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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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2.05施行日期2004.02.05文号银监发[2004]4号主题类别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全面准确地识别、反映和监控资产风险,合理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加强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决定从2004年起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试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
为保证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行范围。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对全部资产试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
信托投资公司只对其自营业务部分进行五级分类。
二、试行依据。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是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依据。
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本公司资产的种类和特征,制定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并报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备案。
在资产分类过程中,不得将“一逾两呆”简单地对应到五级分类。
三、组织管理。
各机构要制定实施资产风险分类的内部管理办法,就资产分类的操作、认定、审核等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在分类工作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对内部管理部门的职责作适当调整,落实资产分类责任部门,保证资产分类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一、分类标准1.正常类:指贷款风险较低,没有逾期记录,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偿还的贷款。
2.关注类:指贷款质量正常,但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需关注客户经营状况、行业风险等因素。
3.关注类(特殊):指与关注类贷款性质相同,但存在特殊风险,如贷款担保方出现问题等。
4.不良类:指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出现违约、拖欠或无力偿还等情况,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
5.可疑类:指贷款风险较高,已经出现违约行为,但还有希望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二、计提准备金的核定1.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不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
2.关注类(特殊)、不良类和可疑类贷款需要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
计提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监管规定的最低比例。
三、逾期贷款的处理1.逾期贷款是指贷款账户在约定还款日后仍未偿还本金或利息。
2.对于关注类(特殊)、不良类和可疑类贷款,一旦出现逾期行为,应根据逾期天数进行相应的五级分类调整。
3.逾期天数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一般分为30天、90天、180天等阶梯。
4.逾期超过90天的贷款自动转为不良类,逾期超过180天的贷款自动转为可疑类,并需加大催收力度。
5.逾期贷款处理包括追加担保、催收、提起法律诉讼等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分类调整1.贷款分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确保贷款质量准确反映风险水平。
2.分类调整应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并且需要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
3.关注类和关注类(特殊)调整为不良类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风险排查、审批流程等。
4.不良类和可疑类调整为正常类需要经过一定的等待期,并且需要客户提供相关的还款证明和担保措施。
五、风险准备金的释放1.分类调整后,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应进行调整,释放或追加计提。
2.分类由不良类调整为关注类或正常类时,可以逐步释放风险准备金。
3.分类由可疑类调整为关注类或正常类时,应经过一定的观察期,确认贷款的良好表现后再释放风险准备金。
简述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简述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摘要:一、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简介二、五级分类法的具体分类1.正常类贷款2.关注类贷款3.次级类贷款4.可疑类贷款5.损失类贷款三、五级分类法的意义和作用四、五级分类法在我国的实施与应用正文: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是一种对银行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的有效方法。
它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以反映不同风险程度的贷款。
这种分类方法在国际金融界得到了广泛应用,我国也在近年来开始实施并逐步完善五级分类制度。
正常类贷款是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这类贷款风险较低。
关注类贷款则是指尽管尚未出现逾期,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还款能力出现不稳定迹象,需要密切关注和加强管理的贷款。
当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时,贷款将被分为次级类贷款。
这类贷款的违约风险较高,银行需要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可疑类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进行追偿,也无法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贷款本金。
这类贷款的风险巨大,银行需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讨贷款。
损失类贷款是指银行无法收回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这类贷款已经发生了损失,银行需要对其进行核销或计提拨备。
五级分类法对银行贷款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银行提前发现潜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同时,五级分类法还有利于银行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贷款资产质量。
在我国,五级分类法的实施经历了逐步完善的过程。
2002年,我国开始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五级分类法在我国银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执行五级分类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它有助于银行识别、评估和管理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资产质量。
简述商业银行评价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法

简述商业银行评价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法
《商业银行评价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法》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为了评估其贷款质量,采用了一种被称为五级分类法的方法。
这种分类法能够帮助银行对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贷款的正常状态,借款人能按时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并符合贷款合同的其他条款。
这类贷款风险较低,信用状况良好,很少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
二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贷款的次级状态,虽然借款人能够偿还利息和部分本金,但可能存在一些较小的偏差或不规范的行为。
尽管还在还款期限内,但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借款人需要更多关注和监督。
三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贷款的关注状态,借款人存在轻微违约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还没有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
商业银行需要密切关注这类贷款,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进一步的风险暴露。
四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贷款的可疑状态,借款人已经出现严重违约行为,还款能力严重受损,有可能无法按期还款。
这类贷款带来的风险较高,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并与借款人尽可能合作解决问题。
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贷款的损失状态,对于这类贷款,商业银行判断已经无法收回剩余本金和利息。
商业银行需要将这些损失计入贷款损失准备金,并对这类贷款进行妥善处置,以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通过这种五级分类法,商业银行能够全面评估其贷款质量,并采取适当的手段管理风险,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这种分类法不仅能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识别和管理风险,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衡量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基准。
因此,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应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法对贷款进行评价,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贷款五级分类的主要内容

贷款五级分类的主要内容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一种制度。
主要内容如下:
1. 正常类(N类):借款人按时还款,没有逾期情况,贷款资产风险较低,属于正常状态。
2. 关注类(S类):借款人有一定的风险特征或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但尚未出现逾期情况。
这类贷款需要加强管理与监控,以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3. 次级类(D类):借款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逾期情况,但仍然具备一定还款能力。
这类贷款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整改。
4. 可疑类(L类):借款人存在严重逾期行为或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或还款能力较差。
这类贷款的违约风险较高,需要进行催收、追偿等处置手段。
5. 损失类(F类):借款人已经发生严重违约,无法催收到贷款本息,造成资金损失。
这类贷款被认定为不良资产,需要进行清收和核销。
五级分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银行的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有助于银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提高贷款资产质量,保护银行的资金安全。
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风险监测和评估的依据,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
五级分类标准 银监会

五级分类标准银监会五级分类标准是指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分类管理标准,根据风险水平和监管要求,将金融机构分为五个等级进行监管和管理。
这一分类标准是银监会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而制定的,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五级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等指标进行评估,然后将金融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即A级、B 级、C级、D级和M级。
A级代表最低风险,M级代表最高风险。
这样的分类标准可以帮助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其次,五级分类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同时,对于处于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再次,五级分类标准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改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五级分类标准的实施还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传递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监管情况,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同时,对于处于不同等级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综上所述,五级分类标准是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银监会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银监会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银监会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是指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共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与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其核心定义分别为:1、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交易对于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第三条通过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
(一)为提取减值准备提供依据。
第二章资产分类标准第三章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略第四条正常资产特征包括:(一)企业(或个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担保未到期。
(三)本笔担保项目能按期支付银行利息。
第五条关注类资产特征包括:(一)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企业(或个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产生明显问题。
(二)企业(或个人)(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本公司债权可能产第六条次级类资产特征:(一)企业(或个人)偿还银行贷款能力出现困难,并且难于获得新的资金。
(二)企业(或个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如欠缴国家税金等)。
(三)企业(或个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担保贷款。
(四)企业(或个人)经验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五)担保项目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至180天。
(六)已到期其他企业债。
第七条可疑类资产特征:(一)企业连续半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xx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

xxx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评价贷款风险状况的一种方法,是防范信贷资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2005年底前我行只对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进行五级分类,从2006年起对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和或有负债(包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银行卡透支、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账款等)全面进行五级分类。
第三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按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正常和关注均为正常贷款,次级、可疑和损失合并成为不良贷款。
在此基础上,我行将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细划为五类12级,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程度和风险点的不同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四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二、及时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监控、催收和不良资产清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施差异化信贷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三、为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
第五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遵循“定期认定,实时调整”的原则,将分类工作纳入日常信贷管理;按季进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商业银行所有涉及信贷业务的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七条法人贷款分类标准一、正常类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正常类贷款的主要特征是:1、借款人贷款本息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3个月;2、借款人生产、经营稳定;3、借款人用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且现金流量稳定;4、借款人贷款资料齐全。
我行对符合上述特征的正常类贷款细划为6级,具体标准为:正常类1级:以定期存单(人民币、外币)、国债、AAA级企业债券、我行认可的外资银行出具的含借记条款的备用信用证100%担保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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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指的五级分类包括: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一)下列情况可划入正常类:
1.被投信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对被授信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本金或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30天(含)以内的授信业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入关注类:
1.被授信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现金流量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2被授信人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或有负债与上期相比过大。
3.被授信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被授信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被授信人改制(如分立、兼井、租货、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道等)对贷款可施产生不利影响。
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
6被授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好子公司等变化。
7.被授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
8.被授信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9.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或押物失去控制。
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0.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11.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12被授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控制措施、(反)担保条件及未按约定配合我司授信后管理。
13.本金、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90天(含)以内的授信业务。
14.被授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划为关注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人次级类:
1.被授信人经营亏损,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数。
2.被授信人无能力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被授信人正常营业收人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贷款本息足额收回。
4.被授信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5.被授信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被授信人处于半停产状态。
7.授信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8.本金、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授信业务。
9.被授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人可疑类:
1.被授信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
2.被授信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被授信人进人清算程序。
4.被授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被授信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被授信人改制后,难以落实我司贷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被授信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本金、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181天以上的授信业务。
10.被授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入损失类:
1.被授信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成向(反)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
2.授信人穷尽手段仍不能追回的,评级为损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