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企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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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的职责范围,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确保会议科学决策和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总经理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施领导的重要会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议事内容、会议召开、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决议落实等应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传达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董事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拟订或审议并报董事会批准的主要内容:(一)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投融资计划;(三)公司项目(BT、BOT、PPP等)投融资运作方案,股权投资方案及融资、信贷担保、资产抵押等方案;(四)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向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投资金融产业、从事证券期货等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方案;(七)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改革改制、重组、注销、转让方案,资产划转和业务整合、结构调整方案;(八)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处置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方案;(九)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和租赁大宗土地及对外房产出租或租用方案;(十)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与撤消方案;(十一)推荐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的董事、监事;(十二)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与薪酬兑现事项以及持股方案;(十三)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十四)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五)公司及所出资全资、控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下列年度财务预算外投融资事项:1.货币800万元(含)以上、实物资产1000万元(含)以上的主营业务对外投资事项;2.一次购置500万元(含)以上生产性固定资产事项;3∙一次购置2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购置10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事项;4.公司及所属企业之间担保2000万元以上、借贷IOoO万元以上经营性资金事项。

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为了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其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该规则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责权限,并遵循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负责、高效议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包括研究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报告及其他申报事项、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事问题,也可以提议。

第三章会议举行和议题提出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必须举行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以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在会议上,应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

在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

Article 9: The attendees of the General Manager's Office Meeting shall include the Chairman。

General Manager。

Deputy General Manager。

Head of System ns Department。

and XXX necessary。

leaders of the Party XXX.Article 10: XXX illness or other special reasons。

they shall inform the General Manager or the meeting host in advance.Article 11: The System ns Department shall prepare the following before the General Manager's Office Meeting:1.Prepare the agenda materials;2.Other XXX.Article 12: The System ns Department shall XXX of the meeting of the meeting date。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运行机制,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理层议事决策机构,讨论和决定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分办公会和调度会,原则上每月各召开一次,也可合并召开;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一)执行董事提议时;(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三)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其他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子公司负责人可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

副总经理、公司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提出的需要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由公司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确定。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根据总经理确定的议题做好会议安排,通知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准备会议材料。

重大议题的文字材料应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一)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处理公司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三)经理层人员交流重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四)分析研究一个时期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五)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六)研究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七)研究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八)研究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优选.)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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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董事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一)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二)组织实施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七)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董事会审批;(八)拟订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九)研究需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十一)决定一次支付额度(单笔或同一事项)在2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大额支出;(十二)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监事、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差期间另指派人员)、综合管理部秘书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定在周一上午或下午。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经理层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事项,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的主持人和参加人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提议、召集和主持,或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按照加强党委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经营班子成员,还包含党支部委员等高管人员以及总经理助理,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等的有关人员根据议题内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列席会议。

第六条会议议题涉及暂不宜公开的事项时,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研究内容。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是:(一)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重大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方案等。

(四)拟订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公司重要报告,必要时提请董事会决议。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七)拟订公司部门和内设机构设置,研究制定公司部门和内设机构的职责。

(八)研究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工作措施。

(九)研究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

(十)审议控股、参股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公司具体融资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必要时报董事会决议。

国有企业(投资类)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投资类)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投资类)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国有企业(投资类)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详细说明。

一、会议召集1.会议召集应提前公布,并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议程等相关内容。

2.会议召集应明确召集人、主持人等相关责任人。

3.会议召集应注意保密工作,特别是涉及机密信息的议题。

二、会议组织1.会议由主席台主持,主席台由会议主席、主持人、秘书等人员组成。

2.会议应尽可能保证出席人员的多样性和代表性,涉及重大决策的议题应尽量争取到各方面的意见。

3.会议应当按照议程进行,避免偏题等行为。

三、会议纪要1.会议纪要应当由秘书负责起草。

2.会议纪要应反映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议结果,并对涉及机密的内容进行保密处理。

四、议事程序1.议事程序应当按照议程进行,避免跑题、碎片化等问题。

2.主持人应当负责维持议事秩序,避免参会人员之间的争吵、冲突等不良现象。

3.各参会人员应当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发言,并遵守会议纪律。

五、会议决策1.会议决策应当以尊重法律和集体决策为原则,避免个人英雄主义和个人主观意愿占据决策的主导地位。

2.会议决策应当统一思想、合理分工、集中决策。

3.会议决策应当注意纪律性和权威性,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执行性。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投资类)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详细说明,这对推动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非常重要。

因此,在实践中,各国有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实用、合理、科学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会议的高效性和决策的有效性。

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XXX(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四条审议研究公司“三重一大”问题时,必须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没有本级或者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总经理办公会无权就“三重一大”问题出具会议决定。

-1-第五条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

势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一)研究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二)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报告及其他申报事项;(三)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计划;(七)决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八)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议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事问题;(九)提议对外投资、贷款、担保、重大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等事项;(十)其他需审议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基本原则(一)遵循原则总经理办公会议应遵循高效、民主、务实、创新的原则,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障企业高效运转为目标。

(二)遵守法规与规章制度会议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会议组织与召开(一)会议组织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由副总经理协助召集。

会议的议程、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特定人员列席。

(三)会议召开会议应定期召开,并确保议程的紧凑与有序。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会议议事内容及程序(一)议事内容会议主要讨论公司重大事项、经营管理决策、各部门工作协调等事项。

(二)议事程序1. 议题提出: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议题,经总经理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2. 议题准备:相关部门应提前准备议题相关材料,确保会议讨论的充分性。

3. 会议讨论: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

4. 决策形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意见,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员作出决策。

5. 决策执行:决策形成后,各部门应积极执行,确保决策的落实。

四、决策执行与监督(一)决策执行决策形成后,各部门应按照决策要求,积极执行并落实。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二)监督与反馈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策执行情况应接受公司内审及外部审计的监督。

同时,与会人员应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

五、附则(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二)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三)本规则的修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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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公司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升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第二章参会人员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包括:(一)总经理;(二)副总经理;(三)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列席人员包括:(一)监事会成员;(二)纪委副书记;(三)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四)其他列席人员。

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对会议议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对相关会议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三章议事原则第六条依法合规原则。

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履行报(审)批程序;属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和重大事项,应当在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

第七条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事先由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后认为可以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由总经理同意以书面议案形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议或决策,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第八条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原则。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部分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和重大事项,经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后认为可以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应当先通过党群工作部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明确意见,以党委会决议或其他书面形式(如党委会会议纪要)向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反馈,再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第九条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总经理最后发表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四章议事范围第十条下列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或决策:(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的工作安排。

(二)拟订公司战略规划草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四)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计划内股权投资项目方案、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自建自用以及以持有物业为目的的房地产项目)方案。

研究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投资计划内投资额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自建自用以及以持有物业为目的的房地产项目)方案;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方案事项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六)研究决定公司及分子公司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项目;50万元以下大宗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项目事项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经营类合同的采购事项按照公司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受此限。

(七)拟订公司年度预算内500万元以上(含)资金调动和使用方案。

研究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内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50万元以下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

(八)拟订新增金融投资额度分配及实施方案。

研究决定一次性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投资项目方案。

100万元以下金融资产投资项目方案事项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九)拟订公司借出资金、融资、对外(含子公司)担保计划。

拟订超计划的公司及子公司借出资金、融资、对外(含子公司)担保事项。

对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借出资金、融资、对外(含子公司)担保计划内和超计划的具体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办理。

(十)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草案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具体经营管理规定。

(十二)拟订公司薪酬调整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资产调整、产权转让、重要资产的质押、拍卖等事项。

(十四)拟订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处置和损失核销方案。

(十五)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十六)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七)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金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九)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调整方案。

(二十)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如果公司章程另行规定,如规定此类人员由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选拔、作用,则此处取消)。

(二十二)审议批准子公司章程以及分(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二十三)根据党委会的意见,研究决定推荐与更换以公司名义直接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由公司作为股东负责提名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十四)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研究决定子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子公司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变更。

(二十五)研究决定其他根据分(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应由公司审议决策的事项。

(二十六)研究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参控股公司议决事项中应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决定的股权代表或董事的表决意见。

(二十七)研究决定公司及分(子)公司垫资需求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业务项目承接;垫资需求在50万元以下的,按照公司市场开发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十八)拟订公司及子公司改制、兼并重组、上市以及资产置换、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重要资产的质押、拍卖、国有产权变动(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减资等)及放弃优先受让权且不涉及国有产权变动但可能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等事项方案。

(二十九)拟订公司重要改革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十)检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

(三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三十二)其他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章决策方式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时,原则上应以会议集体讨论审议的方式履行程序,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一致同意的事项,可以传(会)签方式代替会议审议或决策。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按程序予以追认。

总经理办公会认为临时决定不正确的,应当重新决策。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前需要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金融资产投资等重大项目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二)制定、修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

(三)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进入经理层尤其是任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前应当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作者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总工办发〔2011〕53号)规定“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制定、修改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

(二)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会议的决策程序第一节会前的议题组织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前,公司公司办公室应当分别向经理层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征求需会议审议或决策的议题。

第十五条经理层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接到会议议题征求通知后2日内,应当向公司办公室提交议题动议。

其中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议题,应当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室汇总相关议题后,报请总经理审阅。

第十七条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前,参与审议或决策人员之间、部门之间应进行充分沟通。

审议或决策事项议案及调研报告、可研报告、法律审核意见书等有关材料应经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审阅后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提前送达,保证其在会前充分了解相关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决策事项应将有关情况提前7日印发给职工代表。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议案不予上会:(一)不属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二)应当经党委会等规定前置程序审议通过而未提交审议或审议不通过的;(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而未提交讨论研究;(四)应当提交法律审核意见或双重法律审核意见而未提交或法律审核意见为否决性意见的;(五)送交材料应当附有的其他相关材料不全、未达到上会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六)议案无实施机构提出的明确主导意见的;(七)总经理认为不宜上会的情形。

第二节召开会议的通知第十九条总经理确定议题后,由公司办公室做好以下会议准备工作:(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2~3 日(特殊情况除外),通知参加会议人员,说明会议的议题及相关要求。

(二)通知相关部门准备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2-3 日内,将会议资料分送各参加会议人员,以方便参会人员认真准备讨论意见。

其中:1.会议议题涉及研究具体项目投资方案的,应当附尽职调研报告、经认定的咨询评估机构或专家出具的论证、咨询或评估报告、项目可研报告、公司总法律顾问及法务机构出具的法律审核意见书、拟合作方资信情况等相关资料。

2.会议议题涉及研究大额资金运作的,应当由有关实施机构对资金使用的必要性、预期收益、风险规避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评判形成实施方案,并由财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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