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用设备及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的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控制程序

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设备维修、保养、改造制度

3 设备编号规则

3.1编号示意图:

X X—X

设备序号

类别代码细分

类别代码

图1 设备编号示意图

3.2 类别代码由一位字母组成:

a)A—表示生产加工用设施;

b)B—表示非生产加工用设施。

3.3 类别代码细分由一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a)1—表示建筑物;

b)2—表示机器设备;

c)3—表示运输工具;

d)4—表示其它。

3.4设备序号:从1开始编号,以此递增。

4 设备使用管理

4.1 技术质量科对设备编号规则进行统一编号。每台设备均应贴上《设备与基础设施卡》,且采用一机一卡形式。

4.2为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技术质量科应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置于生产现场醒目位置。

4.3 所有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前,均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在有经验的操作者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经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 车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和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安全技术等方面

的业务知识及岗位责任教育;

4.4 重要生产设备应由指定操作者操作;

4.5 对停用、检修的设备必须挂上标识牌,以防误用。对作废的设备应及时处理,隔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5 设备维护保养、改造

6 设备事故处理

6.1 设备事故的分级

6.1.1 设备事故分为:

a) 重大设备事故:事故损失费(设备维修费+减产损失费)在三万元以上,或设备修

复费在一万元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

b) 一般设备事故:事故损失费(设备维修费+减产损失费)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下者,或设备修复费用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者为一般设备事故。

6.1.2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足一般事故条件者;或虽未损坏,但造成设备动作异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调整,均为设备故障,纳入设备事故处理范围。

6.2 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6.2.1 当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时,生产科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抢修,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修复任务,尽快投入生产;

6.2.2 对于事故/故障的抢修,由事故设备操作人员填写《设备与基础设施事故报告》,及时向生产科反馈设备事故/故障状况、发生原因;

6.2.3 技术质量科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和分析事故/故障原因,保持和积累原始资料和数据;

6.2.4 根据对事故/故障进行的了解和分析,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分析会由生产科主持,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3 设备事故的处理

6.3.1 对于重大事故的处理,应该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责任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3.2 生产科根据设备事故分析结论报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 设备资料管理

7.1 设备资料包括:

a) 设备购进时附带的资料,如图纸、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保修单、说明书等。对于

图纸和技术资料不全的设备,在投产后,技术质量科应利用大、中、小维修时间和

节假日停产时间,绘制有必要的图纸。

b) 设施操作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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