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及其计量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租赁可控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以内部调配为主、市场租赁为辅,防止盲目租用增大成本或造成本公司机械的闲置。
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分阶段将工程需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内部调配,上报的内容包括: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租入管理第四条各项目部在租用外部设备时,按照规定填写《机械租赁审批表》报请公司审核,项目部外租机械(大型机械)单台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对租赁的机械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上报公司审核加盖审核章。
第五条租入机械尽量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如果工程量不饱和可采用台班计量或月租方式,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尽量降低超时单价的补偿,防止设备窝工浪费。
第六条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天将租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填写《设备工作单》。
第七条对租入的设备要加强计量签认管理。
计量签认原则上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使用工程结算单格式,按工程结算程序逐月进行结算,由合约商务部进行计价。
第八条计量签认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日期、工作内容、起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台时及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九条对租入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
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入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项目设备部门要建立完善《设备租赁台帐》,对项目外租设备坚持每月经济分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力争使外租设备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第三章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由生产经理或现场调度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若需要使用施工设备,需告知项目经理。
第十二条使用机械设备单位每天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签认。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规章制度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旨在管理租赁流程、规范租赁行为、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
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1. 机械设备租赁范围:公司提供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
2. 租赁标准: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机械设备的租赁标准,包括租期、租金、押金、保险等内容。
客户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租赁。
3. 租赁程序:客户在租赁机械设备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协议签订、支付租金和押金等程序,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
4. 设备交付:公司在租赁设备交付给客户前,需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客户在收到设备后,需进行验收确认。
5. 设备归还:客户在租赁期满后,需按时将设备归还给公司,并在现场进行设备的清洁和检查,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
6. 保养维修:公司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操作设备。
三、租赁合同1. 租赁协议:租赁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租金、租期、保险、维修和保养责任等内容。
2. 合同履行:租赁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客户按时支付租金,公司按时提供设备和服务。
3. 变更解除:如有合同内容需要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解除。
4. 保密条款:租赁合同中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内容需保密,否则可能会导致违约行为。
四、服务质量保障1. 设备保障: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及时反馈给公司。
2. 安全管理:公司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施工安全。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机械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租赁活动,包括设备租赁申请、审批、合同签订、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及租金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机械设备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需求收集、供应商选择、租赁合同管理、设备使用情况监督等。
第二章设备租赁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在需要使用机械设备时,应提前向设备管理部提交设备租赁申请,说明所需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在收到申请后,应评估现有设备资源是否满足需求,如无法满足,则组织市场调查,了解设备租赁市场情况,编制设备租赁方案。
第六条设备租赁方案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价格、租期、维修保养等因素,确保租赁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设备租赁合同管理第七条租赁设备前,设备管理部应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保养责任等。
第八条租赁合同签订后,设备管理部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并建立设备租赁合同档案,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第九条在租赁期间,设备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设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和服务。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第十条租赁设备到达现场后,设备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和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使用设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第五章租金结算与支付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定期与设备供应商进行租金结算。
第十四条租金结算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机械租赁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械租赁单位的经营管理,确保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租赁、销售、维修、保养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遵循“客户至上、服务第一、诚信经营、安全第一”的原则,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租赁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机械租赁单位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本单位业务。
第五条设部门经理若干名,分别负责租赁、销售、维修、保养等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员工若干名,分别负责租赁、销售、维修、保养等业务的具体操作。
第三章租赁业务管理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1. 租赁双方应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明确租赁设备、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2. 租赁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租赁合同签订前,租赁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第八条设备验收:1. 租赁方在收到租赁设备后,应进行验收,确认设备完好、符合合同约定。
2. 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通知租赁方,由租赁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九条租赁期限及租金:1. 租赁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
2. 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支付方式可协商确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1. 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租赁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支付滞纳金。
3. 租赁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设备维修:1. 租赁设备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租赁方应负责维修。
2. 维修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
第十二条设备保养:1. 租赁方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2. 保养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1. 租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租赁设备安全使用。
2. 租赁方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确保租赁过程的安全、高效和有序,降低租赁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租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申请、合同签订、设备交付、使用管理、维护保养、退租及费用结算等环节。
第二章租赁申请与审批第三条凡需租赁机械设备,须填写《机械设备租赁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申请租赁的机械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性能稳定,质量可靠;3. 维护保养良好,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三章租赁合同第五条租赁合同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规格、性能参数;2.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3. 设备交付、使用、维护保养、退租及费用结算等条款;4. 双方责任和义务;5.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条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设备交付与使用第七条租赁设备交付前,由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并指导租用单位进行验收。
第八条租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确保安全。
第九条租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维护保养与维修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发生故障,租用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安排维修。
第十二条维修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第六章退租与结算第十三条租赁期满,租用单位应将设备完好无损地退还给公司。
第十四条退租时,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后,办理退租手续。
第十五条租赁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因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机械设备租赁业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对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内的设备并稳定运营3年以上;2.具备营业场所,并具有相应的设备管理、维护和保险等制度;3.具有固定管理人员,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的管理1.审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的基本情况,确认其是否符合条件;2.对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使用年限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3.跟踪客户使用情况,及时维修机械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4.制定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设备数量、服务项目、价格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5.对机械设备租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价、计价单位、计价方式等。
四、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1.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达到使用标准;2.在设备交付顾客使用前,应做好详细的设备交接记录;3.完成租赁服务后应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4.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并进行维护记录;5.对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机械设备租金的收取和支付1.租赁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租金收取标准和方式,租赁期限等;2.租金的支付应当按合同约定或者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支付;3.租赁企业应当保证租金的公开透明,并不得在租期结束时乱收费、硬拉费用等。
六、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1.引导消费者了解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相关规定;2.及时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3.对于因不履行合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影响公共利益等原因引发的纠纷,应及时协调解决。
七、重要惩罚条款对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将根据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分。
同时,对行业内违法违规、影响公共利益的企业进行公示,并取消其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许可证。
八、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调整自身经营行为。
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租赁的各类机械设备及其操作人员。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赁前的安全检查第四条机械设备租赁前,租赁方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以下安全检查:1. 检查机械设备的外观是否有损伤、锈蚀、裂纹等现象;2. 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3. 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4. 检查机械设备的相关证书、手续是否齐全。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租赁方应要求出租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租赁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安全责任。
第七条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酒后、疲劳、带病操作机械设备。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操作要求。
第十一条租赁方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租赁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结束后的安全处理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租赁方应将机械设备完好无损地归还给出租方。
第十四条出租方在收到机械设备后,应进行以下安全检查:1. 检查机械设备的外观是否有损伤、锈蚀、裂纹等现象;2. 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3. 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安全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设备租赁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设备租赁活动的企业、个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租赁安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租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设备租赁安全。
第二章设备租赁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七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设备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得出租。
第八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租赁档案,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使用年限、维护保养记录等信息。
第九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向租赁方提供设备租赁安全使用说明书,告知租赁方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方进行安全培训,确保租赁方了解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三章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租赁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租赁方具备使用租赁设备的安全条件。
第十四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方进行安全监督,确保租赁方按照规定使用设备。
第十七条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方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租赁方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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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指分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和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的需要,对各种设备和车辆进行的租用和出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四条租赁设备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和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再考虑从外部租用。
第五条租用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全面考评出租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选定,分公司各作业层所有需设备租赁由分公司组织进行租赁,租赁大型设备或批量租赁(5台以上、标的在50万以上)时报公司机运部招标。
第六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如租用后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应及时退租。
第七条设备租赁单价要参考集团公司指导价,不得高于公司编制的《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第一批)》(附后)。
要采取灵活的租赁方式,逐步推行租赁设备的量化管理。
根据工程任务、工程量和设备作业性质的不同,采取按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保底租金+量化租金、月租等方式实施设备租赁,降低设备租赁费用支出
第三章租赁管理
第八条设备的租赁,严格执行租赁设备报批制度,由各机械队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租赁计划(包含设备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等),报分公司机运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OA工作流报公司机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租赁合同以附件形式报批。
方可租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租赁设备。
第九条从外部租赁设备时,由分公司机运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组织招标(或采取询价方式)从租赁市场选择出租方,设备出租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出租方自有的设备。
第十条严禁租用本单位(分公司)工作人员(含公司职工和外聘工作人员)为出租方的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等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十二条可以明确统计实物工作量的设备必须按完成的工程量形式租赁,租赁单价由分公司机运部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制定,并报公司经济管理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若工程量不饱和或需多机联合作业等因素无法明确界定单台设备完成的工程量可采用台班计量、月租方式或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或台班,防止设备窝工浪费,使租金支付更趋合理。
第十四条必须加强对租赁设备的结算手续管理。
结算手续中完成的工作量或台班(小时)必须有使用单位现场带班人员、统计员、现场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经分公司设备、工程部,财务部门审核,分公司经理签字后,设备出租方方可凭手续齐全的结算单,到分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租金原则上逐月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由分公司租用统一调配使用的设备在租金结算后要及时将租赁费用分摊转账到各设备使用单位,计入本单位工程成本。
分摊依据为各使用单位签认的《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
第十六条对租赁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
分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赁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租赁设备要纳入分公司设备统一管理,作业层由统计员统计油、材料消耗,填写租赁设备运转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完成实物工程量和实际工作小时等,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发放、收回及登记等统计工作,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
过程中分公司机运部不定期、不定时地抽查记录的真实性,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和行为,一次罚款2000元,重者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分公司设备闲置时,各单位应积极对外联系出租,提高设备利用率,增创公司收益;设备外租前,出租方案应报分公司机运部审核,经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出租。
第十九条大型设备对外出租时,应派专人随机负责设备管理、台班签认等工作,确保设备保养维修到位,技术状况良好,并做好动态监控,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机运部。
第二十条承租单位不得将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一条租用设备时,作业层根据批准的计划,须对所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必要时到施工现场),实施机械设备进场验证,确定设备状况能否满足使用要求,租赁双方确认技术状况能满足施工后,由分公司机运部和分公司主管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二条设备租赁合同应依据合同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参照公司编制的《设备租赁合同(范本)》办理,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租用期限、使用地点、完成工程实物量或月工作台班、台班单价,费用结算、设备进退场、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设备租用合同由分公司设备负责人牵头,分公司工程部、财务部、经理共同参与确定,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包月租用设备的租用合同中应对所租设备每月维修保养时间进行限定,超出合同约定时间时按双方协商标准进行扣款。
第二十四条租赁合同必须在分公司财务部、工程部和公司经济管理部、机运部备案;合同终止时,必须及时报各业务部门注销,并于每月30日前向公司机运部上报租赁设备统计报表。
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后,承租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需继续使用时,须经费呢公司批准后续签;若提前终止合同,应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机运部负责本分公司租用的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核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设备月租赁结算单,成本核算等,并按时填报报表。
租赁设备使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进场验证记录;设备租赁合同;租赁设备统计台帐;设备运转记录;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租赁设备的管理,应将租赁设备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范围,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班组工作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并在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第二十九条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安拆费和辅助设施费等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签订,通用设备进、出场费用均由设备出租方承担。
第三十条设备出租方要按需要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配备足够的管理及作业人员,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安全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转并负责出租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报检取证、拆卸退场和保险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做好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若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按规定进行上报,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若与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或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分公司机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
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
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