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4.17•【文号】教社科函〔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教社科函〔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9—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政策举措及时报送我部社会科学司。
教育部2019年4月17日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9—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实施好“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结合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思政课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努力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区、市)、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养体系,优化培养模式,创新培养举措,丰富培养资源,压实培养责任,使新时代思政课教师理想信念更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更扎实、教书育人水平整体提升,切实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1.19•【文号】教社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我部研制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本地区办学的所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统筹协调,将各部委属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组织本地区所有高校开展自查,对照有关指标逐项核对,对没有落实的项目要制定整改进度表,并将自查结果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省级教育部门,教育部各直属高校同时将自查结果报教育部社科司。
2011年5月30日前,各省级教育部门完成对本地所有高校的检查工作。
2011年5-6月,教育部将组织专家督查指导组进行抽查。
附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附件说明:1.关于指标类别。
建设指标分A *、A、B三类,共38项,其中A *为核心指标(6项),A为重点指标(8项),B为基本指标(24项)。
2.关于评价标准。
A *指标6项、A类指标7项以上、B类指标20项以上达标,方可认定合格。
3.关于教师类别。
专任教师是指编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的教师;兼职教师是指编制属其他教学机构或管理部门(单位)的教师。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8.16•【文号】教人[1999]10号•【施行日期】1999.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9]10号)现将《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意见》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全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地和高等学校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和本校“十五”期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各省(区、市)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规划,请尽快报我部备案。
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999年8月16日教育部印发)世纪之交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
在科教兴国的战略布局中,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使命,而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就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1.“八五”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倡导重教尊师的社会风尚。
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家颁布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员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学术梯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生活、工作条件总体上有所改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用人效益明显提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得到较好的发挥,涌现了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新时代的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是我国实施现代大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它既着眼于当前,又依托长远,旨在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效开展,为学校健全的教师队伍体系、培养实践能力强、德智全面发展的人才和素质教育、为新时代发挥教师作用提供有力保证。
规定明确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具有的条件,包括理论文凭要求、学科专业/培训/型能力要求、风格本色要求、思想道德品质要求等。
这些要求明确了以政治理论课教师为核心的思想政治课程体系的建设思路和要求,必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无私奉献的教师精神,促进思想政治思想教育的深入有效开展。
此外,规定还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评价、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方面,规定了学校应建立基于目标管理的培养体系,加强个性化学习和职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和辅助,完善学校内部教师培训和进修机制,吸收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职能人才。
规定还明确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评价,要求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以评教为主导,采取综合考核多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教师课堂教学成绩、学术研究成果、指导学生竞赛、教育教学实践及学校人格文化培育实践纳入考核评价范围。
最后,规定要求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机制,采取精准施策的方式,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教育发展战略水平为目标,依法依规实施客观公正的管理,形成有效的企业文化和良性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的待遇氛围,努力确保教师正常生活。
总之,新时代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全面强化和完善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学习型、敬业型、服务型的教师队伍,为贯彻新时代人才发展思想为实践的努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

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者:来源:《广西教育·D版》2019年第11期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办好中小学思政课关键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
近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一系列得力举措,切实配齐建强师资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
配齐编制:规范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制度《意见》提出,完善编制保障,核定或调整中小学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
小学低年级、中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高年级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提升专职配备比例。
小学思政课教师可由班主任或相关课程教师兼任,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管理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后兼任小学思政课教师。
初中、高中应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
【简析】近年来,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思政课教师未能实现专职专任,而一般由班主任、德育部门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等人员兼任,这些兼任教师忙于本职工作,容易顾此失彼,从而影响了思政课质量。
有些学校也想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但受限于编制、待遇、职称評聘等因素,导致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吸引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思政课的正常开设。
如今,《意见》要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并提出“完善编制保障”,将有望解决上述问题。
严格把关: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与退出机制《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规范遴选条件和程序,将政治立场坚定、为学为人表现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充实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
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小学兼职思政课教师在上岗前应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4.12•【文号】教社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我部研制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教育部2018年4月12日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阵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干渠道和核心课程,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灵魂课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改进中不断加强,课堂教学状况显著改善,大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发挥育人主渠道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继续打好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攻坚战,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讲清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打牢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科学思想基础,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现就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着力建设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

着力建设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支撑力量,对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素养和文化品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着力建设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
在当前社会风气日益多元化、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的背景下,如何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成为了当前高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师们共同关注和努力的重要课题。
一、构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是高校教育质量和影响力的重要保障。
要实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教师队伍的队伍结构优化和师资培养。
要通过不断完善选拔机制、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吸引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师加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中来。
高校要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和职称评定力度,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高校还应该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二、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作为高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师德师风对于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中,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道德教育与学术教育相结合,引导教师坚守教育规律,以身作则,严谨治学,严于律己,做学生的楷模和引领者。
要以大学生为中心,着力提高教师的情操修养、职业道德,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成为学生的贴心人、知心人和谆谆导师。
三、强化教师专业发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力量,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要加强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加高校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专业教学水平;要加强对教师的业务指导和交流互动,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
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为教师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机会。
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2023-11-12•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要求目录•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与问题•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展望与未来发展趋势目录01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时代发展的需要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高等教育改革深入推进社会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化高校思政课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渠道高校思政课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高校思政课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高校思政课的重要地位高校思政课教师的使命与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培养合格人才02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建设目标提升思政课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优化思政课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思政课教师的学历层次和职称结构,增强队伍的整体实力。
加强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培养一支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教师队伍。
建设任务加强思政课教师职业素养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实施思政课教师队伍优化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教师队伍的优化升级。
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方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加强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建设措施制定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为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和保障。
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
加强思政课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体系和机制,为教师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和支持。
设立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为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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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1.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已经2020年1月7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20年1月16日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主管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当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构建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
思政课教师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对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要求是:(一)思政课教师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做到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二)思政课教师应当用好国家统编教材。
以讲好用好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转化工作,编写好教案,切实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三)思政课教师应当加强教学研究。
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思政课教师应当深化教学改革创新。
按照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公办高等学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思政课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制定任职资格标准和选聘办法。
高等学校可以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加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并可以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
第九条高等学校可以实行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
鼓励高等学校统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家大师和专业课骨干、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等讲授思政课。
支持高等学校建立两院院士、国有企业领导等人士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的长效机制。
第十条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加大高等学校思政课校际协作力度,加强区域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支持高水平思政课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
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等学校配备思政课教师。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严把思政课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明确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制定思政课教师规范或者在聘任合同中明确思政课教师权利义务与职责。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置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筹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
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经历。
缺少合适人选的高等学校可以采取兼职等办法,从相关单位聘任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
第四章培养与培训第十三条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本硕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可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
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门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不断为思政课教师队伍输送高水平人才。
高等学校应当注重选拔高素质人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四条建立国家、省(区、市)、高等学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研究交流平台。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第十五条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拓展思政课教师培训渠道,设立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定期安排思政课教师实地了解中国改革发展成果、组织思政课教师实地考察和比较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按照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要设立专项课题,主管教育部门要设立相关项目,持续有力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阵地建设,支持新创办思政课研究学术期刊,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要设立思政课研究栏目。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
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两种类型都要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同时要重视考查科研成果。
高等学校可以设置具体条件,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
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
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
思政课教师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细化相关认定办法。
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
在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和排次定序依据时,要结合实际设置规则,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实效性,评价专家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同时可适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加。
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加强聘期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准聘与长聘相结合。
第六章保障与管理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切实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要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
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大力培养、推荐、表彰思政课教师中的先进典型。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对思政课教师比例或名额作出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中加大力度支持思政课;“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