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SPX0001S-20170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八角、孜然、白胡椒、黑胡椒为原料,以鸡精、味精、食用盐为辅料,经拣选、粉碎、调配、搅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香辛料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花椒应符合GB/T 303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八角应符合GB/T 7652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胡椒、黑胡椒应符合GB/T 156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1.2 辅料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T 8967和 GB 2720的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和GB 2721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污染物限量表2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 ≤ 2.8GB 5009.12。
复合调味料企业标准 7185966

Q/HBSF复合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技术要求 (1)4 试验方法 (2)5 检测规则 (2)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3)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
本标准由****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001-2007。
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产品的定义、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精制食用盐、味精、白砂糖、脱水蔬菜、香辛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精,经加工制成的粉状、酱状、油状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20 味精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群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群检验GB 4789.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菌群检验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4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DB11/515 固态调味品卫生要求DB11/516 半固态(酱)调味品卫生要求DB11/517 液态调味品卫生要求QB/T2640 咸味食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复合调味料以食用植物油、精制食用盐、味精、白砂糖、脱水蔬菜、香辛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精,经加工制成的粉状、酱状、油状复合调味料。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番茄酱、黄豆酱为主要原料,辅以白砂糖、谷氨酸钠、食用盐、香辛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日落黄、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柠檬酸、苯甲酸钠),经调配、均质、灭菌、灌装制成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含量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622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NY/T 956番茄酱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番茄酱:应符合NY/T 956的规定。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SPX0001S-20170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八角、孜然、白胡椒、黑胡椒为原料,以鸡精、味精、食用盐为辅料,经拣选、粉碎、调配、搅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香辛料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花椒应符合GB/T 303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八角应符合GB/T 7652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胡椒、黑胡椒应符合GB/T 156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1.2 辅料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T 8967和 GB 2720的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和GB 2721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污染物限量表2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 ≤ 2.8GB 5009.12。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 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0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2.1 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2 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2.3 液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2.4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2.5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6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可以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2.7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3.1 按形态,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4.5.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4.5.2即食复合调味料中的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复合调味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酱油(大于30%)为原料,辅以植物香辛料、酵母抽提物、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苯甲酸钠、红曲红、焦糖色(普通法)]经原料处理、煮沸抽取、调配、过滤、杀菌、灌装而制成的复合调味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钠含量的测定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 酿造酱油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酿造酱油: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
固态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为主料,添加食用盐、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玉米淀粉、麦芽糊精其中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钾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制粒、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3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39-2003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T5461-2016食用盐GB/T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85-2008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GB/T20884-2007麦芽糊精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39-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琥珀酸二钠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QB/T2845-2007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料3.1.1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T8967-2007的规定。
香辛料复合调味汁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料复合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调味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黄原胶、日落黄、红曲米、苯甲酸钠)经加水煮沸、过滤、灭菌工序制成的烹调用香辛料复合调味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米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SB/T 10338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复合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粉、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辣椒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经精选,研磨、过筛、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T 30383 生姜
GB/T 30391 花椒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凉拌王、炒菜王、麻辣鲜、半斤香。
3.1 凉拌王:花椒粉为主要成份,辅以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辣椒粉、食用盐、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制成的。
3.2 炒菜王:辣椒粉、小茴香粉为主要成份,辅以花椒粉、姜粉、八角粉辅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制成的。
3.3 麻辣鲜:辣椒粉、花椒粉为主要成份,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辅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制成的。
3.4 半斤香:花椒粉、小茴香粉为主要成份,姜粉、八角粉、辣椒粉辅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制成的。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4.1.1.1 花椒粉:应符合GB/T 30391的规定
4.1.1.2 姜粉: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
4.1.1.3 小茴香粉: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4.1.1.4 八角粉:应符合GB/T 7652的规定
4.1.1.5 辣椒粉: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4.1.2.2 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
4.1.2.3 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
4.1.2.4 玉米淀粉: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kg,1kg用于检验,1kg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