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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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提高工程设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工程安全。

2. 依法治企,责任到人。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现代管理方法,不断完善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 严格监督,强化考核。

对工程设计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考核,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设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2. 设计部门负责人为工程设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3. 设计人员为工程设计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内容1. 工程设计安全教育培训(1)对设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培训。

(2)对新入职的设计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工程设计安全检查(1)定期对工程设计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工程设计安全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设计安全。

(2)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工程设计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工程设计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考核与奖惩1. 对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工程设计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因工程设计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设计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1.3 工程设计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原则,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安全性和环保要求。

二、设计单位管理2.1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设计任务。

2.2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的质量责任和考核标准,确保设计质量。

2.3 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团队建设,提高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保障设计质量。

2.4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创新设计理念,提高设计水平。

三、设计文件管理3.1 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其他相关文件,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晰。

3.2 设计文件应经过设计单位内部审查和批准,确保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和业主要求。

3.3 设计文件应按照工程进度和需要及时提供给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进行交底和解释。

3.4 设计文件应根据工程变更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四、设计过程管理4.1 设计过程中应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2 设计单位应主动了解业主需求,结合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4.3 设计单位应加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和监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4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合理安排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质量和服务。

五、设计变更管理5.1 设计变更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

5.2 设计变更申请应由施工单位或业主提出,经设计单位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5.3 设计变更应充分考虑工程安全、经济和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

5.4 设计变更完成后,设计单位应及时更新设计文件,并通知相关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设计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追求卓越的原则,确保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工程设计管理部,负责工程设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设计管理部下设设计管理科、施工管理科、监理管理科等,分别负责相应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六条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政策,确保设计质量。

第七条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

第八条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等,内容完整、清晰,便于施工和监理。

第九条设计变更管理:(一)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二)设计变更分为小型变更、普通变更和重大变更,分别按照不同流程进行审批。

(三)设计变更审批手续:1.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2. 工程监理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同意后由项目部审批;3. 审批后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第五章监理管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实现质量管理的闭环。

工程设计 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 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工程设计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确保工程设计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2. 本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工程设计项目,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供暖通风设计等。

3. 公司负责人对本质量管理制度负最终责任,各部门、各设计人员应认真遵守执行。

二、质量管理组织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设计过程、协调处理设计问题等。

2. 部门内设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检查、质量分析、质量改进等。

三、质量保证1. 制定设计质量标准,明确设计要求和质量指标,并将其纳入相关技术文件中。

2. 开展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工作,要求从设计目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方面对设计任务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设计人员理解设计要求。

3. 制定设计审核程序,明确设计审核的内容、对象、时间和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设计要求。

4. 设立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发布和存档程序,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定期组织召开设计质量管理例会,总结设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经验教训,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四、质量控制1. 设立设计质量检查制度,规定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方法、内容及频次,发现设计缺陷及时处理。

2. 强化设计方案审核工作,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与把关,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

3.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规定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责任,避免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内容。

4. 加强设计评审工作,设立设计评审委员会,对重大设计问题进行讨论、评审,提出改进建议。

五、质量改进1. 设立设计质量改进机制,开展设计质量问题的分析、总结,定期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2. 加强设计人员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和质量意识,不断提升设计质量。

3. 建立设计质量反馈机制,收集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3篇)

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3篇)

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3篇)文章一: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概述一、引言工程设计质量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和美观。

为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二、设计质量管理原则1. 科学合理:设计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功能完善、经济合理、环境协调。

2. 用户至上:以满足用户需求为设计宗旨,充分考虑用户的使用功能、舒适度、审美需求。

3. 预防为主:在设计过程中,强化质量意识,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4. 持续改进:通过不断学习、创新,提高设计质量,实现持续改进。

三、设计质量管理措施1. 设计人员管理(1)选拔与培训:选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质的设计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设计水平。

(2)职责明确:明确设计人员职责,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确保设计质量。

(3)考核与激励:建立设计人员考核与激励机制,提高设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 设计过程管理(1)设计策划:制定设计策划,明确设计目标、进度、质量要求等。

(2)设计评审:组织设计评审,对设计方案、施工图等进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

(3)设计变更: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3. 设计质量控制(1)设计规范: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设计规范,确保设计质量。

(2)设计计算:加强设计计算管理,确保计算准确、合理。

(3)设计文件: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提高设计文件质量。

四、设计质量验收与评价1.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设计质量验收。

2. 验收程序:设计完成后,组织内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3. 评价与反馈:对设计质量进行评价,及时收集用户反馈意见,为改进设计提供依据。

五、设计质量责任追究1. 质量问题处理:发现设计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 责任追究:对造成设计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工程设计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严格规范和管理。

2.工程设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要求进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3.工程设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二、工程设计管理流程1.工程设计项目的启动(1)项目立项阶段,由项目经理书面通知设计部门,并传达项目要求和期限。

(2)设计部门根据项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调研,明确设计任务和目标。

2.工程设计项目的策划(1)设计部门将初步调研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编制详细的设计策划书。

(2)设计策划书应包括项目背景、设计任务、设计目标、设计内容、工期要求、设计负责人等内容,并提交给项目经理审批。

3.工程设计项目的进展(1)设计部门按照设计策划书的要求,分解设计任务,明确每个任务的负责人和完成期限,并制定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

(2)设计部门应建立设计项目进展跟踪机制,定期与项目经理沟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4.工程设计项目的审核(1)设计部门在设计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2)设计部门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外部审核,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3)设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二次审核。

5.工程设计项目的编制(1)设计部门应按照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技术规范、材料清单等。

(2)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可靠。

6.工程设计项目的验收(1)设计部门应按照项目要求,将设计文件提交给项目经理进行验收。

(2)项目经理根据各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做出验收决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3)设计部门根据项目经理的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工程设计管理的保障机制1.设计部门应建立工程设计项目档案,包括相关设计文件、审核记录、修改意见等,方便追溯和管理。

2.设计部门应加强内部交流和协作,促进设计人员之间的合作,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工程设计 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 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设计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作的所有参与者,包括项目业主、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同要求进行,保证项目设计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根据项目规模、难度等情况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五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原则,实行科学决策、科学组织、科学实施、科学监督和科学评价。

第六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项目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和提升。

第七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强化团队合作意识,建立和谐、稳定的项目管理团队,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第八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改进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质量。

第二章项目组建第九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应根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工程师、施工方代表等。

第十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项目组成员应熟悉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全面了解项目的设计目标和实施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组成员应遵守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指导和安排,积极配合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组成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改善工作技能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四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具备较强的领导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指导项目团队,推动项目进展。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应加强项目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汇报和总结,评估团队成员工作表现,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甲方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甲方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甲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设计管理,确保工程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甲方工程设计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设计组织架构第五条甲方设立专门的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设计工作。

第六条设计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置设计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设计管理部门应当配备齐全的设计管理人员,保障工程设计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设计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设计管理流程应当包括设计任务下达、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审图及竣工图反馈等环节。

第九条设计任务应当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或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人下达,并明确任务要求、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

第十条设计方案编制应当由设计人员按照设计任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设计方案应当经过专业评审和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图设计。

第十二条设计图纸应当经过专业审图,确保设计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竣工图应当反馈到设计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并作为日后设计管理的参考。

第四章设计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设计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文件管理、设计过程管控、设计变更管理等内容。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并严格保密,禁止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设计过程中应当建立清晰的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设计规范和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进行,经过设计部门、项目负责人和甲方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设计管理责任第十八条甲方工程设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设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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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着以下三个目的,特制定本制度(1)鼓励在建工程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材料。

(2)保证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3)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第2条适用范围(1)适用于从方案招标开始到施工图经审图企业审核完成为止。

(2)该范围的交付件为:经审图企业加盖印章的施工图。

第3条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1)设计管理部负责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和设计控制协调。

(2)总设计师负责拟订《设计任务书》,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发标、评标、签订设计合同、进行方案设计评比。

(3)设计管理部结构设计师等相关人员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跟踪控制和审查。

第二章设计招标管理第4条设计招标的原则(1)确保企业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并充分体现集团的意图和期望,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连续性并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

(2)建设工程设计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杜绝“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开展。

(3)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必须委托给资质等级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项目制定具体标准)的设计单位。

禁止将设计业务委托给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设计单位。

(4)设计招标的评标标准,包括设计方案优劣,方案所采取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整个方案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评估,服务细则承诺,以及设计单位资历和社会信誉等。

(5)方案设计招标,必须选择在国内或国际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设计单位。

参加方案竞标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选择方案设计单位的数量视具体项目而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5条招标程序和内容(1)设计计划对每一项工程设计任务,总设计师负责制订该项目的《设计控制计划》,明确设计控制的内容、参与人员及其责任分工、控制工作的方式、要求、阶段性交付件等。

(2)设计任务书①方案设计任务书总设计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拟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②初步设计说明收到政府的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后,总设计师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初步设计的有关问题,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

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说明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集团批准实施。

③扩初设计说明根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企业规定的程序执行。

(3)招标邀请函。

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邀请函》。

(4)集团、设计管理部、投资发展部等均可推荐设计单位。

(5)设计单位初选。

总设计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成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根据考察结果形成初选拟邀请投标的单位名单,并报总经理批准。

(6)发标在设计管理部拟订的邀请单位中,集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委托设计单位。

如集团决定招标,则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发标会,邀请各投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进行设计发标,同时组织踏勘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7)评标①在《投标书》确定的投标日期,设计管理部负责接受《投标书》,接标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书》的有效性。

②总设计师拟订的评委名单,需报集团批准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或有影响力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确定评委名单并组织集团内外有关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评标。

③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填写《标书评审记录》和《合同推荐书》报集团批准,批准后由总设计师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拟订《委托设计合同书》报总经理审批。

(8)签约。

总设计师代表企业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书》。

第三章设计过程控制管理第6条设计过程的跟踪控制(1)设计管理部应根据项目设计特点,确定对设计过程的控制要求,并形成《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发放至设计单位。

(2)对每一个设计项目,在设计开始前,设计管理部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的设计计划和设计输入文件,由设计管理部指定的控制人员审查认可,并填写《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

(3)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过程中,设计管理部应组织控制人员,依据《委托设计合同书》要求和《设计控制计划》规定,前往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跟踪检查。

(4)实地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度、人员资格及专业配合等。

检查的依据是《委托设计合同书》、《设计管理配合要求》、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计划》;检查结果应填入《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并将该文件报集团企业备案。

(5)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入《专业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并要求设计单位将书面整改结果报设计管理部备案。

第7条设计评审(1)方案设计①在收到方案设计后,设计管理部对方案设计进行施工成本估算,评估施工难度和工期。

②设计管理部收到方案设计后五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并向与会人员通报成本估算、施工难度和工期。

③方案设计的方案最终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2)初步设计在收到初步设计方案后,设计管理部根据规划部门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方案》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

最终形成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报集团批准后,设计管理部交给设计单位完善初步设计。

(3)扩初设计①扩初设计完成后,设计管理部将设计文件同时送交投资发展部,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征询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扩初评审。

②投资发展部取得审查意见后,应明确市政意见中的修改是修改扩初设计还是直接在施工图中予以修改。

为加快进度,投资发展部应将市政部门的审查意见直接电传至设计单位、设计管理部,原件保存于集团企业档案室。

③根据扩初意见,设计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扩初设计进行局部功能优化,工程技术部对设计资料进行研究,在满足使用功能且不降低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提出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④如市政部门的意见影响到了项目的使用功能,则设计管理部应立即与营销策划部协商并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将该部分内容设计修改暂缓,待设计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项目开发部、营销策划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由设计管理部通知设计单位设计修改具体内容。

⑤所有市政部门意见和集团各部门意见应由设计管理部汇总交至设计单位,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4)施工图设计①设计单位开始设计施工图前,设计管理部应将以下资料准备好作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依据,包括地质报告、甲方和市政部门的扩初设计意见和批复、市政配套的具体条件(其中市政配套的具体条件由地区企业和项目管理部取得)。

②设计管理部根据项目的进度要求,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进程准备具体的书面要求,包括设计是否分阶段进行、施工图的出图数量、报建图出图日期、基础施工图出图日期、主体建筑施工图出图日期等。

③设计单位除了由设计管理部直接将设计图交项目开发部用于报建使用外,其他各阶段的施工图均由设计管理部落实审图企业审图。

④设计管理部将审图企业的审图意发回设计单位见,用于对施工图进行修改。

修改完成的施工图作为项目开发部招投标的正式依据。

第8条设计输出文件的审查与验收(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各设计阶段完成后,根据《设计控制计划》,由设计管理部组织项目开发部、营销策划部、造价管理部参加,审图企业、设计单位分别按《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方案》和《施工图审查方案》的规定对有关图纸进行审查,填写《设计输出文件审查表》,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发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据此完善设计输出文件。

此项工作反复进行直至集团公司签署《设计验收单》为止。

(2)设计输出文件的审查,应包括如下两个方面文件的审查:对设计结果文件的审查及对设计单位所进行设计评审、设计验证的记录的审查。

审查应依据《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合同书》、《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和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计划》进行。

第9条设计控制总结集团公司签署《设计验收单》后,设计管理部组织有关控制人员撰写《设计控制总结》,内容包括设计进度控制情况、设计质量控制情况和设计投资控制情况等。

经总经理审核签署后报集团公司档案室备案存档。

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第10条定义。

施工图审图备案出图后,再对原图进行修改则称为设计变更(以下统称为“设计变更”),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

第11条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如下(1)因企划、销售、配套、资产、物业等原因需提出设计变更的均应与设计单位沟通,同时书面报告给设计管理部。

设计管理部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申报表》,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申报表》内容修改并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管理部将修改结果送交相关部门。

(2)因施工单位原因变更设计时,可由施工单位以技术核定单形式送工程技术部和设计管理部进行会签,再送设计单位签证后生效。

但在施工图交底时发生的变更应以会审记录的形式处理,由会审单位签字,交至设计管理部备案。

(3)因设计单位原因变更设计的,可由设计单位以《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形式送达设计管理部,由设计管理部发放至造价管理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部及有关单位。

(4)其他部门不能直接通知设计单位变更设计。

项目进入销售期并于网上公布信息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设计变更。

第五章施工图管理第12条设计文件的发放和归档工作是加强设计工作使设计及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证。

第13条通过审图备案正式出图的施工图、方案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文本均应先交设计管理部登记归档,由设计管理部统一发放。

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应设资料管理员,负责通知和分发设计文件,各收图单位由指定人员到档案室签领。

第14条配套企业在征询阶段和方案调整阶段所需的工作图纸,正式出图后各部门所需的增晒图纸可由设计企业直接发给所需单位的指定人员。

第15条超印、超晒的设计文件,在工程结束后由设计企业凭《文件签领单》统一和项目经理部结算。

第16条设计文件的归档内容和负责归档单位按表4-1的规定执行。

表4-1 设计文件的归档单位一览表第六章总则第17条本制度由设计管理部拟订,其修订权、解释权归设计管理部。

第18条本制度报总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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