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教师注重师德,为人师表,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9]84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苏教人[2009]24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涟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方针,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⒈全年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⒉全年非单位选派,但经批准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⒊全年无故旷工(课)累计超过15天的;⒋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⒌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的。
四、考核办法Ⅰ.教学人员(一)基本工作量(每学年180分,每学期90分)⒈个人总得分折算:1①每学期个人总得分=课时折算数÷课时折算平均数×90②各项工作量折算系数说明:二年级下学期有写话应与小作相同,同为0.4分。
江苏高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化学校工资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1]158号)、《关于印发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2号)、《关于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发[2012]154号)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非在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发展原则,努力提高教职工待遇。
结合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办学实力的提高,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要求,稳步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教职工工资待遇。
(二)坚持激励导向,不断完善分配机制。
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完善与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坚持惠及全体,促进各支队伍协调发展。
向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中作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体现不同岗位的绩效要素,合理确定分配等次和级差,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实施对象学校事业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
对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人员参照执行。
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审议有关绩效分配的决策和方案,审定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单位的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人事处和财务处相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绩效工资的日常事务。
四、津补贴的清理规范根据省文件规定,绩效工资须在清理规范津补贴的基础上实施,除国家规定允许保留的特殊岗位津贴和改革性补贴外,在职人员原由学校统一发放的省岗贴、综合补贴、同城待遇、校内岗位津贴、住宅电话补贴、手机补贴、纪检补贴、保卫风险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夏季清凉饮料费,以及学校和各二级单位自主发放的各类福利奖金等一律归并,统一纳入绩效工资。
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一、考评指标的确定1.教学绩效考评指标: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和教学创新等方面。
教学效果主要考察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情况,教学质量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态度,教学创新主要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创新能力。
2.科研绩效考评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
科研项目考察教师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主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科研团队建设主要考察教师在科研团队中的担任角色和贡献度。
3.教育教学管理绩效考评指标:包括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主要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能力和成效,工作作风主要考察教师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二、考评权重的确定1.教学绩效权重: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需求,确定教学绩效在整体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可以根据不同学科的教学需求和特点,适当调整教学绩效的权重。
2.科研绩效权重:根据学校科研的重点和需求,确定科研绩效在整体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可以根据学科的科研需求和特点,适当调整科研绩效的权重。
3.教育教学管理绩效权重: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需求,确定教育教学管理绩效在整体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可以根据学校的管理需求和特点,适当调整教育教学管理绩效的权重。
三、考评流程的确定1.材料准备:教师需要准备相关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反思、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清单、教育教学管理报告等。
2.考评评审:由学校的考评委员会或专家组成,对教师的绩效资料进行评审,并按照考评指标和权重给出评分。
3.绩效工资分配:根据教师的绩效评分和权重,计算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并进行合理分配。
四、考评结果的公示和反馈1.考评结果公示:将教师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充分考虑教师的申诉时间,并公示在学校内部和相关教师工作区域。
2.反馈和申诉:教师可以对考评结果进行反馈和申诉,学校应设立申诉机构和相关程序,及时处理教师的反馈和申诉。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一、考核指标与权重设置1.教学工作业绩(权重50%)教学工作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是评价教师工作的核心指标之一、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指标包括教学效果、教育教学与创新、师德师风等方面。
2.科研成果(权重20%)科研是教师进一步提升自身水平和知识更新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学生的有效手段。
科研成果的考核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
3.学生评价(权重15%)学生评价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直观反映,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评价考核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学习成绩提升情况、学生反馈等方面。
4.教师培养与发展(权重10%)教师培养与发展是评价教师对自身专业发展的关注程度和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
教师培养与发展考核指标包括参与培训、继续教育、教师技能提升等方面。
5.学校管理与服务(权重5%)学校管理与服务是评价教师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态度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学校管理与服务考核指标包括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
二、考核等级与工资调整根据以上考核指标的评分,在每个指标上设置不同的等级,如A、B、C、D等,对应不同的分数范围。
然后,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计算每个教师的总得分,进一步按得分进行等级划分。
根据绩效等级,对教师的工资调整分为四个等级:1.A等级:绩效优秀,工资调整在原基础工资上增加5%-10%。
2.B等级:绩效良好,工资调整在原基础工资上增加3%-5%。
3.C等级:绩效一般,工资调整在原基础工资上维持不变。
4.D等级:绩效较差,工资调整在原基础工资上减少3%。
同时,对A等级的教师进行额外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一次性奖金、培训资格提升、学术交流机会等。
三、考核实施与结果公示考核实施采取定期评估的方式,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评价结果以个体为单位进行汇总,并针对每个教师进行反馈和指导。
学校可以设立教师绩效考核专门的工作小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科带头人等组成,负责考核实施和评价结果公示。
最新的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创优,按照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文)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一)发放对象:当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职工。
(二)考核方法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采用自评、他评,职能处室考评的方法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2、班主任岗位责任奖由德育处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3、学校行政享受岗位责任奖。
副校长为班主任系数的1.2,中层领导为班主任系数的1.1。
行政岗位责任奖由校长办公会考核审定发放。
工会主席享受副校长待遇,行政兼班主任的,班主任岗津贴全额发放,行政岗位责任奖减半发放。
除此之外,行政兼其他岗位或职务的,享受行政岗位责任奖,其他减半享受。
4、团委书记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5,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备课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只享受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
(三)发放时间1、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2、其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考核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经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四)发放依据:依据考核得分。
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考核得分相加为最终考核得分。
(五)分配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每分的金额,每分的金额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注:此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应为除去行政岗位责任奖和教研组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干事、出纳会计等职位岗位责任奖后的数目。
教师绩效工资评定细则

教师绩效工资评定细则一、前言为了全面、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事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本细则从教学质量、管理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课堂教学质量、考勤与纪律、工作量完成情况、教研活动参与、奖励与惩罚机制等多个方面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估。
二、评定内容与标准(一)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评估主要考察教师教学目标完成情况、学生满意度和学业成绩提升情况。
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工作量考核管理工作量考核主要评价教师承担的班级管理、学生管理、课程安排等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根据教师承担的工作量大小和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三)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过程评估将关注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运用,以及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程度。
优质的教育教学过程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从而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
(四)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将着重考察教师的课堂组织、教学内容呈现、师生互动、课堂氛围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听课、评课等方式,全面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五)考勤与纪律考勤与纪律考核主要评价教师的出勤情况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同时,教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六)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考核将评估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
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对于超额完成工作量且质量较高的教师,将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七)教研活动参与教研活动参与评估将关注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的积极程度和贡献度。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分享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对于在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奖励与惩罚机制奖励与惩罚机制是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学校将根据教师的绩效评定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如绩效工资、荣誉称号等;对表现不佳的教师,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扣减绩效工资等惩罚。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作考核方案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人教[2009]24号)和《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连教政[2009]8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三)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五)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对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主要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内容。
1.职业态度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指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
各校在考核中要明确要求: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的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等)、工作能力(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骨干作用、管理能力等)等方面。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办法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第五届教职工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绩效工资发放对象:除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交流、支教教师)二、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
每学期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教师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其具体发放如下:(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
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反之,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
其中,对长期病假人员可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规定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数额。
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作由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发放下一个学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时实施。
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部分核入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人均奖等,具体奖励办法如下: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元)=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过程奖励+多代课奖励+测试成绩奖励+获奖情况奖励+访万家工作情况奖励+出勤考核奖励+基本任务完成奖(人均奖)。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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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江苏省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转帖)
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绩效工资的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
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绩效工资的实施条件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
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 班课时折算系数。
的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
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
两个头,所接(代)课的=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
其余课时按正
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
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
(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二、绩效工资及部分津贴的计发
(一)任课教师每一个教分按所聘职称发给单位教分绩效工资,其金额为副高级20元,中级17元,助理级15元,员级13元。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
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