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存放固体废物规章制度

存放固体废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的存放管理,有效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人民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存放管理活动。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固体废物的存放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废物的总量,实行资源综合利用,确保废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
第四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存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存放管理制度,促进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利用。
第二章存放位置第五条固体废物的存放位置应当选择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的地方,不得影响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六条存放位置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雨等必要的设施和条件,保证固体废物的安全存放。
第七条大型单位和集中型存放固体废物的场所,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存放位置应当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异味、滋生蚊蝇等现象。
第三章存放容器第九条固体废物应当使用有密封性能和防渗漏的存放容器,避免废物溢出和污染周围环境。
第十条存放容器应当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不同性质废物混合污染。
第十一条存放容器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避免细菌滋生,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二条存放容器应当标注清晰的标识,包括废物种类、重量、生产单位等信息。
第四章存放要求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应当定期转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不得长期滞留在存放位置。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存放不得堆积过高,以免影响周围环境的视觉和卫生。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的存放不得混放危险品或易燃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存放过程中发生泄漏或者污染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责令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如果因存放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相关部门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地固废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固废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环境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地固废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工地固废仓库应遵循“分类存放、安全储存、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固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固废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固废的分类存放和标识;2. 固废的接收、登记、储存;3. 固废的定期清理和更新;4. 固废的运输和处理协调。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环保知识和技能;2. 熟悉固废处理流程;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固废分类与存放第六条工地固废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固废: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机油、废溶剂等;2. 危险固废:包括废药品、废农药、废化学品等;3. 一般固废: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第七条固废分类存放要求:1. 有害固废应单独存放,标识明显,不得与其他固废混合;2. 危险固废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看管;3. 一般固废应按照性质、规格、来源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四章运输与处理第八条固废运输要求:1. 运输车辆应密封,防止沿途泄漏;2. 运输途中应避免震动、倾斜,确保安全;3. 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九条固废处理要求:1. 工地固废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及时进行处理;2. 有害固废和危险固废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3. 一般固废可采取填埋、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工地固废仓库应定期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固废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固废管理流程及制度范本

固废管理流程及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固废管理流程1. 分类收集: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形态和处置要求,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收集。
2. 运输:固体废物运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防泄漏、防遗撒、防异味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3. 贮存:固体废物应按照分类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妥善贮存,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尘、防渗、防流失等设施。
4. 利用: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5. 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确保处置安全。
6. 监测: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进行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管理制度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
2.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定期进行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自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3.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开展固体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5. 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责任与处罚1.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生态环境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员工健康,提高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三、职责1.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物负责,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3. 保洁人员负责企业内部固体废物的收集和清运。
4. 采购部门负责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和材料的采购。
四、管理制度1. 固体废物分类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废包装物等。
(2)危险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废化学品等。
2. 固体废物收集(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部门设置固定存放点,由保洁人员定期收集。
(2)危险废物:各部门设置专用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收集。
3. 固体废物贮存(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存放于指定的堆放场,堆放场需符合环保要求。
(2)危险废物:临时存放于专用危险废物仓库,仓库需符合环保要求。
4. 固体废物运输(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
(2)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并取得相应运输资质。
5. 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综合利用、回收、无害化处理等方式。
(2)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1.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变更,须经企业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发布。
一般固废暂存库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有效控制一般固体废物在贮存、转移、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减少一般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集中处置”的原则,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各部门(中心)、车间要切实承担本部门(中心)、车间环境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合法合规落实好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环境安全。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方法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仓储管理中心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房暂存、转移管理部门。
—2—第六条各车间、部门(中心)具体负责本车间、部门(中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管理,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入库等工作,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
第七条H SE 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八条一般工业固废库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了解固废的种类和性质,掌握储存、转移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收集和运输第九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应按照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并确保无脏污、无破损等。
第十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识要求的区域放置。
第十一条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要求分类收集严禁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生产垃圾。
第十二条各车间、部门定期将本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到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严禁随意堆放、丢弃。
第十三条同类固废可以同库存放。
第十四条固废的接收、储存、转移应当建立相关台账,包括固废产生单位、种类、数量、接收人、转移时间等信息。
第十五条固废在每次转移至固废库房时,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3—台账记录保存完好,每月汇总一次。
固废堆放管理制度

固废堆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固废堆放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责任1、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负责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2、单位领导应负总责,确保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的执行。
3、员工应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四、堆放管理1、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危险程度和种类进行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固体废弃物应放置在指定的堆放区域,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乱堆乱放。
3、堆放区域应通风良好,防火防爆设施完备,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固体废弃物应定期清理和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五、运输管理1、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安全和环保。
2、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运输车辆应定期维护,保持车辆的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4、固体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泄漏和挥发,确保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六、处理管理1、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2、对于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应优先考虑高温焚烧、化学处理等综合利用方法。
3、对于一般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考虑分类回收、再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方法。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将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或倾倒,确保固体废弃物的规范处理。
七、监督检查1、各级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固体废弃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环保部门应及时予以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3、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
八、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固废堆放管理制度是对固体废弃物的合理管理和处理的规范制度,只有做好固废堆放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一般工业固废仓库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安全,预防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分类存放,分质管理;3. 安全可靠,降低风险;4. 严格监管,责任到人。
第二章贮存场所及设施第四条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应选址在符合环保要求、远离居民区、交通便利的地方。
第五条仓库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库房结构应坚固耐用,具备防风、防雨、防渗漏功能;2. 库房内部地面应平整,便于清洁和排水;3. 库房应有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4. 库房应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条贮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 贮存容器应具备防腐蚀、防泄漏功能;2. 贮存容器应标识清晰,注明固废种类、数量、存放日期等信息;3. 贮存容器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第三章贮存管理第七条一般工业固废应按照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第八条贮存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固废数量,不得超过仓库容量。
第九条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固废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贮存人员应熟悉固废特性,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贮存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不得随意进入仓库;2. 不得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3. 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非固废物品带入仓库;4. 不得随意处置固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章运输及处置第十二条一般工业固废的运输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固废处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运输及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固废的密闭性,防止泄漏、扬尘等污染。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公司环保部门负责对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的贮存、运输及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查处。
固废仓库管理制度

固废仓库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落实固体废物的安全、环保、规范处理,加强对固废仓库的管理,规范固废仓库的运作与管理,保证仓库内固废的分类、储存、转运、处置的安全可靠、环保合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固废仓库的管理和操作。
三、基本要求1.固废分类管理:将废弃物按照性质、来源、危险程度等进行分类,确保其科学、规范、合理处理。
2.固废储存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存放安全可靠,储存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存放时间。
3.固废转运管理:确保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固废处置企业或运输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选择经认可的运输企业进行固体废物转运。
4.固废处置管理:企业应在固废处置前,依法进行必要的前处理和安全处理,保证固体废物得以安全、环保合规地处置。
四、仓库管理1.固废储存方案:固废储存仓库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仓库应具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烟、防潮、防虫、防腐和防臭等设施和措施。
2.固废分类管理:将固体废物按照有害废物、普通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分类储存,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分类标识,以方便管理。
3.固废储位使用管理:固废储位的使用应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布局和优化。
企业应采取合理措施全面利用储位,避免出现废物临时堆放现象,减少废物占用的空间。
4.固废储存检查:企业应制定固废储存内容检查标准,检查周期应根据废物种类确定。
对储存不当的固体废物,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再次储存达到标准规定。
5.固废储存信息管理:企业应建立固废储存信息管理系统,存档管理各种废物储存记录,确保储存信息可追溯。
6.固废转运管理:固废转运应由规范的固废转运企业进行。
企业应在合作关系协议中,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固废运输质量。
五、仓库安全管理1.仓库物理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科学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体系,对仓库实行24小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2.仓库环境安全管理:企业应掌握仓库环境情况,对废物的安装、储存、移动等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体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送至固体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固体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2.固体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固体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固体废物堆放整洁。
4.仓储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固体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固体废物暂存堆放管理。
5.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固体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固体废物。
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上报环保部。
6.严格按照国家对固体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固体废物转移工作。
7.当固体废物贮存一定量时,管理员要及时上报环保部,由环保部联系相关处置公司,及时办理固体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8.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9.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固体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