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程序教材

合集下载

2023最新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标准培训ppt优质教案

2023最新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标准培训ppt优质教案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
• 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包括对生产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方面的检查;对从业人员资质和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 难点:由于监管对象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给监管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由于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有限,也给 监管执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
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内 容
制定监管计划和方案
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取 证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定期评估和总结经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
• 重点:对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包括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 难点:由于监管对象众多,涉及领域广泛,因此监管执法的难度较大;同时,由于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有限,也给监管 执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
学员表现:对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简要评价
培训效果:对本次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员掌握程度、培训质量等方面
不足之处:指出本次培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培训时间较短、某些内容不够深入等
展望未来:对未来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提出建议和展望,如加强培训力度、完 善培训内容等
未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展望和挑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法律法规掌握: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依规进行监管执法。
现场检查能力:提高现场检查技能,发现潜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事故调查处理:熟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能够迅速、准确地开展事故调查,提出预防措施。
应急处置能力:掌握应急处置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

最新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ppt课件

最新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ppt课件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培训内容与方法
培训方法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提出解决 方案。
培训内容与方法
实践操作
组织学员进行现场实践操作,提 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互动研讨
鼓励学员之间进行交流和讨论, 分享经验和心得。
立案审查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监管部门需要依法进 行立案审查,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对责任人的认定 等。
行政处罚
根据审查结果,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 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执行与跟踪
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监管部门需要对其进行跟踪监 督,确保处罚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03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严肃处 理,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同时对相关责 任人进行了追责。
案例二:某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01 整治背景
某地区存在一些安全生产问题,如非法生产、违 规操作等,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 威胁。
02 整治过程
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 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同时加强了对该地区的安全 生产监管。
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 不足,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对策建议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提高 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
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 企业安全管理和自我约束,从源头上
智能化监管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执法 的智能化和精准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解读80页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解读80页
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及安排 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其他有关事项 每年1月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每年3月31日前报上级部门备案
《手册》关于执法检查的制度设计——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 信息
执法 任务
执法 方案
执法 检查
执法 措施
执法 档案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执法检查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1.执法检查——第八章 检查前准备
1
了解相关情况
2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3
证件及法规标准文书准备
4
装备准备
5
其他规定
1.执法检查——第八章 检查前准备
现场执法装备
执法 防护 装备
现场快速检查
•现场检查 一般程序
(高检会〔2008〕5号)
移送程序
移送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移送案件之前,已 经作出的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程序违法表现形式——(一)两个案例
1.超出办案期限的行政处罚案
2010年 6月至8

2011年 6月13日
2014年 12月31日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一)两个概念
2.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二)主要职权
执法检查
现场处理
事故调查
第一项
第二项
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
第三项
第四项
行政强制
第五项
政府 授权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二)主要职权
《手册》将现场处理纳入执法检查的一部分; 《手册》提到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执法活动,主要是事故后 的专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执法工作流程3

执法工作流程3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遵义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韦纪强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第一章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是指执法监察人员在对生产 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执法监察过程中,履行职责 的基本工作步聚。主要由编制计划—执法检查—行政 处罚—监督审查等环节组成。按照执法监察基本流程 做好各环节的工作,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 基础,也是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 效途径。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一、审查执行计划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3、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并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听证。并在听 证7日前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程序应符合 •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监察员要 做好听证笔录,收集听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 ,制作填写•听证笔录‣和•听证会报告书‣。 4、执法人员应及时对案件有关资料、当事人的陈述 和申辨的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会报告书 ‣等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 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如实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案审委审理。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2、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场所的检 查,应以企业的重点安全部位和重点生产经营环 节为主。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管理 和现场管理。如: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要车间、仓库 、变电室、锅炉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及整改到 期需进行复查的问题等。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二)实施现场检查
1、检查档案资料:执法人员检查时,可依据预先拟定 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章立 制情况逐项进行检查,经常检查的企业也可有重点的进行 抽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 的档案资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 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 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 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 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进行 核实,做好相应记录。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范文一、项目前期准备(一)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1. 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项目安全委员会,并制定《项目安全委员会工作细则》;2. 项目安全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总监、经理)担任主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安全员等组成;3. 定期召开项目安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项目安全事宜,并记录会议纪要。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1.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干部、员工的职责和权限;2. 项目负责人(总监、经理)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3. 下发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

(三)安全生产规划和方案的编制1. 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任务,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和方案;2. 安全生产规划包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和控制、应急预案等;3. 安全方案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具体针对各个施工阶段进行编制。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调查和研究1. 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区域的安全环境调查和危险源辨识;2. 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3. 对存在的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阶段安全管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1. 各级干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2. 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3. 项目负责人(总监、经理)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1. 按照施工计划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 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临时培训等,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3. 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如高处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1. 根据安全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2.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隔离和标识,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2020版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与文书

2020版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与文书
②与《查封扣押决定书》的区别。《查封扣押决定书》主 要适用于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 设施、设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是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 检查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 故隐患,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而使用的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一般要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重量、产地、特种等物品基本信息,查封扣押物 品清单必须由执法人员、见证人员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一式两份,有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留存。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是应急管理部门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了查封扣押决定后,因情况复 杂,需要依法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的文书。
一般来说,应当在调查取证之前,对确需立即查 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 内补办立案手续。
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存在若干责任主体时,应当分 别立案。
《询问通知书》是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 位进行检查或者调查时、查办违法案件的过程中, 为查明案件事实,要求被通知人在一定时间到达指 定地点接受询问而下达的文书。
实施延长查封扣押,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应当慎重对待,严格依法进行。 一是查封扣押实施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二是应急 管理部门依法具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三是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批准, 应当按规定制作《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 经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 期限不得超过30日。
(1)《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 书》应当按规定送达负责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的单位,并由该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盖章。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是指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的程序。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

下面是一个关于安全生产执法程序的规定,共计7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规范和保证安全生产执法的程序和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执法程序适用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执法应当依法从严,公正、公平、透明,注重预防和惩治相结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执法主体第四条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执法职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故意打击企业和个人。

第三章执法前的准备第六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活动前,应当了解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执法范围和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活动前,应当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目标、对象和方式,并告知当事人有关执法措施。

第八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活动前,应当核实相关证据,保证执法行为合法、合规,确保证据充分、真实、准确。

第四章执法程序第九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和执法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有关执法权限和程序。

第十条当事人和证人应当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机关的调查问询,并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证据材料。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采取合法、公正的措施,不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作出依法、合理和公正的决定。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五章执法结果的执行和监督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和享有的申诉、复查、诉讼的权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一、监测和预警阶段1.安全生产监测:通过安全生产监控和数据采集,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监测,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评估安全风险,并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预警。

2.风险评估:根据监测和调研结果,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阶段1.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对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审批,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检验、抽查等形式,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时,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要求整改。

3.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提出事故防范和处理的措施和建议,并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5.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和发布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1.安全风险评估:对特种行业、重点行业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计划。

2.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安全生产记录管理: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进行管理,包括事故记录、事故演练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安全操作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四是为了精简条文、压缩篇幅,对地方各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已经比较熟悉,在法律、行政法规 中已有规定,且不需要细化的内容作了删除。它们 是:原《办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六条、第五十 条至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 6.明确了安全生产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
❖ 在具体处罚过程中,一些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对如何计算违法所得,希望国家安监总局规定可 操作的计算标准。为此,《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销售收 入作为违法所得;销售商品服务的,以服 务收入或者报酬作为违法所得。此外,销售收入无 法计算的,按当地同类同等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平均 销售收入计算;服务收入、报酬无法计算的,按照 当地同行业同种服务平均收入或者报酬计算。需要 指出的是,本条规定的销售收入、服务收入和报酬 等指的是不扣除成本,全部予以没收。
❖ 具体: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相关单位移交的 案件、投诉举报的案件等,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 裁。
❖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主要分为 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
❖ 简易程序: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当场实施处 罚的一种简便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简单,效率较高,但也正 因如此,执法人员具有较大的裁量权,也就更容易侵犯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其适用范围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办法 》第16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1)案情方面,违 法事实确凿;(2)处罚依据方面,有法定依据;(3)处罚 程度方面,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 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简易程序尽管手续简单,但也要遵循必要的步骤:(1 )出示证件,告知相关事项;(2)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3)告知当事人可依法申请 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4)最迟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 管部门备案。
❖ 二是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安全生产法》第 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 施,《办法》第十五条补充了后续处理的规定。

❖ 三是隐患排除治理及其验收(整、复)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加了生产经营单 位在隐患排除或者治理后申请验收,以及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进行验收的程序。
行政处罚
❖ 一般程序: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一般违法 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其手续相对严格、完整,适 用范围广泛。《办法》第22条至第31条规定了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立案,即安全 生产监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 处罚的行为时,应将其登记并确立为应受到调查处理的案件 的活动。立案应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2)调查取证, 即安全生产监察员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过 程。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 制作笔录。(3)审查调查结果,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 否给予行政处罚。(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5)送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
现 场 检 查—4 安全管理和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 技术装备、原材料、防护措施等内容。如:车间、 仓库、锅炉房、配电房等场所。
存在的问题 整改意见 整改期限
现 场 检 查—5
➢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向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告 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
❖ 4.完善了与行政处罚相关的一些程序
❖ 一是现场处理措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监督检 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后,为排除治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和人员伤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采取 现场处理措施,包括责令立即排除、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 业人员,以及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 停止使用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 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没有规定期限的,其期限一般不 超过6个月。这是对《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补充和完善。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示意图
检查准备 现场检查 行政处罚 文书归档
1.确定对象 2.明确任务 3.熟悉情况 4.制定方案
1.出示证件 2.了解情况 3.现场检查 5.制作文书 6.通报情况
1.立案决定 2.调查取证 3.处罚告知 4.处罚决定 5.处罚执行 6.批准结案
1.文书入库 2.整理案卷 3.案卷归档
❖ 四是《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 ,对开展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的调取、证据 的先行登记保存、有关物品和场所的勘验检 查等工作,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 五是《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分 别增加了听证中止和终止的规定。
❖ 5.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
❖ 一是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罚款幅度较大的处罚,《 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进行了分档,以保 证处罚的正确、适当。
行 政 处 罚—立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 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 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立案,指定至少2名案件承办人, 并明确主办人员。 ➢可以先调查取证,并在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 1.补充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 《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九种行政处罚,主要依据来自《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 政法规。如"没收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出自《国务院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是《安全生 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但鉴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 三种行政行为既有规定为行政处罚的,又有规定为现场处理 措施的,两种规定极易混淆。为便于区别适用,《办法》第 五条第二款增加了"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 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的规定,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此类现场处理措施不需 要走行政处罚的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程序
moe
15号令与原1号令区别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修订的主要内容
❖ 新修订的《办法》从执法需要出发,本着量化 处罚、细化程序、强化执法,增强可操作性的原则 ,对原《办法》作出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特别是对 行政处罚的程序、适用和执行方面作了进一步补充 和完善。对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不需要 进一步量化、细化的条文,进行了删简;对法律、 行政法规已经作出的处罚规定(如对事故责任者的 处罚),作出了衔接性规定。
监 管 准 备—1
× ×单位 现场检查
准备好执法文书
✓确定检查对象。 ✓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 管 准 备—2
✓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和安全卫 生情况,制定检查计划。
监 管 准 备—3
❖ 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安全检查表式检 查提纲,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等。
现 场 检 查--1
现 场 检 查—6
整改复查 意见书
现场处理 决定书-重大事故 隐患;
➢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企业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监管监
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 。逾期未整改、 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 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行政处罚
❖ 概念: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 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 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 3.允许行政处罚委托乡镇、街办安监机构实施—主 体资格的问题
❖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 前一些地方的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安监机 构也承担了一定的安全监管职责,但却没有相应的 行政处罚权。为解决这些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 政处罚权问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授 权,《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 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 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行政处罚。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的安全 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受委托的单位实施行政 处罚,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行 政 处 罚—立案后的回避事宜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应当回避: (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 理的。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派出其进行调查的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决定。进行调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回避决定 作出之前,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 对案件的调查。
现 场 检 查—3
生 产 技 术 原材料 防 护
工艺 装备
措施
➢1、生产设备与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1)防护罩(转动机械) (2)防护栏 (3)平台栏(高 度、踢脚板) (4)扶梯栏(5)电气线路:乱拖拉 、未穿管 、未架空 、乱接(无插头、三脚变二 脚) 、临时线路 、移动电具无漏电开关 2、作业环境:1)危化品(1)未储存在专用仓库 (2)未 设专人管理(3)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 (4)专用仓库不符安全、消防要求(5)剧毒品未实行五双 制度 (6)未设置安全标签 (7)四牌一图(8)禁忌物品混放(9)生产企业配备应急救援组织。2) 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分类:禁止、警告、指令、提示设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 有关设施、设备上。 3)连锁保护装置 4)安全通道封闭、不畅通及“三合一” 5)应急器材6)生产 场地平整、清洁 3、劳动防护用品 4、发包、租赁管理 等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