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报价
投标报价之不平衡报价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市场的逐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也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中,这标志着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走向一个有序、健康的运行轨道,同时也对造价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作为一名优秀的造价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中如何采取有效的报价策略,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脱颖而出,最终中标,既为公司带来了生产任务又实现了公司的最大盈利价值这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
投标报价竞争的胜负和中标与否,不仅取决于竞争者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更主要取决于竞争策略是否正确。
投标报价策略是指投标单位在合法竞争条件下,依据自身的实力和条件决定投标报价行为的决策思维和行动。
投标策略作为投标取胜的方式、手段和艺术,贯穿于投标竞争的始终,内容十分丰富。
在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是整个过程的核心,报价过高,则可能因为超出“最高限价”而失去中标机会;报价过低,则可能因为低于“合理低价”而废标,或者即使中标,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亏本的风险。
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施工企业想要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及时抓住市场转瞬即逝的契机,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保证报价的竞争性,那么不平衡报价无疑是施工企业首选的投标报价策略。
一、不平衡报价的概念不平衡报价就是在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基本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二、不平衡报价的目的不平衡报价是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些项目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项目的单价来使工程所需要资金达到最小的方法。
它的目的并不是靠降低报价来提高投标的竞争力,也不是靠提高报价而期望中标后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是:(一)改善工程项目的资金流动。
(二)赚取由于工程量改变而引起的额外收入。
(三)给二次经营工作开辟良好的索赔空间。
49.不平衡报价

三、不平衡报价投标策略实现创收的三大途径
报价技巧:
适当降低材料价格,而抬高其他项目报价,使材料价格 变化未超过5%,避免施工中获得材料款减少。
投标报价时:市场价格:350
报价:340
-5.71%
-2.94%
施工时:市场价格:330
若以单价340元报价,材料变化幅度为2.94%,按合同不需对花岗岩单价进行调整。
某市政道路边坡防护工程原设计为三级边坡 防护,承包商为了中标而将基坑开挖单价报低,回 填土单价报高,采取低价策略。在施工过程中发 生了大面积山体滑体,施工单位于是提出设计变 更要求,改为五级边坡防护,减少开挖量和增加回 填量,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
三、不平衡报价投标策略实现创收的三大途径
不平衡报价与工程索赔的配合
谢谢观看
三、不平衡报价投标策略实现创收的三大途径
调整报价前,按实际降低的材料价结算,花岗岩工程款结算价为: 330×3250=1072500(元)
调整报价后花岗岩工程款结算价为: 340×3250+10×3250=1105000+32500=1137500(元)
调整报价后比调整报价前多结算工程款: 1137500-1072500=65000(元)
利用踏勘现 场识别的风
险
根据踏勘现场的地形、 地貌资料, 结合招标文件提 供的相关信息, 若在实际施工中地质发生了变化( 开挖土 石方变化、 地基处理、 换填土石、 桩基等 ) , 现场签证 估计可能会增加工程量时, 可提高其报价单价。
三、不平衡报价投标策略实现创收的三大途径
案例 不平衡报价与利用招标文件缺陷导致变更的配合.
二、招投标中的投标策略-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的前提:单价合同
49.不平衡报价法

通常做法
通常做法
序 号 不平衡报价的项目 变化趋势 不平衡报价情况
1
2 3 4 5 6
资金回收时间
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准确
早 晚 增加 减少
单价高 单价低 单价高 单价低
增加 单价高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年版)6.2.8条文说明:实行工程清单招标,投 施工做法不确定 减少 单价低 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自己施工可能性大 单价高 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 专业工程 自己施工可能性小 单价低 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 总价承包部分 费用高 总价与单价承包相结合的工程 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单价承包部分 费用低
案例解析
本案例要求运用工程经济学的知识,定量计算不平衡报价法所取得的收 益。因此, 要能熟练运用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公式和现金流量图。 计算中涉及两个现值公式,即: 一次支付现值公式P = F( P/F ,i,n) 等额年金现值公式P = A (P/A, i,n)
解答
问题1: 答:恰当。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桩基围护工程和主体结构工 程的单价 调髙,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 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而
现值系数表
问题:
1. 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 (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案例分析
本案例考核不平衡报价法的基本原理及其运用。首先,要明确不平衡报 价法的基本 原理是在估价(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分项工程的单价,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 对于单价调整前的“平衡报价”而言。通常对前 期工程、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程(由于图纸深度不够)、计日工等,可将 原估单价调高,反之则调低。其次,要注意单价调整时不能畸高畸低,一 般来说,单价调整幅度不宜超过±10%,只有对承包商具有特别优势的某 些分项工程,才可适当增大调整幅度。
浅谈不平衡报价的模式及风险防范3)

浅谈不平衡报价的模式及风险防范一、不平衡报价的概念及模式所谓的不平衡报价是指施工企业在投标总报价确定的前提下,有意识地调整某些项目的单价或数量,旨在从设计修改引起工程量或单价变更中获得额外收益。
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明显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正的项目,其单价则会高些,以利变更估价时采用。
二是预测到以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则会高些,反之,其单价则会低些。
三是对难于计算准确工程量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其单价可报得高些。
虽然总报价影响不大,但一旦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投标时工程量大,企业就可获得较大的利润,而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投标时工程量小,对企业利润影响也不大。
四是对建设单位提供暂定价格的项目,如暂定价偏低,则工程量有意扩大,待以后价格提高后获取额外的差价,如暂定价偏低,则工程量缩小(仅指招标单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招标)。
五是对先期施工的项目,其单价会定得高一些,可增加早期收入,加快资金周转。
对后期施工的项目,其单价会定得低一些。
六是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
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产生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风险不平衡报价出现的原因有二:其一,就是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在工程造价计取上的对立性,招标单位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工程造价最小化,而投标单位在相同前提下,则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
其二,就是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态势愈演愈烈,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单位能否中标,而招标单位为了减少投资,一般都追求低价中标,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压低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
对施工企业而言,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就业主而言,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将扰乱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不平衡报价的处理方式研究(2)

不平衡报价结算处理方式研究不平衡报价的背景资料不平衡报价的定义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不影响工程总报价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达到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报价而言,并在常规报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到的,是对常规报价的优化,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对投标人而言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时招标人将蒙受巨额损失。
一)广东省标定站2024年的三则调解案例处理方式:案例一某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资金属性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设公司负责承建。
2019年1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争议事项:本工程招标文件22.2投标报价风险中约定“本工程不接受工程总价金额直接降幅及不平衡报价”,结算时,发包人提出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中标单价作为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发承包双方就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中标单价能否调整产生争议(仅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未定义也未约定如何调)。
双方观点: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22.2投标报价风险中的要求,当中标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时,应按不平衡报价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不平衡单价)。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文件只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并未提供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故应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按中标单价结算)。
一)广东省标定站2024年的三则调解案例处理方式:案例一广东站观点:来函资料显示,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不接受工程总价金额直接降幅及不平衡报价,但招标时只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总额,未提供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也未明确不平衡报价的定义,且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均未约定中标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需调整合同价款,故工程结算时应按中标单价执行,不作调整。
不平衡报价技巧

不平衡报价技巧在商业谈判中,报价是一项关键的技巧。
通过合理的报价,可以达成双方的利益平衡,实现共赢的局面。
然而,有时候为了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人们会采用一些不平衡的报价技巧。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不平衡报价技巧,并分析其优缺点。
1. 高开低走高开低走是指在报价初期给出一个较高的价格,然后在后续的谈判中逐渐降低价格。
这种报价技巧的优点是可以给对方留下较好的印象,并且在后续的谈判中有更大的空间进行让步。
但是,这种技巧也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对方察觉到你的报价是有意识的不平衡,可能会降低对你的信任度。
2. 附加条件报价附加条件报价是指在报价中增加一些条件,以达到降低价格或增加利益的目的。
比如,你可以提出只在对方购买更多产品或达到一定销售额的情况下才给予优惠价格。
这种技巧的好处是可以促使对方做出更大的购买或合作,从而增加自身的收益。
但是,如果条件过于苛刻或不合理,可能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导致谈判破裂。
3. 分阶段报价分阶段报价是指将整个交易过程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给出不同的报价。
比如,你可以先给出一个较低的报价,但在后续的合作中逐渐提高价格。
这种技巧的优点是可以逐步建立合作关系,减少对方的风险感。
然而,如果对方发现你的分阶段报价是有意为之,可能会对你的诚信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合作的持续性。
4. 高低搭配报价高低搭配报价是指在报价中同时给出一个较高的价格和一个较低的价格。
这种技巧的目的是让对方在两个选项中做出选择,从而增加自己的议价空间。
但是,如果对方发现你的高低搭配报价是有意为之,可能会对你的诚信产生质疑,甚至可能中断谈判。
5. 先进后出报价先进后出报价是指在谈判过程中,先让对方先透露自己的底线,然后再根据对方的底线制定自己的报价。
这种技巧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底线,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报价。
然而,如果对方发现你的报价是基于他们透露的底线而来,可能会对你的诚信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合作的进行。
不平衡报价技巧在商业谈判中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注意方法和技巧的把握。
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问题怎么处理

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问题怎么处理
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需要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科学分析和处理。
在招标完成后,应及时对中标单位报价书进行造价评审分析,对于正常报价项目在合同中常规约定即可,对于异常不平衡报价情况,应按照规定进行细化处理,以解决结算时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隐患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很多类似不平衡报价案例,例如某些项目中,被替换的原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远低于市场价。
另外,某些项目中,清单报价中某些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特别高,而有些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特别低,但总价不超出招标控制价,最终获得中标资格。
这种不平衡报价原则上属于报价策略,无法认定为违规行为。
但是施工时出现报价低的项目干得少,报价高的项目干得多,甚至出现严重偏离市场单价情况,致使结算时面临如何公正处理问题。
因此,需要对这种变更情况进行适当处理。
同时,有些实际案例表明,不排除部分施工企业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情况,即低价中标后再想方设法取消低价项目,换成其他实施内容,为此也需要引起对于这种不平衡报价情况的处理。
在处理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问题时,需要依据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并依据现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造价调整。
这样才能确保结算时的公正和合理。
不平衡报价法

-------------------------------------------------------------------------------- 不平衡报价法一、前言作为承包商,参加投标都希望自己能中标,以取得工程承包权。
为了中标,承包商都希望自己的标价尽量接近标底,而又略低于竞争对手的标价。
尽管,这是非常困难的。
承包商们在投标报价之前,一般都应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以便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策略。
例如,熟悉招标文件,了解施工现场、运输道路、主要材料供应条件,了解参与竞争的公司的情况,并逐家分析他们可能的报价等。
投标的策略主要体现在报价上。
投标单位根据掌握的以上情况,确定自己的报价策略。
在定价时,哪些项目定价宜高些,哪些项目可能低些;或在一个工程中,在总价无多大出入的情况下,哪些单价宜定得高些,哪些低些,都有一定技巧。
运用得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工程的中标与否,也会影响到盈利的多少或亏本。
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可采用:1、免担风险,增大报价。
对施工条件差的工程(如场地狭窄或地处闹市或交通要道),造价低的小型工程,自己施工有专长的小型工程,报价可高些。
对工程比较复杂的项目,没有把握的项目,也可采取增大报价来减少风险。
但这种做法中标机会很少。
2、活口报价。
在工程的报价中留下一些活口,表面看报价较低,但在投标报价中附加多项备注,留在施工过程中处理。
其结果不是低标而是高标。
3、多方案报价。
由于招标文件不明确或本身有多方案存在,投标单位即可作多方案报价,最后与招标单位协商处理。
4、薄利保本报价。
工程条件好,同时做过同类型工程,目前,本单位任务不饱满,不接任务就会发生窝工,为了争取中标,采取薄利保本策略,按最低的报价水平报价。
另外,工程较简单而工程量较大的(如成批住宅区、大量土石方工程等),短期内能突击完成的且承包商较多而竞争能力较强时,报价宜低一些。
5、亏损报价。
亏损报价是企业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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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这种方法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得比较普遍,是一种投标策略;对于工程项目。
应根据工程项目不同特点及施工条件等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的前提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它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已经运用了多年,现在已经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它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投标时承包商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估算量。
仅仅用于招标),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而这个总价是理念上的东西,或者说只是评标委员会在比较各家标价的高低时提供了一个总的大致参考值,实际上承包商拿回的总收入等于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收的工程量与相应单价的乘积。
FIDIC合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及不平衡报价技巧一、工程量清单简介1.工程量清单是FIDIC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英文全称为Bill of Quantities,简称B.Q.。
在合同中B.Q.单通常是独立成册,它是投标报价时计算标价的主要基础;也是承包商通过咨询工程师与业主核算工程款的重要依据;还是作为评估工程变更令、工程结算时的参考的依据。
2.B.Q.单在结构形式上通常分作苦干个子项。
以房建项目为例,这类子项一般是按工序划分,可能包括清理现场、土方开挖、混凝土工序、砌砖工序、防水工序、屋面工序、木工工序、沟缝工序、钢结构、给排水管道、抹灰工序、水电、油漆、外装修、内装修和围墙等。
3.每个B.Q.单的表格都是由若干项竖列构成,最左边的一列是项目序号,第二列是需要填报单价的单项工程的技术性描述,第三列是该单项工程的规定数量(实际上是咨询工程师的估算数量),第四列是该项工程的单价,发标时是空白的,是由承包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特点,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的综合单价,在投标时逐项填上),最右面的竖列是用第三列数量乘以第四列数量单价得到的小计价格。
最右面一列的数字之和列在每页B.Q.单的下端,将各项下端的结果累计相加,即可得出承包商项目投标的报价总额。
二、FIDIC合同的特点1.FIDIC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B.Q.单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使用过程中是"量变(指工程量)价不变(指单价)",这与国内曾经普遍采用的定额概预算方法有所不同,它将工程定价的权力充分交给了市场。
FIDIC合同在《投标者须知》中都会明文规定,合同单价的地位高于一切。
如果B.Q.单中的单价与总价发生矛盾,应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数字与英文文字矛盾,应以英文文字为准;如果复价与单价乘以工程数量的积不一致时,以所填报的单价为准。
对于没有填报单价或价格的工程内容,业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工程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已包含在B.Q.单的其他工程内容单价或价格中。
填上的单价就成为支付的法律依据,由此可见单价在B.Q.单中的重要性。
因此承包商在填写B.Q.单中的工程单价时,要牢固树立市场竞争意识,且要避免因笔误而影响日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确定。
2.FIDIC合同的签约总价只是一个概念,或者说只是为业主和咨询工程师在比较各家标价的高低时提供了一个大致参考值,可作为计算履约保函、预付款、工程保留金、延期赔偿费等的数字依据。
B.Q.单所提供的工程数量会随咨询工程师的设计和测算深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且肯定与实际施工发生的情况存有差距。
签约之后,现场的实际工作量要么大于、要么小于合同中规定的工作量,从来没有一个合同的合约总价与完工总价是一致的。
这是现实,承包商实际获得的总收入是在履约过程中通过验工计价得出的。
尽管项目总标价相近,但由于报价时B.Q.单中各个条目的单价不同,结果也会导致承包商的获利有所差异,因而就给承包商提供了创利的机会。
三、不平衡报价技巧下面要谈到的不平衡报价就是利用FIDIC合同在报价时是"单价合同",而在实施时是"复测合同"(Remeasurement Contract)的特点。
在总标价不变的前提下,将B.Q.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得略高于正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
承包商可以抓住工料量数的过程,争取做到"早收钱,多收钱",尽量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1.什么叫早收钱呢?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工程一开工,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
技巧就是在报价时把B.Q.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之单价调高(如开办费、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基础和结构部分等),后完成的工作内容之单价调低(如道路面层、交通指示牌、屋顶装修、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
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成本,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财务应变能力得到提高,还有适量利息收入,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
这个收支曲线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Front Loading)配置法,其核心就是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
这不仅仅是个平衡和舒缓承包商资金压力的问题,其中还包含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在里面。
如果承包商永远处于这种"顺差"状态下,收入比支出多,那么按照FIDIC合同第65款、第66款和第69款,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随时可以给咨询工程师或业主发信,提出停止履约或中止合同。
同时,项目现场如果再管理得好一些,盈利还会更多,承包商的现场工作人员休息、生活舒适,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业主可以接受,不会认为承包商在提无理要求。
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单价的不平衡要有适当的尺度,不可以随意伸缩。
当B.Q.单中许多单价成倍或数倍地偏离了适中的市场价格时,就可能被业主判为废标,甚至列入日后不许再投标的黑名单。
例如,一个1000万元的项目,开工不久,营地设施刚刚完工就先收业主500万元是不可能的。
应该注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多收20-30%属于比较合理的范围,对方基本上能够接受,承包商可以解释为要事先进设备、订货。
如果不平衡的比例分配得过分悬殊,使得早期工作内容的单价明显不合理,业主就可能要求承包商就此提供单价分析及计算依据,承包商反倒会弄巧成拙。
2. "多收钱"就是参照项目工程数量的函数变化,通过合理调整相关单价而实现的,海外称此为Active Cost Driver Apportionment。
标书B.Q.单中所提供的、经咨询工程师计算后得出的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数量之间多少都会存有差异,有时甚至相差很大,而表中单价是空白待填的。
由此可见,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互为函数关系。
承包商的实际收入与B.Q.单中给定的工程数量并无直接关系,原因之一是不管咨询工程师是否发出工程变更令,验工计价时,都以咨询工程师现场监工、实地复测完成的工作量为准,承包商的验工计价收入是B.Q.单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之积。
另一方面由于咨询工程师在根据合同图纸编制B.Q.单时,对于工程数量的估算不可能绝对准确,甚至难免出现各种错误,因而承包商实施的工程数量肯定不会与之相等。
(1).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这就是盈利的机会。
例如,承包商的单价已定为100元/m3,如果有绝对把握认为标书列明的10000m3 工程量有误,应该是15000m3 。
那么,就可以把B.Q.单里的单价报得高一些,例如,报到130元/ m3。
承包商报价时是按照130元/m3×10000m3 写入合同金额里,而实际发生数是130元/ m3×15000m3 ,这样在验工计价时就能比原来的100元/m3 赚取更多的钱。
(2).如果认为标书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
这样投标时好象是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完成那么多工作量,承包商会赔很少的一部分。
投标报价的关键是决策,而决策前要注意分析论证,避免决策的模糊性、随意性和盲目性,保持决策执行的连贯性和严肃性,同时承包商报价人员的水平非常重要,他们应该学会分析判断。
分析判断是否正确,取决于对项目的充分调研、掌握丰富的资料、准确的信息以及经验的积累,当然最终决策人的水平和魄力也必不可少。
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报价时高低互相抵消,总价上却看不出来;履约时所形成的数量少,完成的也就少,单价调低,损失也就降到最低;数量多,完成的也多,单价调高,承包商便能获取较大的利润。
利润多、损失小,合起来还是盈利。
当然,不平衡报价也有风险,这要看承包商的判断和决策是否准确。
即便判断正确,业主也可以想办法,靠发变更令减少施工时的工程数量,甚至强行改变或取消原有设计。
这就需要承包商具备一定的运作经验和技巧,必须对具体情况做出充分调研分析后才可以形成决策,以制造足够的空间去应对业主。
承包商必须熟悉和消化合同B.Q.单中的工程内容,不可放过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清楚自己的报价范围和相关的责任,否则就难以确定业主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否属于合同内容,糊里糊涂地随着业主的指挥棒转,最终必然形成被动。
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往往善于寻找B.Q.单中的疏漏,也就是在海外项目上常听到的"Looking for the gaps in the B.Q.",并且从中寻找机会,最终使得履约金额大于签约金额。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出现承包商在合同中单价报得很低,并且低于成本线的情况时,那么还是少干为妙,因为干得越多赔得越多。
总之,对承包商来说,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企业的主旋律就是形成利润,掌握目前的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就非常重要。
什么是不平衡报价投标技巧对承包商来说,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企业的主旋律就是形成利润。
但盈利有多种方式,掌握项目前期的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就非常重要。
承包商必须按招标程序通过竞标获得项目,而投标报价不仅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同时还有赖于编标人员的实践经验及临场决策,应该注意灵活掌握,注意分寸,善于加价与削价。
此外,还应避免报价人员与实施人员之间相互脱节的现象,力争维系经济责任的连续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一个蕴含潜力和机会的报价得以贯彻执行,最终确保项目盈利。
项目中标后要特别强化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把现场工作视为一个系统,在投标报价、施工策划、合约管理和成本监控上下大力气。
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经理应由海外经验丰富、独立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领导班子要力争形成道德好、素质高、懂技巧、会外语、善管理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