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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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办公会议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办公会议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办公会议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行政单位工作效率,规范办公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会议是行政单位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部署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办公会议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民主协商、集中统一的原则,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二、会议组织第四条办公会议由单位负责人主持,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委托的其他负责人主持。

第五条办公会议成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办公会议应当定期召开,具体时间和频率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会议议题第七条办公会议议题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的重大问题;(二)单位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和其他重要事项;(三)单位内部管理重大问题,如人事调整、财务预算、资产处置等;(四)需要提交单位决策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八条会议议题由单位负责人提出,或者由相关部门提出并报单位负责人同意。

四、会议程序第九条办公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提供会议议题相关材料。

第十条会议开始时,由主持人简要介绍会议议题,并宣布会议纪律。

第十一条与会人员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会议决策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第十四条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归档保存。

五、会议纪律第十五条与会人员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十六条与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离场。

第十七条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参加会议,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

六、会议效果评估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办公会议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会议的组织、议题的设置、决策的实施等方面。

第十九条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公会议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行政办公会议是机关、单位进行决策、协调和沟通的重要形式,为了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程序和议事规则,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程序和议事规则。

第二章组织和召开第三条主持人行政办公会议由主持人主持,主持人由行政办公会议的召集人或召集机关指定。

第四条会议召集行政办公会议通常由召集人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地点通知与会人员。

通知应明确会议目的、议题和要求与会人员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会议材料行政办公会议的召集人应及时提供与会人员所需的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应包括会议议程、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第六条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决策的主要内容、意见分歧,以及与会人员的发言等。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七条安排议程行政办公会议的议程由召集人或主持人安排,在确定议程时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并根据会议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八条讲话顺序行政办公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讲话顺序进行,每位与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表讲话,不得长时间占用会议时间,并应控制发言时长。

第九条辩论与表决对于有争议或需要决策的议题,行政办公会议应充分进行辩论,并按照程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以多数通过或按照法定比例通过为准。

第十条决策和执行行政办公会议的决策应当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保证合理决策并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并形成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四章会议纪律第十一条准时参会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行政办公会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参会,应提前请假或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遵守议事规则与会人员应遵守行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不得擅自离席或私自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言论。

第十三条尊重他人发言权与会人员应尊重他人的发言权,不得打断他人发言,应听取他人意见并进行适当回应。

第十四条保持会议秩序与会人员应保持会议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嘈杂交谈,不得进行无关议题的讨论,不得使用方式或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影响会议的进行。

学校行政办公室会议制度

学校行政办公室会议制度

学校行政办公室会议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行政办公室的组织管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召开1.行政办公室会议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

2.召开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并附上会议议程、材料等。

3.会议时间一般在工作日上午或下午,避免影响教学工作。

4.会议应按时开始,准时结束,严禁迟到或早退。

三、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编制,包括会议主题、内容、重点等。

议程应提前发送给与会人员,允许适当调整。

2.会议议程中应设置学校各部门工作汇报环节,调研报告环节等,以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标。

四、会议记录1.会议应有专门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整理后进行保管。

2.会议记录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决议等内容,并在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给与会人员及相关部门。

五、会议纪律1.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保持纪律性,不得随意离席、交头接耳等行为。

2.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发言时应按照议程的要求,遵守发言顺序和时间限制,不得超时发言。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以避免对会议秩序造成干扰。

六、会议决策1.会议决策原则上采用多数通过的方式,如果涉及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决议。

2.会议决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落实,以保证决策的有效性。

3.会议决策中涉及涉密信息的,应注意保密要求,避免泄露。

七、会议评估1.会议结束后,应进行会议评估,以了解会议的效果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会议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与会人员,作为下一次会议改进的参考依据。

八、会议主持人1.行政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主持人,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会议主持人应保持公正、中立的原则,确保会议秩序和议程的顺利进行。

九、会议文件1.会议文件应经行政办公室主任签署,包括会议通知、议程、材料、记录、决议等,并进行保管备查。

2.会议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保存,并归档存档,留存备查。

十、附则1.对于涉及机密、重要事项的会议,应当进行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则:行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和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XX学校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会议组织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征询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明确决定。

相关决策应充分体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

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或由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等为行政办公会的组成人员,学校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需要决定。

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根据需要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

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会议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应有2/3以上校领导出席方能举行。

行政办公会议可根据有关重要议事内容邀请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议题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可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列席人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结束即退出会场。

会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纪要的整理和材料的存档等工作。

会议纪要经校长签发后,由学校办公室向校内公布。

第三章议事范围行政办公会议的研究、决策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研究提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提出学校内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的方案。

3.研究处理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合作、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4.研究学校重大基建、维修与采购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校际间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实际出资的重大科研合作项目等项目的立项及变更。

5.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和借贷,以及以学校名义购置、转让、交换、出租或承租任何不动产等。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引言行政办公会议是组织解决行政单位内部事务和决策的重要机制。

为了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程序和内容,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二、会议召开与组织2.1 会议召集:由办公会议组织人员根据需要定期或者暂时召集会议,确保参会人员能够提前获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办公会议组织人员编制,明确列出每一个议题的主要内容和讨论要点。

2.3 会议材料:办公会议组织人员在召开会议前提供相关材料给预会人员,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

2.4 会议组织:会议组织人员应提前到达会议现场,进行坐位安排和设备准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三、会议流程3.1 开场白: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和出席人员。

3.2 议题讨论: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和决策,主持人确保每个议题的充分讨论和集体决策。

3.3 决议表决:对于需要决策的议题,主持人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确定决策。

3.4 会议记要:由会议记录人员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主持人进行确认,确保会议记要的准确性。

四、会议参预者的权利和义务4.1 出席:参会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4.2 贡献:参会人员应积极参预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会议的发展和决策的制定。

4.3 遵守: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打断他人发言,不随意离席,尊重他人意见。

4.4 保密:参会人员应保守会议讨论的内容和决策结果,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五、会议记录与归档5.1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员应准确记录会议的内容、讨论要点和决策结果,包括发言人的姓名和职务。

5.2 会议记要:会议记要应在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送给预会人员,确认无误后保存档案。

5.3 会议归档:会议记录和记要应归档保存,便于后续查阅和追溯。

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会议议程范本2. 会议记录模板3. 会议记要示例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行政单位: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工作的组织。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议事秩序,提高会议质量,加强决策效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办公会议是党委、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体决策和协商的重要方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严格组织和进行。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三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召集,并指定召集人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第四条会议召集人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前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并发出会议通知。

第五条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会议目的和要求等内容,并一并发送会议材料。

第三章参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参会人员有权提出发言、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对会议决议进行投票。

第七条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积极参与讨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守机密,不得泄露会议讨论内容。

第八条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议事秩序,不得互相干扰,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表不当言论。

第九条参会人员应爱岗敬业,主动研究会议相关材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能够高效进行。

第四章会议的议事程序第十条会议应按照议程顺序进行,由主持人主持,保证各项议事事项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会议前应进行签到,记录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出席人员名单通报给主持人。

第十二条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宣布会议的目的、议题和原则,并指定时间分配,确保会议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会议讨论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尊重不同声音,力争达成共识,遵循多数决定原则。

第十四条会议决议应当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会议记录与归档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记录会议的议题、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内容。

第十六条会议记录由专门人员进行,应当及时整理,公正、严肃地记录会议过程和决策结果。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发送给参会人员,以便了解会议结果。

第十八条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形成会议文件,并公开透明,便于后续参考和查阅。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程序,提高办公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办公会议是指为处理和决策行政管理事务,促进行政工作顺利进行而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行政部门的办公会议。

第四条行政办公会议应当依法、合规进行,会议议题和决策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五条行政办公会议由主持人召集并主持。

主持人应当根据会议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与会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行政办公会议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或口头通知,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七条会议室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适当的空间、设备和秩序,保障与会人员顺利进行会议。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行政办公会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确认与会人员名单。

(二)审议会议议程,确定议题顺序。

(三)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并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针对每个议题做出决策,并记录相关内容。

(五)总结会议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宣布会议结束。

第四章会议纪要第九条行政办公会议应当派员担任记录员,负责会议纪要的书写和整理。

第十条会议纪要应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

第十一条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及时完成,并提交与会人员审阅和确认。

第十二条会议纪要应保存备查,作为会议决策的依据。

第五章会议决策第十三条行政办公会议的决策应当经过讨论和表决,采取多数意见决策原则。

第十四条会议决策应当与会议议题紧密相关,符合会议的讨论和辩论情况。

第十五条会议决策应当记录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依据会议决策执行相关工作。

第六章附件1、本文档涉及附件:(1)会议通知样本(2)会议议程模板(3)会议纪要样本(4)会议决策执行报告样本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省略内容)。

行政管理制度办公室会议

行政管理制度办公室会议

行政管理制度办公室会议第一章 总则行政管理制度办公室会议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公司行政管理体系的高效运作,提高决策效能,规范会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召开的各类行政会议,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办公会议、部门协调会议、专题研讨会等。

第三条 会议原则1. 高效务实:会议应注重实际效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2. 预约有期:会议应提前安排,确保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明确,便于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3. 集中精力: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集中精力,积极参与讨论,确保会议效果。

4. 保密纪律:会议内容涉及公司机密事项,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

第四条 职责分工1. 会议组织者:负责会议的筹备、通知、议程安排等工作。

2. 会议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引导讨论,确保会议按议程进行。

3. 参会人员:按时参加 会议,积极参与讨论,提供决策建议。

4. 会议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整理会议纪要,并跟踪落实。

第五条 会议类别1. 定期会议: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召开的会议。

2.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

3. 专题会议:针对特定议题召开的会议。

第六条 会议通知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第七条 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3. 会议期间,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随意离场。

4.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第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二章 会议流程会议流程是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的关键,以下详细阐述会议的组织与执行步骤。

一、会议筹备1. 确定议题:会议组织者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部门工作需要或领导指示,明确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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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为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结合州局(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办公会是对州局(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的会议。

第三条行政办公会议事遵循原则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部门规章制度。

(二)维护好国家、企业、员工利益的统一,处理好企业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

(四)坚持维护团结、严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行政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传达上级关于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或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审定州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目标任务等重大发展事项;
(三)研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报废、有偿转让、无偿转让、对外捐赠;资产损失核销;往来核销或收账处理;国有产权变动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五)研究烟叶生产、卷烟营销、专卖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财务审计、合作交流、整顿规范、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
(六)讨论需要提交州局(公司)党组研究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改革和重要事项的方案;
(七)研究落实州局(公司)党组重大决策的落实计划、工作步骤和实施办法;
(八)研究州局(公司)报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各单位、部门请示州局(公司)决定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处理需要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协调的重大问题,安排处理涉及多单位、部门协作联动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上级机关、地方部门的重要事宜;
(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事件等需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行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行政办公会由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召集和主持。

主要领导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局长或副经理主持。

第七条行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州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

参加行政办公会的州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须过半数。

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州局(公司)主要领导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必要
时会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或委托办公室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第八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职能部门提交分管领导会前审核,送办公室汇总,主要领导审定。

第九条议题材料由提出部门准备,在会前送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录入无纸化会议系统。

如时间允许,应提交参会人员提前审阅。

第十条会议议题由提出部门主要负责人作汇报,阐明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行政办公会对所议事项做到有议有决。

决策事项由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归纳出综合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事项,可暂缓决策或提交州局(公司)党组决定。

第十二条行政办公会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后拟定会议纪要,由州局(公司)主要领导签发。

第四章议事决策规则
第十三条行政办公会坚持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对未列入议题的内容,行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研究讨论(紧急情况除外)。

第十五条凡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与会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对决议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参会人员可要求在会议记录中载明自己的不同意见。

第十七条行政办公会成员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在表决时表明不同意见
或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免除责任。

第十八条列席会议人员可就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九条特殊情况下,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对应在行政办公会讨论但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有现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行政办公会报告。

第五章议事纪律要求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讨论表决情况、议而未决事项、个人发言等要严格保密。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会议议题如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规定。

所有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第六章决议实施规则
第二十三条行政办公会决议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相关单位、部门限期办理。

办公室根据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安排将重要决议、重大安排、重点工作纳入督办。

第二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由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决定对原决议事项进行复议:
(一)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原决议与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政策相抵触。

第二十五条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的,由州局(公司)主要领导征
得党组意见后进行调整,事后向行政办公会报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由州局(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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