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生态经济影响分析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生态经济影响分析京津冀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人口密集区和产业集聚区,在长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尤其是风沙源地的治理问题一直是困扰当地的难题。
为了改善京津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工程治理,并且不断进行对这些工程的经济和生态影响的深入研究。
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指在京津地区启动的一系列工程项目,旨在治理风沙源地的生态环境,减少风沙对周边地区的侵蚀和影响,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和人民的生活水平。
随着京津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地的沙漠化和荒漠化现象日益严重,风沙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也在逐渐加剧,因此京津地区迫切需要开展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植树造林、绿化美化、草原恢复等多种治理措施。
通过植树造林,可以有效地减少土地沙漠化的现象,提高土地的保持力和抵抗风蚀的能力,减轻风沙对周边地区的影响;通过绿化美化,可以美化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通过草原恢复,可以增加植被的覆盖率,改善土地的生态环境,减少土地水土流失的现象,为当地的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
经过多年的努力,京津地区的风沙源治理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大量的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和草原恢复工程使得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地改善,土地的沙漠化和荒漠化现象得到了有效地遏制,风沙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得到了显著地减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地提高。
京津地区的环境资源也得到了更好地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地恢复。
1.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了当地的生产力和生产条件,为当地的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增加了农业的产量和经济效益;二是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当地的生态经济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自治区生态建设中的重点工程,为加强对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的管理,巩固一期建设成果和稳步推进二期工程建设,根据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总结一期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以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为出发点,以进行综合治理为基本建设内容,以减少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改善首都及周边地区生态状况、构筑北方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全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现有林草植被的保护、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工程固沙、围栏封育、飞播牧草、人工饲草基地、草种基地、暖棚、饲料机械、青贮窖、贮草棚、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小流域综合治理、异地搬迁建设项目。
第四条工程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又要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科学组织,有机结合。
(二)坚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保护优先的原则。
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造林种草,防止风沙蔓延,避免边治理边破坏的恶性循环现象发生。
(三)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确保生态目标实现的同时,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相结合,搞好后续产业的发展,解决好群众最为关心的吃饭、花钱、增收等生存和发展问题。
(四)坚持政策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要尊重群众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调动群众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与实施第五条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
工程建设涉及的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年)前言2000年春天,华北地区连续发生了多次沙尘暴或浮尘天气,频率之高,范围之广,强度之大是建国以来所罕见。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分别于2000年4月27日、5月26日、6月5日三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5月12日至14日朱镕基总理考察了河北、内蒙古沙化严重地区,作出了加快防沙治沙步伐,特别是要加快北京及周边地区防沙治沙速度的重要指示。
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生态建设,遏制生态恶化,抓紧环京津生态圈工程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防沙治沙工作的有关指示,遏制北京及周边地区土地沙化的趋势,改善京津周围生态环境,国家林业局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及京津冀晋内五省(区、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了《2001—2010年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规划》。
《规划》以《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为指导,根据北京及周边地区沙化土地分布的现状、扩展趋势和成因及治理的有利条件,采取荒山荒地荒(沙)营造林、退耕还林、营造农田(草场)林网,草地治理、禁牧舍饲、小型水利设施、水源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治理沙化土地1.5亿亩,以期2010年使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风沙天气和沙尘暴天气明显减少,从总体上遏制项目区沙化土地的扩展趋势,使北京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一章工程区基本情况一、自然地理概况工程建设区西起内蒙古的达茂旗,东至河北的平泉县,南起山西的代县,北至内蒙古的东乌珠穆沁旗,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0′—119°20′,北纬38°50′—46°40′。
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古等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县(旗、市、区)(详见附表1),总国土面积为45.8万平方公里。
(一)地形地貌工程区地貌由平原、山地、高原三大部分组成。
京津市区为海河平原的一部分,其西部、西北、北部被太行山北端、燕山山地西部环绕,山地外侧为内蒙古高原中部。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检查验收的方法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检查验收的方法为了增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建设和治理,标准检查验下班作,提升工程质量和建设成效,并为风沙源治理工程的资金兑现、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和奖惩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法:一、检查验收的内容(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形:包括工程任务昔时完成面积,历年保留面积。
(二)工程质量情形:包括整地质量,栽植质量,株、行距配置,苗木质量,成活率,株数保留率等。
(三)工程治理情形:包括管护责任落实及管护成效,工程档案建设,林地林权落实,监理责任落实,资金利用和治理,工程审计等。
二、检查验收组织形式(一)、检查验下班作由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抽调剂器市生态办、财政、审计、林业、水务、畜牧、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林工站工作人员、监理人员、退耕农户等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承担建设任务的各乡镇及退耕农户逐小班地块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下班作前由市林业局依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检查验收标准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方可参加检查验下班作。
(三)、检查验下班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验收方法和廉政规定。
对在验下班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背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检查方式等验收质量事故和违背有关廉政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视其情节严峻,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技术标准引用的要紧技术文件包括(一)《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时期验收方法》(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方法》(办沙字<2003>41号)(三)《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检查方法》(林资发<2003>92号)(四)《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五)《造林作业设计》(六)《造林承包合同》四、调查结果误差许诺范围株数保留率调查许诺误差为±2%,小班面积检查验收许诺误差为±5%。
超过误差时,以上一级结果为准。
计算结果中的面积核实率最高为100%。
面积误差在许诺范围内的小班,小班上报面积即为小班检查验收面积。
水利部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3.08.19•【文号】水保[2003]360号•【施行日期】2003.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水保[2003]360号2003年8月19日)海河、松辽水利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国家生态建设中的重点工程。
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当地沙化土地治理,改善京津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这项工程中水利水保项目的管理,确保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水利水保工程在防沙治沙中的作用,我部根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水利水保工程的特点,提出以下意见:一、工程建设的原则(一)坚持综合治理的防治路线。
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措施科学配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沙治沙体系。
(二)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农林牧各业生产,有效利用水土资源,培育主导产业,促进传统粗放型农牧业向现代集约高效型农牧业转变。
(三)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
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集约高效农牧业,为大面积退耕和封育创造条件。
加强封禁管护,充分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四)坚持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要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合理开采地下水,积极推广集雨节灌技术。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000000)前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为应对首都及其周边地区日益严重的风沙危害的一项林业工程。
该工程通过对已有植被的保护,封沙育林,飞播造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自2000年实施以来,工程区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基本治理,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风沙天气和沙尘暴天气明显减少,从总体上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趋势,使北京周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工程达到了预期规划任务。
关键词京津风沙源治理;实施成效;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京津乃至华北地区多次遭受风沙危害,2000年春季,北京地区连续12年发生较大的浮尘、扬尘和沙尘暴天气,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于2002年3月正式启动[1]。
工程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为保护京津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2]。
1启动背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根据首都及周边地区风沙危害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状况,于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目的就是通过植被保护、植树种草、退耕还林、小流域及草地治理、生态移民等措施,优化首都生态环境,提升北京国际地位,实现绿色奥运,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自批准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区、市)的65个县(旗)试点。
2001年,试点范围由65个县(旗)增加到75个,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工程规划,工程全面启动。
2风沙源分析2001年我国有32次沙尘暴天气,其中,18次是在蒙古国南部形成后移到中国境内,14次在内蒙古境内形成。
因此,可以认为中亚及蒙古国是影响北京的境外沙尘源地,广阔的西北和华北地区是影响北京的境内沙尘源地,包括八大沙漠、四大沙地、沙化草原及裸露耕地等是沙尘产生的主要发源地。
离北京最近的沙尘源地主要包括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浑善达克沙地、乌兰察布高原、山西雁北、河北坝上地区,这里海拔1000-1600m,地势高出北京1000m左右,离北京直线距离200-300km,北京又处于南下冷空气的通道。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生态经济影响分析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生态经济影响分析近年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成为了中国北方地区一项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由于地理环境特殊,京津地区容易受到风沙的侵袭,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
为此,政府部门加大了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投入,希望通过治理风沙源,改善京津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其对生态和经济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意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指对京津地区的风沙源进行治理,以减少风沙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
京津地区是我国北方地区的经济中心,但由于地处干旱半干旱带,气候干燥,土地容易沙化,加之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风沙问题严重。
据统计,京津地区每年数百万吨的沙尘被风雨带到了农田、城市,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人民的生活。
治理风沙源已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治理京津风沙源的工程主要包括植树造林、固沙治沙、草地恢复等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减少土地沙化程度,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
这也为京津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为了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政府部门加大了对该工程的投入。
政府加大了对植树造林的资金投入。
植树造林是治理风沙源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通过植被的覆盖来减少风沙的飞扬。
政府部门在京津地区大力推动植树造林工程,加大对植树造林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地种植各类树木,提高植被覆盖率。
政府部门还加大了对固沙治沙的投入。
固沙治沙是指通过建设沙坝、沙场、种植牧草等措施,阻止风沙的扩散,减少土地沙化程度。
政府对该项工程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鼓励当地政府和农民参与共同治理风沙源。
政府还鼓励当地开展草地恢复工程。
草地恢复是指通过种植各类牧草,恢复退化的草地,减少土地的沙化程度。
政府对该项工程也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扶持,鼓励农民参与帮助恢复草地,减少风沙对土地的侵蚀。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植树造林、固沙治沙等措施,改善了当地的植被覆盖率。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生态建设中的重点工程。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出发点是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基本建设内容是进行综合治理,根本目标是减少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改善首都及周边地区生态状况。
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现有___、宜林荒山荒沙造林种草、飞播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禁牧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固沙、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配套措施、异地搬迁等。
各项措施要综合配套。
各地要遵循客观规律,坚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配置,综合治理。
第二章工程的组织与实施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以县(市、旗)为基本建设单位,实行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5.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和地区,必须加强团结协作,共同抓好工程建设。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系会议负责研究该项工程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
各省也可以参照中央的做法,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制度。
工程建设涉及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系会议研究确定的原则和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___负责工程总体规划的审查论证,计划的审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计划;财政部负责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总体规划的编制;___会同农业部、___等有关部门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指导各省(区、市)编制工程规划,汇总各省(区、市)年度计划和工程进展情况。
___负责植树造林和林木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以及土地荒漠化、沙化情况的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农业部负责天然草场治理、保护和禁牧舍饲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___负责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相关的水利配套等方面工作的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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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000000)前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为应对首都及其周边地区日益严重的风沙危害的一项林业工程。
该工程通过对已有植被的保护,封沙育林,飞播造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自2000年实施以来,工程区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基本治理,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风沙天气和沙尘暴天气明显减少,从总体上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趋势,使北京周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工程达到了预期规划任务。
关键词京津风沙源治理;实施成效;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京津乃至华北地区多次遭受风沙危害,2000年春季,北京地区连续12年发生较大的浮尘、扬尘和沙尘暴天气,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于2002年3月正式启动[1]。
工程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为保护京津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2]。
1启动背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根据首都及周边地区风沙危害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状况,于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目的就是通过植被保护、植树种草、退耕还林、小流域及草地治理、生态移民等措施,优化首都生态环境,提升北京国际地位,实现绿色奥运,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3]。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自批准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区、市)的65个县(旗)试点。
2001年,试点范围由65个县(旗)增加到75个,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工程规划,工程全面启动。
2风沙源分析2001年我国有32次沙尘暴天气,其中,18次是在蒙古国南部形成后移到中国境内,14次在内蒙古境内形成。
因此,可以认为中亚及蒙古国是影响北京的境外沙尘源地,广阔的西北和华北地区是影响北京的境内沙尘源地,包括八大沙漠、四大沙地、沙化草原及裸露耕地等是沙尘产生的主要发源地。
离北京最近的沙尘源地主要包括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浑善达克沙地、乌兰察布高原、山西雁北、河北坝上地区,这里海拔1000-1600m,地势高出北京1000m左右,离北京直线距离200-300km,北京又处于南下冷空气的通道。
近年来,离京津地区最近的沙尘源地受全球气候变暖,持续干早、少雨的影响,同时,该地区人口增长对生态环境容量的压力加大,人为滥垦、滥牧较为严重,造成土地沙化加剧,局部地区赤地千里。
京津风沙源成因主要有几个方面[4,5]。
2.1草原沙化严重草场承载着越来越多的人口及牲畜。
以锡盟为例,20世纪50年代与90年代相比,草场高度从50-100cm降至20-40cm,盖度从80%降至40%,干草产量从3750-4500kg/hm2降至750-1500kg/hm2。
错误的政策导向及疏于管理,“重取轻养”以及忽视生态道德是草原生态恶化的根本原因。
部分地方把牲畜数量作为衡量发展的指标、增加财政收入的税源,实际情况是增草无措施,增畜硬指标。
2.2过度采伐、开垦部分地区因樵采过度导致土地沙化十分严重。
新疆和田地区因樵采烧柴,使胡杨、灰杨等天然荒漠林5年共破坏0.138万hm2,青海柴达木盆地原有固沙植被200万hm2,20世纪80年代中期因樵采破坏致使1/3的土地沙化;内蒙古兰泰镇盐湖西北部7万hm2天然梭梭林仅剩2hm2,0.13万hm2盐矿床已有一半被流沙埋没;沙区滥挖中药材,搂发菜及无序采矿等破坏植被现象十分突出。
每年进入阿拉善盟搂发菜的农牧民达10万人之多,内蒙全区因搂发菜破坏草原面积达0.113亿hm2,其中400万hm2已经沙化。
陕西榆林地区因煤田开发致使1173万hm2植被被毁,土地沙化[5]。
甘肃省因挖甘草5年间破坏草场3314万hm2。
2.3农牧交错带土地退化随着长城以南地区人口、土地矛盾激化,农耕文化进入牧区,逐渐开始毁林、草以开垦种粮。
特别是河北张承坝上地区处于北京正北方,系内蒙古高原的南缘,海拔1300-1600m之间,年降水量300-470mm,蒸发量2000mm以上,无霜期短,仅80-110天,植被生长差,土壤质地以沙土、沙壤土为主,年8级以上大风50-70天,年沙尘暴日数22天,土质疏松,沙源丰富,影响京津地区的沙尘暴在这里得到加强[5]。
3工程规划及预期目标工程区西起内蒙古的达茂旗,东至内蒙古的阿鲁科尔沁旗,南起山西的代县,北至内蒙古的东乌珠穆沁旗,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古等五省(区、市)的75个县(旗)。
工程区总人口1958万人,总面积45.8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0.12万平方公里。
工程建设期限为10年,即2001-201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2001-2005年为第一阶段,2006-2010年为第二阶段。
计划到2010年,完成退耕还林262.9万hm2,其中退耕134.2万hm2,荒山荒地荒沙造林128.7万hm2;营造林494.4万hm2;草地治理1062.8万hm2,其中禁牧568.5万hm2,建暖棚286万m2,购买饲料机械23100套;建水源工程66059处,节水灌溉47830处,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23445km2;生态移民18万人,见表1。
“十五”期间计划完成退耕还林211.3万hm2,其中退耕106.7万hm2,荒山荒地荒沙造林104万hm2;营造林323.3万hm2;草地治理600.8万hm2;其中禁牧354.1万hm2,建水源工程30548处,节水灌溉19912处,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10485km2;生态移民8万人[6]。
4建设状况和成效4.1各项指标年度情况2003年,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治理面积132.6万hm2,其中造林面积82.4万hm2,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8.4万hm2,草地治理面积15.2万hm2,小流域综合治理5.6万hm2,水利配套工程完成5380处。
5省(市)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22万人,生态脆弱地区开始进入休养生息和良性恢复状态。
2003年完成总投资25.8亿元。
当年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19个样本县(旗)监测结果显示,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
土地沙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与2000年相比,2003年19个样本县(旗)沙化土地面积、沙化耕地面积和沙化草场面积分别年减少了43.9万hm2、26.4万hm2和8.8万hm2,受风沙危害的乡镇数由259个减少到227个,受风沙危害的农牧民人数由296.3万人减少到278.2万人。
森林资源明显增加。
19个样本县(旗)林业用地面积由工程实施前2000年的365.29万hm2增加到431.04万hm2,有林地面积由151.3万hm2增加到169.6万hm2,林草覆盖率由19.29%增加到20.86%。
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
从2000年到2003年,19个样本县(旗)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产值分别增长30.7%、55.42%和38.11%。
林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上升了2.5个百分点。
由于采取生态移民、禁牧和围栏舍饲等措施,使过牧现象有所缓解,2003年年末样本县(旗)大牲畜存栏头数比2000年下降了29.3%[6]。
2006年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营造林41.60万hm2,人工造林13.59万hm2,飞播造林8.38万hm2,新封山育林19.63万hm2。
人工造林中退耕地造林5.04万hm2。
草地治理面积达到30.65万hm2,小流域治理面积达到14.09万hm2,治理总面积达到86.33万hm2。
工程还强化了抚育管护,积极有效的巩固了治理成果。
2006年工程建设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40万处,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85万人,涉及到5063户。
2009年,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造林43.48万hm2,其中人工造林13.04万hm2,飞播造林7.30万hm2,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23.14万hm2。
草地治理面积18.53万hm2,小流域治理面积12.67万hm2,治理总面积达到74.68万hm2。
同时,还建设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13万处,生态移民4264人,涉及到1578户[6]。
4.2各项指标逐年统计4.2.1造林情况如图1,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自2001年实施以来,造林面积逐年增加,取得一定的成效。
实际总造林面积为401.76hm2,超额完成预期规划的326.70hm2。
工程截至2011年共完成人工造林312.91 hm2,飞播造林88.85 hm2。
人工造林面积大大超过预期,这与工程实施中的一系列鼓励措施有关,调动了农民造林的积极性;而飞播造林未完成规划目标,飞播造林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未预期到的困难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4.2.2封山育林如图2,工程截至2011年共完成封山育林229.58hm2,超出预期规划的177.70 hm2。
其中2002年封山育林面积最大,为59.73 hm2,而造林面积相对较少,在次年封山育林面积减少,增加了造林面积,尤其是在人工造林上。
在2006年的总封山育林面积上出现了下降,这表明部分地方在封山育林后存在毁林开荒的现象,该工程在实施后的管护方面有待加强,以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4.2.3草地治理如图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地治理包括人工种草、飞播牧草、围栏封育、基本草场建设、草种草地、禁牧几个方面,规划治理总面积为1095.70hm2。
在围栏封育方面,截至20011年,完成254.74 hm2,接近预期规划的279.30 hm2。
也可以看出京津风沙源治理中围栏封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围栏封育面积未达到预期规划。
4.3综合成效4.3.1有力地改善了首都及周边地区生态状况通过大规模的林草植被建设和严格的植被保护,工程区林草植被得到快速恢复和增加,与2000年相比,林草植被盖度提高约20%,工程区生态状况开始整体好转,部分地区明显改善;沙尘天气逐年减少,2004年北京地区有13次大风过程,但真正形成沙尘天气的只有3次。
与治理前相比,空气质量有所好转[6],北京市区可吸人颗粒物减少了7.8%;泥沙侵蚀状况得到改善,密云水库近4年的泥沙输入量减少了l0万多吨。
4.3..2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实施工程,改善了种养业结构,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民广种薄收和牧民传统放养的习惯,初步实现了生产方式的变革,一批附加值高的经济林产业、高效畜禽养殖业初具规模。
工程区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加快,人均纯收入稳步提高,1622万人在工程建设中直接受益,与工程启动前1999年相比,农民人均纯收入共增加了1080元。
2003年据对工程区五个旗县的抽样调查,过去3年的贫困人口减少了9.94万人,减幅达13.66%。
地方经济呈现出良性发展势头,据部分地方测算,工程建设以来对地方财政增收的贡献率平均达11%[7]。
4.3.3促进了全民生态意识的提高,丰富了生态文明的内涵生态建设与保护,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干部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