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结算通知单201612
社保费计算单模板

社保费计算单模板如下:缴款单位名称:XXXXX有限公司一、适用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二、缴款期限:XXXX年X月三、缴款基数及金额: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XXXXX元,个人缴XXXXX元。
(1)职工本人缴纳XXXXX元(2)职工所在单位代扣XXXXX元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XXXXX元(1)职工本人不用缴纳XXXXX元(2)职工所在单位代扣XXXXX元3.工伤保险费:单位缴XXXXX元,个人不缴纳4.医疗保险费:单位缴XXXXX元,个人不缴纳。
合计金额XXXXXX元备注:员工已在个人扣款卡上扣除了单位部分XXXX元,本人持现金支付的员工共计XXXXXX 人,请务必收齐个人所得税后上缴社保基金,工资将有所减少,感谢您的谅解!说明:本次发放基数依据上月员工薪酬的缴费比例来制定;同一人员请按统一基数缴费,无特殊情况,不可变动。
具体人员信息如下:1.姓名:(公司所有员工的姓名)性别:(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员工的身份证号码)新增增员:(当月是否新入职员工)上月应发工资:(员工上个月的应发工资数)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员工上月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备注事项:请务必收齐个人所得税后上缴社保基金,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导致影响员工社保权益,我司概不负责!同时请各位员工务必在每月按时缴纳社保费用。
以上内容是我司社保缴纳情况的详细说明,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并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谢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日期:XXXX年X月XX日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费率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具体费用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在填写表格时,请务必核对个人信息和险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保费缴款通知书

保费缴款通知书篇一:保险缴费通知书《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怎么算?张佶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长宁)副科长众多用人单位在收到社保中心寄发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后,往往发现上面记载的金额与自己计算的金额总有一些出入,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么来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具体缴纳金额呢?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些实务中的计算方法。
(一)分离计算单位缴费额与个人缴费额原则部分单位的人事专员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的时候,会发现《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缴费通知书》”)上的个人部分与自己计算得完全一致,但是单位部分却怎么也碰不拢,自己计算的总是比通知书上的要多个几角甚至几块钱,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往往是把单位缴费额与个人缴费额都按个人基数独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
其实,个人的缴费金额是应当按个人基数来独立计算。
例如,小王的缴费基数是2338,那么他自己个人所应当承担的养老金就应当为2338×8%=187.04元,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计算规则中存在着“见分进角”的规则,实际缴费为187.1元。
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
因此单位需要承担费用,应当由整个单位总的缴费基数来乘以相应的缴费比例,而根据“见分进角”的规则,同样是单位缴费部分的计算,若采用个人基数独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可能会出现多算。
通过以下例子我们来做进一步说明。
a公司有一般属性的缴费员工共5名,他们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338,3521和4508。
若我们采用个人分开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根据三人基数分别计算为2338×22%=514.36元,见分进角为514.4元;3521×22%=774.62元,见分进角为774.7元;4508×22%=991.76元,见分进角为991.8元,三者累加单位缴费合计为:514.4+774.7+991.8=2280.9元。
社保清缴通知

各缴费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9号)和《关于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海政发〔2011〕48号)规定,请各缴费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前在海宁财税网(网址:/)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龙版中对2011年度五项社会保险缴费进行年度结算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保险费结算范围、费种、所属期限海宁市范围内实行“五费合征”自行申报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七人以上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自谋职业者和社保部门核定缴费数额导入征收单位除外)均纳入社会保险费结算范围。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费种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统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结算内容为以上各险种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作结算。
社会保险费结算费款所属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社会保险费结算政策和计算方法2011年我市社会保险费结算的总体原则为:按各企业实际工资、规定的打折比例和我市各险种最低参保比例直接结算。
具体结算政策详见海政发〔2011〕48号和《2011年社保征收结算政策解释》(已在2011年7月份挂在地税申报网上)。
企业必须以每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进行申报,如人均月工资额低于市个人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市个人最低缴费基数计算。
市最低缴费基数按海政发〔2011〕48号、海政发〔2010〕51号规定执行。
有补缴上年度、以前年度或补足以后年度缴费年限的应在系统中如实填写申报。
当年度有社会保险漏申报月份的,应先将漏报月份补缴入库,再进行结算。
适用市政府海政办发[2006]178号第二十三条结算的企业,结算时必须分清省内、省外,省外人员参加五险其中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四险已缴纳数必须按实际予以填写。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实行按工资总额自行申报,如未100%全额自行申报的,年度结算后一般不予退费。
社会保险缴费结算通知单201612

39059.34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
78091.9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
41751.82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
26106.06
注:工伤已执行浮动费率。
0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40105
0
失业保险
440105
0
基本医疗保险
440105
0
大病救助
440105
0
工伤保险
440105
0
生育保险
累计欠费
欠费开始时间:
201609
欠费终止时间:
201611
险种类型
款项
累计欠费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
624735.2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
1483746.1
失业保险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202395.12
在职
878
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420
420
离退休
42
大病救助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420
420
离退休
42
应收金额(大写):
玖拾捌万贰仟柒佰叁拾元柒角伍分整
982730.75元
待转金额
主体编号
待转金额
险种
440105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20237.79
在职
878
大病救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关于做好2016年社保缴费申报通知

宜人社发〔2016〕27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城区各参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10‟9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一)申报核定时间。
2016年度,我市城区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
缴费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逾期未申报的,市社保征稽局将依据相关规定,按该单位及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预核定。
(二)缴费基数申报。
在实际核定年度内,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分别据实申报。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人均月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
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不得少申报、漏申报,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应大于或等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根据宜昌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282元(3610元/月)。
按照规定,参保单位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底数为2170元/月,封顶数为10830元/月(缴费基数保留到十元)。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材料收件清单【模板】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材料收件清单
单位名称:
五险编码:
序号
项 目
填“有”
或“无”
收件日期
适用单位
备注
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所有单位
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3
参保职工个人基数申报明细表
4
财务报表
企业单位
其中:(1)现金流量表
(2)人工成本情况表
(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
(4)成本费用情况表
所有单位
14
单位申报人(签字): 审核部门收件人(签字):
(5)管理费用明细表
5
应付工资总账和明细账
6
应付福利费总账和明细账
7
管理费用(薪酬费用)明细账
8
9
财务报表
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中:(1)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汇总表
(3)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表
10
涉及工资和福利的总账和明细账
11
12
上年度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
13
上年度12月份工资发放表
2016年度社保费结算

2、企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个人缴费基数(即企业缴费 基数≥个人缴费基数)。
一、社会保险费结算的相关政策规定
3、参保率的确定:养老、失业、生育保险不得低于 60%;工伤保险100%。
4、失业保险:从所属2016年5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 率从1.5%调整为1%,失业保险结算要分段进行,所 属1-4月按照1.5%实行,所属5-12月按照1%实行。
(三)结算申报时间:
2017年5月31日前,缴费单位将《嘉兴市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系统》生成的年度结算数 据,在“网税系统”中进行申报结算,或下载 《嘉兴市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系统》生成的报 表经打印后携带至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三、2016年度社保费结算注意事项
(四)缴费单位如有扣除人员工资的, 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提交可扣除人员相 关证明资料、《2016年度可扣除人员工资 清册》(样表见附件)、《社会保险费年 度结算申报表》及《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 调整项目汇总表》,不提供的不得扣除。
联系电话: 纳税服务咨询热线:82512366
谢谢大家
一、社会保险费结算的相关政策规定
4、退休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工资(是指退休及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的本企业员工工资,男60周岁,女50周岁);
5、超过300%或低于60%工资:在单位全员参保情况下某一员 工年度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2016年12950元),高于部分可以调减;年度人员平均月 工资低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2016年2590元) ,低于部分用负数进行调增; 6、其他扣除人员工资:其他可以扣除的人员(如大学生实习 人员等)。
一、社会保险费结算的相关政策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 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 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保险缴费通知书

《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怎么算?张佶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长宁)副科长众多用人单位在收到社保中心寄发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后,往往发现上面记载的金额与自己计算的金额总有一些出入,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么来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具体缴纳金额呢?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些实务中的计算方法。
(一)分离计算单位缴费额与个人缴费额原则部分单位的人事专员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的时候,会发现《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缴费通知书》”)上的个人部分与自己计算得完全一致,但是单位部分却怎么也碰不拢,自己计算的总是比通知书上的要多个几角甚至几块钱,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往往是把单位缴费额与个人缴费额都按个人基数独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
其实,个人的缴费金额是应当按个人基数来独立计算。
例如,小王的缴费基数是2338,那么他自己个人所应当承担的养老金就应当为2338×8%=187.04元,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计算规则中存在着“见分进角”的规则,实际缴费为187.1元。
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
因此单位需要承担费用,应当由整个单位总的缴费基数来乘以相应的缴费比例,而根据“见分进角”的规则,同样是单位缴费部分的计算,若采用个人基数独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可能会出现多算。
通过以下例子我们来做进一步说明。
a公司有一般属性的缴费员工共5名,他们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338,3521和4508。
若我们采用个人分开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根据三人基数分别计算为2338×22%=514.36元,见分进角为514.4元;3521×22%=774.62元,见分进角为774.7元;4508×22%=991.76元,见分进角为991.8元,三者累加单位缴费合计为:514.4+774.7+991.8=228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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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编号:
440105
主体名称: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通知流水号
台账年月
201612
费款所属期
201612
单位类型
企业
险种类型
缴费主体
款项
缴费类型
基金来源
缴费基数总额
应收金额
人员类别
职工总数
生育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12654来自03在职878
工伤保险
个人缴纳
39059.34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
78091.9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
41751.82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
26106.06
注:工伤已执行浮动费率。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202395.12
在职
878
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420
420
离退休
42
大病救助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420
420
离退休
42
应收金额(大写):
玖拾捌万贰仟柒佰叁拾元柒角伍分整
982730.75元
待转金额
主体编号
待转金额
险种
440105
0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40105
0
失业保险
440105
0
基本医疗保险
440105
0
大病救助
440105
0
工伤保险
440105
0
生育保险
累计欠费
欠费开始时间:
201609
欠费终止时间:
201611
险种类型
款项
累计欠费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
624735.2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
1483746.1
失业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20237.79
在职
878
大病救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4385
4385
在职
877
大病救助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8770
8770
在职
877
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7090
164265.18
在职
877
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7090
50541.8
在职
877
失业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25299.39
在职
878
失业保险
单位
个人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12654.03
在职
878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
单位缴纳
正常应缴
参保对象
2529939
480688.41
在职
878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