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工具和通讯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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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信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通信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通信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通信费用的管理,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通信费用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通信费用的部门及人员。

三、费用标准1. 通信费用包括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上网费用等。

2. 公司将按照实际通信消费情况确定通信费用的标准,同时要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需求进行调整。

3. 通信费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公司审批。

四、费用管理1. 所有通信费用应当由专人统一管理,确保费用的适用合理、节约规范。

2. 每月应当对通信费用进行核对和分析,及时发现费用异常或者浪费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3. 公司应当建立费用监控制度,定期进行费用分析,确保通信费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五、费用报销1. 公司通信费用统一报销,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 员工报销通信费用应当提供明细清单,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对于个人通信费用的报销,应当进行严格审批,杜绝虚报、冒领等行为。

六、费用管理监督1. 公司应当建立定期通信费用管理检查制度,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建立通信费用管理台账,对每笔费用进行登记和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3. 对于通信费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严肃处理,确保公司通信费用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其他规定1. 公司通信费用管理制度一经制定,应当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并严格执行。

2. 公司应当建立员工通信费用使用意识,提高员工的费用节约意识和合理使用通信资源的能力。

3. 公司应当加强通信费用的监督和审查,确保通信费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八、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通信费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警告、处罚或者停职等。

九、制度修订公司通信费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一直与公司的发展和实际需求相适应。

十、附则对于本制度中未尽事宜,由公司进行统一解释和补充。

公司手机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通讯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通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手机通讯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手机使用规定1.公司手机使用范围和目的:公司为部分员工提供手机作为工作通讯工具,用于接收工作相关信息、联系客户、进行工作沟通等目的。

2.手机使用责任:员工使用公司手机时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谨慎使用手机功能,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3.手机使用时间: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合理使用公司手机,不得利用公司手机进行非工作相关活动。

4.手机安全保管: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手机,不得将手机交给他人使用或丢失,如有手机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备。

第三章通讯费用管理1.公司通讯费用支付:公司出资支付员工的公司手机通讯费用,但需员工按规定合理使用,不得超支。

2.私人通讯费用支付:员工如需私人通讯,须自行支付私人手机通讯费用,不得将公司手机用于私人通讯。

第四章通讯内容管理1.通讯内容监控:公司有权对员工在公司手机上的通讯内容进行监控,以确保通讯内容符合公司规定,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2.通讯记录保存:员工应当妥善保存工作通讯记录,不得擅自删除公司手机上的通讯记录。

3.通讯内容保密:员工在使用公司手机时应注意通讯内容的保密,不得将公司机密信息发送给他人。

第五章违规处理1.超支处理:如员工超支使用公司手机通讯费用,需按规定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理。

2.私用手机处理:如员工私自使用公司手机进行私人通讯,需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3.通讯内容违规处理:如员工在公司手机上发布违规信息或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公司有权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布。

2.员工在签署员工手册时即视为已了解并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本管理制度共计六章,规定了公司手机通讯的使用范围、责任、费用管理、通讯内容管理、违规处理等内容,旨在规范员工手机使用行为,保护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通讯工具使用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通讯工具使用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通讯工具使用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通讯工具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通讯费用的使用效益,制定
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通讯工具及使用原则
2.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利用通讯工具,不得滥用或私自转借他人。

3.私人使用通讯工具需提前征得公司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包括通话费、上网费、短信费、传真费、快递费等。

2.公司将向每个员工提供合理的通讯费用预算,员工应按照预算合理
使用通讯工具,并做到费用节约。

3.员工使用通讯工具产生的费用应当及时报销,提交相应的费用报销
单并附带相关发票。

4.公司通过定期审查通讯费用报销单来对员工的费用使用进行跟踪和
管理,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四、通讯工具使用规范
1.手机使用:
b.私人事务应在工作闲暇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处理,不得影响工作进程;
3.传真和快递使用:
a.员工应尽量减少使用传真和快递,与客户或合作伙伴间的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盘共享方式传输;
b.必要时使用传真或快递时,应选择经济实惠的服务方式,并保持文件的合理大小,以减少费用。

4.邮件和网站使用:
a.员工应遵守公司的邮件和网站使用规范,不得传播违法、有害、广告等信息;
b.必要时使用邮件或网站传输文件时,应选择合适的附件大小,以减少带宽浪费。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具体处理措施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大小确定。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将由公司进行修订,并在修改后通知相关人员。

公司通讯费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费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通讯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通讯费使用效率,降低公司通讯支出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通讯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传真费、快递费、快递保价费、手机费等。

三、通讯费限额1. 各部门通讯费预算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每月预算金额由各部门主管审核确认。

2. 员工个人通讯费限额为月度工资的10%,超出部门可报销额度需经部门主管审批确认,超出个人通讯费限额需员工自行承担。

四、通讯费报销1. 员工在使用通讯费后,应及时填写报销单据,并在单据上注明费用内容、金额、用途以及签字确认。

2. 报销单据应按规定时间提交给所在部门办公室,财务部统一审核报销单据,并在审核无误后进行核算处理。

3. 财务部每月统计公司通讯费用支出情况,并将报表发送给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主管。

五、通讯费管理1. 所有通讯设备(如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应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2. 员工在使用公司手机时,应注意节约电话费用,不得私自外借或私自转移。

3. 公司对电信运营商的选择应慎重,以确保合理的通讯费用支出。

4. 针对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可以设立通讯费专项经费,由财务部负责审批使用。

5. 对于频繁超支的员工,公司有权对其通讯费用进行额外监管,并视情况进行惩罚处理。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通讯费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发奖金或其他奖励、通报批评甚至辞退。

七、其他1. 公司制定通讯费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通讯费使用效率,降低通讯支出成本,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制度,配合管理部门工作。

2. 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主管应加强对通讯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通讯费使用合理有效。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公司通讯费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谢谢大家的配合!。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3篇)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1第一条、为加强基地通讯费用的管理,规范和统一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地今后不再支付移动电话、寻呼机和住宅电话的购机费、初装费、通话费、服务费及维修费等相关费用。

取消原有住宅电话费用补贴。

第三条、原有的公配寻呼机使用权归使用者,基地享有使用权。

使用公配寻呼机的个人调离基地时,必须将寻呼机交还基地。

第四条、根据各管理岗位的实际需求,给予不同标准的移动电话通讯费补贴。

管理岗位类别补贴标准(元/月)总经理正职、党委书记 300总经理副职 260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220部门经理副职 180项目经理正职 140项目经理副职 100第五条、享有通讯费补贴者,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否则将取消其通讯费补贴,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条、享有通讯费补贴的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于变动次月起享受相应的`补贴或取消补贴。

第七条、基地计划财务部依据基地管理人员聘免文件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八条、同时兼有多个职位或岗位可享有通讯费补贴的,按其中最高的标准领取,不得重复享有。

第九条、离岗退养和保留待遇的管理人员,因其已不在管理岗位,不给予通讯费补贴。

第十条、确因工作需要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其他特殊岗位,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当补贴标准,并上交书面申请。

由基地综合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会签后报基地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领取通讯费补贴。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规定2一、总则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由公司配备的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等费用支出,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职责(一)综合部1、负责公司通讯工具的配置、管理。

2、负责公司各通讯费用的统一缴纳管理。

3、负责超支通讯费用的统计、核算。

4、负责通讯费用的厂务公开工作。

(二)财务部1、负责通讯费用的`支付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等通讯管理办法

办公电话等通讯管理办法

办公电话等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现将公司办公电话等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对办公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电话配备范围
办公楼工作人员人手一部电话,可拨打市话并免费内部通话;党政工作部配备IP电话为公司领导及党政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收发传真,为各部门发送长途传真;办公大厅配备传真机为各部门收发传真使用;座机每月费用由党政工作部统一缴纳。

项目部经理室配备一部可上网电话,其它部门共同使用一部具有传真功能电话,费用由项目部缴纳。

二、机关通讯费
领导班子手机费由党政工作部统一缴纳,其它人员按标准每月以通讯费补助形式发放,不再报销通讯费。

1、部长500元/月;
2、副部长400元/月;
3、科长300元/月;
4、副科长200元/月;
5、工程承包部部长600元/月;营销副部长500元/月;
市场科科长400元/月,副科长300元/月,科员200元/月;
6、其他机关工作人员50元/月。

三、项目部通讯费
项目经理通讯费由项目部缴纳,其它人员按标准以通讯费补助形式发放,不再报销通讯费。

1、项目班子成员400元/月;
2、专项负责人200元/月;
3、项目物供负责人300元/月,物供人员200元/月;
4、其他管理人员50元/月。

四、禁止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台和信息台等,违者视情节按所产生的话费加倍罚款。

五、公司人员需在7:00—22:00保持开机,每月两次以上违反规定当月通讯费补助停发。

各部门、科室、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北京地区以外业务联系。

六、本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

公司手机通信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通信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手机通信费用管理,提高通信资源使用效率,降低通信成本,确保公司通信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务手机、私用手机和私有公用手机。

第二章手机分类及使用规定第三条手机分类3.1 公务手机:指公司统一采购、配备并承担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2 私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置、个人使用的手机,公司不承担话费补贴。

3.3 私有公用手机:指员工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承担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第四条手机使用规定4.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

如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4.2 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理、保卫科科长、储运部经理、车队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4.3 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

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4.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4.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

第三章话费报销及使用规定第五条话费报销标准5.1 分公司经理及车队长以上(含公司核准的相关管理人员)每月话费为100元,由公司代交。

5.2 其他配发电话的管理员工每月话费为40元,由公司代交。

5.3 每月话费超过此标准的以及长途电话费、信息费等,由公司统一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产生的超标话费,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六条手机使用规定6.1 公司配发的手机,使用人应妥善使用与保管,如有丢失及破损,由个人负责补购与维修,公司不负责维修与更换。

6.2 管理人员离职或离岗后不符合配发手机条件的,公司不再为其核报或支付电话费用,手机、电话卡须交回公司。

6.3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车队长的手机电话按分公司编制统一固定配置,分公司人员调离时,电话卡留在分公司及所在车队,以保证分公司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通讯费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通讯成本,确保通讯资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合理、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用范围第四条公司通讯费用包括以下范围:1.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通讯工具的通信费用;2. 通讯设备、网络设备的租赁、购买及维护费用;3. 通讯设备、网络设备的升级改造费用;4. 与通讯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通讯费用报销流程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通讯费用,填写《通讯费用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通讯费用单据;2.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合规;3. 财务部门审核,确认费用真实性、合规性;4. 财务部门支付通讯费用。

第四章通讯费用控制第六条公司通讯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编制年度通讯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通讯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不得超预算使用。

第八条通讯费用报销时,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通讯费用审批权限第九条通讯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如下:1. 每月通讯费用报销额度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每月通讯费用报销额度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通讯费用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设立通讯费用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司通讯费用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通讯费用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通讯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通讯费用浪费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讯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通讯成本,确保通讯资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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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工具和通讯费管理办法
条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通讯工具和通讯费用管理,强化节约意识,降低整体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通讯工具包括:传真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讯以及快递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精神,尽量减少通讯工具使用频率,特别是要控制和减少移动电话的异地漫游以及国际长途通话;不用传真机发送个人来往传真;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室拨打私人电话;不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玩游戏等。

第四条公司按工作需要配备办公通讯设备,员工每人配备具有IP功能的直线电话和内部分机电话各一部、网络通讯线路接口一条。

分机除鞋部外其它员工只能用于单向接听和内部通话使用,不能对外拨号,鞋部开通电话分机双向通讯功能,其内部程控交换机发生的所有费用均有鞋部承担。

员工不得私自占用他人电话。

第五条公司对传真机实行集中使用和分工专人管理,鞋部设收发传真机各一部,由本部门管理和使用,并对传真机的安全职能负责。

其它部门共享收发传真机各一部,收发功能分开。

公司的传真设备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维修和保养等,接收总公司来往文电、外部宣传资料等传真,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并应建立来往传真登记,以备核查。

禁止员工使用公用传真设备等拨打私人或个人业务电话。

第六条公司除鞋部外,其它部门和人员的文档打印共享使用打印机,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打印机的维修、保养,对打印机使用的安全职能负责。

第七条公司对文件快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前台秘书负责文件快递的收发、费用结算等事宜。

交寄快递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费用由交寄部门承担。

第八条凡由公司统一购置的移动电话,在调离公司时,或上交公司,或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按该机折旧后及当时市场价格商本人作价处理。

实行本办法后,除公司领导外,其它公司员工配备和修理手机一律自费,因业务需要的特殊情况,可向公司提出专向申请报批。

第九条公司实行个人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讯费补贴制度。

每个员工可在规定的上限范围内按季度凭通讯费收据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财务部门申请报销(鞋部可参照执行)。

公司的通讯费用实行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每月由总经理办公室统计和公布通讯费用情况,及时提出控制费用超标的意见和建议,并按公司领导意图进行费用控制。

第十条由公司账户统一支付费用的手机以及公司杨柳青宿舍电话的费用,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并负责逐月审核,对发生的费用疑问进行查询,对费用超标情况进行提示,提出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办理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为保证工作联络顺畅,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出差或在上海,除乘坐飞机外,必须保持手机在早8:00-晚22:00开机。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要保持手机在早7:30-晚11:00开机,有条件的应提供住宅联系电话。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手机不开机,又未提供其它联系方式,造成联系中断时,第一次由总经理办公室提醒,第二次由总经理办公室谈话批评,超过三次以上当月通讯费用不予报销。

因通讯中断无法联络,而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按其聘任职级确定每月通讯费用报销和补贴的(含手机和住宅)上限标准,职务变动时,按新聘任职级享受通讯费限额。

其中:公司领导由公司统一支付;
部门经理正职 300元;
部门经理副职200元;
业务员150元;
职能人员100元。

第十三条凡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员工通讯费管理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实行本办法后,公司不再发放其它任何形式的通讯费补贴,除特殊岗位或长期出差在外人员,其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超标补助。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本规定从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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