利益,不得损害用户权益。
3. 燃气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应当合理、合法,不得存在滥用行为。
五、燃气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督。
1.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督,保障用户权益。
2. 用户有权对燃气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北京燃气拆改收费标准

北京燃气拆改收费标准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对城市燃气管网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和拆改工作,以提升城市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这一过程中,燃气拆改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北京燃气拆改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市民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燃气拆改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拆改费用、安装费用、管道更换费用等。
其中,拆改费用是指对已有的燃气管道进行改造或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安装费用是指新建燃气管道所需的费用,包括管道材料费、人工费等;管道更换费用是指因老旧管道损坏或需要更新而进行的管道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
这些费用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合理合法。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燃气拆改工程,北京市政府也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对于居民小区的燃气拆改工程,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而对于商业区、工业区等大型建筑的燃气拆改工程,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这种差异化的收费标准,既考虑了市民的实际情况,又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再次,北京市政府还对燃气拆改收费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
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以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
这种动态调整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工程的实施效率,促进城市燃气供应的改善。
最后,北京市政府还对燃气拆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透明,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市政府会定期公布燃气拆改收费标准,并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意见,以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公正。
同时,市政府还建立了投诉和申诉机制,让市民有一个合法维权的渠道,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北京燃气拆改收费标准是一个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市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
通过不断完善收费标准,加强监督和公开透明,北京市政府致力于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燃气供应,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燃气改造费用标准

北京燃气改造费用标准
北京市政府自2017年开始实施燃气改造工程,旨在提高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
性和可靠性,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燃气改造费用标准是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下文将对北京燃气改造费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京市燃气改造费用主要包括管道改造费用和户内改造费用。
管道改造
费用由城市燃气公司承担,主要用于更新和维护城市燃气管道网络,确保其安全可靠。
户内改造费用则由居民自行承担,用于更新和维护居民户内燃气设施,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其次,管道改造费用标准由城市燃气公司统一制定,根据不同地区的管道长度、管道直径和改造难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管道改造费用按照每米管道长度进行计费,费用标准在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工程实际情况。
再次,户内改造费用标准则由居民自行选择改造单位进行施工,并根据改造的
具体项目和材料费用进行结算。
一般来说,户内改造费用包括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管道等设施的更换和安装费用,具体费用根据改造的规模和材料的选择而定。
最后,北京市政府对燃气改造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政策,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居民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得一定比例的费用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申请流程可以向当地燃气公司咨询或查询相关政策文件。
总的来说,北京燃气改造费用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涉及到管道改造费用
和户内改造费用两个方面,同时也受到政府补贴政策的影响。
居民在进行燃气改造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合理安排费用支出,并选择正规的改造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了解北京燃气改造费用标准有所帮助。
燃气改管明确收费标准

燃气改管明确收费标准3.服务范围:1、户内燃气管线安装与改造2、燃气表移位3、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与改动4、燃气灶具的安装5、户内燃气报警器安装(可在燃气泄漏时自动断气,防止爆燃)6、厨房燃气管道检测,维修、改装-----------------------------------------------------4.施工流程:<1>安装申请:凡需要安装管道燃气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向市场发展部提交申请。
市场发展部接到安装燃气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答复申请单位,并负责统一协调设计、安装、点火各个环节。
<2>开户:携带开户通知书、身份证、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契约总公司客户服务部签订燃气民用供用气合同缴纳开户费用5个工作日内按排装表点火。
<3>过户:<4>封户:携带申请、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客户服务部结清燃气费用缴纳封户费用上门封户。
<5>启封:携带申请、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客户服务部缴纳启封费用签订城市燃气民用供用气合同上门启封<6>迁、移、改、装:室内管道燃气设施的迁、移、改、装向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缴纳勘测费上门勘测测算改装费用上门施工结算总费用。
--------------------------------------------------------------------5.收费标准:初装热水器燃气管线(4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280元改装热水器气管(2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220元同室移表(2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240元表移阳台220元同室改造管线(1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160元灶移阳台(1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200元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4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423元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5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602元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6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730元可埋式金属软管二项(7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829元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8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928元打孔:砖墙50元打孔:水泥墙60元服务范围:厨房燃气安装,民户燃气检测,小区住户燃气表移位,装修燃气管道调整,移位,秉承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燃气服务中心.公司设立座机免费拨打登记申请热线:96917,服务宗旨:技术确保!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客户至上!。
民用燃气表使用年限 制度要求

民用燃气表使用年限制度要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燃气表的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燃气表的安全性能和准确性能,保障用户的用气权益,我国制定了民用燃气表使用年限制度要求。
一、燃气表使用年限的界定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燃气表使用年限为10年。
超过10年的燃气表应当停止使用并更换。
但是,如果燃气表在10年内发生了故障,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应当重新计算使用年限。
二、燃气表使用年限的检测
为了确保燃气表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燃气公司应当定期对燃气表进行检测。
一般情况下,燃气公司会对新装的燃气表进行首次检测,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测频次。
在检测过程中,燃气公司会对燃气表的表盘、转子、传动机构、阀门等部位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燃气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燃气表更换的要求
当燃气表达到使用年限或出现故障无法修复时,燃气公司应当及时更换燃气表。
在更换燃气表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更换前应当关闭燃气阀门,并进行安全隔离;
2. 更换后应当进行燃气表的首次检测,并在检测通过后才能启用;
3. 燃气公司应当对新装的燃气表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燃气表的使用安全。
以上就是民用燃气表使用年限制度要求的相关内容。
用户在使用燃气表时应当注意安全,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燃气的正常使用。
关于“民用燃气表更换是否可以收费”的论证

关于“民用燃气表更换是否可以收费”的论证一、国家对于换表期限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9月发布的《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要求:1、“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2、“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3/h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燃气表规定的“10年使用期限,限期使用,到期更换”并不是强制性的条款。
二、支持燃气公司免费换表的法律条文1、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1)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为贯彻此《条例》,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和城市建设司编制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该《释义》具有了“司法解释”的效力。
《释义》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进行了具体解释:“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是指敷设、安装自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和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
根据上述解释,燃气进户管及燃气表属“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应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之所以将市政燃气设施和业主专有部分外的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加之于燃气经营者,并不是认为这部分设施产权归属于燃气经营者,而主要考虑的是燃气经营者履行这部分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技术上、经济上更为合理、可行”。
2、合同法(2009)从合同法的角度讲,燃气进户管及燃气表等是管道燃气经营者为了履行供气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器具.作为合同的附随义务,与供气行为不可分离,而管道燃气经营者为履行供气合同,有义务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
关于“民用燃气表更换是否可以收费”的论证

关于“民用燃气表更换是否可以收费”的论证在日常生活中,民用燃气表的更换是一个与居民息息相关的问题。
而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便是,民用燃气表的更换是否可以收费。
要对此进行深入的论证,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来探讨燃气表的产权归属问题。
一般来说,燃气表作为计量燃气使用量的设备,其产权归属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
在一些地区和供气合同中,燃气表可能被明确规定为燃气供应企业的资产;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用户的资产。
如果燃气表的产权属于燃气供应企业,那么企业为了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和供气的安全稳定,对燃气表进行定期更换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向用户收费就显得不太合理。
因为企业有责任维护其自身资产的正常运行,以确保为用户提供持续、准确的服务。
然而,如果燃气表的产权属于用户,情况则会有所不同。
当燃气表由于老化、损坏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用户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但这也并非绝对,还需要考虑燃气表的使用寿命和损坏原因。
如果燃气表在正常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要更换,那么责任可能在于生产厂家或燃气供应企业,此时向用户收费也是不合理的。
其次,从燃气供应企业的运营成本角度来看。
燃气企业在为用户提供燃气服务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的成本,包括燃气的采购、运输、储存、设备维护等等。
更换燃气表也是其中的一项成本支出。
如果企业将这部分成本全部通过向用户收费来转嫁,可能会增加用户的负担。
但是,如果更换燃气表是由于用户的不当使用或者人为破坏导致的,那么要求用户承担一定的费用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再者,我们要考虑到燃气表更换的必要性和频率。
如果燃气表的更换是基于技术更新、提高计量精度或者保障安全等必要原因,并且这种更换是在合理的时间间隔内进行的,那么适当收取费用或许是可以接受的。
但如果更换过于频繁,或者并非出于真正必要的原因,而只是企业为了增加收入而采取的手段,那么向用户收费就难以让人信服。
此外,还需要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燃气表换表操作规程

换表操作规程
一、换表规定
1、换表责任范围确定由维修员和收费员共同判定。
2、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出现故障的燃气表,公司免费维修或更换新表。
3、使用年限未超10年,因下列情况致使燃气表出现故障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因环境恶劣(如:油烟、蒸气、潮湿等),造成表锈蚀、不计量的燃气表,换表费用由用户承担。
因用户操作不当,未按公司要求使用非碱性电池等,造成IC卡表盒锈蚀、不显示的燃气表,换表费用由用户承担。
IC卡燃气表属于一表一卡,使用不属于本燃气表的IC卡,造成燃气表和卡片损坏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IC卡应远离磁场,因未远离磁场造成IC卡消磁或失灵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因重物敲击造成燃气表人为损坏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因用户私拆、乱改导致燃气表损坏的由公司安全稽查部除追缴气费、材料及安装费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承担燃气执法部门500~1000元处罚。
二、换表工作流程
燃气用户提出换表申请→维修员上门按换表规定核查,符合换表→维修员联系小区收费员并准备材料→按换表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换表→收费员重新录入用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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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3/h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燃气表规定的“10年使用期限,限期使用,到期更换”并不是强制性的条款。
二、支持燃气公司免费换表的法律条文1、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1)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为贯彻此《条例》,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和城市建设司编制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释义》,该《释义》具有了“司法解释”的效力。
《释义》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进行了具体解释:“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是指敷设、安装自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和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
根据上述解释,燃气进户管及燃气表属“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应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之所以将市政燃气设施和业主专有部分外的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加之于燃气经营者,并不是认为这部分设施产权归属于燃气经营者,而主要考虑的是燃气经营者履行这部分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技术上、经济上更为合理、可行”。
2、合同法(2009)从合同法的角度讲,燃气进户管及燃气表等是管道燃气经营者为了履行供气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器具.作为合同的附随义务,与供气行为不可分离,而管道燃气经营者为履行供气合同,有义务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
燃气经营者要计算售出燃气量的多少、确定消费者的付费义务,就必须使用燃气表,否则,无法完成供用气交易行为。
因此,配装燃气表是其开展经营活动、成为公用企业的先决条件,就如出租汽车司机要先安装计价器才能载客,卖菜要事先准备秤一样。
消费者所要做的仅仅是付费购气,其他问题应由经营者自行解决。
无论从有关法律规定,还是就商业习惯而言,燃气表都应当由经营者出资购买、安装、维护、更新。
7、地方性条例与规定1)天津市,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负责管理燃气计量表后的燃气器具及与其连接的软管和紧固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管理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管道设施。
2)北京市,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供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居民用户的庭院燃气设施和共用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居民用户的共用燃气设施是指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
3)湖南省,湖南省湘价商[2009]91号文,燃气经营企业承担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检验、更新等责任,不得在气价外另向用户收取。
4)河北省,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燃气计量装置应当依法进行检定。
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5)山东省,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归专业经营单位所有。
注: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
6)青岛市,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2003),第二十条规定,管道燃气的民用户的计量表(含计量表)至户外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计量表至户内燃气燃烧器具之间的燃气设施,由民用户承担管理、维护的责任。
7)淄博市,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2014),第二十七条,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不含燃气灶具)燃气设施、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费用计入燃气销售价格。
8)江苏省,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05),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
9)浙江省,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14),第四十条,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 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由燃气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三、支持燃气公司收费换表的法律条文1、(2007)表前阀至燃器具的燃气管道与设施及燃气计量表属业主私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表前阀至燃器具的燃气管道与设施及燃气计量表在业主专有区间内并由业主投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应该完全由业主私有。
但燃气计量表属于业主私有后,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强制更换问题,燃气公司将无权要求用户更换燃气计量表。
2、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2003)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设施的维修费用按下列规定承担: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的表前阀为界,表前阀前(含表前阀)的由供气单位承担,表前阀后的由用户承担。
四、地方政府与外部竞争对手的情况1、大部分地方政府规定由燃气公司承担,只有江西省特殊1)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湖南地区的省级条例中,已经明确由燃气公司承担换表费用或承担表具更新责任。
2)北京暂未找到相关依据。
3)只有江西省条例中,明确表前阀后的燃气设施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
2、市场竞争对手的情况1)新奥燃气烟台新奥,2018年4月发出通告,免费更换辖区内181个小区的民用燃气表。
淮安新奥,2017年免费为用户更换燃气表约11000只。
盐城新奥,为民用户免费更换使用超过10年以上的燃气表。
株洲新奥2017年发出通告,2017-2020年期间,将免费为用户(41万用户)将燃气表更换为物联网智能远传燃气表。
海宁新奥,2017年免费为7个民用户小区更换燃气表。
2)港华燃气武汉港华,因公司行为需整体更换煤气表的,免费。
因表具自身问题,公司负责更换的,免费。
表具因人为损坏要求换表的,机械表104元/块,IC卡表330元/块。
增加:更换燃气表人工费15元/次(一次完成下表、上表),补足燃气费。
济南港华,2010年为用户免费更换民用燃气表10万只。
3)北京燃气北京燃气集团,在2015年实行民用气阶梯气价后,燃气集团逐步免费为北京市民家庭更换智能天然气表。
4)天津燃气天津燃气集团,在2007-2009年期间,天津燃气集团免费为燃气用户更换表具20余万只。
四、换表收费的处罚案例案例1:山东省某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其为该市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单位的优势地位,2016年8月至10月,在对三个小区的到期表更换过程中收取到期表更换费用3.07万元,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除被责令退还费用外,还被罚款6万元。
案例2: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广汉市工商局、消委会接到消费者群体投诉:某燃气公司从2014年2月开始要求用户及时更换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气表为IC卡智能燃气表,并开展换表优惠活动,每户收取换表费380元,3月15日,该公司发布通知称换表优惠活动将于3月31日截止,以后换表费将恢复原价580元/个。
该公司行为受到当地群众强烈抵触,认为该公司是在滥收费,但迫于使用天然气的需求,部分群众按照燃气公司要求更换燃气表并缴纳了换表费。
3月20日,受当地群众委托,消费者代表卿大爷将此事投诉到了市消委会。
接到投诉后,广汉市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核查,经初步核查发现燃气公司行为涉嫌违法,遂即启动12315诉案对接程序展开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2月开始为用户换表,以“换表费”名义向每户收取费用380元,据统计,共为539名用户更换燃气表,收取“换表费”20余万元。
同时,调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天然气供用合同》中有“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的内容。
广汉市工商局依照《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800元;对其滥收费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1205元;对其合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结论1、国家法律层面尚存有歧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存在矛盾的地方,《物权法》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存在歧义的地方。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燃气计量表归用户所有,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司法解释中,将燃气计量表划归小区用户共有,由燃气公司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接要求由经营单位提供计量器具。
2、地方性法规层面,仅江西省能找到换表收费的依据。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物价文件均有提出燃气计量表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仅有《江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中提到“维修费用以燃气计量表具的表前阀为界,表前阀前(含表前阀)的由供气单位承担,表前阀后的由用户承担”。
《江西省燃气管理条例》是2003年颁布的,不排除将来会根据新的2011版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此外,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南昌燃气集团在2015年起,对于民用超期燃气表实施免费更换;高安公司所在的宜春市执行政策是“燃气表使用期满6年的必须强制更换,交了月使用费(2元/月)的用户,燃气表使用期间非人为损坏的或使用期满6年的,实行免费更换。
未交月使用费的用户,燃气表自费更换。
”3、竞争对手的情况北京燃气、天津燃气、港华燃气、新奥燃气在各地方的燃气公司,均是免费更换民用到期燃气表。
现仅有江西省省内的部分地市(如:吉安市、寿春市)能收费换表或收取燃气表月使用费(2元/月)。
4、处罚情况根据以往的处罚案例,换表收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得到的处罚一般是,没收违法所得,除以1-2倍的罚款。
鉴于以上情况,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民用超期表更换除高安公司外,其它子公司均无法做到换表收费,集团总部不能鼓励子公司换表收费;对于个别子公司(如:淄博)存在违法收费的行为,相关法律风险应由子公司自行承担。
营运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