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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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危险性评估制度

重性精神病危险性评估制度

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性评估制度一、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二、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性评估标准,对新入院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根据患者的危险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危险性为3-5级)。

应精神科监护,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必要时给予保护性约束,加强同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的沟通。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危险性为1-2级)。

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

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

3)病情稳定患者(危险性为0级)。

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时应再评估一次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同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的沟通,适宜出院的办理出院手续,不适宜出院的,应加强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的沟通,尽到告知义务。

五、所填写的《病例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表》,出院后交社访科统一管理。

附件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性评估标准:0 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 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 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

能被劝说制止。

3 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

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 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5 级: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在医疗领域中,患者的病情评估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正确的病情评估可以帮助医护人员准确判断患者的疾病程度,为其提供合适的治疗方案,进而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活质量。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病情评估的目的和意义病情评估是指通过对患者的生理状况、病情进展、病史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患者当前的病情和疾病程度。

其主要目的在于:1. 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通过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包括生命体征、疼痛程度、活动能力等指标,可以全面了解患者目前的健康状况。

2. 判断疾病的进展情况:通过定期的评估,可以掌握患者疾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3. 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评估结果,制定出针对性的护理计划,以满足患者的特殊需求。

4.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及时准确的病情评估,可以有效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合理安排护理人员和医疗设备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患者病情评估的内容和方法患者病情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身体状况、生活行为、疼痛程度、精神状态等多个方面。

在进行病情评估时,医护人员可采用以下方法:1. 面谈和观察:与患者进行面谈,了解患者的主观感受和症状表现,并结合观察患者的面色、呼吸、语言等方面的变化。

2. 生命体征测量:包括体温、血压、脉搏、呼吸、心电图等生命体征的测量,以获得客观的生理指标。

3. 问卷调查: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使用相应的问卷对患者进行评估,了解患者在生活行为、疼痛程度、抑郁情绪等方面的状况。

4. 医学检查: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如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获取更全面的疾病信息。

三、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了有效管理患者的病情评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标准评估流程:明确评估的内容、方法、频率和责任人,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2. 培训医护人员: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的评估培训,使其熟悉评估的目的和方法,提高评估水平和质量。

精神科疗效总体评估量表的内容

精神科疗效总体评估量表的内容

精神科疗效总体评估量表的内容精神科疗效总体评估量表是一种用于评估精神科疗效的工具。

它可以帮助医生和研究人员了解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的精神状态和疗效。

以下是该评估量表的内容和相关信息。

1. 患者基本信息:该部分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教育程度等基本信息,以便于后续分析和比较。

2. 疾病诊断:在这个部分,医生将记录患者的精神疾病诊断,例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

这将有助于医生评估患者的疗效和病情变化。

3. 评估指标:在这个部分,医生将使用一些评估指标来评估患者的精神状态。

例如,患者的抑郁程度可以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来评估,焦虑程度可以用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来评估。

通过这些指标,医生可以了解患者的症状严重程度和疗效变化。

4. 疗效评估:在这个部分,医生将评估患者的疗效。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症状变化、功能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来评估疗效。

评估结果可以用几个等级来表示,例如显著改善、部分改善、无改善等。

5. 副作用评估:在这个部分,医生将评估患者是否出现药物的副作用。

对于某些精神药物,副作用是不可避免的。

医生需要评估患者是否能够耐受这些副作用,并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6. 患者反馈:在这个部分,医生将记录患者对治疗的反馈。

患者的反馈对于评估疗效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可以提供关于症状改善、副作用和生活质量的信息。

7. 总结和建议:在这个部分,医生将总结患者的疗效评估结果,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医生可能会建议继续当前治疗方案,或者调整治疗方案以获得更好的疗效。

精神科疗效总体评估量表的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评估指标、疗效评估、副作用评估、患者反馈以及总结和建议。

这些内容综合起来,可以帮助医生全面评估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疗效,为治疗提供指导和参考。

精神科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精神科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键入文字]精神科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制度1 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精神科住院患者病情评估的范围、人员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评估时限、评估记录格式。

1.2 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科住院患者的病情评估。

2 术语病情评估:指有资质的医护人员及其他有资质的相关人员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手段,明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情况、家庭支持情况、医患沟通情况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依据,制定适宜有效的诊疗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功能受损的程度已经达到自知力严重缺乏,日常生活功能严重受损,不能保持对现实生活的适当接触,并且出现严重的幻觉、妄想、行为离奇、思维怪异等症状。

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办法精神障碍等疾病。

3 评估人员执业医师、护士及有资质康复治疗师。

4 评估范围新入院患者主管医师需对其进行病情评估、心理创伤评估、物质滥用评估、各项精神科量表检查及行为健康风险性评估,非自愿住院患者应进行住院适宜性评估,住院超过24周患者需对其病情及长期住院原因进行评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进行危险等级评估,拟行MECT治疗患者应进行MECT术前风险评估,拟行康复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康复的必要性及效果评估。

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对住院患者的评估按照《住院患者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执行。

5 评估时限要求等级医院评审资料汇编——制度修订5.1 普通患者病情评估、行为风险评估、心理创伤评估、物质滥用评估、各项精神科量表检查及行为健康风险评估应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应在入院2小时内完成,MECT治疗患者术前风险评估应在术前一天完成。

康复治疗患者的康复必要性评估应在在开展康复治疗前一天完成。

诊疗过程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应进行再评估。

5.2 普通非自愿住院患者住院适应性评估应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需在入院2小时内完成,此后经治医师每月对其住院适宜性进行评估。

精神疾病专科临床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试行)

精神疾病专科临床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试行)

南昌市精神疾病专科临床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患者安全目标管理(一)总分值:质量要求患者1、患者身份标识;身份2、患者身份核查;标识3、MECT 术前患者身份核查;及4、腕带使用;核查5、职能部门对患者身份核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患者1、各级医师应及时对入院患者进病情行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患者精神及风及躯体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及病情险评评估;估2、根据评估结果和病人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处置措施;3、病人浮现病情变化转级或者住院过程中伴发躯体疾病需及时进行再评估;4、职能部门对患者病情及风险评估进行监管;标准分值5520分扣分理由1 、医院未使用惟一患者身份标识;扣1分;2 、关键流程、环节无患者身份核查; (检查、检验、治疗)缺一个扣0.分5;3 、MECT 术前无患者身份三方核查扣1 分;4 、未使用腕带扣0.5分;5 、无职能部门监管扣 1 分;1 、各级医师未及时进行评估扣0.5 分;评估不全面扣0.5分;(疾病特点评估、风险评估、用药评估、疗效评估、护理等级评估等)2 、评估结果和病人实际情况不符扣0.5分;3 、上级医师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未执行扣1分;4 、无防范处置措施扣 1 分;防范处置措施与评估结果不符扣0.5分;5 、病人浮现病情变化转级或者住院过程中伴发躯体疾病未及时再评估扣0.5分;项目危(wei)险1、各临床病区、医技科室有危(wei)险值报值报告制度及登记;告2、各临床病区对危(wei)险值处置恰当、及时;3、职能部门对危(wei)险值报告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医疗1、无医疗差错;安全2、无医疗纠纷;3、未发生医疗事故;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6 、无职能部门监管扣1分;5 1 、各临床病区、医技科室未严格执行危(wei)险值报告制度扣1分;2 、各临床病区、医技科室危(wei)险值报告登记不规范扣0.5分;3 、各临床病区对危(wei)险值结果未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恰当扣0.5分;4 、无职能部门对危(wei)险值报告执行进行监管扣1分;5 1 、每发生一起医疗差错扣0.5分;2 、医疗差错每引起一起医疗纠纷,赔偿金额1万元以内扣2分,1-5 万元扣3分,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 5 分,10万元以上不得分;3 、经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扣 5 分;4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不符合规范扣0.5分;无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机制扣 1分;项目质量要求病案管理(二)总分值:20分标准扣分理由病历1、主诉、现病史、体检记录完书写整规范;2、24 小时内内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3、按规定完成死亡病历记录;4、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出院记录、病程记录需完整及时;5、MECT 治疗前讨论及治疗后病程记录完善,有MECT 术前讨论,有病人家属签字允许开展MECT 治疗;开展MECT 治疗前原则上需完成心电图、血常规、生化等检查;6、晚班及节假日值班医师处理病人应及时记录;7 、主要疾病诊断准确( ICD-10 );有上级医师对诊断、治疗进行核查;8、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得代写(代签)病历;9、首次病程记录应8 小时内完分值151 、主诉使用专业术语、超过25个字,现病史、体检不能提供依据及鉴别诊断依据扣 1分;2、24小时内无尚级医师查房记录扣1分;3、死亡病历无抢救及死亡讨论记录或者记录不规范扣1分;4、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出院记录、病程记录缺项,每项扣0.5分;记录不及时扣1分;出院记录三天内未完成扣 1 分;5、MECT 治疗前无讨论记录及治疗后病程记录扣1分,无术前讨论扣 1 分,MECT 治疗无病人家属签字允许扣 2 分;治疗前未完成心电图、血常规、生化等检查扣1分。

精神病等级评估

精神病等级评估

精神病等级评估标题:精神病等级评估引言概述:精神病等级评估是一种系统评估和分类精神病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的方法。

通过对患者的症状、功能和心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可以帮助医生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供更好的精神健康服务。

本文将介绍精神病等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的评估工具,以及评估结果的意义和应用。

一、精神病等级评估的基本原则1.1 综合性:精神病等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症状、功能和心理状况等多个方面的信息,以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1.2 标准化:评估工具和流程应该是标准化的,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1.3 个性化:评估应该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考虑到不同患者的特点和需求。

二、常用的精神病等级评估工具2.1 病情严重度评估表:这是一种常用的评估工具,通过对患者的症状和功能进行评估,将患者的病情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2.2 心理评估量表:心理评估量表可以评估患者的心理状况,包括焦虑、抑郁、自杀倾向等方面,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

2.3 日常功能评估量表:这种评估工具主要评估患者的日常功能能力,包括生活自理、社交能力、学习和工作能力等方面,以了解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功能状况。

三、精神病等级评估结果的意义3.1 指导治疗:评估结果可以为医生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帮助医生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心理治疗方法。

3.2 评估疗效:评估结果可以用于评估治疗的效果,判断患者的病情是否有所改善,以及治疗方案是否需要调整。

3.3 提供参考:评估结果可以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参考,帮助他们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预后,以及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四、精神病等级评估的应用4.1 临床实践:精神病等级评估在临床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4.2 研究工具:精神病等级评估也是精神病研究中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研究者对不同人群的病情进行比较和分析。

4.3 资源分配:评估结果可以用于精神健康资源的分配,将资源优先分配给病情较重的患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医院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诊疗过程中应当运用客观、科学、规范的方法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以便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同质化服务,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状况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方案提供依据和支持。

第三条患者病情评估工作应由注册执业医师实施,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

第四条患者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包括: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风险评估、危重患者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第五条各临床科室根据本专业指南,制定本专业病种评估内容与标准。

手术前及麻醉前应对临床诊断、拟施行的手术、麻醉方式与麻醉的风险、利弊进行综合评估。

第六条初次评估结果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或根据病情需要更短的时间内完成。

评估结果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上级医
师查房应对患者病情评估结果进行补充或再评估,并在查房记录中体现。

第七条有条件的科室也可以制定专门的评估表单记录。

科室制定的评估表单经医院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八条各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专业患者病情评估标准与内容进行修订,以便更好地规范患者病情评估工作。

第九条患者病情评估结果应按照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要求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十条医疗质量处对各科室履行本制度的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疗质量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精神科临床疗效评估流程

精神科临床疗效评估流程

精神科临床疗效评估流程
为确保患者的住院治疗效果,应对患者进行准确的疗效评估。

疗效评估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精神疾病的疗效评估往往缺乏明确的实验室证据,疗效的评估以精神检查所获得的精神健康状况和相关量表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二、疗效评估由主管医师进行。

对患者收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对患者进行入院后的病情评估,作为进行治疗后的疗效评估的参照。

三、根据不同病种的临床表现和治疗疗程,制定合理的评估计划,选择合适的评估工具。

经过适当时期的治疗后,主管医师对所管病人进行疗效评估,一般可选择为治疗后第 2、4、6、8 周评估,及出院前评估。

四、在疗效评估中,对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对疑难危重病例,应请上级医师进行评估,必要时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集体评估,并讨论治疗方案。

六、对疗效评估的结果进行分析,并记录在病程中。

七、疗效评估分治愈、好转、未愈和死亡,可参考量表分的减分率来评估。

八、疗效的评估也可根据精神症状来判断:
1.痊愈:(1)精神症状完全消失;(2)自知力恢复良好;(3)能适
应现实生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好转:(1)主要精神症状消失;(2)自知力部分恢复;(3)虽仍残留轻度性格改变或某些幻觉妄想,但不影响适应现实生活的能力。

3.未愈:(1)精神症状基本无改变;(2)仍无自知力;(3)不能适应现实生活。

4.死亡。

九、患者出院时,主管医师准确评估患者疗效,并填写在出院病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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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院患者病情评估工作,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
据国家卫计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设院、科二级管理组织,即:
(一)、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医务科、质控办,负责对科室患者病情评估进行监管与评价;
(二)、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科室内医务人员实施患者病情评估活动进行监管与评价。

二、管理要素
(一)、对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实施病情评估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二)、对医疗服务环节和全过程质量进行监管、督查和指导。

三、管理要求
(一)、评估责任主体:执业地点为我院的执业医师。

(二)、评估环节与目的:对所有住院患者诊疗过程的环节要素进行评估,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环节为:
(1)入院前与出院后评估:
①人院前:病情评估一明确人院指征。

②出院后:出院随访评估一决策追踪方法和诊疗变更(门诊随诊、电话随诊等)。

(2)住院患者评估:
①住院过程中:精神状况检查、躯体情况评估、生命体征变化评估、营养状况评估、治疗依从性评估、疾病特点评估、风险评估、药物副反应评估。

②风险评估:1)评估内容包括:擅自离院、危险性(冲动与暴力行为)、自杀、窒息、噎食、跌倒、坠床等风险评估及心理创伤史、物质使用史的评估筛查;2)评估时限:对新人院患者,人院当天完成评估;患者病情有需要时随时进行评估;一般情况,每周对住院患者评估一次;3)其他相关要求:医师应当及时将风险评估结果向患者、家属进行告知,并采取恰当的防范或干预措施;患者的风险评估结果
应当作为制定诊疗方案的依据;病历中应当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③精神康复治疗方面的评估:精神科住院患者病情有所改善后,管床医生应及时评估患者接受精神康复治疗的必要性,及时制定个体化的康复治疗计划(包括康复治疗的项目与日程),详细向患者及家属(监护人)充分说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康复治疗师应当及时对患者的康复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在病历中。

④患者出院时,管床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出院前病情全面评估和疗效评估,对患者、家属进行详细的出院指导。

1)出院前病情评估内容包括:精神状况检查、治疗依从性评估、危险性(冲动与暴力行为)、自杀、窒息、噎食、跌倒,坠床等风险评估、药物副反应评估、出院适宜性评估。

2)精神疾病疗效判断标准:根据患者精神症状缓解程度、自知力、社会功能恢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可将治疗效果划分为四级:①临床痊愈:临床症状消失,对疾病能作出正确的批判和认识,社会功能恢复良好,能很好参加正常生活和学习。

②显著进步:临床症状大部分消失,对症病有一定认识和批判能力,但缺乏深刻分析;能参加一定的工作和学习,但社会功能未能完全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③好转:临床症状部分好转,但缺乏对疾病的认识和批判能力;能料理自己生活,能辅助性参与部分工作。

④无变化:临床症状未动摇,对疾病毫无认识能力,并影响社会功能恢复,无法进行原来的工作和学习。

(三)、评估时限:普通患者病情综合评估应在 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在1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平诊患者入院后或转科后评估应在 6小时内完成;
(2)急诊患者入院后或转科后评估应在I小时内完成;
(四)、评估记录:各项评估结果需随时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
者的诊疗活动。

各项评估资料记录格式遵照《安徽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时、客观、准确地记录到病历中。

(五)、病情评估的其他要求:
(1)医师应当认真、及时、耐心、细致、全面地对接诊的每位住院患者应进行病情评估,并根据患者的病情评估情况,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

(2)门诊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将不具备住院诊疗指征的、门诊观察治疗即可达到良好收效的
患者收住院治疗。

如门诊医师依据住院指征决定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住院治疗,门诊医师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记录于门诊病历中,并取得患者签字确认。

(3)患者在人院后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汇报,及时请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共同再次评估。

必要时可申请会诊。

(4)患者住院过程中,医师应及时把患者病情变化、病情评估、诊疗计划向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洋细的告知,并签署好知情同意书。

(5)对住院超过120天的精神科住院患者进行病情评估与管理:应及时完善三级查房,定期进行精神状态检查和体格检查,定期完善相关实验室检查,监测患者病情变化情况,及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检查化验结果调整治疗及护理方案,完善诊疗计划,做好医患沟通,及时完善各项病历记录。

(6)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实行患者病情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采取定期评估、随机评估两种形式,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7)患者出院时,管床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出院前病情全面评估和疗效评估,对患者、家属进行详细的出院指导和预约复诊,完善出院记录。

出院指导的内容包括:
1)根据病情对出院患者提供服药指导、心理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包括在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2)为患者相应的社区医师提供治疗建议方案。

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需另页书写。

内容主要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时病情摘要、入院诊断、住院期间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等内容,并与住院病历记录内容保持一致。

预约复诊:管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治疗依从性和出院医嘱的情况向患者、家属预约复诊,并对预约复诊情况进行登记。

一般情况,预约复诊的时限为3天至1个月。

如果患者未能按预约时间来院复诊,管床医生应当对患者或家属进行随访,可以视情选择电话随访、门诊随访、家访等随访形式,并记录好随访情况。

(8)病情评估的操作规范:医师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时,应当根据患者的
病情,按照本专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与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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