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理论综述
委托代理理论综述

李华:委托代理理论综述类别:发表 | 浏览(1544) | 评论(0) 2006-10-31 22:14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specialization)的存在。
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Hart and Holmstrom,1987)。
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Ross.S, 1973)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
”委托代理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一、委托代理理论基本模型近20多年来,委托代理理论的模型方法发展迅速。
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由威尔逊(Wilson,1969),斯宾塞,泽克豪森(Spence and Zeckhauser,1971)和罗斯(Ross,1973)最初使用的“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Statespace formulation)。
其主要的优点是每种技术关系都很自然地表现出来。
但是,此方法让我们无法得到经济上有信息的解(informative solution)。
一种是由莫里斯(Mirrlees,1974,1976)最初使用,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79)进一步发展的“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Parameterized distribution formulation),这种方法可以说已成为标准化方法。
另一种模型化方法是“一般分布方法”(general distribution formulation),这种方法最抽象,它虽然对代理人的行动及发生的成本没有很清晰的解释,但是,它让我们得到非常简练的一般化模型。
在对称信息情况下,代理人的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
委托人可以根据观测到的代理人行为对其实行奖惩。
此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和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都可以达到。
代理理论的研究综述

代理理论的研究综述
丁春红;凌远云
【期刊名称】《管理观察》
【年(卷),期】2005(000)005
【摘要】@@ 一、代理理论简介rn(一)代理理论的产生与归属rn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对传统微观经济理论把组织看作是一个生产函数的观点提出了质疑,相应地它用契约对组织进行了研究.由于研究的方法不同,从而产生了两个派别.一种强调契约的事前分析,称为动机一致学派.该学派包括了两个理论即所有权理论和代理理论.代理理论认为组织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代理人的执行背离委托人的目标,因此委托人有必要监督代理人,或是通过激励性条款来促使代理人充分合作.另一个学派强调契约的事后分析,以交易成本经济学为代表.由此看来,代理理论从根本上应当属于契约理论的一部分.
【总页数】2页(P13-14)
【作者】丁春红;凌远云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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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理论综述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述(一)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1933年,美国学者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在《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其中占公司总数量44%、财产的58%的企业是由并未握有公司股权的经理人员控制的,由此他们得出,现代公司的发展,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上已经为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
后来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经理革命”。
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经营权)的逐步分离而产生的。
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就是指委托人把自己的事务交给其代理人代为处理而形成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二)委托代理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关于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亚当斯密早就有对这一问题的论述,他说:“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为自己打算。
所以,要想股份公司的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
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窦。
”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
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不满阿罗—德布鲁体系中的企业“黑箱理论”而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
目前,被大家所公认的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包括:199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Mirrless)和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三个得主美国经济学家阿克尔洛夫(Akerlof)、史宾斯(Spence)、斯蒂格利茨(Stiglitz)。
他们的研究使经济学家们对实际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解有了根本的改进。
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三)委托代理理论的假设前提委托代理理论遵循的是以“经济人”假设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并以下面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
代理理论的综述

文化经济一、代理理论的理论起源西方的现代企业理论有两个主要分支:交易成本理论和代理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重点在于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代理理论则侧重于分析企业内部权力结构安排及企业成员之间的代理关系。
企业的交易成本理论之先河由科斯(Coase,1937)开辟,之后又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na and Demsetz,1972) 、威廉姆森(Wiliamson,1975.1980) 、克莱因(Kleinetal,1978)、詹森和麦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1976. 1979) 、利兰和派尔(Leland and pyle,1977),罗斯(Ross,1977)等其他学者加以扩展。
这一派理论的宗旨是,企业乃“一系列合约的联结”。
虽然每个作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研究重点仅限于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其实质是企业要在纵向一体化和现货市场购买之间做出选择。
当企业决定扩大企业规模而非在市场上购买时,他不得不雇用一个负责该项生产的管理者。
这时企业业主面临如何监督激励管理者的问题。
二、代理理论的发展代理理论的发展总共分为三个阶段:团队生产、代理成本、委托—代理理论。
1.团队生产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na and Demsetz,1972)提出了团队生产理论。
他们认为企业是一种典型的团队生产,所谓团队生产是指:一种产品是由若干个集体内部成员协同生产出来的,任何一个成员的行为都将影响其他成员的生产率(中国的形象说法:一个和尚担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
正由于最终产出物是一种共同努力的结果,而在企业具体生产过程中每个成员的个人贡献又不可能精确地进行分解和测量,因此也就不可能按照每个人的真实贡献去支付报酬。
这就引出一个偷懒问题:团队成员缺乏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为了减少这种规避行为,就必须让部分成员专门从事监督其他成员的工作,因而监督者还必须是企业的所有者,否则监督成本过高。
由此,古典意义上的资本主义企业(资本家同时是管理者和监督者)就应运而生了(张维迎,l995)。
委托代理理论综述2019

委托代理理论综述2019委托代理理论是财务治理理论,也是公司治理的基础理论,是研究存在于各种层次的管理活动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其主要是解释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
该理论最初由伯利和米恩斯于年提出,之后由詹森和麦克林以及其它学者加以发展。
这一理论针对委托者与代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特征,提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理论体系,其目的是指导委托者设计一种最优机制,激励代理人按有利于委托人目标努力工作,即以契约表现的最优规则谋求期望效用的最大化(吴小节等,2017)。
委托代理理论有两个主要假定:其一,所有人均利己的,因此在委托人与代理人出现利害冲突时,代理人会做出自身利益最大化选择;其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会牺牲委托人利益而扩大自身利益,而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不易直接观察。
受上述条件约束,代理人成为剩余索取者,应受到产权的严格约束和充分激励。
现代企业委托代理关系,股东是委托人,而董事会作为代理人运营企业。
这需要股东给予董事会很大授权,而股东了解评价董事会业绩信息确是有限的。
由于股东和董事会两者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董事会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股东的利益。
故由两权分离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成为所有委托代理理论共同研究的中心问题。
代理成本是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代理成本是指委托人为防止代理人损害自己的利益,需要通过严密的契约关系和对代理人的严格监督来限制代人的行为而付出代价。
代理成本的产生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由于经营者本身不是股东,或持有股份比例较小,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发生自身受益而股东受损的行为。
代理成本可划分为三部分:一是绑定成本,理性委托人必然会根据代理人行为是否有自利倾向决定对其奖惩,因此代理人必然会发生一定成本以使委托人相信代理人按照委托人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做事。
即代理人用以保证不发生损害委托人行为的成本,以及如果釆用了那种行为,将给予赔偿的成本,诸如自愿内部财务报告披露成本、内部审计成本;二是监督成本,即委托人激励和制约代理人,约束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尽力的成本,诸如外部审计成本、建立管理补偿计划成本;三是剩余损失,是委托人因为代理人代行决策与行为而产生的一种价值损失,即在假定与代理人具有相同信息和才能情况下,委托人自行效用最大化决策与代理人决策之间的差异。
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Agency Theory)代理理论(agency cost)最初是由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于1976年提出的。
这一理论后来发展成为契约成本理论(contracting costtheory)。
契约成本理论假定。
企业由一系列契约所组成,包括资本的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等)和资本的经营者(管理当局)、企业与供贷方、企业与顾客、企业与员工等的契约关系。
代理理论主要涉及企业资源的提供者与资源的使用者之间的契约关系。
按照代理理论,经济资源的所有者是委托人:负责使用以及控制这些资源的经理人员是代理人。
代理理论认为,当经理人员本身就是企业资源的所有者时,他们拥有企业全部的剩余索取权,经理人员会努力地为他为自己而工作,这种环境下,就不存在什么代理问题。
但是,当管理人员通过发行股票方式,从外部吸取新的经济资源,管理人员就有一种动机去提高在职消费,自我放松并降低工作强度。
显然,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是一个理性经济人。
他的行为与原先自己拥有企业全部股权时将有显著的差别。
如果企业不是通过发行股票、而是通过举债方式取得资本,也同样存在代理问题,只不过表现形式略有不同。
这就形成了简森和梅克林的所说的代理问题。
简森和梅克林将代理成本区分为监督成本、守约成本和剩余损失。
其中。
监督成本是指外部股东为了监督管理者的过度消费或自我放松(磨洋工)而耗费的支出;代理人为了取得外部股东信任而发生的自我约束支出(如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经营情况、聘请外部独立审计等),称为守约成本;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其它损失,就是剩余损失。
代理理论还认为,代理人拥有的信息比委托人多,并且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逆向影响委托人有效地监控代理人是否适当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
它还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的,他们将利用签订代理契约的过程,最大化各自的财富。
而代理人出于自我寻利的动机,将会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增加自己的财富。
其中,一些行为可能会损害到所有者的利益。
委托代理理论与其运用文献综述

委托代理理论及应用研究综述【摘要】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是解决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在代理人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即所谓激励相容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概述,梳理了国内外主要代表人物的研究综述,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模型做了重点介绍,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委托代理理论在现实中的应用。
【关键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多次性的动态模型现实应用1委托代理理论概述1.1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1933年,美国学者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在《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其中占公司总数量44%、财产的58%的企业是由并未握有公司股权的经理人员控制的,由此他们得出,现代公司的发展,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上已经为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
后来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经理革命”。
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经营权)的逐步分离而产生的。
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就是指委托人把自己的事务交给其代理人代为处理而形成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1.2委托代理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关于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亚当斯密早就有对这一问题的论述,他说:“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为自己打算。
所以,要想股份公司的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
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窦。
”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
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不满阿罗—德布鲁体系中的企业“黑箱理论”而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
目前,被大家所公认的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包括:199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Mirrless)和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三个得主美国经济学家阿克尔洛夫(Akerlof)、史宾斯(Spence)、斯蒂格利茨(Stiglitz)。
委托代理理论述评

委托代理理论述评一、概述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提出。
该理论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委托人)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代理人)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给代理人。
这一理论的提出,为现代公司治理提供了逻辑起点,对于解决由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主要源于对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的深入研究。
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需要设计最优的契约来激励代理人,以减少代理成本。
这一理论不仅在公司治理中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在其他领域,如公共管理、劳动经济学等,也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1. 委托代理理论的起源与发展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经济学领域,尤其是企业理论和契约理论。
其核心理念可以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其著作《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中首次提出了“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
他们认为,由于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的传统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所有者可能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而经营者则可能因缺乏足够的所有权而缺乏足够的激励,因此提出了将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建议。
这种分离导致了所有者(委托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随着研究的深入,委托代理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经济学家们开始关注代理人的激励问题,以及如何设计最优的契约来激励代理人更好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
最具代表性的是罗斯(Ross, 1973)提出的委托代理模型,以及威尔逊(Wilson, 1969)、斯宾塞和泽克豪森(Spence and Zeckhauser, 1971)、米尔利斯(Mirrlees, 1974)和霍姆斯特姆(Holmstrom, 1979)等人对代理人激励问题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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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理论综述
作者:李琳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3年第08期
摘要:本文对代理理论的起源,内容,产生等做了详细的综述,对代理理论做出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同时对未来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代理理论两权分离代理成本
一、代理理论的起源
20世纪30年代,两权分离的概念首次被提出。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不满于新古典经济学下的阿罗——德布鲁(Arrow–Debreu)体系中的企业“黑箱”理论(何亚东、胡涛,2002;胡涛,查元桑,2002;戴中亮,2004;刘有贵、蒋年云,2006;金晶、王颖,2008),因为它把厂商当作一个具有利润最大化倾向的经济个体,把企业的一切组成要素都看作是企业资本的一部分,企业投入各种要素并在预算约束下采取利润最大化行为。
而这种厂商观过于简单,它无法解释现代企业的很多行为,也无法全面地理解企业这种经济组织。
于是,一些经济学家,如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1976),便深入研究企业内部的关系,分析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现代企业理论得到了迅速发展。
二、代理理论的内容
作为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的代理理论,包括两个分支:一个是由阿尔钦(Alchian)和德姆塞茨(Demsetz)(1972)、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1976)发展的代理成本理论;另一个是委托代理理论,其结论来源于数学模型,并受到理论预测和实际观察到的合约之间差异促进。
三、代理关系的产生及内涵
代理关系的产生,是由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条件所决定的。
随着科学技术日益进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交易范围扩大,资本积累增加,企业的规模也随之增大。
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再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而越来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精力、时间、相关知识、管理能力等相关因素的限制。
当企业所有者不能亲自经营企业或亲自经营企业的效益并不能达到理想预期的时候,企业所有者将企业交给他人代为控制和经营,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便分离,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
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1976)将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
四、代理问题
代理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代理问题具有内生性。
从委托人角度来看,他因为缺乏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以至于没有能力来监控代理人;或者因为其主要从事的工作太繁忙,以至于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监控代理人。
从代理人角度来看,代理人与委托人在利益和目标上存在潜在的冲突,代理人会不惜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另外,代理人对自己所做出的努力拥有私人信息,代理人的行为不易直接地被委托人观察到,即信息不对称。
不难理解代理问题的内涵。
代理问题(Agency Problem)是指由于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和监督,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
五、代理成本
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不可能在零成本下使代理人总是从委托人的角度做出最优决策(简森、梅克林,1976)。
因代理问题所产生的损失及为解决代理问题所发生的成本,这就是代理成本。
按照简森和梅克林的定义,代理成本可化分为三部分:监督成本;担保成本,以及剩余损失。
显然,前两种是制定、实施和治理契约的实际成本,而第三种是在契约最优但又不完全被遵守、执行时的机会成本。
也就是说,在现代企业中,代理成本不仅包括外部股东为了监督管理者的过度消费或自我放松(如为自己修建豪华办公室、购置高级轿车、去旅游区做与企业经营联系不大的商务旅行等)而耗费的支出,以及管理者为了取得外部股东的信任而发生的自我约束支出(如定期报告经营情况、聘请外部独立审计等),还包括由于二者利益不一致所导致的其它损失。
公司中存在四种代理成本:第一,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产生的代理成本;第二,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产生的代理成本;第三,公司和非投资者的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代理成本;第四,公司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
对于如何降低代理成本的途径,学者们各有观点。
归纳起来,主要以下有四条思路。
第一,从经理报酬结构入手来降低代理成本。
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方案,让代理人拥有剩余索取权,,有利于提高经营者本人及企业成员的“综合积极性”①,使得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尽可能一致。
第二,对经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准确评价。
第三,改进企业治理结构来降低代理成本,即创立分权型的组织形式,建立风险分担的激励机制。
第四,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约束管
理者行为。
产品市场的竞争,促使管理者节约开支;经理市场的竞争,使得经理人员为保持个人的人力资本在市场上的价值而努力工作;资本市场上的竞争,虽实质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但形成对经理的强大的间接控制压力。
总之,实质就是对代理人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措施,使其能按照委托人的预期目标努力工作,从而使委托人与代理人在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实现双赢。
六、研究委托代理理论的意义
研究委托代理理论,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委托代理理论改进了经济学家对资本所有者、管理者、工人之间内在关系以及更一般的市场交易关系的理解(张维迎,1995)。
同时,委托代理理论为信息与经济间关系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对各行各业关系的分析和社会角色定位很有帮助(冯立威,2004)。
另外,深入研究委托代理理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委托人寻求最优化的激励方案,或设计最优的激励机制,使代理人的行为尽可能符合委托人的目标,从而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信.从代理理论看上市公司的派现行为.金融研究,2002(9).
[2]伍晶晶,涂国平,冯楠楠.关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思考.中外企业家,2009(8).
[3]徐文苓,杨洁.代理理论的综述.现代经济信息,2010(8).
[4]闫冰.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综述.当代经济科学,2006(11).
[5]陈敏,杜才明.委托代理理论述评.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6(6).
[6]王宝成,陈华.委托-代理框架下激励问题的理论综述.特区经济,2005(5)
[7]刘有贵,蒋年云.委托代理理论述评.学术界,2006(1).
注释:
①张维迎著,《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三联书店,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