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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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物业小区内居民和资产的安全,防备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订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进行编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小区内的全部建筑、设备、设施和人员,旨在确保物业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地组织、落实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管理机构物业小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物业公司负责人担负主任,委员包含小区业主代表、消防专家等相关人员。

委员会负责订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纪律,监督和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职责分工1.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消防安全情况。

2.小区业主代表负责帮助物业公司负责人,宣传和推广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小区居民参加消防演练,及时报告消防安全隐患。

3.消防专家负责供应技术引导和咨询,参加订立物业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和设置,检查和评估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情况。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1.物业小区内的建筑应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含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2.物业公司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六条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1.物业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或堆放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居民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快速有序地疏散。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1.物业公司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向小区居民和工作人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本领。

2.物业小区应配备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并在公共场合设置消防安全宣传展板。

第八条灭火器材管理1.物业小区内的灭火器应依照国家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测与充装。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24小时值班制度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

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小区内的所有居民、商户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居民代表和安全专家组成。

2.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

三、消防安全责任
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居民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从事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四、消防安全措施
1. 小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定期对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火灾应急处理、疏散逃生等。

六、火灾应急预案
1. 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扑救等步骤。

2. 预案应定期更新,并进行实际演练,以确保有效性。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罚款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小区实际情况。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严禁损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将消防用水作为民用;2、小区内严禁携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3、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有一定危险的作业由管理处批准方可施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4、注意防火,在施工结束时,应切断电源,并检查确实没有火灾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5、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如有火灾发生及时报警,并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6、管理公司将定期对工作人员及业主进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习;7、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8、安全的使用煤气及灶具,使用家用电器不可超负荷使用;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根据中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 管理机构和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聘请专业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管理要求。

3. 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灭火器材管理: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位置明显可见,并定期进行检查、充装和更换。

5.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定期组织小区内的居民和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内部通知、宣传栏、电视广播等渠道,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7. 控制火灾风险:加强小区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早发现、解决潜在的火灾安全风险。

8.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小区内的电器设备,升级老化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救火组织和人员:
1. 小区应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负责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小区应有专门的消防队伍,消防队伍成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

3. 小区消防队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二、消防设施:
1. 小区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2. 消防水源应经常检查保持畅通,配备消防水枪、消防水带等。

3.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4.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或堆放物品。

三、消防安全宣传:
1. 小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

2. 小区应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牌,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

3. 小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

四、火灾预防和隐患排查:
1. 小区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小区应加强对电气设施、煤气设施、油烟排放设施等消防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 小区应加强对居民家庭火灾防范教育,提醒居民注意使用电器、用火、用气的安全。

五、火灾应急处置:
1. 小区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 小区应配备消防应急设备,如警报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

3. 小区应加强对火灾快速报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灭火救援及时到位。

4. 小区应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细节可以根据不同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

居民群众做为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主体,其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等是主要原因,并未从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间加以考虑。

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传的广度、力度不强,强制手段、措施应用不到位。

(二)物业管理单位措施不足。

做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担负主要职责。

但很多物管单位为避免与居民发生冲突,物业管理费收缴便利等因素,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推诿扯皮,对居民违法行为约束力不够。

(三)岗位职责不清。

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来兼职,没有形成专人专管,也未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

特别当发生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互相推卸职责,往往形成发现问题后“无人管、无人解决”的尴尬局面。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消防工作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制,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三、社区居委会每年应和社区内每户居民签定居民防火公约,并检查防火公约的落实情况。

四、社区居委会每年应和社区内非消防重点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五、实行或者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或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管理责任。

六、社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应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年度考评并落实各种奖惩措施。

七、社区和各单位应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落实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一)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物业管理人员及使用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义务消防队,由小区保安员、热心业主及志愿者组成,负责火灾初起时的扑救和疏散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对业主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小区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

第十一条检查内容包括: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 楼梯间、电梯间等公共区域是否堆放杂物;4. 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是否规范;5. 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应采取临时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五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维修、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严禁擅自改动、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十八条报警并通知消防部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第七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机构1. 小区物业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员配置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2. 每栋楼或每个单元楼配备至少一名消防安全员,负责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性等工作。

三、消防设施及设备管理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小区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安装明确标识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保持其清晰可见。

四、消防安全宣传1. 定期组织小区内的居民、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

2. 在小区内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及时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等信息。

3. 制作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定期发放给小区内的居民。

五、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1. 定期对小区内的房屋、楼道、公共区域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居民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指导整改。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1. 制定小区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居民、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小区内设置消防安全逃生示意图,确保居民、员工熟悉逃生路线。

七、消防通道管理1. 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2.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的照明设备和灭火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

八、日常巡查和记录1. 消防安全员要定期巡查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2. 消防安全员要做好相关的巡查记录,以备查阅和备案。

九、违规处理1. 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以上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规定,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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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1.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用火安全管理:2.(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P>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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