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拳击联合会技术与竞赛规则
2023跆拳道(竞技)规则1

比赛时间比赛时间是指每场比赛为3局,每局比赛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比赛时间和比赛局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由比赛技术代表决定调整为每局比赛1分钟或1分半钟,或调整为每场比赛设2局。
(注释)可根据特殊需要对局数、比赛时间及休息时间进行调整,但每局比赛2分钟的时间规定原则上不能改动。
技术会议与抽签一、技术会议(一) 比赛开始的前1天或2天召开由技术官员、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员参加的技术会议;(二) 技术会议中,由技术代表或其他技术官员就比赛相关技术事宜进行说明,并主持抽签工作。
二、抽签(一) 抽签方式包括电脑抽签和人工抽签;(二) 抽签的方法和顺序由技术代表决定;(三) 技术代表或其指定人员代替未出席技术会议的参赛队进行抽签;(四) 抽签结果由技术代表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变更。
(注释)技术会议上所公布的内容及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和竞赛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称重一、参赛运动员在其比赛日前一天进行统一称重。
统一称重时间由组委会决定,并在领队会议告知各参赛队。
称重时长不超过2小时;二、每个比赛日上午将在场馆进行随机称重(20%比率) 。
所有通过统一称重的运动员必须在开赛前2小时参加随机称重。
如有运动员随机称重时没有出现,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随机称重必须在每个比赛日开赛前30分钟结束;三、在竞赛规程中公布随机称重的选择比率,在每个比赛日开赛前2小时由电脑根据选择比率随机抽出参加称重运动员;四、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称重有两次称重机会。
随机称重只有一次称重机会;五、进行随机称重时,根据级别,允许体重向上浮5%;允许体重低于该级别体重,最大级不参加随机称重;六、称重时,男性运动员穿着内裤,女性运动员穿着内裤和胸罩。
但是,如果运动员愿意,可以裸体称重;七、少年和青年运动员必须穿着内衣称重,可以抵消体重100克;八、赛事组委会应提供试称用的体重秤(误差不得超过0.01 公斤) ,放置于运动员驻地或训练场馆;九、运动员须持有效参赛证件参加称重,否则按称重不合格计;十、监督与确认:1、称重的各个环节须由裁判员和赛事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共同执行。
拳击、搏击对抗规则

二、拳击对抗规则第1条比赛场地为7.8X7.8平方米,4根围绳的拳台。
第2条选手须戴比赛组织者提供的拳套、护具。
第3条级别划分:60kg、65kg、70 kg、75 kg、80kg、85 kg、85 kg以上级。
第4条比赛时间:每场比赛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第5条有效击打部位:头部正面及侧面,腰部以上正面及侧面。
第6条使用技术:直拳、摆拳、勾拳。
第7条比赛评分方法:比赛采用10点扣分制,例如某一回合,给予该回合的胜者10分、败者9分。
具体如下:一、选手在某一回合比赛中所展现出来的打击效果、力度等都比对方占有优势,如:打击对方有效部位的点数多、力量大,那么该回合比分就为10:9。
二、选手在某一回合比赛中所展现出来的打击效果、力度等都比对方占有明显优势,那么该回合比分就为10:8。
三、选手在某一回合比赛中从始至终都压制着对手,那么该回合比分就为10:7。
第8条比赛判定分类如下:一、技术性击倒:有效的击打造成被读秒到10,判定对手为胜方。
二、一场比赛被有效重击,3次读8秒,判定对手为胜方。
三、一场比赛三次被警告,判定对手为胜方。
四、一方故意伤害对方,判定对手为胜方。
五、比赛由三位边裁根据比分判定胜负。
六、一方选手受伤,经医生检查不能继续参加比赛的,判定对手为胜方。
七、一方选手有明显优势时,技术相差悬殊,判定技术强者为胜方。
八、一方消极比赛,斗志薄弱,判定对手为胜方。
九、一方因其他原因场上弃权。
第9条暂停比赛:一、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二、运动员受伤时。
三、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四、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五、相关人员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第10条犯规:一、以下行为第一次给予提醒,第二次则判定为警告,每警告1次扣1分,累计3次警告即失去比赛资格。
(一)消极搂抱对方。
(二)背向对方逃跑。
(三)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四)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五)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二、比赛中下列行为判为严重犯规,直接给予警告。
拳击运动竞赛管理办法(暂行)-

拳击运动竞赛管理办法(暂行)正文:---------------------------------------------------------------------------------------------------------------------------------------------------- 拳击运动竞赛管理办法(暂行)(1995年12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拳击运动技术水平,培养拳击运动后备人才,推动群众性拳击运动开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反映拳击运动规律的竞赛制度,使拳击运动竞赛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提高竞赛质量,活跃社会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拳击运动竞赛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级各类拳击运动竞赛管理的准则。
第二章竞赛形式和分类第三条为了转换举办拳击运动竞赛机制,促进拳击运动竞赛产业化,各级各类拳击运动竞赛都要讲究效率和效益,充分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办好拳击运动竞赛。
第四条正式竞赛:分为二个序列:第一序列为男子业余拳击竞赛序列,主要包括:全国运动会拳击比赛、全国拳击锦标赛、全国拳击冠军赛、全国拳击精英赛、全国青年拳击锦标赛、全国少年拳击集训赛、中国业余拳王争霸赛以及经国家体委批准,由中国拳击协会举办的各类全国性竞赛。
第二序列为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类国际性拳击竞赛。
第五条辅助竞赛:(一)少年赛、分区赛。
为参加上一级比赛而组织的选拔性比赛。
(二)邀请赛,根据运动队伍和技术发展需要,由承办单位邀请一些单位参加的多边比赛。
(三)调赛:为了检验训练效果,有目的地抽调部分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四)协作区赛:以大区形式形成传统的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参加,共同协商确定并轮流承办的比赛。
(五)集训赛:采取边训练、边比赛的办法,练战结合,检查训练效果的比赛。
(六)其它辅助竞赛名称不限。
第六条经营性竞赛:由社会各行业提供经费,为提高企业、厂商的知名度和把拳击运动竞赛作为经营手段的各类商业性拳击竞赛。
拳击新规则下的竞赛特点及执裁中应把握的要点

2执裁中应把握的要点
裁判工作是竞赛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员的首要 任务是确保拳手安全。裁 判肩负着 引领项 目健康发展的职责,必 须做到严谨落实规则 ,公正准确评 判,这是执裁最核心的要点。 当然 ,规则的变化对拳手和裁判都是崭新的课题。例如 :取消 了 告诫或警告的累积等 ,要 求裁判必须理解好规则,执行好规则。
方得1 0 9 " 。可以说 ,它的变化是 巨大 的。评判的5 项标准。除有 效拳数量外 ,其余4 项均不具备 明确的量化标准 ,要求裁判必须
现 无意犯规致使 一方或双方拳手受伤 时,根据 台下评判判定 比
赛胜负。台下裁 判评判比赛胜负的标准由单一击打到有效部位 的
有效拳数 ,变更 为5 个方面来综合判定 ,包括 :击打到有效部位 的有效拳数 ;掌控比赛的能力 ;主动性 ;技战术水平 ;对规则的 执 行情况——犯规。评判的5 个标准不是 “ 依次”的关系 ,而是 “ 综合”的关 系。评 判中,每 回合评分计入总分 ,获胜方为 1 0 分 ,负方实力接近为9 分 、胜 负明显为8 分 、一边倒比赛为7 分、 实力完全悬殊 的比赛为6 分。当总分出现平局时 ,评判胜 负的标 准有二 :一是以某 回合优势明显者 (( 红 )1 0 : 8( 蓝 );9 : 1 0 ; 9 : 1 0 = 2 8 : 2 8 ;红方获胜 );二是 以获胜 回合多者 ( 1 0( 红 ): 9 ( 蓝 );9 : 1 0 ;9 : 1 0 = 2 8 : 2 9 —1 蓝方被警告扣 1 分而平局 ;蓝方获
掉了 “ 头盔 ” ( 成年女子 、青少年 比赛仍 戴头 盔 ),评判胜 负
拳击比赛的规则和分级

拳击比赛的规则和分级拳击是一项广受欢迎的竞技运动,它具有激烈的节奏和悲壮的氛围。
然而,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安全性,拳击比赛有着严格的规则和分级系统。
本文将详细介绍拳击比赛的规则和分级,并探讨其发展与改革。
一、拳击比赛的规则拳击比赛的规则是保护选手安全并确保比赛公正的基石。
以下是常见的拳击比赛规则:1. 重量级别限制:不同级别的拳击比赛根据选手的体重进行划分,以确保对战双方在力量和体型上保持相对平衡。
2. 环境设施:比赛场地应符合拳击比赛的要求,通常是一个围绕着拳击台的环形区域,有合适的灯光和音响设备。
3. 回合时间:拳击比赛通常分为若干个回合,每个回合的时间由比赛组织者事先确定。
常见的回合时间为3分钟,选手之间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4. 拳击手套:拳击手套是拳击比赛中必须佩戴的装备,它的设计有助于减轻被击打者的伤害。
不同级别的比赛会规定不同类型的手套。
5. 判定标准:拳击比赛的判定通常根据选手拳击技巧的准确度、力度和击中对手的次数来进行。
裁判员会根据比赛情况打分。
6. 裁判干预:为了保护选手的安全,裁判员在比赛中有权干预并终止比赛,尤其是当一方选手明显处于劣势或出现身体状况异常时。
7. 犯规处理:如果选手在比赛中犯规,裁判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
二、拳击比赛的分级系统为了让选手在公平的竞技平台上展现实力,拳击比赛采用了分级系统。
以下是常见的拳击比赛分级:1. 业余拳击:业余拳击是拳击比赛的起点,主要面向非职业拳击选手。
业余拳击的分级按照选手的年龄、体重和经验等因素进行划分。
2. 职业拳击:职业拳击是追求职业拳击生涯的选手参与的高水平比赛。
职业拳击的分级主要根据选手的战绩、排名和体重等指标进行。
3. 等级分级:在同一级别的拳击比赛中,选手会根据实力和战绩被分成不同的等级,以确保对战的公平性。
4. 国际分级:拳击比赛中,国际拳击协会和世界拳击协会等权威机构会根据选手的实力和成绩进行排名和分级,以保证比赛的国际公信力和竞争水平。
拳击竞赛规则

拳击竞赛规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则为中国拳击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拳协)及其所属团体会员主办或组织拳击竞赛使用的统一规则,目的是保证竞赛公平顺利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国拳协及其所属团体会员举办的各类拳击竞赛,如需改动有关条款,须经中国拳协认可。
第三条比赛场地比赛场地为4.90米见方~6.10米见方、带有围绳的、高于地面0.91~1.22米的、水平﹑无障碍物﹑正方形的比赛台。
一﹑比赛拳台的划分及用具(一)被围绳拢合的区域为比赛区域;在比赛区域向外必须有至少0.9~1米的延伸区域。
(二)比赛台四周的线称为边界线;拳击台四周应有宽度不少于3米的中立区域,(三)比赛台以外要铺设软垫,保护运动员的安全;尺寸大小可根据比赛地点的实际情况确定。
(注)比赛用的方形拳击台面积为6.1平米,四周有围绳。
拳击台表面由拉展开的帆布组成,帆布下面有软垫层。
整个拳击台面延伸出围绳的面积为45.72平方厘米。
(注)拳击台的每一边的围绳由(三或)四根平行的绳子组成。
离拳击台地面最低的绳子有40.66厘米高,两道绳子间的高距为30.48厘米。
(注)比赛时对比赛的条件有相当严格的要求,无论在室内或室外气温不得低于18摄氏度。
在室外比赛时,遇到下雨、赛场的上方必须要有顶篷。
(四)台上的四角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四个角落处均放有5~7厘米厚,20厘米宽的软护垫、仲裁席左边的应放红护垫,为红角方、对面角放蓝护垫围蓝角方,另外两个角方放白色软护垫,为中立角。
中立角处要放置两个小塑料袋,供台上裁判员放用过的止血棉球和纱布(五)护守绷带:长2.5米,宽5厘米,比赛时由大会统一发放,未经许可不得更换,否则给予处罚。
(六)拳击手套:根据业余拳联规定,48~67公斤级要使用226克重的手套,71~91公斤级使用284克重的手套。
(七)服装:包括背心、短裤和软底鞋。
松紧舒适,宽松长大。
(八)护具:包括护头、护齿和护裆,规格,样式要统一。
二﹑位置(一)仲裁席在拳击台的正面,距离拳击台至少3米处、有7-9人组成。
奥运会拳击比赛资料

奥运会拳击比赛资料拳击是一项对抗性很强的竞技运动项目,是对竞技者体力、体能、技能、心理和战术等多项素质的综合考验。
它需要精湛的技术、多变的战术、充沛的体力以及良好的意志品质,是竞技双方力量、技艺、意志、智慧的较量。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奥运会拳击比赛。
欢迎阅读!奥运会拳击比赛拳击是戴(拳击)手套进行格斗的运动项目。
它既是一项业余的,也是一项职业的运动项目。
比赛的目标上要比对方获得更多的分以战胜对方或者将对方打倒而结束比赛。
与此同时比赛者(拳击运动员)要力图避开对方的打击。
拳击比赛,是第29届奥运会主要赛事之一。
现代业余拳击运动于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举行的第3届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第5届奥运会由于瑞典人认为拳击运动有损人的健康,没有设此项目。
第6届、12届、13届奥运会因为第一、二次世界大战而没有举行。
至2004年雅典奥运会,拳击比赛共参加了21届奥运会。
奥运会拳击比赛 - 概述在公元前688年举行的第23届古代奥运会上,拳击运动就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且逐渐成为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运动项目。
在公元前616年的第41届古代奥运会上,又增加了少年业余拳击比赛。
现代业余拳击运动于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举行的第3届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第5届奥运会由于瑞典人认为拳击运动有损人的健康,没有设此项目。
第6届、12届、13届奥运会因为第一、二次世界大战而没有举行。
至2004年雅典奥运会,拳击比赛共参加了21届奥运会。
拳击运动进入现代奥运会时,由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不完善,很多是借鉴当时职业拳击比赛的规则。
比赛的级别是按照当时职业拳赛的7个级别进行划分的,并且允许在自己级别夺冠的运动员参加重于自己体重的另一级别的比赛。
第4届奥运会拳击比赛的级别减为5个,比赛办法同第3届,运动员可以跨级比赛。
从1920~1948年,奥运会拳击比赛的级别为8个;1952~1964年,奥运会拳击比赛级别为10个。
拳击竞赛规则

1、国际拳击联合会技术与竞赛规则第一部分竞赛管理第一条运动员参赛年龄和体重级别1.1.参赛年龄1.1.1.17-34岁之间的男和女运动员为成年组运动员,青年运动员可以参照成年比赛的规则参加成年比赛。
1.1.2.17-18岁之间的男女运动员为青年组运动员。
1.1.3.15-16岁之间的男女运动员为少年组运动员。
1.1.4.运动员的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1.1.5.所有涉及到14岁以下拳击运动员的比赛由各国家/地区和各大洲负责组织开展。
14岁以下拳击运动员的年龄段划分不得超过2年。
1.2.体重1.2.1.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共设11个级别:48公斤级, 51公斤级, 54公斤级, 57公斤级,60公斤级, 64公斤级, 69公斤级, 75公斤级, 81公斤级, 91公斤级, 91公斤以上级。
1.2.2.成年女子和青年女子共设11个级别:46公斤级, 48公斤级, 51公斤级, 54公斤级,57公斤级, 60公斤级, 64公斤级, 69公斤级, 75公斤级, 81公斤级, 81公斤以上级。
1.2.3.少年男子和少年女子共设13个级别:46 公斤级, 48 公斤级, 50 公斤级, 52 公斤级, 54 公斤级, 57 公斤级, 60 公斤级, 63 公斤级, 66 公斤级,70 公斤级, 75 公斤级, 80 公斤级和 80公斤以上级。
1.2.4. 各级别具体称谓详见附录3。
第二条运动员的参赛资格2.1. 国籍2.1.1. 任何运动员参加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必须是参加该比赛的国际拳联会员协会公民,并拥有该国国籍。
2.1.2. 对于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和其它国际拳联批准的国际比赛中,就运动员国籍问题产生的争议,国际拳联执行委员会拥有最终裁定权。
2.1.3. 按照国际拳联规则,对于洲际锦标赛和洲拳联批准的洲际比赛中,就运动员国籍问题产生的争议,洲拳联执行委员会拥有最终裁定权。
2.1.4. 如果运动员变更国籍,在国籍变更后三年,该运动员才能代表新国籍所在协会参加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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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拳击联合会技术与竞赛规则序言我们非常高兴地推出国际拳联技术与竞赛规则的最新版本,此规则从2008年9月1日开始生效。
这项新规则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1竞赛管理2竞赛官员3竞赛器材所有国际拳联的会员协会都要遵守此规则,以保证全世界拳击规则的一致性。
正如国际拳联章程第四节所规定的,所有国家/地区会员协会、洲拳联、俱乐部、官员、运动员以及所有与拳击有关的人或者组织都必须遵守国际拳联的技术规则。
目 录定义 (4)第一部分 竞赛管理 (5)第一条 运动员参赛年龄和体重级别 (5)第二条 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5)第三条 运动员比赛注册 (9)第四条 体检 (9)第五条 称重 (9)第六条 全体称重时替换运动员 (10)第七条 正式抽签 (11)第八条 比赛回合 (12)第九条 胜负判定 (12)第十条 电子记分系统 (15)第十一条 得分 (16)第十二条 犯规 (16)第十三条 倒下 (17)第十四条 国际拳联赛事批准 (19)第十五条 竞赛场馆 (20)第十六条 国际拳联反兴奋剂规定 (22)第二部分 竞赛官员 (23)第一条 技术代表(TD) (23)第二条 竞赛主任 (23)第三条 国际技术官员(ITO) (23)第四条 比赛仲裁 (24)第五条 台上裁判和台下评判 (25)第六条 台上裁判 (27)第七条 评判员 (28)第八条 国际裁判员的审批和称号保持 (29)第九条 助手 (31)第十条 医务仲裁 (32)第十一条 计时员 (34)第十二条 宣告员 (35)第三部分 竞赛器材 (36)第一条 拳击台 (36)第二条 拳击辅助设施 (37)第三条 拳击手套 (38)第四条 头盔 (38)第五条 绷带 (38)第六条 护齿 (39)第七条 护裆 (39)第八条 比赛服装 (39)第九条 国际拳联记分系统设备 (40)附录一技术代表职责 (41)附录二竞赛主任职责 (42)附录三 体重级别划分 (43)定义“国际拳联批准” :经国际拳联批准认可或同意举办的拳击比赛。
比赛允许使用国际拳联会徽,并指派国际拳联技术官员对比赛进行指导。
“洲拳击联合会”:由属于同一个大洲的国际拳联会员协会组成的组织。
简称“洲拳联”。
“每日称重”:每日要对当天有比赛的运动员进行称重,以确保运动员当天比赛的实际体重不超过运动员所属级别的上限。
“对抗赛”:只有两个国家代表队之间的比赛。
“全体称重”: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的官方体检和称重,通常设在第一个比赛日。
通过的运动员将被列入抽签系统。
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第一天的全体称重,以决定运动员在整个比赛中的参赛级别。
“国际技术官员”:除裁判员以外,经国际拳联认可的国际技术官员。
“会员协会” :经国际拳联代表大会批准成为国际拳联会员协会的国家或地区拳击协会。
“参赛运动员”:国际拳联会员协会任何一名注册运动员。
“随队官员”:在国际拳联批准的赛事和奥运会比赛中,由会员协会报名参赛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和医生。
“技术代表”:在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和奥运会中,负责技术指导的国际拳联代表。
第一部分 竞赛管理第一条运动员参赛年龄和体重级别1.1. 参赛年龄1.1.1.17-34岁之间的男和女运动员为成年组运动员,青年运动员可以参照成年比赛的规则参加成年比赛1.1.2.17-18岁之间的男女运动员为青年组运动员1.1.3.15-16岁之间的男女运动员为少年组运动员1.1.4.运动员的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1.1.5.所有涉及到14岁以下拳击运动员的比赛由各国家/地区和各大洲负责组织开展。
14岁以下拳击运动员的年龄段划分不得超过2年。
1.2. 体重1.2.1.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共设11个级别:48公斤级, 51公斤级, 54公斤级, 57公斤级, 60公斤级, 64公斤级, 69公斤级, 75公斤级, 81公斤级, 91公斤级, 91公斤以上级1.2.2.成年女子和青年女子共设11个级别:46公斤级, 48公斤级, 51公斤级, 54公斤级, 57公斤级, 60公斤级, 64公斤级, 69公斤级, 75公斤级, 81公斤级, 81公斤以上级1.2.3.少年男子和少年女子共设13个级别:46 公斤级, 48 公斤级, 50 公斤级,52 公斤级, 54 公斤级, 57 公斤级, 60 公斤级, 63 公斤级, 66 公斤级,70 公斤级, 75 公斤级, 80 公斤级和 80公斤以上级1.2.4. 各级别具体称谓详见附录3。
第二条运动员的参赛资格2.1. 国籍2.1.1. 任何运动员参加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必须是参加该比赛的国际拳联会员协会公民,并拥有该国国籍。
2.1.2. 对于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和其他国际拳联批准的国际比赛中,就运动员国籍问题产生的争议,国际拳联执行委员会拥有最终裁定权。
2.1.3. 按照国际拳联规则,对于洲际锦标赛和洲拳联批准的洲际比赛中,就运动员国籍问题产生的争议,洲拳联执行委员会拥有最终裁定权。
2.1.4. 如果运动员变更国籍,在国籍变更后三年,该运动员才能代表新国籍所在协会参加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
2.1.5. 如果一个运动员已经代表了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协会参加过任何一场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而他同时拥有两个或者多个国家的国籍,那么这名运动员只能选择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参赛。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运动员决定代表某个国家或地区,三年内该名运动员将不能再代表其他会员协会参赛。
2.1.6. 在三年的注册期内,国际拳联将建立运动员的信息数据库,跟踪记录运动员的比赛信息。
在比赛之前,主办方或组委会应把参赛报名表提交给国际拳联,以确认运动员的国籍和资格。
然而在数据库建成之前,可通过护照、运动员手册或以前参赛记录来核查运动员的国籍。
2.1.7. 在比赛之前,国际拳联办公室应当确认运动员的国籍和参赛资格。
然而,在比赛期间,如果发生任何争议,由技术代表处理,之后提交国际拳联执行委员会批准。
2.2. 每个级别限报一名运动员参赛2.2.1. 对于所有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如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洲际锦标赛和奥运会资格赛,各参赛国家/地区每个级别限报一名运动员参赛。
2.2.2. 对于其他比赛,主办方和组委会有权决定各参赛协会在每个级别中报1名以上运动员参赛。
2.3. 运动员参赛的健康资格2.3.1. 健康证明参加国际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运动员手册,手册上必须具有由国际拳联医务委员会认可的医师所开具的“适合参赛”的体检证明。
体检信息必须填写完整方可有效。
最近一次进行的年度体检距比赛日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运动员在每天比赛以前,都必须再次接受体检,获得组委会官方医务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参赛。
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以及其他一些国际拳联的重要赛事,每日体检由国际拳联医务委员会负责。
2.3.2. 允许参赛的残障条件2.3.2.1. 运动员失聪或者失语2.3.2.2. 运动员可以缺一个手指,只要残缺的手指不是大拇指2.3.2.3. 运动员至少有一个脚趾,但这个脚趾必须是大脚趾2.3.2.4. 运动员可以带护膝参赛,但必须是未使用铁和硬塑料支撑物的软护膝软膝支撑,2.3.2.5. 运动员“适于比赛”的各项指标请参见最新的医疗手册2.3.3. 限制参赛:对于具有如下限制规定的运动员不能参加任何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2.3.3.1. 伤口和擦伤。
因头部、面部(包括鼻、耳)有伤口、创伤、擦伤、裂伤或流血而包扎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有擦伤或破口的运动员既不能在用敷料包扎后参赛,也不能敷用火棉胶或用消毒胶带处理后参加比赛,但该限制参赛决定需由医生在比赛当天检查时确定2.3.3.2. 运动员在体检称重时应保持脸部清洁,不允许蓄胡子。
比赛时,运动员身上不允许带有任何刺青和配饰。
2.3.4. 禁赛结束的医务证明-运动员因条款2.3.6.1、2.3.6.2、2.3.6.3出现的情况而被终止一段时期的比赛进行调整。
禁赛期结束后,必须经医生检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比赛。
2.3.5. 因头部受重击裁判员终止比赛:当运动员头部受重击不能继续比赛时,裁判员终止比赛,并向仲裁和台下评判员示意“因头部受重击而被判终止比赛”。
在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失去防守和继续比赛的能力,出于保护运动员的目的,裁判员可做出终止比赛的判决。
(而当一方运动员只是略占优势时,不适用此规定)2.3.6. 保护性措施2.3.6.1. 第一次被击倒或因头部受重击而被判终止比赛。
比赛中因头部受重击被击倒或因头部受重击失去防守和继续比赛能力而被判终止比赛的运动员,从其被击倒或终止比赛开始,至少四周内不得参加拳击比赛或训练。
2.3.6.2. 两次被击倒或因头部受重击而被判终止比赛。
在三个月的比赛中,若连续两次因头部受重击被击倒或因头部受重击失去继续比赛能力而被判终止比赛的运动员,从其第二次被击倒或终止比赛开始,三个月内不得参加拳击比赛或训练。
2.3.6.3. 三次被击倒或因头部受重击而被判终止比赛。
在一年的比赛中,若连续三次或因头部受重击失去继续比赛能力而被判终止比赛的运动员,从其第三次被击倒或终止比赛开始,一年内不得参加拳击比赛或训练。
2.3.6.4. 每次因头部受重击而被击倒或因头部受重击而被判终止比赛的判决,都必须在运动员手册上标注清楚。
2.3.6.5. 如果运动员在训练时被击倒,以上条款同样适用。
教练有责任向所在协会报告。
2.3.6.6. 如果运动员在“停止”或“分开”后被击中头部而被宣布比赛结束,违规击打对方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2.3.6.7. 运动员受重击倒下,但没有昏迷的,至少一个月不得参加比赛或训练。
2.3.6.8. 因受重击而昏迷一分钟的运动员,至少三个月不得参加比赛或训练。
2.3.6.9. 因受重击而昏迷一分钟以上的运动员,至少六个月不得参加比赛或训练。
2.3.6.10. 国际拳联医务委员对于受伤运动员的参赛限制有明确的规定。
2.3.6.11. 受伤运动员必须经医生证明已恢复后,才能继续比赛。
2.4. 非国际拳联组织的职业拳击比赛2.4.1. 任何参加了非国际拳联组织的职业拳击比赛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任何国际拳联批准的比赛。
第三条运动员比赛注册3.1. 有效的文件证明3.1.1. 护照检查——确认运动员的国籍和出生日期3.1.2. 运动员手册——确认运动员的体检记录和会籍3.1.3. 比赛身份注册卡——确认运动员本次参赛的有效性3.1.4. 身份验证合格证明——在运动员得到所有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和称重第四条体检4.1. 在称重之前,运动员必须接受体检,体检由医务仲裁委派的医生负责,以确保运动员身体状况适合参赛。
技术代表可决定提前进行体检。
医务仲裁主任可选择当地的队医协助医务仲裁体检。
4.2. 在体检和称体重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由本国/地区拳协秘书长或执行主任签属和/或盖章的最新国际比赛运动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