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范文(4篇)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有效的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对消费者投诉的管理和处理,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消费者投诉的管理与处理工作。
第二章投诉管理流程第三条投诉受理1.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企业提出投诉:电话、邮件、网站留言等。
2. 系统接到投诉后,由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并向消费者确认投诉事项和核实消费者身份信息。
第四条投诉调查1. 确认投诉事项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进行调查。
2. 调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并记录相关调查情况、证据等。
第五条投诉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人员进行投诉处理,提出解决方案,并将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2. 审批通过后,相关人员与消费者沟通并解释处理结果。
3. 如投诉需赔偿,相关人员应按程序进行赔偿,同时保留相关赔偿记录。
第六条投诉登记及分析1.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投诉信息记录在投诉登记簿上,并进行分类整理。
2. 定期分析投诉数据,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投诉统计报告每月底,应由投诉管理部门提供当月的投诉统计报告,包括投诉数量、处理结果等数据,并提交给领导层。
第三章投诉受理标准第八条必须受理的投诉1. 消费者提供的投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受理。
2. 消费者提供的投诉事项涉及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重要问题的,必须受理。
第九条不予受理的投诉1. 消费者提供的投诉与企业产品、服务无关的,不予受理。
2. 消费者提供的投诉事项不明确、不完整的,要求其提供完整的投诉材料。
第四章投诉处理结果第十条处理结果通知1. 经过处理后,相关人员应向消费者及时通知处理结果。
2. 处理结果通知应明确说明问题处理的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
第十一条不服处理结果1. 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再次处理,并提供更多的证据和材料。
2. 针对不服处理结果的投诉,应由更高一级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企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企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消费者投诉的接收、处理、反馈等环节。
1.3 企业应当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第二条投诉接收2.1 企业应当设立投诉热线、投诉邮箱等渠道,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2.2 企业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和记录消费者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2.3 企业应当对消费者的投诉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三条投诉处理3.1 企业应当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了解投诉原因和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3.2 企业应当根据投诉内容,将其分为服务质量投诉和产品质量投诉,分别由相关部门处理。
3.3 服务质量投诉由销售部门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诉销售人员的态度、服务等问题。
3.4 产品质量投诉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产品存在缺陷、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3.5 企业应当对投诉进行编号,并建立投诉档案,保存投诉记录和相关证据。
第四条投诉回复4.1 企业应当在接受投诉后,按照规定时限向消费者回复处理结果。
4.2 企业应当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认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3 企业应当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消费者,并告知消费者如有异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五条投诉处理结果5.1 对于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
5.2 对于需要调查核实的投诉,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告知消费者处理进度。
5.3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者复杂问题的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方案,并告知消费者处理结果。
5.4 对于无法解决或者需要上级部门处理的投诉,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
第六条投诉处理人员职责6.1 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尊重消费者权益。
有效管控投诉举报制度范本

有效管控投诉举报制度的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诉举报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诉举报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保护隐私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举报。
第四条各级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类、登记、处理、反馈,确保投诉举报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投诉举报范围和对象第五条投诉举报范围包括:商品质量、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投诉举报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三、投诉举报处理流程第七条投诉举报人通过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交投诉举报信息,应包括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被投诉举报人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等。
第八条各级部门收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各级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有权查阅经营者的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各级部门在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十一条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各级部门应当保护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四、投诉举报人义务第十二条投诉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以投诉举报为名进行诬告陷害。
第十三条投诉举报人应当配合各级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五、经营者义务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经营者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投诉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以投诉举报为名进行诬告陷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范文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妥善处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包括接受消费者投诉、办理投诉登记、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四条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平台等形式向企业提出投诉。
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应设立明显的投诉受理窗口,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投诉人提供投诉受理号码和处理进展情况。
第七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制度,明确投诉受理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内容应真实准确,不能有故意歪曲事实或捏造事实的情况。
企业有权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章检查核实第九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核实投诉内容,调查相关情况。
第十条对于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企业应立即对有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如发现合格不合格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服务问题的投诉,企业应对服务过程进行重点检查,了解情况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涉及较为复杂的投诉问题,企业应成立调查小组,进行专案调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请假人员应按规定到场提供说明。
第四章处理结果反馈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
第十四条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的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反馈方式可以为电话、邮件、短信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及时记录处理过的投诉案例,形成投诉案例库,并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和反馈,为今后的处理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对于未能及时解决的消费者投诉问题,企业应向投诉人解释原因,并告知进一步处理措施。
第五章效果评估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对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统计。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投诉处理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含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违规处理措施等。
第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包含公平、公正、诚信、安全。
1.公平:对待全部消费者一视同仁,不以任何个人或团体的身份、背景对待消费者。
2.公正:在产品交易、服务供应等过程中,确保消费者享有公正的待遇和权益。
3.诚信:企业要以诚信为本,不得采取欺诈、虚假、误导性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4.安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防止对消费者的人身资产造成损害。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第六条消费者投诉是消费者对本企业服务的不满意表达,企业要重视并及时处理。
第七条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企业提出投诉:1.电话投诉:消费者可以拨打本企业供应的投诉电话,通过语音或留言方式进行投诉。
2.书面投诉:消费者可以以书面形式,包含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企业提出投诉。
第八条企业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1.接受投诉:企业要确保全部接待消费者的部门和员工都能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供应宽松的投诉渠道。
2.及时回应:企业要在收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向消费者回应,并说明处理的进展情况。
3.调查处理:企业要对投诉进行调查,确保了解事实真相,并以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处理。
4.解决投诉:企业要依据投诉的具体情况,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记录管理:企业要做好投诉记录管理,及时归档,并对常常性投诉进行分析,改进服务质量。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投诉处理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投诉处理效果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四章违规处理措施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为,企业将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1.警告:对于细小的违规行为,会予以相关员工口头警告,并将警告记录归档。
消费者投诉中心的管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中心的管理制度一、消费者投诉中心的组织结构1.1 投诉中心的组织架构消费者投诉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服务窗口三个层次。
领导班子负责整体规划和决策,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服务窗口负责接待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1.2 领导班子的组成和职责领导班子应由负责人、副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人负责整个投诉中心的全面工作,副负责人协助负责人处理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具体工作。
1.3 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能部门应包括投诉受理部、调查处理部、信息反馈部和服务支持部等,每个部门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1.4 服务窗口的设置服务窗口应当设置在消费者密集的地方,例如商场、超市、社区等,以便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二、消费者投诉中心的工作流程2.1 投诉受理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向投诉中心提出投诉,投诉中心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投诉内容、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2 调查处理投诉中心应当根据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分析投诉的合理性,并进行处理。
如果投诉有理,应当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如果投诉无理,则应当向消费者做出解释。
2.3 信息反馈投诉中心应当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情况,并听取意见,及时修改工作不足之处。
2.4 服务支持投诉中心应当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投诉意识,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支持。
三、消费者投诉中心的人员管理3.1 岗位设定消费者投诉中心应当设立投诉接待员、调查员、客服人员等岗位,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培训管理投诉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3.3 奖惩机制投诉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可以严肃处理工作不力的员工。
3.4 内部沟通投诉中心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进行。
四、消费者投诉中心的质量管理4.1 数据管理投诉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投诉数据,从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消费者投诉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消费者投诉管理规章制度1.0总则1.1目的: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定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或者购买产品后因使用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反馈。
1.3管理部门:销售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具体处理。
2.0管理原则2.1尊重消费者选择解决途径的协商和解原则。
2.2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2.3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原则。
3.0投诉分类3.1根据投诉内容,消费者投诉分为服务质量投诉、产品质量投诉。
3.1.1服务质量投诉:消费者(经销商)购买产品过程中,因公司销售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销售部负责处理。
3.1.2产品质量投诉: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在保质期限内出现产品变质、包装破损或内容物异常等情况而发生的投诉,由销售部具体处理,质检研发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解答。
4.0投诉处理4.1服务质量投诉4.1.1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如与经销商、零售商有关的,市场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必要时由销售部负责落实。
4.1.2所受理的服务质量投诉,如与市场业务人员、临时促销人员等我司人员有关的,受理投诉的人员应立即向被投诉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
处理完毕后,应将具体情况通报销售部,销售部对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企管部负责处理。
4.2产品质量投诉4.2.1在接到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后,应告知消费者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并第一时间通知市场负责人。
4.2.2市场负责人应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尽量安排在原购买商场进行换货。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换货的,可给予退货处理。
4.3如消费者投诉至当地消费者协会,可在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较公平的解决方案。
4.4对于质量安全事件,市场管理部总经理应直接与消费者沟通,协调处理方案,避免事态恶化。
12315投诉工作制度

12315投诉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12315投诉工作制度是指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12315投诉中心进行投诉,投诉中心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的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工作。
二、组织机构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立全国12315投诉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
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本行政区域的12315投诉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
2.3 各级12315投诉中心设立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投诉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投诉受理3.1 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12315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3.2 投诉中心收到投诉后,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不属于投诉中心职责范围的投诉,应当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3.3 投诉中心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书副本和有关材料发送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答辩。
四、调查处理4.1 投诉中心应当在收到被投诉人的答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
4.2 调查取证时,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工作证件。
4.3 投诉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4.4 投诉中心应当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制作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五、投诉处理5.1 投诉中心根据调查报告,可以采取调解、建议、移送、公告等方式处理投诉。
5.2 投诉中心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5.3 投诉中心对投诉处理结果负责解释,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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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一、值班经理是投诉第一受理人。
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办公室。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三、站在客人的角度表示同情,尽量缩短与客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
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或不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同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九、根据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适当优惠或赠送客人食品、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饮料。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公司每次的投诉记录,交办公室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