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2. 安全管理责任2.1 部门经理负有最终责任,确保本规定的实施和执行。
2.2 安全主管负责具体的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3. 防雷安全管理3.1 所有工程设备和建筑物应安装合适的避雷装置。
3.2 避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3 雷雨天气应及时停止作业,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4 工作场所内的金属物体应做好接地处理,减少雷击风险。
4. 防静电安全管理4.1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设施,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工作台等。
4.2 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防静电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
4.3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4.4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内使用带电作业设备、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等。
4.5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5. 事故应急处理5.1 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
5.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监督检查与罚则6.1 安全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6.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 结束语本文档为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防护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生产的稳定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以上就是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文档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油田分公司发生雷击和静电爆炸等安全事故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内容:
1. 雷击防范措施:
- 油田分公司应根据地区的雷击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并确保所有建筑物和设备符合相关雷击防护标准。
- 所有设备和设施应配备能够承受雷击的保护装置,如避雷针、接地装置等。
- 在雷雨来临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2. 静电防范措施:
- 所有工作区域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静电防护排布。
设备和管道应具备良好的接地装置。
- 静电产生较大的装置和工作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静电放电装置,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接地极等。
- 所有作业人员应使用防静电工作服和鞋,避免静电的积聚和放电。
3. 培训和警示:
- 所有员工应接受针对防雷和防静电的安全培训,并了解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 在有雷暴或静电风险的环境中,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 安全检查和维护:
- 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防雷和防静电功能正常。
-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防雷防静电的认识和理解。
总之,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对设备、设施和人员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雷防爆能力。
同时,员工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雷击和静电风险。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保障油田分公司设施及人员的安全,预防雷击灾害和静电火花引发的事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内涉及雷电和静电危险的所有工作和操作。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照要求参与相关培训并掌握相应的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知识。
二、安全责任1. 油田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安排和管理防雷和防静电工作。
2. 防雷和防静电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细则、监督和检查相关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并落实防雷和防静电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三、防雷措施1. 油田分公司所有建筑物、设备、油罐等应装置可靠的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在雷电活动频繁的区域,应设置雷电监测装置,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在暴雷或雷电条件较严重的天气下,不得进行户外作业,必要时应暂停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防静电措施1. 所有易积聚静电的设备、工具、阀门、管道等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的有效性。
2.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场所和裸露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置静电接地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防护。
3.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 在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止吸烟、用明火等高风险行为,以防止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 禁止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设施和设备。
五、培训与应急预案1. 每位员工必须参加防雷和防静电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以确保能够正确使用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及器材。
2. 油田分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防雷和防静电事故的处理流程和应急措施。
3. 每位员工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完整性。
4. 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静电事故,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损失。
六、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1. 防雷和防静电安全员有权对各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一)任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任务。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的设备、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原则1.安全第一: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科学合理:防雷、防静电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设置,确保有效防范雷电和静电危害。
3.全员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实行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维护防雷、防静电安全。
4.持续改进:防雷、防静电工作要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组织(一)设立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工作地点周边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立合适的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网等,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建立完善的接地系统,加强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接地保护,防止雷电危害。
3.定期进行避雷装置和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备安装应满足防雷、防静电要求,合理设计设备布局,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2.设备应采取绝缘材料进行包装和保护,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避免静电的传递和积聚。
(三)人员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2.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减少经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不在雷暴天气下进行室外活动,必要时进行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2)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一
甲醇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二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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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
定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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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技术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根据本管理规定制定详细实施细则,确保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防控,全面落实。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油田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防雷工作第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防雷技术设施,配备合格的防雷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雷电监测系统,及时获取雷暴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防雷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雷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雷巡查制度,定期检查防雷设施的完好性,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
第三章防静电工作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静电防护设备,如接地装置、静电消除装置等。
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危害评估机制,定期对静电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事故的上报与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具备防雷防静电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0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一
甲醇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二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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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
定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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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加油站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防止雷电、静电等自然灾害对设备的损害,保障加油站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适用于所有加油站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系统、信号控制设备、计量设备等。
三、防雷、防静电措施1. 防雷措施1.1 配电室应采用金属隔板,保证屏蔽效果,阻止进入电气设备的雷电浪涌和感应电流。
1.2 安装雷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Ω。
1.3 在加油站安装避雷针,避雷针高度不小于加油站最高点。
1.4 采用聚乙烯防静电管道,并加装防静电接地装置,确保顺畅的油气回收。
1.5 配电室、机房等区域应安装线缆防雷罩,减小磁场影响。
1.6 定期对整个加油站的防雷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2. 防静电措施2.1 采用聚乙烯等防静电管道,可有效地避免静电积聚。
2.2 在聚乙烯管道上加装防静电接地导线,确保油气回收不受干扰。
2.3 对涉及到静电的设备运行时,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3. 其他措施3.1 在生产环节上,对加油站的油枪、提油机、储油罐等进行及时的检查和维护,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
3.2 定期检查加油站各项电气设备的保护设备是否完好,确保电缆、插座、开关等重要设备符合相关标准。
四、电气设备管理4.1 应在电气设备上标注相关电气参数,以及维护和保养规范,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4.2 对于电气设备的选型、采购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和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4.3 应根据不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特点,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操作安全规范等。
4.4 加油站的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4.5 加油站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并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
五、应急措施5.1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的运行,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包括生产现场、仓储设施、办公楼宇等。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划定工作范围,完善安全措施。
第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全面雷击风险评估,采取合适的防雷措施,确保雷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设置雷电监测装置,实时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雷电易感点进行标识,建立雷电巡查制度,及时排除雷电危险隐患。
第九条确保防雷设施的正常运行是防雷安全的重要保障,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防雷设施巡检和维修计划,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雷电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正确使用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发生雷击事件后,油田分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控制方案,根据不同场所和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进行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防护区域,并确保区域内的操作人员按规定佩戴防静电装备。
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提供防静电培训,让员工了解防静电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引入防静电措施的设备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静电检测制度,定期对防静电措施进行检测和评估,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二)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三)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四)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五)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六)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七)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二)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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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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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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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 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 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 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 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
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 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
(二) 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
(三) 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四) 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
(五) 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六) 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
(七) 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 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
(二)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时,可进行临时性检测。
第八条公司生产单位及下列场所、设施应当列入年度安全检测的范围:
(一)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 油气、炼油化工生产或者储存场所;
(三) 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四) 通信、交通运输、新闻电视、医疗卫生、计算机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五)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其他场所或者设施。
第九条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的项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建筑物防雷类别的确定;
(二) 建筑物防雷措施的检测;
(三) 接闪器;
(四) 引下线;
(五) 接地装置;
(六) 防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和电涌保护器;
(七)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检测的其他项目。
第十条隐患整改。
(一) 检测机构在实施检测中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二) 单位有下列隐患之一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消除:
1.安装不合格和应当安装而未安装的;
2.装置存在一定缺陷的。
第四章防雷、防静电工程
第十一条公司规划计划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核时,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审核的有关规定,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防雷、防静电以及建筑物
电气接地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未经检测验收或者检测验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各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接受检测,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进行积极整改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章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
第十五条遭受雷电灾害油气生产设施、建筑物,应当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对本油气生产区域内的重点建设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保安全。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防雷装置、防静电接地日常检查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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