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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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是指为了规范和保护建设工程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些与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的知识。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条:1.规划先行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根据规划进行,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保建设工程整体布局的合理性。

2.安全第一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

3.科学技术先进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以科学技术为基础,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推动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原则。

建设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立项。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要进行立项审批,并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

2.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工程需要合法取得建设用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和管理。

3.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和功能完善。

4.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

5.建设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保证。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质量监督和保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政府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处罚和惩戒。

同时,建设工程参与者也要主动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和安全运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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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考点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考点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7类制定法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1)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①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②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2)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④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1】: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1)、代理:指代理人在被授予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范围、被代理人名义、具有法律意义行为、后果归属被代理人(3)、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如律师)、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2岁小朋友)、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指定)【考点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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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建造师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1)掌握注册管理:①注册申请: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Ⅰ、初始注册包括: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Ⅱ、延续注册包括:延续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Ⅲ、变更注册包括:变更注册是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Ⅳ、增项注册包括: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按照规定申请专业増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②不予注册情形:Ⅰ、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Ⅱ、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Ⅲ、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Ⅳ、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Ⅴ、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Ⅵ、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行政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Ⅶ、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Ⅷ、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Ⅸ、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Ⅹ、年龄超过65周岁;Ⅺ、法律、法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③印章失效的情形:Ⅰ、聘用单位破产;Ⅱ、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Ⅲ、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Ⅳ、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Ⅴ、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Ⅵ、年龄超过65周岁;Ⅶ、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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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汇总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土地开发、建筑物、线路、管道、设施等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都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汇总和介绍。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和制度。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工程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中国,建设工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等。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和规范,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

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等方面。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包括项目计划、资源配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

工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保证工程能按时按质完成。

2.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根据工程需求和相关规范,对建筑物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和美学要求,同时要满足相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3.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是指根据建筑设计和施工要求,确定施工方法和流程的过程。

施工工艺需要考虑施工的顺序、施工方式、施工设备等因素,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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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p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英国,近三十年在美国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级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单行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婚姻法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八、刑法九、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我国法的形式包括: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利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民法《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三部主要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1、主体数目发生变化2、主体的改变客体变更1、客体范围的变更2、客体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1、权利增加2、权利减少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及时协商、约定终止条件}违约终止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债权债权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依据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消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4、债因混同而消灭5、债因免除而消灭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在工程建设领域较为常见的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诉讼时效的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2年(二)短期诉讼时效1年(三)特殊诉讼时效(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1、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2、抵押财产的确定3、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4、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5、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职权人的权利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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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雕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生茶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关
4.工程监理切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设工程师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要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2工程设计资质的分类及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3)事务所资质可以承揽的业务范围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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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1、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内容)•2、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企业法人等都属于企业法人。

•3、建筑工程中,钢材、水泥、建筑机械设备等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物,切记:资金不属于。

•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切记:不是权力!•6、国家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为属于立法行为。

•7、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8、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9、施工企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属于委托代理。

•10、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12、债是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13、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

•15、担保物权包括质权、留置权和抵押权。

•1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17、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8、在建设工程发包和签订工程合同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手续是报建登记手续。

•19、一般情况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

•20、根据《建筑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1、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22、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3、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延期不超过3个月。

•24、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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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 引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指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知识。

在建设工程领域,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了解相关知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应用。

2. 建设工程法规在建设工程领域,有许多法律法规与其相关。

这些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管理和操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细则•城市规划法这些法规涵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工程管理、材料选用、施工安全等。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需要遵守这些法规,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除了法律法规,了解建设工程相关的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知识可以包括技术规范、标准、工程经验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相关知识:•结构设计原理•施工工艺与方法•工程材料的性能和应用•土力学与基础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需要综合考虑工程的结构、材料、环境等因素。

掌握这些知识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能力,从而更好地处理工程项目中的各种问题。

4. 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应用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1 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在进行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应的法规规定进行操作。

例如,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工程项目的相关材料和技术方案,以及符合要求的环境评估报告等。

4.2 施工现场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施工单位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计划等,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和现场设备的安全。

4.3 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是保证工程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的关键。

通过合理使用建设工程相关知识和遵守法规,可以提高工程质量控制的能力,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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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1Z301011掌握注册管理
1、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
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3、不予注册地情形有哪些?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
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4、什么情况下印章失效?
答: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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