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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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工作制度

康复工作制度

康复工作制度1、严格掌握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矫形器应用与传统康复针灸、推拿等)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认真询问病史、做好体检,准确了解病人情况,正确进行康复功能评估、康复目标制定以及实施康复训练计划。

3、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治疗室的针、棉球等操作物品均需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方法、手法正规,动作适度,部位准确,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对瘫痪、转诊等不能来院的病人应做好家庭康复工作:(1)对上级医院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必须认真了解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2)家庭康复医生对转诊患者应及时进行随访(电话或上门)。

(3)对于须一步开展康复治疗的转诊患者,医生应根据上级医院的治疗方案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开展相关康复及治疗。

(4)对转诊患者在社区的康复治疗情况应及时交息资料室归档。

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社区内残疾人基本资料,每年对迁入、迁出的残疾人核实调查。

2、将残疾人的管理和随访纳入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康复管理,定期访视,指导功能锻炼。

完成各类表卡的填写,做到报表准确。

根据残疾人的需求供给糊口用品用具的息、选购、利用指导以及简易康复用具的制作。

3、开展保健服务,减少致残率,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合理用药,减少并发症。

4、参加残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业务研究。

将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举办培训班、普及康复读物、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精神康复管理制度1、在市残联、市卫生局领导下,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建立一定的精神康复支持保障系统(政策、经费、宣扬、培训、考核等)。

2、建立精神康复技术指导网络,实行市、街、居委会三级管理及社会工作体系。

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

做好报告、看护、家庭病房管理与定期随访。

(1)以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员参加的监控小组,完善网络管理。

离院康复和患者出院指导管理制度

离院康复和患者出院指导管理制度

离院病愈和患者出院引导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提高患者离院病愈效果,并有效引导患者在出院后的病愈过程中维持良好的健康情形,本医院订立了离院病愈和患者出院引导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患者顺利病愈,降低复发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 术语定义•离院病愈:指患者完成在住院期间所需的医疗治疗和病愈护理后,依据医生的引导,以非住院方式连续接受病愈治疗和自我管理的过程。

•患者出院引导:指医院为患者供应的在患者出院后连续追踪引导和支持,以确保患者能够健康病愈并维护良好的生活习惯。

3. 离院病愈流程3.1 病愈评估和计划订立1.由医生负责对患者进行病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病愈计划订立的依据。

2.病愈计划由医生和病愈师共同订立,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愈目标,确保病愈方案的个性化和针对性。

3.2 病愈引导和治疗1.医院将为患者供应认真的病愈引导和治疗计划,包含饮食引导、运动磨练、药物管理等方面。

2.病愈师负责监督和引导患者进行病愈治疗,供应必需的病愈护理和技术支持。

3.3 出院准备和交接1.出院前,医生将评估患者的病愈情形,并确保患者已实现出院的条件。

2.医生将向患者进行出院引导,包含药物使用方法、复诊布置、病愈计划等。

3.医生将与患者或其家属对患者的出院情况进行交接,确保患者在出院后能够得到连续的病愈治疗和引导。

4. 患者出院引导管理4.1 出院引导与随访1.出院引导包含但不限于病愈方案的连续执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复诊的布置。

2.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了解其病愈情况,并依据需要供应进一步的引导。

4.2 患者自助管理1.医院鼓舞患者乐观参加病愈过程,并供应相关的自助管理教育。

2.患者应严格遵守医嘱,定时服药,并定期监测和记录相关生理指标。

4.3 病愈支持和教育1.医院将为患者供应病愈支持和教育,包含病愈知识的宣传、社交支持和心理支持等。

2.医院将组织定期的病愈讲座、病愈活动等,供应病愈知识和技能培训。

精神病院康复日常管理制度

精神病院康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病院康复日常管理,提高康复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病院康复科全体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康复科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康复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康复科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康复质量为目标,注重患者身心健康,努力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第二章患者管理第五条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立即进行病情评估,制定个体化康复计划,并与患者家属沟通,取得家属支持。

第六条患者康复期间,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康复方案。

第七条患者康复期间,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关心患者的生活需求。

第八条患者康复期间,医护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患者树立信心,积极配合康复治疗。

第九条患者康复期间,医护人员应加强患者安全教育,防止患者发生意外伤害。

第十条患者康复期间,医护人员应定期与患者家属沟通,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共同探讨康复措施。

第三章医护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康复科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康复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康复治疗,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应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关心患者的生活需求。

第十六条医护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康复任务。

第四章康复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七条康复科应配备完善的康复设施和设备,确保患者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八条康复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康复科应建立健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设施和设备安全、有效。

第五章医疗安全与质量第二十条康复科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精神病患者出院康复指导与护理事项

精神病患者出院康复指导与护理事项

精神病患者出院康复指导与护理事项精神病患者出院后康复指导与家属护理精神病患者家庭是社会关怀中的主力军之一,给病人一个良好的生活坏境和更多的关心,使他们降低了对家庭、他人和社会的潜在危害,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让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像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生活,是精神康复工作的主要目的,也是患者家属最为期盼的.然而,事实上不少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功能受损后,并非都随着住院病情的控制而同步恢复,他们出院后往往变得懒散,退缩,对社会交往缺乏信心.因此,家属如能给予全面、细致的家庭护理,帮助他们振作起来,重新回归社会显得极为重要。

家庭支持系统是患者获得的支持系统中最直接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家庭干预,可以减轻精神病理过程带来的创伤,有助于帮助患者更好地恢复正常生活。

家庭康复技能训练洗脸,洗脚,刷牙,整理床铺2次/天扫地,拖地,轻微家庭劳动1次/天剪指(趾)甲,洗澡1次/周理发1次/周散步,看电视,听音乐1次/天文体活动,如象棋、扑克、羽毛球及健身器材等1次/天精神病复发的原因停药或减药,最多见;社会心理因素;生物学因素等。

精神病复发的先兆自知力动摇;睡眠障碍;生活能力减退;工作或学习效果下降;情绪不稳定;躯体不适;精神症状再现。

如何预防复发坚持服药;正确处理社会心理应激因素;识别复发早期的“预警症状”;有效、便利的求助策略;保持良好的社会角色;避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如酒精、毒品。

预防复发的训练复发标记防复发训练首先出现的征象1担心人际关系 1与社区医生联系2感到嫉妒2用思想日记使自己的思维变得合理3变得多疑 3花时间放松自己4没有正规服药 4.避免承担太多事务5试图做很多事情来转移烦恼中间出现的征象1.感到恐惧和焦虑 1.拜访朋友和社区医生2.感到人们都和自己作对 2.增加药物3.离不开房子4.变得重负荷健忘晚期出现的征兆1.感到日益恐惧 1.立即与社区医生联系2.自我孤立 2.增加药物3.睡眠困难4.感到困倦5.听到声音6.有怪异的想法7.日常工作中有问题降低自杀风险自杀的高危因素:严重精神疾患;有自杀观念和自杀企图;有抑郁、绝望情绪;病前工作能力强,智商高;男性;自尊心过强;酒、药物滥用史;自杀家族史。

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

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一、入院与出院制度1、入院制度患者入院需由家属或监护人陪同,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医保卡等)办理入院手续。

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精神检查和身体检查,评估病情,确定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护士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房环境、作息时间、探视制度等相关事项。

患者入院时,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绳索、玻璃制品等。

对于病情严重、不配合治疗或有自杀、自伤、伤人倾向的患者,需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并向家属说明情况。

2、出院制度患者病情好转,达到出院标准,由医生出具出院医嘱。

护士协助患者及家属办理出院手续,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如按时服药、定期复查等。

对出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指导患者及家属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病情波动。

患者出院后,医院应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

二、医疗护理制度1、医疗制度医生应按时查房,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经过和效果。

合理用药,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避免滥用药物。

对疑难病例应组织会诊,讨论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2、护理制度护士应按照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和情绪变化。

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如口腔护理、皮肤护理、饮食护理等,确保患者的生活质量。

严格执行医嘱,按时为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操作。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三、安全管理制度1、环境安全病房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无安全隐患,如门窗牢固、电器设备正常运行等。

保持病房整洁、卫生,通道畅通,防止患者滑倒、摔倒。

2、患者安全对于有自杀、自伤、伤人倾向的患者,应进行重点监护,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患者外出检查或活动时,应有专人陪同,防止走失或发生意外。

加强对患者的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四、探视与陪护制度1、探视制度探视时间应固定,一般为每天的特定时间段,以保证患者的休息和治疗。

医院精神科转院、转科、出院制度(标准版)

医院精神科转院、转科、出院制度(标准版)

精神科转院、转科、出院制度1、因限于医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患者(包括门诊患者)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申请,填写转院病历,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

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患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如患者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院内处置,但必须向患者或加速履行知情告知并签字,待病情稳定或采取相应措施,在保证途中生命安全情况下再行转院。

较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转院时要办理出院手续,并将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

4、患者入院后因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转入其他科室,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

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5、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如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6、出院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或主任(副)医师同意后,于出院前下达医嘱,于出院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和病房结账并通知住院收费处。

患者出院时,医师应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征求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出院患者带药以1周剂量为限,带药品种不得超过4种,由主治医师开临时医嘱,由当班护士至中心药房取回交给患者,外地患者可适当放宽药量。

7、医保患者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8、按照相关规定对出院患者进行回访。

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精神疾病大多是慢性疾病,易复发,患者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仍需坚持服药和进行康复训练。

患者出院后维持治疗注意事项,如何进行有效的社会功能训练,都应在患者出院时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为做好出院康复指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院康复指导作为患者住院治疗的最后一工作环节,对患者出院后的维持治疗和康复十分重要,由主管医生和为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的护士共同完成。

二、科室制定“重症精神病的出院康复指导”的具体内容,护士负责向患者及家属仔细解释。

三、科室制定《康复和健康指导》,主管医师负责向出院患者及家属解释具体内容,并签字。

四、护士严格执行出院医嘱,发放出院带药,并详细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药物保管方法和用法。

五、科室制定《出院指导卡》,护士负责向出院患者及家属说明出院后的复诊、康复训练等具体内容,并将出院服药方法填写在指导卡上。

六、在随访本上登记好患者的信息,以便随访时能给予患者必要的康复指导,并将科室电话告知患者,以便有情况时能随时与医生联系。

1。

精神科康复规章制度

精神科康复规章制度

精神科康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康复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治疗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精神科康复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程服务、社会融合”的原则。

第三条精神科康复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康复中心等各类精神康复机构。

第四条精神康复工作应当与患者的家庭、社区、政府部门等各方合作,共同推进患者的康复进程。

第二章患者权益保护第五条患者有权接受医疗保健、康复治疗和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六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疾病情况、治疗方案和康复进程,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公开相关信息。

第七条患者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

第八条机构不得对患者进行身体或心理的虐待、歧视或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九条患者有权隐私保护,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十条患者有权投诉机构的服务质量或治疗效果,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章康复治疗第十一条康复治疗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康复治疗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职业康复等。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服务。

第十四条康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

第四章康复环境第十五条康复机构应当提供安全、舒适的治疗环境,保障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十六条康复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场所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康复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

第五章康复管理第十八条康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考核机制等。

第十九条康复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条康复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不断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康复效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康复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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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精神疾病大多是慢性疾病,易复发,患者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仍需坚持服药和进行康复训练。

患者出院后维持治疗注意事项,如何进行有效的社会功能训练,都应在患者出院时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为做好出院康复指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院康复指导作为患者住院治疗的最后一工作环节,对患者出院后的维持治疗和康复十分重要,由主管医生和为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的护士共同完成。

二、科室制定“重症精神病的出院康复指导”的具体内容,护士负责向患者及家属仔细解释。

三、科室制定《康复和健康指导》,主管医师负责向出院患者及家属解释具体内容,并签字。

四、护士严格执行出院医嘱,发放出院带药,并详细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药物保管方法和用法。

五、科室制定《出院指导卡》,护士负责向出院患者及家属说明出院后的复诊、康复训练等具体内容,并将出院服药方法填写在指导卡上。

六、在随访本上登记好患者的信息,以便随访时能给予患者必要的康复指导,并将科室电话告知患者,以便有情况时能随时与医生联系。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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