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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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利益。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2、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3、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4、学校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制定。

5、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7、学校的重大基建项目、修缮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8、学校的重大合作项目、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

9、学校的重大资产处置、重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0、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和奖惩。

2、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培养。

3、学校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和表彰。

4、学校教职工的招聘、调入、调出和辞退。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2、学校大型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3、学校对外合作办学项目、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4、学校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实施。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

2、学校单笔支出在_____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3、学校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学校对外捐赠、赞助的资金使用。

三、决策的原则和程序(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2、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依法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

4、公开透明原则。

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在学校管理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以及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内容校级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校级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换届。

校长是校级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是校级大会的成员,代表学校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自治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包括组织学生代表进行监督、批评与建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事务,选择和审查校内学生干部等。

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干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全校学生均有参加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是学校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任务是对党员的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等进行评议和监督,选举和任免党委会的成员,讨论和决策党内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工会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学校工会会员参加。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义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制度。

通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和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现多方参与、多元表达和多元决策,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事务的公共治理。

首先,校级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参与权利,充分发扬了民主权利,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学生对学校事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的制度。

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的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依据XX市校长负责制配套文精神以及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 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

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

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

2、依法决策原则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 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

3、规范程序原则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确定议题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则先由校务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

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教代会审议。

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凡与区域层面有关,或者是需要有区权限的则在校务会决定之后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

凡“三重一大” 事项的决策,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委通报。

二、决策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学校依法履行国家、市、县等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需向县教育部门汇报,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报告、请示事项。

2、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

3、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福利待遇、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招生方案、重要改革方案。

4、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

5、学校内干部队伍的建设、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深度解析: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

深度解析: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

深度解析: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简介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内部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由三个层级的组织参与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对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进行深度解析。

三重一大的含义"三重"是指决策层级的三个组织,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行政会议和学校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决策权;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决策机构;学校党委会是学校决策进行指导。

"一大"是指由三个组织共同参与的决策程序,包括提案、审议、表决等环节。

决策程序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包括以下程序:提案任何教职工代表、行政成员和党委成员都有权提出决策提案。

提案应当具有明确的目标、合理的依据和可行的方案。

审议提案经过初步审议后,将进入正式的审议程序。

审议过程中将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各方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表决在审议结束后,决策机构将进行表决。

表决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实施和监督通过表决确定的决策将被实施,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如果需要对已做出的决策进行修订或调整,可以再次提出提案并进行审议和表决。

优势与注意事项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具有以下优势:1. 民主性:通过广泛的参与和充分的讨论,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2. 科学性:各方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稳定性:决策程序合理,有利于减少个人偏见和错误判断,提高决策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决策程序需要高效运作,避免决策过程过长或决策结果无法及时实施的情况。

2. 需要保证各决策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的问题。

结论学校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决策机制,能够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通过合理的决策程序和广泛的参与,可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某些重要事务上,学校采取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和充分参与。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
1.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

指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重要政策或制度改革等必须由相关的学校集体讨论和决策。

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 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认真研究。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之前,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数据统计等,从而做出准确、可靠的决策。

3.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决策。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引导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并最终通过大多数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决策。

4.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指的是一旦决策达成,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落实性,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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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决策过程中,重要事项经过三次表决和一次讨论后才能决策的制度。

具体来说,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三重表决:决策过程中,重要事项需要经过三次表决。

一般情况下,表决的结果需要达到超过半数的支持才能通过。

如果前两次的表决结果都未能达到通过的要求,那么需要再进行第三次表决。

2.一次讨论:在表决之前,需要进行一次全员讨论,以了解各方的观点和意见。

讨论的过程中,可以提出问题、解释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听取各方的声音,并尽量达到共识。

3.决策权:决策权属于集体,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投票作决定。

没有任何个人或小团体能够独自决定重要事项。

4.信息透明:重要事项的相关信息应当向所有成员公开,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成员有权了解并参与到决策的全过程。

通过这样的制度,学校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减少个人的偏见和错误判断,从而达到合理和公正的决策结果。

这也能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凝聚力,促进学校事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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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中,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重大事项决策第四条学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教职工福利待遇、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等。

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建议;(二)组织调研,充分论证决策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决策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三、重要干部任免第六条重要干部任免指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部门提出人选建议;(二)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三)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党组织会议作出决定;(五)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第八条重大项目投资指学校投资额度较大、影响深远的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

第九条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投资事项,提出投资建议;(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五、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第十条大额度资金运作指学校年度预算调整、大额资金借贷、投资等。

第十一条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财务部门提出资金运作方案;(二)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五)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篇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xx〕7号〕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立的意见》〔教监〔20xx〕15号〕,健全学校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实在加强和完善学校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学校,是指由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做出决定;对学院,是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做出决定。

第二章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第四条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改革、开展和稳定,关系全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一〕研究讨论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道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研究讨论学校办学方向和方针;制订、调整学校开展战略及规划。

〔三〕研究讨论学校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立、学术道德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项。

〔四〕审定学校年度工作方案与总结;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报告。

〔五〕审定学校党政机构,科研、学术机构,对外合作办学组织机构的设置、重要调整和人员编制。

〔六〕审定学校学科、专业建立中的重要事项,以及人事、财经、条件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研究讨论津贴、待遇、医疗、住房、职称,以及校级以上奖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审定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决定校园功能划分和建立事项、校产处置和校办企业的创办和整合等。

〔九〕研究决定校园平安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学校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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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的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依据上海市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决策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

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

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

2、依法决策原则
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

3、规范程序原则
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确定议题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则先由校务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

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教代会审议。

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凡与区域层面有关,或者是需要有区权限的则在校务会决定之后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

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委通报。

二、决策内容
㈠重大事项决策
1、学校依法履行国家、市、县等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需向县教育部门汇报,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报告、请示事项。

2、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

3、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福利待遇、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招生方案、重要改革方案。

4、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

5、学校内干部队伍的建设、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6、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学校的统战工作,群众组织的工作,学校的安全工作。

7、学校职工的聘任、职称晋升人员的推荐。

8、重大的活动接待与外事交流活动安排。

㈡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的校园规划和建设。

2、学校内的基建项目、大修改造项目、新建项目,以及大宗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

3、其它认为需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

㈢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学校内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任免。

2、学校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

3、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与使用。

4、学校推荐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和集体。

5、学校教职工的处分和处理。

㈣大额度资金使用
1、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策情况。

2、凡学校支出超过10000元额度的经费使用和安排。

3、学校人员经费的调整。

4、对未列入预算经费的使用,需经校务会讨论。

5、其它应当由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决策程序
㈠会议程序
1、“三重一大”事项应由行政会议或由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向校长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题。

会议之前,校长与书记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酝酿,基本达成共识。

2、凡需提交的议题,确定后,由校办提前数天通知各位出
席人员和相关列席人员。

凡有相关材料提前1—2天送到参会人员手上。

㈡会议表决
1、讨论议题时,分管领导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充分发表意见。

凡涉及到多项议题要逐个发表意见。

2、会议讨论决定时,每个参与者要明确表明意见。

凡需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多个事项,必须逐项表决。

3、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校长可以根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或暂缓决策的决定。

在决策中对少数人提出意见要慎重考虑。

事后经过沟通协商后,再提交校务会议决策。

4、凡遇上突难急情况、须请示校长后可当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召开会议,履行程序。

5、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进行,表决有效。

凡因故未出席,则事先由校长听取意见,可口头或书面。

由校长将意见则带入校务会。

6、会议记录应完整,充分体现决策的过程,对于决策的决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均要签名确认。

㈢决策执行
1、凡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工作分工与职责,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也
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但一旦形成决策之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除了有特别意外的紧急情况外,须复议后执行新的决定。

2、凡需上报的重大事项,需上级部门领导同意批准执行,若未批准,则由校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获准后按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执行。

㈣决策监督
1、学校党委、工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凡是校务会议通过的决定应该按时完成落实。

具体执行人是第一责任人。

对于落实执行的情况,适时向校务会汇报。

2、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凡可公开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公开。

3、总务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未出席的由总务主任负责传达通报。

㈤资料归档
凡校务会议决策的议题,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以及实施情况,均要以文字稿形式备案。

每学期结束前由总务主任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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