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考核办法
敬老院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

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争创省五星级和国家级敬老院的需要,结合华店乡敬老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敬老院坚持独立门院、独立法人的运作机制和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设施的管理原则。
敬老院遵循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敬老院组织机构职责、工作人员工作细则和目标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制版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敬老院设施按照本细则相关条款统一配备。
第三条敬老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爱护供养人员,严禁虐待、歧视供养人员人格及损害供养人员身心健康,切实保障供养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乡民政办是敬老院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敬老院和集中供养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乡政府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敬老院变更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区民政部门审批;更换院长,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乡民政办应当定期对敬老院的工作进行检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供养对象第五条敬老院以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代养业务。
第六条年满60周岁的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五天后无异议,方可组织申请人填写《华店乡五保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
村民委员会签署初审意见后,报送镇民政办审核。
镇民政办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法定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调查复核。
对符合入住条件的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乡两委会研究,乡两委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入住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其《审批表》分别由镇民政办和敬老院各存一份;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敬老院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内容

敬老院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内容一、考核目的敬老院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促使员工积极主动地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考核内容1. 职责履行工作人员应清晰了解自己的职责,并且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行。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进行日常护理和照料老人生活; - 组织老人进行适当的康复活动和娱乐活动; - 维护敬老院的卫生和环境; - 积极配合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应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依据老人的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 积极维护老人的基本权益,保护老人的人格尊严; - 高效、细致、负责地处理老人的需求和问题; - 与老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提供温暖的人际关系。
3. 团队合作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团队工作,与同事和谐相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作用,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 和同事之间互相支持,合作共赢;-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和员工培训,提升整个团队的素质。
4. 专业能力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掌握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 定期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 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
三、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周期为半年一次,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2. 考核方式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能力考核两个方面。
绩效考核主要通过考核指标评分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考核指标由敬老院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制定,并告知员工。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每个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
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定期组织的能力测试和模拟考核来评估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护理技能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
3. 考核结果与奖惩基于绩效考核和能力考核的评估结果,敬老院管理层将根据员工的考核成绩,对员工进行评价并给予奖惩。
敬老院考核制度

敬老院考核制度敬老院考核制度1为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全市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敬老院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考核形式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采取考核小组考核与院民民主测评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敬老院工作人员。
四、考核计分(一)考核采取计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评分成绩占50%,院民民主测评成绩占50%。
(二)加分1、表彰奖励加分:工作人员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县委、区县政府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受到中央、省、市、区县级民政部门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个人先进事迹被中央、省、市、区县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各类表彰奖励均提供奖状、奖牌、证书、正式文件、媒体稿件等依据,同项内容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2、创新工作加分:在敬老养老工作中做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创新,并取得实效,在全国、省、市、区县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或在全国、省、市会议进行经验交流的,由被考核本人提供依据,书面提出加分申请,报考核小组审定,按项加0.5-2分。
3、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件加0.2分。
4、其它特殊情况需加分的,由被考核敬老院提供依据,报考核小组审定。
(三)减分1、工作人员工作受到省、市、区县委或政府通报批评的,分别减4分、3分、2分;受到相应级别民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减3分、2分、1分;同项工作受到各级多次批评的按最高级别减分。
2、因工作失职,发生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失火、被盗、群体性上访等事件,按事件性质及影响大小每件扣2-10分,直至取消当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3、不按要求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办理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的,按件扣0.5分。
敬老院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

敬老院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敬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安居生活的社会福利机构,为了保证敬老院的良好运营和服务质量,需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
下面是敬老院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敬老院管理办法1.管理目标:敬老院的管理目标是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全面的生活照料服务,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
同时,要加强对敬老院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入住管理:3.设施设备管理:敬老院需要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对于老旧设施设备,需要进行更新和改造,以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4.照料服务管理:敬老院需要配备专业的照料人员,按照老年人的需求和护理要求进行提供照顾。
照料人员需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护理技能。
同时,敬老院需要建立健全的照料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5.安全管理:敬老院需要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并提供应急救援设施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费用管理:敬老院需要明确收费标准,保证合理收费。
对于老年人负担较重的情况,可以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透明。
二、敬老院考核细则1.入住满意度考核:定期对入住老年人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其对敬老院的服务评价。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居住环境、饮食口味、照料服务等。
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善服务不足之处,并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
2.照料服务质量考核:对照料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技能水平、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考核结果,对照料服务人员进行奖惩,并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设施设备运行考核:对敬老院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检查其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和保养。
如果设施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安排维修,确保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4.安全管理考核:对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方面。
XX县乡镇敬老院管理考核办法

XX县乡镇敬老院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XX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强化敬老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院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全县乡镇敬老院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县乡镇敬老院及管理人员。
二、考核方式1.采取百分制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分值分别占40%、60%o平时考核实行扣分制,按照《乡镇敬老院年度管理考评细则》《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考核细则》(具体见附件1、附件2),由县民政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检查,每季度下发督查检查通报至少1次。
年终考核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对乡镇敬老院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敬老院管理人员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设置加减分项目及一票否决项目。
(一)加分项目1.乡镇敬老院工作接受民政部、省厅、市局检查并获得好评的分别加分10分、2分、1分,以文件或陪同局领导确认为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敬老院管理创新,具有特色,经县民政局及以上部门认可的加3分。
4.积极申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被省厅评为为五级、四级、三级的,分别加5分、4分、3分;被市局评为二级、一级的分别加2分、1分。
(二)扣分项目1.接受省、市、县局以上单位检查受到批评的每次扣4分、2分、1分。
5.不接受县局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任务,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三)“一票否决”项目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机构和个人年度内不予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属其他管理人员的予以解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纪检等部门处理的(以文件为准)。
6.发生非正常事故,工作人员、院民出现非正常死亡或走失未归的。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养老机构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的。
8.出现冒领、虚报、挤占、挪用、私分机构财物或院民个人合法财产的。
9.经核实有虐待老人现象的。
敬老院绩效考核细则

敬老院绩效考核细则为提高敬老院的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老人们得到优质的照顾和关爱,制定敬老院绩效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下面是对于敬老院绩效考核的一些细则,旨在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
一、人员绩效考核1.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主要考察护理人员的照顾和护理能力,包括对老人日常生活的照料、药物管理、健康评估等方面的能力。
2.家政人员绩效考核:主要考察家政人员的服务能力,包括餐饮服务、清洁卫生、洗衣熨烫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志愿者绩效考核:对于敬老院的志愿者,可以考察他们的服务积极性、服务态度和对老人的关爱程度等。
二、服务绩效考核1.员工态度:评估员工对老人的态度,包括礼貌、尊重、耐心等方面的表现。
2.服务质量:通过观察和评估,考察员工提供的服务质量,如用餐质量、康复护理等方面的表现。
3.安全管理:考核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包括老人居住环境的安全性、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4.活动组织:评估敬老院的活动组织情况,包括康体活动、文艺演出等方面的举办质量和老人参与情况。
三、运营绩效考核2.资产管理:考核敬老院的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设备的维修保养、资产损耗情况等方面的管理质量。
3.管理效率:评估敬老院的管理效率,包括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信息化程度等方面的运营状况。
四、政策遵守1.法律法规遵守:考核敬老院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对老人权益保护的规定等。
2.内部规章制度遵守:考核敬老院是否严格遵守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工作纪律、办事流程等。
3.安全防范措施:评估敬老院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入院流程、门禁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以上绩效考核细则可以根据敬老院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为了更公正、客观地进行绩效考核,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定期对敬老院的各项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以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效考核细则仅能作为一种参考,最终的绩效评估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敬老院考核制度模板

敬老院考核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考核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敬老院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环境设施、管理水平、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
第五条敬老院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敬老院等级、拨付财政补贴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组织第六条设立全国敬老院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国敬老院考核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敬老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敬老院所在地政府、敬老院管理部门、老年人代表等共同参与敬老院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第九条服务质量(一)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个人卫生、起居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二)医疗服务:包括定期体检、疾病防治、康复护理等服务。
(三)精神关怀:包括心理咨询、娱乐活动、社交互动等服务。
(四)安全保护:包括老年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条环境设施(一)居住环境:包括房间布局、采光通风、保暖隔热等居住条件。
(二)公共设施:包括食堂、浴室、活动室、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设施。
(三)无障碍设施:包括坡道、电梯、无障碍厕所等无障碍设施。
第十一条管理水平(一)管理制度:包括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
(二)人员配备:包括院长、护理员、厨师等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三)培训教育:包括工作人员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
(四)财务管理:包括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制度等。
第十二条老年人满意度(一)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关怀等方面的满意度。
(二)老年人对环境设施、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
(三)老年人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考核程序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一)敬老院按照要求提交年度考核报告。
(二)各级民政部门对敬老院进行现场考核。
敬老院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

敬老院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敬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重要机构,其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敬老院内老人的安全和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敬老院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的设计及实施细则。
二、考核指标为了全面评估敬老院的安全情况,我们将设计以下考核指标:1. 建筑安全指标•楼层承重能力是否符合标准•消防设备是否完备•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地面是否安装防滑材料•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修2. 防疫安全指标•卫生环境是否清洁整齐•病房及卫生间是否经常消毒•感染病例的及时隔离和报告•老人饮食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医疗废物的妥善处理3. 护理安全指标•护理人员的培训合格率•老人用药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护理行为是否温柔和谨慎•突发疾病和意外情况的处理能力•老人个人隐私的保护4. 交通安全指标•进出敬老院的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路面交通标志及标线是否清晰可见•老人出行是否提供适当的护送•老人步行区和车辆通行道的分隔•老人交通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流程三、考核机制1. 定期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每年将安排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考核,并生成详细的考核报告。
考核报告将作为评估敬老院安全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2. 随机抽查除了定期考核之外,我们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以发现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抽查结果将及时通知敬老院,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3. 安全事件报告敬老院内发生的安全事件,包括事故、疾病感染等,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未按规定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奖惩制度为了激励敬老院加强安全管理,我们将制定以下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优秀安全单位:每年评选出表现优秀的敬老院,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发布榜样效应。
•优秀安全个人:每年评选出为敬老院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并给予奖励和嘉奖。
2. 处罚机制•轻度违规:敬老院出现轻度违规行为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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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镇敬老院管理人员考核办法为促进敬老院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激励管理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较好完成敬老院各项工作任务,实现院民满意、组织满意、社会认可。
镇党委、政府决定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实行绩效管理,结合敬老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院长、管理人员、炊事员
二、考核项目
1、安全工作;
2、信访工作;
3、财务管理;
4、年终测评;
5、考勤工作。
6、其他工作。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年年终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民政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奖励报酬。
四、考核奖惩办法
1、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按月发给;绩效工资为浮动部分的奖励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发给,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2个百分点,扣完为止。
(考核得分以整分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安全工作(30分)
(1)院内安全。
院内无失窃(5分);无失火现象(5分);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5分);遇重大自然灾害及时转移院民(5分);发生一起失窃扣5分、失火扣5分、无人值班扣5分、因未及时转移院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20分)
(2)出行安全。
院内老人外出有登记、有跟踪情况记录。
如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敬老院老人伤亡事故的不得分。
(5分)
(3)食品卫生安全。
如因食品变质、餐具不洁等,造成老人意外事故的不得分。
(5分)
(二)信访工作(15分)
(1)平时控访。
对本院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每发生一例信访扣1分。
(5分)
(2)群体访。
无到乡(5人以上)、县(4人以上)的群体访事件,发生一例到乡以上的群体访不得分。
(5分)
(3)越级访。
无越级(京、省、市)访(含群体访),发生一例不得分。
(5分)
(三)财务管理(10分)
1、财务健全。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民主理财,凭证、手续健全,每发现一例财务不健全扣2分;出现一次新的债务的扣2分。
(4分)
2、款物发放。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各种款物到老人,发现一次不按时发放扣2分。
(2分)
3、报账及时。
财务报账常态化,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销,发现一次报账不及时扣2分。
(4分)
(四)年终测评(20分)
采取常住院民给管理人员打分的方式进行,乡考核组在敬老院常年入住的院民中选出20%左右的院民(具有一定辨识能力)、镇部分班子成员、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敬老院附近部分社会群众组成测评小组,对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百分制打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平均分(计分进位取整),平均分达90分(含90分)以上得此项考核分值满分,平均分每少1分(90分)扣此项考核分值1分。
(五)考勤工作(15分)
1、敬老院管理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凡因工作联系不上的,当月考核为扣10分(10分)
2、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出勤情况由镇民政办负责监督,无故不签到或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5分)
(六)其他工作(10分)
(1)院内管理(10分)
1、院内环境卫生。
院内整洁,衣被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
发现1次院内有脏、乱、差现象扣2分。
(6分)
2、生活方面。
按照县民政局,镇党委、政府要求,核定老人生活标准,确保老人吃好穿暖居适。
发现一次未达要求的扣3分。
(4分)
(2)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10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