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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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治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为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改善厂区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的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固体废物为煤矸石一、联合检查组分工安排洗煤厂洗选矸石的治理和监督由厂主管部门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固体废物治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合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起草检查方案,具体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协调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及信息发布。

二、联合检查的内容(一)固体废物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主要包括:没有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固体废物治理的;存在重大隐患长期拒不整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存在以上问题严重的单位。

(二)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督查工作;(三)安全生产过程中突发或其他紧急安全事件的;(四)安全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检查的;(五)职能部门申请需要开展联合检查的事项;(六)公司或安全生产办公会决定的固体废物、非安全检查任务。

三、联合检查启动机制(一)常规运行机制。

需要开展全范围的、重大的联合检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时,联合检查领导组确定联合检查的内容,联合检查办公室制订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专项运行机制。

当涉及固体废物综合办环保室单一部门难以纠正、制止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由相关部门提请实施联合检查,经联合检查领导组批准后,由联合检查领导组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

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固体废物联合执法行动时,由联合检查领导组或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实施,同时上报联合检查领导组。

四、相关要求(一)联合检查活动在联合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合检查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联合检查领导组各成员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严格检查。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篇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篇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篇1 目的规范固体废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在生活、生产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各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3.2 安环中心负责对公司危险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险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此外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3 办公室负责危险固体废物的外联工作。

4 管理规定4.1 固体废物分类4.1.1 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在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氯油(HW41)、混凝沉淀污泥(HW45)、废活性炭(HW45)、冷凝废液(HW45)和废包装物(HW49)。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堆场采用围墙棚式结构,危险废物堆场采用房屋建筑结构。

危险废物堆场的大门必须保持经常性关闭上锁状态,钥匙由班组、安环中心及生产部各执一把。

4.2.1工业固体废物必须集中存放统一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工业固废的行为。

1)一般工业垃圾(指不与化学物料直接接触的垃圾)如保温、一般包装物、建筑垃圾等一律按规定及时移至存放在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内。

2)阻聚剂的包装内塑料袋为危险废物,班组用完一袋必须及时移至并存放在危险废物堆场内。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协调机制。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固体废物按照危害程度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般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之外的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专门的分类收集设施。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遵循分类收集的原则,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第八条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签。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运输第九条运输固体废物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实行分类运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泄漏、溢出和污染环境。

第十条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船舶、飞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

第十一条运输固体废物应制定运输计划,明确运输时间、路线、方式和应急措施,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采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法,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能力,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减少或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2. 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固体废物的总量和有害物质的排放。

3. 废物收集和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管理机制,确保废物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污染和泄漏等问题。

4. 废物处理和处置管理:推广使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监管,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 废物排放监测和评估:建立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环境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需要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一、责任主体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2.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厂、固废处理中心、回收站等。

3. 政府机构:包括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等。

二、责任内容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1)减量源头控制:采取节约用品、合理使用资源的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分类投放: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将其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回收、处理单位或区域。

(3)合法处置:确保固体废物的处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倾倒、乱丢乱扔等行为。

(4)协助监管:主动配合政府机构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实施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如垃圾分类回收等。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一、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为加强公司不安全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废弃物丢失(或任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订立本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二、职责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不安全固体废弃物资质单位,对不安全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不安全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不安全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常的监督检查。

三、内容定义:不安全废物是指列入国家不安全废物名录或依据国家规定的不安全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不安全废物特性的废物。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统一存放在回收车间北侧库房中,由质量安全环保部专人管理,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与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

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体不安全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岗位员工负责收集、包装、填写不安全固体废弃物记录表。

3.生产车间值班课长,定期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运输到专门储存的库房。

4.库房管理员负责不安全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并建立不安全固体废弃台账。

台账中写清送入库房中,不安全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相关认真信息。

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储存不安全固体废弃物库房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并签字确认。

6.一旦发生不安全固体废弃物丢失现象,适时对丢失的不安全废弃物进行查找回收,在公司查到不到的情况下,报相关部门协同查找,直到找到为止。

公司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2物业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2.0固体废弃物的分类2.1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金属制品、玻璃制塑料制品、本制品,废纸等。

2.2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食物残渣、动物骨类、鱼刺等。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防治目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固体废物资源,推广先进的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第八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

第九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能力。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得非法转移、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采样检测等方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公众有权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通用版固废管理制度

通用版固废管理制度

通用版固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我单位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减量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我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管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其责任。

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我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固废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固废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第六条我单位应当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照可再生、有害性等进行分类。

(一)可再生废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再利用的废物。

(二)有害废物主要包括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油漆桶等有害性废物。

(三)其他固体废物包括非可再生废物和非有害废物。

第七条我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设置固废分类收集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分类固废。

第八条我单位应当制定固废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员工固废分类及处理的要求和标准。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储存管理第九条我单位应当设立固废储存场所,并按照固废的性质和数量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条我单位应当加强对固废储存场所的管理,做好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并设置标识牌明示储存固废的种类和储存期限。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废储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固废储存场所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固体废物的运输管理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当制定固废运输管理制度,对固废的运输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我单位应当选用合格的固废运输单位进行固废的运输工作。

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固废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运输。

第十四条我单位应当做好固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固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固体废物的处理管理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当根据固废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包括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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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展,我们所生产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并且
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因此,建立有效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保护人类健康和保护环境的必要手段。

1. 立法和政策
政府应当立法和订立政策,确立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框架,明
确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政策应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降
低废物的产生量,以及实现最后处理方式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环保化。

2. 生产者责任
生产者应当承当起产品责任,订立生产计划和生产技术方案时,应当考虑废物的产生、处理和回收利用方案。

发觉产品存在安全隐
患时,应适时实行措施予以改正,对废物的最后处理应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标准。

同时,生产者应激励消费者回收利用废弃物。

3. 废物分类与收集
每个固体废物都应当按其特性、危害程度、可利用性等情况进
行分类,在分类之后,要有系统地标识和分类。

各级政府应当对城
市和农村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对于不安全废弃物和有害化学品,需要专业团队进行特别的收集和处理。

4. 废物处理和利用
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方法重要有填埋、焚烧等。

将合格的固
体废物填埋在规范布署的固体废物填埋场中。

尽量采纳生态修复的
方法,恢复填埋场的自然生态系统。

有些固体废物可以通过焚烧方
法得到利用,灰渣则还可以作为水泥原材料使用。

此外,还可以采
纳生物处理(如堆肥),或者逆向分子分解等高科技处理方式。

5. 监管和检查
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固体废物的监管和检查。

对于
对固体废物处理企业和机构,以及施工现场、生产和消费等方面,
都应当加强执法和监督,保障固体废物的有效整治和环境安全。

总结:
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以削减废
物的产生和加添固体废物的处理,既有益于调整全球资源生产过剩
也有益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无论是国家、地方政府还是团体、企业、公民都应当做出努力去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分类,加强废物的回收、利用,保护环境,保障人们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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