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醅子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酒酿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酿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酒酿。
2 术语和定义
2.1 酒酿
以糯米等大米为主要原料,酒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浸泡、蒸煮、冷却、糖化、发酵,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含有一定发酵米粒固形物和酒精度的固液混合状食品,又称醪糟。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糯米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3.1.2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大米制品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3.5.1致病菌应符合GB 29921中粮食制品的规定。
3.5.2预包装产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 其他
4.1产品标签应标示酒精度。
4.2 酒精度大于0.5%/vol的产品应标示“过量食用有害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1、简要的起草过程为了着力改善酒酿行业食品安全状况,推动我国酒酿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被列入2017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17-008)。
项目牵头单位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承担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我国生产实际和行业现状,还吸纳工艺研究、监督检验和行业协会等协作单位参与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在标准的起草阶段。
起草组通过查阅整理生产研发文献资料,梳理对比酒酿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类汇总产品标准涉及的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添加剂、检验方法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形成起草项目工作手册。
初步收集分析国家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历年数据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查找影响酒酿安全性的关键因素,制定工作手册。
2018年4月13日,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项目启动会,三家起草单位的主要成员参会,会议主要讨论了起草项目工作手册的具体内容、难点问题、后期工作安排以及分工情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对该项目总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及征求意见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实施指标验证工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协调与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生产工艺、不同产品品种的酒酿生产和市场现状开展实地调查。
实地调研江苏、湖北、上海、四川等主要生产省市和地区,涉及湖北孝感麻糖米酒公司、湖北米婆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陆酿造有限公司、南通大热带食品(南通)有限公司、四川东柳醪糟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2家。
对酒酿生产管理人员、品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问卷调查21份。
DBS41 002-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DBS41 002-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2015-01-04公布2015-05-01实施2010-××-××公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1 范畴本标准适用于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2 术语和定义2.1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杂粮,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加入其他调味料、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食品。
2.2 发酵型蒸制小麦粉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小麦粉制品,如馒头、发糕等。
发酵型蒸制杂粮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杂粮(紫薯泥等)或杂粮粉(玉米面、荞麦面、高粱面、红薯面等),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杂粮制品,如杂粮馒头、杂粮发糕等。
2.4 发酵型蒸制其他面制品小麦粉和水为原料,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加入其他调味料、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其他面制品,如花卷、油卷等。
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续表43.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6.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酿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酿酒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加强酿酒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促进酿酒产业的健康发展。
1.3 本制度适用于酿酒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1 酿酒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
2.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控。
第三条原料采购和管理3.1 酿酒厂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
3.2 原料进厂时应进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
3.3 原料储存应按照品种、性质分类,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污染。
第四条生产过程控制4.1 酿酒厂应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2 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4.3 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条产品检验和质量控制5.1 酿酒厂应设立产品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
5.2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
5.3 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应记录完整,并存档备查。
第六条标签和包装管理6.1 酿酒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正确标注产品标签。
6.2 产品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7.1 酿酒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7.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酿酒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7.3 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员工健康管理8.1 酿酒厂应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2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员工,不得从事与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作。
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

预包装食品检验项目一、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一)抽检依据DB 22/T 221-2007《吉林烧酒》,GB/T 20821-2007《液态法白酒》,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GB/T 10781. 1-2006《浓香型白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僧酒及其配制酒》(二)检验项目酒精度,氧化物(以IICN计)白砂糖(一)抽检依据GB/T 317-2018《白砂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色值,蔗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二、冰糖(-)抽检依据GB/T 35883-2018《冰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三、饼干;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腐乳、豆豉、纳豆等;糕点;果冻;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其他液体调味料;(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茶饮料(一)抽检依据GB/T 21733-2008《茶饮料》(二)检验项目茶多酚四、畜禽肉类罐头(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铝(以Cr计)五、大豆油(一)抽检依据GB/T 1535-2017《大豆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二)检验项目酸价(K01I),过氧化值六、大米;酱卤肉制品(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七、蛋白饮料(一)抽检依据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GB/T 30885-2014《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料》,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十、淀粉(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菌落总数十一、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生湿面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十二、发酵乳(一)抽检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氧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检验项目蛋白质,三聚鼠胺十三、粉丝粉条(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铅(以Pb计)十四、复用餐饮具(一)抽检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二)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磺酸钠计),游离余性氯十五、谷物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镉(以Cd计)十六、果、蔬汁饮料(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二)检验项目展青霉素,铅(以Pb计)十七、红糖(一)抽检依据GB/T 35885-2018《红糖》,QB/T 4561-2013《红糖》(二)检验项目不溶于水杂质,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十八、花生及其制品(自制)(一)抽检依据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二)检验项目黄曲霉毒素B1十九、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依据GB/T 24399-2009《黄豆酱》,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二)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黄曲霉毒素&二十、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抽检依据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检验项目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二十一、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一)抽检依据LS/T 3220-2017《芝麻酱》,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酸值(以脂肪计)(KOH)二十二、.煎炸过程用油(-)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二)检验项目极性组分,酸价(KOH)二十三、.酱油(一)抽检依据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二)检验项目氨基酸态氮,镂盐(以氮计,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二十四、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一)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二)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二十五、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普通挂面、手工面;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二十六、绵白糖(一)抽检依据GB/T 1445-2018《绵白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项目总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二十七、灭菌乳(一)抽检依据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氧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二)检验项目蛋白质,酸度,三聚氧胺二十八、.食醋(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十九、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总碑(以As计)三十、水产动物类罐头(一)抽检依据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无机碑(以As计),组胺三叶水果类罐头(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日落黄,范菜红三十二、碳酸饮料(汽水)(一)抽检依据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三十三、糖果(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十四、调制乳(一)抽检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鼠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检验项目三聚鼠胺三十五、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一)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二)检验项目苯并[a]花三十六、香辛料调味油(一)抽检依据整顿办函[2011] 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二)检验项目苏丹红I,苏丹红II三十七、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一)抽检依据整顿办函[2011] 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三十八、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依据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二)检验项目银三十九、油炸面制品伯制)(一)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二)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四十、玉米油(一)抽检依据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 19111-2017《玉米油》(二)检验项目酸价(KOH),过氧化值四十一、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一)抽检依据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二)检验项目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四十二、饮用纯净水(一)抽检依据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二)检验项目耗氧量(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doc

2018.05.18
制定
填表人(签字):王敏处(科)室负责人(签字):王敏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晓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
(2015年第二季度)
部门(公章)填表日期:2015年6月23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食品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有效期截止日
备注
13
辽宁五女山米兰酒业有限公司
果汁饮料(山里红)
Q/LWM0003S-2015
21050022S-2015
2018.05.31
制定
14
辽宁五女山米兰酒业有限公司
果汁饮料(山葡萄)
Q/LWM0004S-2015
21050023S-2015
2018.05.31
制定
15
本溪寨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预拌粉
Q/BZS0009S-2015
21050024S-2015
食用牛油
Q/BMX0001S-2015
21050027S-2015
2018.07.08
修订
填表人(签字):王敏处(科)室负责人(签字):王敏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晓春
本溪市2015年注销备案的企业标准名单
(2015年第二季度)
部门(公章):填表日期:2015年6月23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冷冻饮品
4
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4
4
2
5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6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
酿酒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酿酒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酿酒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相关的员工。
第三条本企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酿酒产品安全、卫生、可靠。
二、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前,应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五条原料采购应选用优质、无害、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严禁使用违禁物质。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生产过程清洁、卫生、规范。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加强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八条生产结束后,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
三、储存管理第九条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符合国家有关储存标准。
第十条储存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防止混淆。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库存食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运输管理第十三条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运输标准。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损坏。
第十五条运输食品应按照规定温度、湿度运输,确保食品品质。
五、销售管理第十六条销售产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产品销售安全。
第十八条销售产品应保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保质期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销售过程中,加强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六、人员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健康标准。
第二十二条严禁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工作。
七、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醪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醪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醪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清洗、浸泡、蒸煮、拌曲、发酵、调配、包装、灭菌等工序制成的醪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 大米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 13662 黄酒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T 4577 甜酒曲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大米:应符合 GB/T 1354的规定。
3.1.2辅料甜酒曲:应符合QB/T 4577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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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醅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甜醅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莜麦、青稞、小麦为原料,经清洗、浸泡、蒸料、冷却、拌曲、发酵,辅以白砂糖、果葡糖浆,添加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柠檬酸、乳酸、三氯蔗糖、山梨酸钾和食用香精),经调配、灌装、灭菌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甜醅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7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搪瓷制品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1760 裸大麦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T 13359 莜麦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GB 31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根据固形物与工序不同分为固态甜醅子(灭菌)、固态甜醅子(未灭菌)和半固态甜醅子(灭菌)。
3.2 根据原料不同分为:莜麦甜醅子、青稞甜醅子、小麦甜醅子。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4.1.1.1 小麦:应符合GB 1351的规定。
4.1.1.2 青稞:应符合GB/T 11760的规定。
4.1.1.3 莜麦:应符合GB/T 13359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酵母:应符合GB 31639的规定。
4.1.2.2 阿斯巴甜:应符合GB 1886.47的规定。
4.1.2.3 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
4.1.2.4 果葡糖浆:应符合GB/T 20882的规定。
4.1.2.5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
4.1.2.6 乳酸:应符合GB 1886.173的规定。
4.1.2.7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
4.1.2.8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
4.1.2.9 食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柠檬酸、乳酸、三氯蔗糖和食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量添加。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6规定。
7 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