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北京市饮食业实施经营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北京餐饮规定

北京餐饮规定北京市餐饮行业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顾客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
下面是北京市餐饮规定的主要内容。
首先,餐饮企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才能进行经营。
餐饮企业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批,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展餐饮业务。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定期的食品卫生检查。
其次,餐饮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卫生设施和设备。
餐饮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和维护厨房、餐厅等场所的卫生设施,包括通风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
同时,餐饮企业还需要保证食品的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卫生安全。
第三,餐饮企业需要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餐饮企业在采购、储存和加工食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餐饮企业还需要配备有健康合格证的员工,并进行定期的培训。
第四,餐厅必须公示价格,并不得乱收费。
北京的餐饮规定还规定,餐厅必须在明显位置公示菜品的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乱收费。
如果餐厅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将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第五,禁止使用地沟油。
北京市餐饮规定明确,餐饮企业严禁使用地沟油。
如果被发现使用地沟油,将会被立即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第六,餐饮企业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北京市餐饮规定规定,餐饮企业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总而言之,北京市的餐饮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顾客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确保餐饮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这些规定对于提高餐饮业的服务水平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餐饮企业也需要积极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只有通过合理的规范和监管,才能提升整个餐饮行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食品安全则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内容和作用。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共分为十七章,包括总则、管理责任、监督和执法、守法自律、从业人员、食品采购、食品生产、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留样、监督检查、处罚和奖励、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和附则等内容,全面规范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办法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管理环节的责任和任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其次,该办法规定了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健康证明和培训证书,严禁患有传染病等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
同时,还要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卫生习惯,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三,该办法规定了对食品的采购、生产、贮存和加工环节的监督要求。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对食品从采购到使用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同时,对食品的贮存和加工要符合卫生要求,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第四,该办法还对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定期进行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卫生。
同时,还规定了餐饮服务场所的设施设备要符合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该办法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管理要求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还要求对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进行处理,不得再次销售。
1-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南(暂行)

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南(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章配送管理第五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六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推进依法诚信经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是指以一定形式组合联合体,拥有统一的品牌,按照统一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餐饮服务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强化从企业总部到经营门店的全程控制,强化企业总部对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和经营门店的系统管理,全面提升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连锁餐饮服务企业要明确系统内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框架,建立涵盖人员管理、原料采购、加工操作、物流配送、应急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
第五条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应恪守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不得在食品安全方面以任何夸大、虚假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应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授权人制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授权人是指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全权处理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企业总部、中央厨房或配送中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经营门店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八条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新员工再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就职培训,老员工应每年接受在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0小时。
第九条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员工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患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并执行每日晨检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自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
北京市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北京市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统称为餐饮业。
50m2以下的小型餐饮单位、民俗旅游接待户、建筑工地食堂和以制售冷热饮为主,仅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咖啡厅、茶社、饮品店暂不进行卫生等级评定。
第三条餐饮业食品卫生分为A、B、C、D四个等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北京市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评定卫生等级。
对被评为A、B、C级的餐饮单位分别采取简化监督、常规监督和强化监督。
具体监督频次由各区县根据各自监督工作量,按照简化监督1次/年、常规监督不少于2次/年、强化监督不少于3次/年的原则确定。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如接到投诉举报或进行重大活动保障时应及时进行监督。
对被评为D级的餐饮单位,要求其限期改进,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对大中型宾馆饭店内同一法人所属各个独立经营的餐厅应分别进行卫生等级评定,但确定卫生等级时要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相对应,未单独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厅不予评定卫生等级。
第五条申报食品卫生等级食品卫生等级评定采取自主申报和监督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餐饮企业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3个月后,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卫生等级评定申请。
对未申报的餐饮企业,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评分标准》在日常监督中评定其食品卫生等级。
餐饮企业应按照《评分标准》,先进行初步自查评估并做出相应的整改,然后自行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拟评定卫生等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企业申请后,按申报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考核验收。
第六条自查整改和监督指导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卫生监督人员按照《评分标准》,对餐饮企业卫生管理、卫生设施和加工过程卫生状况三个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根据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向餐饮企业提出需改进的项目和改进意见,并进行技术指导。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现将《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6月19日北京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为适应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提升首都餐饮服务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百姓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就加强我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北京作为特大消费型城市,餐饮消费在拉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渐明显。
市民外出就餐首先需要的就是要吃到放心的食品。
北京市餐饮服务企业众多,业态繁杂,亟需规范。
在全市餐饮服务企业中,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在整个大众消费市场的比重份额逐年加大,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社会服务力和影响力作用更加明显。
这些企业多采取连锁经营模式,拥有自己独立的品牌,运用集约化、连锁化、规模化经营发展模式,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企业品牌形象也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连锁餐饮服务企业蓬勃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经营门店数量多、食材采购数量大、食品供应链条长,管理能力参差不齐,易发生系统性安全风险;二是随着餐饮服务市场竞争的加剧,个别企业违规经营甚至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如存在使用过期食材、餐饮具不清洗消毒等情况,损害了整个连锁企业的良好形象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三是采购渠道控制不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常有不合格食品检出;四是“多、小、散”的经营结构和企业较低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制约着食品安全管理。
北京餐饮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北京市餐饮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餐馆、饭店、酒店、小吃店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一)餐饮经营单位1. 餐饮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餐饮经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
(二)监管部门1. 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餐饮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管理内容(一)消防安全1. 餐饮经营单位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餐饮经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 餐饮经营单位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禁止在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二)食品安全1. 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
2. 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设备安全1. 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餐饮经营单位应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用电安全1. 餐饮经营单位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 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北京市餐饮服务行业,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机构和个体经营者。
三、许可申请1.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开展餐饮服务前,应向所在地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2.许可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餐饮服务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餐饮服务食品的采购合同或发票等。
提示:许可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许可申请的流程:–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许可管理1.餐饮服务提供者获得许可后,应按照许可范围和条件从事餐饮服务业务。
2.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在餐饮场所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餐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备案。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食品采购,并保证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处罚措施1.对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餐饮服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2.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许可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发现某一餐饮场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整改,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
提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务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六、监督检查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查验其许可证和餐饮场所的卫生情况。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抽查,确保餐饮服务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七、附则1.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次申请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颁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许可申请。
北京餐饮管理条例

北京餐饮管理条例北京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对外经营的食堂和餐厅。
第二条餐饮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第三条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餐饮服务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餐饮服务企业应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的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该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殊岗位要依法取得作业资质,持证上岗。
第七条餐饮营业区域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1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大于80㎡,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80㎡,可设置一个出口。
餐饮企业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和报警装置,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通知到大堂、厅房、雅间和后厨等所有部位。
设立10个以上雅间的餐饮企业应在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路线图。
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和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英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保证疏散标志明显、连续、不遮挡。
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1米范围内禁止摆放物品。
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
第八条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米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米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九条餐厅、疏散通道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二层以上的餐厅,营业面积大于80㎡,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饮食业实施经营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SB/T 2019-2019)日前经商务部公告,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出版物为准)
前言
为规范和指导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餐饮行业管理,促进餐饮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烹饪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杨柳、阎宇、冯恩援、许云飞、马彦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企业经营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和后续处理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对外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GB 2019《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0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2019《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2019《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2019.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GB 2019.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 2019《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2019《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2019《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9年10
月1日实施)
3 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餐饮企业应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要求办理营业证照,持证合法经营。
3.1.2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防疫、环保、节约、消防、安全、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3 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并使用节能、节约型设施设备和用品,降低能源与物品消耗。
3.1.4 应采购并使用有合格凭证的原材料,确保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1.5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
3.1.6 符合所在区域餐饮业网点规划的设置要求。
3.1.7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达到相应的岗位技术素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