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农贸市场投诉现场处置方案

农贸市场投诉现场处置方案一、背景介绍农贸市场是城市中农民和城市居民交流商品的重要场所,也是消费者获取新鲜农产品的主要渠道之一。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商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农贸市场投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特制定本农贸市场投诉现场处置方案。
二、投诉处理流程1. 投诉受理当消费者在农贸市场遇到问题,并希望进行投诉时,首先需要找到充当现场处置工作人员的投诉受理窗口。
投诉受理窗口应明确标识,位于农贸市场的显眼位置,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2. 投诉登记投诉工作人员在接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应及时进行投诉登记。
登记表格中包括投诉人的基本信息、投诉的具体内容、投诉的时间等必要信息,以便于后续的跟进工作。
3. 调查核实投诉登记完成后,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他们可以与投诉人进一步沟通,了解投诉的具体细节,也可以与相关市场经营者、供货商、卫生监督部门等进行协作,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证据。
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合规,并保护投诉人的隐私。
4. 制定应对方案调查核实完成后,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确定处理投诉的具体方式,包括是否责令市场经营者整改或赔偿消费者损失等。
- 教育引导:在处理投诉的同时,应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相关的教育引导,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 强化监管:将投诉问题与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农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5. 处理结果通知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应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并告知其相关的权益保护途径,如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机构等。
同时,他们也需要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市场监管部门,以便监管部门对整个投诉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现场处置的注意事项1. 保持专业性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应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三农产品市场监管举报投诉处理办法

三农产品市场监管举报投诉处理办法第1章总则 (3)1.1 举报投诉原则 (3)1.2 举报投诉范围 (3)1.3 举报投诉主体 (4)1.4 举报投诉方式 (4)第2章举报投诉受理 (4)2.1 受理条件 (4)2.2 受理程序 (4)2.3 不予受理的情形 (4)2.4 受理部门职责 (5)第3章举报投诉办理 (5)3.1 办理程序 (5)3.2 办理期限 (5)3.3 办理结果 (6)3.4 办理过程中的保密与回避 (6)第4章证据收集与认定 (6)4.1 证据种类 (6)4.2 证据收集 (6)4.3 证据认定 (7)4.4 证据保全 (7)第5章调查核实 (7)5.1 调查程序 (7)5.1.1 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调查条件。
(7)5.1.2 对符合调查条件的举报,及时组成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目标、方法、期限等。
(7)5.1.3 调查组在开展调查前,应当收集与举报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资料。
(8)5.1.4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证举报人、被举报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5.1.5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如发觉新的违法线索,应当及时纳入调查范围。
(8)5.2 调查方法 (8)5.2.1 现场调查:调查组应当实地查看被举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8)5.2.2 书面调查:调查组可以通过函询、调取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
(8)5.2.3 询问调查:调查组可以询问举报人、被举报人及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8)5.2.4 检测鉴定: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8)5.3 调查结果 (8)5.3.1 调查组在调查结束后,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结论。
(8)5.3.2 调查结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涉及范围、责任主体等。
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市场没有投诉举报处有专人负责消费投诉处理,并
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
二、投诉处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
受食药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投诉处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来电、来访的举报投诉人,对举报投诉内容必须认真记录.投诉记录要注明投诉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购买食品的摊位号、食品的品种、数量、价格、购买日期、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必要证明及调查经过、处理结果.
四、在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调处理.
五、市场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有违法行为或重大消
费案件难以处理的,要保留证据,并及时移交或报告食药监
管等有关部门.
六、举报投诉处理完毕后,投诉处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
记录备案.。
农贸市场通用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通用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一、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二、本市场特设立投诉处,在市、区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市场管理部人员负责承担。
三、管理部人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四、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被投诉方说明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五、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六、对于投诉事件,管理部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在作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七、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八、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九、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区消费者协会的,管理部人员应积极配
合市、区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文档

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文档一、目的与依据二、投诉渠道1.消费者可直接向农贸市场管理部门投诉,并填写相关投诉表格留存备案;3.农贸市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建议箱,供消费者书面投诉;三、投诉受理与处理1.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在接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2.投诉受理人员应认真记录投诉内容、时间、地点、相关当事人等信息,并告知消费者记录编号以便查询;3.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消费者告知处理结果;4.对于涉及食品安全和假冒伪劣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投诉,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四、处理结果与监督1.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根据投诉的性质和情况,对不同的投诉给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如道歉、退款、赔偿等,并记录在案;2.投诉人可以对处理结果提出异议,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认真听取异议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3.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结果报送上级管理部门,以便监督市场经营者的服务质量改进;4.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农贸市场投诉处理工作,监督市场经营者依法履行责任。
五、制度宣传与培训1.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农贸市场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3.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法律素养。
六、制度评估与改进1.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投诉处理制度进行评估,收集投诉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改进;2.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沟通合作,吸纳更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制度;3.投诉处理制度的改进应依法进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农贸市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农贸市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本着诚信,高效,卓越的服务理念,更好的服务消费者,制定本办法。
一、消费投诉的接待
(一)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接待消费者投诉,并安排人员处理消费纠纷和消费投诉。
(二)当接到消费投诉时,接待人员首先详细了解消费者所投诉问题具体情况,确定在投诉范围内的立即在《消费者投诉受理登记簿》中做好详细记录。
二、投诉形式:
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接待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一)来信(通信地址:)。
(二)来电(消费者投诉专用电话:)。
(三)来访(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投诉处理:
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上报市场辖区工商部门,请工商部门处理。
四、意见反馈:
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对消费者投诉进行投诉分析,并把处理结果和分析结论备案。
本办法由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监督执行,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范文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妥善处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包括接受消费者投诉、办理投诉登记、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四条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平台等形式向企业提出投诉。
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应设立明显的投诉受理窗口,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投诉人提供投诉受理号码和处理进展情况。
第七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制度,明确投诉受理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内容应真实准确,不能有故意歪曲事实或捏造事实的情况。
企业有权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章检查核实第九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核实投诉内容,调查相关情况。
第十条对于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企业应立即对有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如发现合格不合格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服务问题的投诉,企业应对服务过程进行重点检查,了解情况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涉及较为复杂的投诉问题,企业应成立调查小组,进行专案调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请假人员应按规定到场提供说明。
第四章处理结果反馈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
第十四条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的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反馈方式可以为电话、邮件、短信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及时记录处理过的投诉案例,形成投诉案例库,并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和反馈,为今后的处理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对于未能及时解决的消费者投诉问题,企业应向投诉人解释原因,并告知进一步处理措施。
第五章效果评估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对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统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6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第六条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第八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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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市场要有专人负责消费投诉处理,公示市场消费投诉电话。
二、投诉处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投诉处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来电、来访的举报投诉人,对举报投诉内容必须认真记录。
投诉记录要注明投诉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购买商品的摊位(营业房)的摊位号(房号)、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购买日期、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必要证明及调查经过、处理结果。
四、在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调处理。
五、市场负责调处市场出售的商品质量、价格、卫生、计量、服务等方面的消费投诉,并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六、市场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有违法行为或重大消费案件难以处理的,要保留证据,并及时移交或报告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七、举报投诉处理完毕后,投诉处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记录备案。
八、消费者不服本市场处理的投诉,可在七天内向上级消费者协会提出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